315国际消费日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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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315消费日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对于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事业、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向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成果明显。20x年以来,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受理投诉2136起,处结2136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9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9件。通过消协工作人员扎扎实实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消费宣传指导工作富有成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宣传和指导,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正确、健康消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在中国工商报、新华社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信息56篇;发布《消费警示》8次;举办《消协简报》3期。荣誉牌匾召回制、维权护农及建立一会两站经验做法分别被青岛市消协以简报形式转发。根据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到消费者满意单位及部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健康维权有关知识的宣传13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召开座谈会8次。

三是积极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食品、药品、饮料、酒类、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商品进行了重点监督。特别突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600余家。

四是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为目标,健全了消费警示、投诉信息反馈、消费者咨询首问负责、投诉案件督办、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等六项制度,建立了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五是一会两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六项工作举措,统一规划,严抓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保质保量的建立和完善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全面实施。截止月底,x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六是以食品安全和红盾护农为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工商所辖区负责制和执法人员片区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将农资、食品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1处,发挥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实行了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曝光。利用农资供需旺季和节日,对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立案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其主要含义是: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围绕这一消费年主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维权举措,努力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护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做贡献。

四是发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向消费者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是宣传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推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以便让消费者在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放心消费、科学消费。

六是发布有关安全、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披露损害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

七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是宣传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九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同时,在农村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消费教育活动,避免不恰当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土地板结等不良后果。

三、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家用电器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旅游服务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活动。通过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把红盾护农和食品安全监管推向纵深

集中开展种子及化肥市场、农药市场、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三次专项整治。坚持打假与扶优结合,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创建活动,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设联系点。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质量准入和市场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突出对奶制品、水发产品、儿童食品、饮料、酒、蔬菜等重点检测,至少抽检100批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坚决退市、撤架,跟踪监督销毁,抽检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关系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强制消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和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同志们:

省暨市各界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举行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界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商机关、消协组织的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过去一年里,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直面罕见的自然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诉求#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开展对成品油、装饰材料、家电及维修、电信、文化娱乐、网吧、食杂店等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排查活动,共查办案件#件,取缔无照经营#户,整治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条;在看到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广大消费者对全省消费环境还不尽满意,商品房、食品保健品、手机、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还相当艰巨。

“消费与发展”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工作主题,在全国上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背景下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各级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因此,全省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大局出发,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为重点,立足职能,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和理念,不断完善消费维权联动、调处和引导机制,积极推行消费者与企业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食品、装饰材料、服装、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质量关;三是积极拓展家具、旅游、金融等服务领域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集中整治和行业评议活动,严厉查处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虚假表示、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欺诈行为,曝光严重违法案件,维护消费者权益;四是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以完善和规范12315网络体系为重点,打造工商机关与广大消费者的信息互动平台;五是深入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工作,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的网络覆盖面;六是按照“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要求,深化消费者教育与指导,不断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素质;七是积极引导企业、行业守法自律,督促经营者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方面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全省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要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履行职能,坚决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3:315消费日联欢晚会观后感

315消费日联欢晚会观后感

三月十五日,我和爸爸妈妈共同观看了“3·15联欢晚会”看后,感触很多,爸爸又给我耐心的讲这个打假的日子,爸爸对我说:“三月十五日是打击假东西的日子,我给你打个比方,比方说,有人把假的东西当成是真的卖,今天就是针对那些卖假东西的人而设置的。”我听后陷入沉思……

那是发生在一周前的一件小事,我看我的好朋友佳佳买了个密码本又漂亮又好玩,就让爸爸带我在小超市也买了一个,并在营业员的指导下设了密码,可回来后怎么也打不开,我很扫兴,心情沮丧,姥姥就说不行再买个嘛,爸爸说这是质量问题应该退换。

于是我和爸爸拿着发票去退换,可营业员说我们已经动过,再卖不出去了不给换,爸爸就给他讲说这是质量问题,要不我们就往消费者协会打电话反映,他无奈只好给换了。根据我们这次维权经历,我爸爸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一定要去大型正规商场购买,因为大型商场的售后服务一般比较完善。另外,买完商品,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今天的事让我又长大,明白了许多!

其实,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每天都是3·15。随着我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我想对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一定要汲取这些教训,要能够自己管住自己。平时自己的衣食住行都要注意,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既健康又幸福。

篇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咨文,首次提出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篇5:315消费这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XX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

一、成立XX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协,主任由秘书长何建荣担任。

二、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在平乐电视台黄金时段由向林海副县长作纪念活动的动员宣传讲话,同时播出20***年 以“消费与安全”年为主题的.消费标语;通过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为手机用户发送消费知识短信。

(二)从3月7日起在各乡镇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巡回宣传,3月7日到二塘,3月8日到张家,3月9日到沙子,3月11日到同安,3月12、14日在城区,积极营造消费维权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要求各常务理事单位、工商所在3月14日前至少拉一条宣传条幅,出版一期宣传板报。各工商所在“3·15”期间必须在辖区公共场所或闹市区开展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切实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3月13日至15日由县工商局组织12315行政执法车、食品检测车在全县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抽检,重点抽查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蛋及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糖果、糕点。同时对收缴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展示与销毁。

(四)开展诚信单位推荐评比活动,并对获得诚信单位的企业授匾。

(五)3月15日在平乐中山公园举行3.15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消费者投诉,要求消委会各常务理事单位必须参加,并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

(六)活动的经费来源。这次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企业、各常务理事单位的捐赠。

篇6:有关315消费日的作文:和谐的消费环境

有关315消费日的作文:和谐的消费环境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建设是有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是有了极大的提高,大多数人不再需要勒紧裤带过日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因此,吃讲营养、穿讲时尚、用讲高档已成为许多人的生活追求。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初衷。

但是,与此同时,有些暴富的大款、大腕在财富极度增长的同时,个人的精神修养、人文素质却没有相应的提高。相反,那种暴发户的心态却有了极度的膨胀。“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令宴友。”更有甚者,是千金买笑,万金买乐,比香车,比豪宅,比二奶,比情人。以奢相夸耀,“以俭相诟病。”甚至“笑贫不笑娼。”让那些靠力气挣钱、靠工薪过活者无地自容。流风所及,一些中小学生也就把兴趣从学习上转到金钱上,把追求从比成绩转到比财富,从比勤奋转到比父母上。

谈起学习来是不求甚解,谈起时尚来是如数家珍;谈起努力来是萎靡不振,谈起追求来是“金光灿烂。”是吃要精致、穿要名牌、玩要时髦。全不知稼穑之艰,不知奋斗之累,不知创造之难。成了膏粱子弟,纨绔子弟。让人对未来不敢想象。

古人说:“顾人之常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吾今日之俸岂能常有?身岂能常存?一旦异于今日,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所失。”这是从家庭的角度去说的,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恩格斯曾经说过:一个民族如果一个星期不劳动,就会自动消亡。

所以,让孩子们饱食暖衣,安心学习是大人们应尽的职责。但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懂得只有不懈的奋斗,才能有永久的幸福,只有自己的努力,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而大人们更应该改变自己的观念和行为,“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改变孩子,这样,则家庭富贵长在,国家兴旺发达,民族长盛不衰!

篇7:315消费维权日国旗下讲话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明天是3月15日,提起“315”,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我们国家的315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理性消费与维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中学生,大家也要自觉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首先,同学们应该学会理性消费。在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要在地摊随意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保质期的商品;

2、购买食品时,应该尽量选择在正规的超市、食品店购买,在选购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信息,保证选择的食品是新鲜的安全的;

3、现在一些超市会用赠品来吸引顾客,对于赠品,我们更应该仔细查看它的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等信息;

4、在购买完后要记得索取购物发票、服务单据等各种消费凭证,并保留好这些消费凭证,这些凭证将是我们之后维护权益的重要保证;

现在,很多同学越来越喜欢在网上买东西,网购被骗的例子在我们周围也时有发生,在此,我提醒各位同学在网购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并选择在正规的购物网站消费,面对网上各种各样的促销宣传广告时,要防范虚假网店,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商品。

2、网购后要注意保存相关商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等信息页面以及商品交易页面,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3、收货时,务必验货后再签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建议先申请退款,通过电商企业平台等合法途径实施维权投诉。

4、付款时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理性消费是我们避免权益受到侵犯的第一层保证,如果我们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或是这些产品使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时,作为中学生,我们还应该学会理性维权。大家应该在家长或者老师的陪同下去找商家理论,用合适的态度去和商家沟通,若问题还不能解决,应该反映到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最后,我在此倡议同学们在消费时应谨慎仔细,理性消费;同时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应理性维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谢谢大家,我的讲话完了。

篇8:315消费日国旗下讲话三分钟

同学们:

大家好!

你们都有自己的零花钱吗?那有用钱买过东西吗?好,那你们都是消费者。消费者们,你们是怎么花钱的呢?怎么消费的?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今天老师就要跟大家讲一讲怎么消费,如何做个明智的消费者。

后天是3月15日,大家一定会知道这个特殊的日子吧,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很年轻。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9月,-消费者协会被-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可能有些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是大人的事,与你无关紧要。其实不然,在经济市场的大潮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一个小学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手头上的零用钱也增多,你们的消费逐渐成为家庭重要支出。但因为你们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对事物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所以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那么如何成为明智理性的消费者,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从小做起,在日常生活中拒绝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有首歌这样唱道:“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这首歌是送给3.15的,让我们能像歌词中唱的那样,借助一双慧眼,将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我们的生活永远充满阳光。

篇9:315消费维权案例

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

陷阱1 口头承诺问题

【案例回放】: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要求。

“当时,对方表示没问题,可以协商。”陈小姐介绍,她当时曾一度提出要在《认购书》上注明“三个月的付首期款”要求,不过销售人员以“这个没问题”为由不注明。

然而,数天后事情发生突变。商家称时间无法延长,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交首期款,根据《认购书》条款定金不予退还。

【律师点评】:口头承诺在消费中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此口头承诺进行了录音,否则,只有将此口头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消费者在购房时,万不可被口头承诺所迷惑,只有白纸黑字在合同中注明额外约定,这样才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

【延伸解读】:房地产消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看房、买房、收房到入住时间跨度长,消费者如果没有树立很好的消费权益意识,很容易因轻信口头承诺而吃哑巴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吃哑巴亏现象多出现于交易前期。如新房市场,售楼员承诺送物业费、学位和优惠,最后以“上级未批准”搪塞购房者;而在二手市场则更常见,许多交易常因业主没有履行承诺而终止。

因此,消费者在置业过程中,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陷阱2 收楼质量问题

【案例回放】:末,东莞某楼盘业主陆续收到收楼通知书。

“起初是开开心心去收楼,结果收楼时很气愤,不知道楼盘是怎么通过质量检收的。”业主黎先生表示,房子多处出现漏水和空鼓现象。“明明有质量问题,还让业主去收楼。”

据了解,近10户业主在收楼日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损失。

最后,开发商经过一个多月整改才使问题房屋通过业主“考核”,不过赔偿事宜则不了了之。

【律师点评】:商品房交付时应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业主千万不要领钥匙。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领了钥匙就等同于收楼。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签相关文件的,即便文件齐全,业主也应尽量在收楼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延伸解读】:在住房消费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建筑知识和收楼流程不了解,常出现收楼后纠纷事件。

据了解,收楼纠纷主要有延期交楼、收楼证件不齐、建筑质量差和赔偿不明等问题。如去年南城某楼盘因收楼证件不齐遭业主拒绝收楼,最终开发商因延期交楼而赔偿业主损失;还有鸿福路某楼盘因精装房质量不过关,在业主使用两年后进行局部重新装修。

“收楼是住宅消费的最后环节,因此业主要多留心眼,千万不要盲目签收。”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收楼要慎之又慎,以免无法讨回合理权益。

陷阱3 定金问题

【案例回放】:多年前,某楼盘采用未建先售的方面筹集资金,结果不少业主因苦等两三年后退订。

“当时那里就是一片空地,商家拿着图纸卖房,大家全凭感觉来买房。”周先生表示,之所以会买,是因为提前内部预定可以享受特惠,有些人甚至一次付款。

然而,事隔三年多后,许多买家已经按捺不住了。“不少人去找商家退房,这过程太艰辛了。”周先生,都是托关系去退房的。“商家不但退款拖拉,而且没有补偿利息,这投资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律师点评】:近年来,购房者遭遇“定金”陷阱的纠纷时见报端。

许多时候是商家不守诚信在前,用定金设套骗取消费者钱财。还有是各自对法律认识不清,自行设定交易规则,购房者在交定金后反悔而形成纠纷。

对于商家要不要退定金问题,要根据文字协议而定,如果是商家口头承诺则无效。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开发商存在欺骗或欺诈行为。

此外,在交定金的时候,要将具体的对方的义务条款写清楚,以免定金最后打水飘。

【延伸解读】: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作为置业第一步的“落订”屡现纠纷事件。

“定金纠纷无论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都常见。”某中介张小姐表示,定金纠纷的成因很多,如商家欺诈、业主反悔、政策调整和行情逆转等都可能出现定金纠纷,因此消费者置业前,一定要对所购买物业进行了解,不宜随意出手,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

篇10:315消费宣传口号

315消费宣传口号

1、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6、宣传消费政策 提振消费信心 促进消费需求。

7、推动消费维权 提振消费信心 促进经济发展。

8、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9、优化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增长。

10、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1、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2、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4、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5、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6、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7、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8、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19、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20、倡导诚信兴商,改善消费环境。

篇11:中国化工315消费调查报告

中国化工315消费调查报告

前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慧聪化工网发布了国内化工行业采供供应商务交易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作为工业基础原料之一,化工类产品在国民生产活动中的采购行为是非常频繁的。跟据中国石化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受金融危机影响,石化协会跟踪的60余种(类)重点石化产品产量较同期相比,天然气增长8%,原油加工量增长6.4%,成品油增长7.8%,化肥增长14.3%,农药增长12%,乙烯增长3.6%,合成树脂增长8.7%,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增长10%,轮胎外胎增长15.6%。以上利好数据均显示出国内化工行业蓬勃向荣的健康发展发展。另一方面,作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规模支持的特殊产业,化工行业的采购交易和技术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风险。

为了及时的反馈化工行业消费行为,并将行业消费的现状和突出问题反馈行业,真正做到“取之消费者,服务全行业”的宗旨,慧聪化工网在20xx年启动了“月月315”项目,每月对化工交易欺诈和质量缺陷等负面时间进行网络曝光,并及时跟进事件的维权进展。

在20xx年3月初,慧聪化工网在网上开展“化工行业消费满意度调查”了,调查得到了化工行业从业者和网民的大力支持,两周时间收到的有效调查样本达到140家。调查从总体满意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以及随机样本调查等不同和角度出发,从整体上基本可以把握中国化工行业市场的消费满意度情况。从调查数据的显示来看,中国化工行业市场的整体消费满意度比较理想。

一、化工采购和消费环境整体向好 虚假广告和性能低于预期是主要问题

网友的投票统计显示,对化工行业商务交易的总体满意度投“非常满意”的投票达到32.26%,“满意”、“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投票分别为21.94%、21.29%、12.90%和11.61%。该项调查呈现两个特点,一是整体的满意度达到75.59%,说明化工市场的交易环境和消费行为还是处于良性运转的;二是“非常不满意”的比率较为突出,也说明行业的欺诈行为还是明显存在的。

从对不愉快的消费统计来看,34.19%的人表示没有印象深刻的不愉快消费经历;但是也有25.81%的人认为目前化工市场中,虚假广告较多,很大程度上影响自己做出正确选择;除此之外25.16%采购方因为产品没有达到预期性能,而导致消费失败;另外认为化工售后服务跟不上的`消费者也有14.84%。

二、投诉权使用率偏低 消费投诉结果满意度不高

在对化工行业消费者的维权调查的数据,则与民用消费维权情况基本类似。首先是消费方不重视投诉权,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但是没有投诉的情况占到调查比例的18.71%,对于投诉处理的满意度方面,“满意”和“非常满意”两项的合计为47.74%,不足一半。从随机样本的电话反馈中得知,因为化工原料具有工业属性,因此消费者协会对此类事件无法处理,而从工商部门的维权角度出发,没有足够的证据和翔实的记录,相关部门也很难开展有效的调查和调解。这也是化工行业对投诉处理结果满意度不高的原因。

三、日化最受百姓关注 遭投诉品牌保持沉默

在化工行业的百姓消费维权投诉中,日化和精化两大类型的投诉量居高不下,尤以20xx年发生的,与婴幼儿相关的“强生”婴儿用品“含毒门”最为突出。20xx年3月,强生、帮宝适婴儿卫浴产品被国外一消费维权组织质疑含有甲醛等有毒物质,同时国内出现部分婴儿使用者皮肤红肿等过敏症状。随后多家网站和媒体进行了曝光和跟踪报道,但强生始终坚持认为“产品的安全性被曲解”,该事件也一直悬而未决。从慧聪化工网的专题显示,约有2331名调查者称“不再信任强生等卫浴产品”,有2693名调查者“不再购买同品牌的卫浴产品”,持否定态度的消费者占调查人数的50%,这一点不可谓不令人吃惊。

四、买卖通商铺大型企业电子商务信任度高

本次调查中,编辑还随机抽取部分化工企业的买卖通商铺,让消费者进行了诚信度的评选。随机抽取的几家商铺中,从规模大小各有不同。但是从调查结果的数据显示,例如“云天化”和“烟台万华”这样的大规模化工集团型供应商,深受消费者的青睐。这一数据也客观反映了作为消费者,或者是采购方,在消费和采购过程中对于供货方的资质更多的是从规模和企业知名度方面考虑。虽然这一判断有其片面性,但是却得到了消费者一致的选择。

篇12: 315消费公益广告宣传语

1、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假冒伪略。

2、人人遵守质量法,民族发展前途大。

3、年年说质量,今年得严打。

4、没有质量,就没有钱途。

5、产品消费不一样,质量维权同说法。

6、产品质量,给你保障!

7、产品质量法,打假有办法!

8、让霸王条款无处生存!

9、产品高质量,市场有分量!

10、网购可以任性,质量必须过硬。

11、厂家紧箍咒,百姓保护神。

12、产品质量法!企业应该多看看——315!

13、心存质量问题,大胆追查解疑。

14、产品质量有瑕疵,勇敢坚持赢到底。

15、大家要求好质量,质量保证为大家。

16、物有所值,品质保障。

17、法律维护品质。

18、315,我们维护您看得到的品质。

19、买到假货心塞,维权累觉不爱?维护权益有法在,保你维权永不败!

20、让产品质量决定市场分量!

21、我们关系好不好,就看产品牢不牢!

22、假的真不了,维权更高效!

23、有质量的商品有市场,有问题的厂家会遭殃!

24、法律监督“它”的完美。

25、有法来相助,质量Hold住!

26、质量不过关,百姓怎买单。

27、买的明明白白,享受正品精彩。

28、拿得起,放得下,还是过硬的品质。

29、产品质量法,读你没商量。

30、天下无假,向幸福出发!

31、学好产品质量法,让你生活有质量!

32、产品质量,全民监督。

33、购物需谨慎,打假记在心。

34、掌握产品质量法,打击伪劣有办法!

35、“称”出质量好人品,“买”来放心得人心。

36、品质不落伍,天天315。

37、熟读产品质量法,感觉假货萌萌哒!

38、把关品质,人人监督。

39、打击低劣产品,维护消费正道。

40、放心消费新概念,质量保障看得见。

41、质量求生存,《产品质量法》,成功的指引——重庆315。

42、我们共同筑起产品质量长城。

43、产品质量,消费保障。

44、慧眼辨真假,维权护万家!

45、产品质量法,关乎你我他。

46、经商容易,诚信不易,且经营且遵守《产品质量法》。

47、品质真,服务诚。

48、我畏惧,TA心碎,你无利,请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

49、消费生活新时尚,百姓维权正能量。

50、质量疑问要咨询,伪劣产品无藏身。

51、净化市场雾霾,还消费者一片蓝天!

篇13: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第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现场受理消费投诉、提供消费咨询服务,这对于倡导消费与服务,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对于增强全社会消费x识,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和促进通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市消费x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政府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议事日程,使x量向乡镇、嘎查村广泛延伸。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职能,在优化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受理消费者投诉和面向农村开展x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媒体上开通“在线3·15”、“天天3·15”、“民生直通车”栏目,与中消协共同建设国际互联网“中消网蒙东站”,举办3·15晚会等,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消费x络,提升了消费x科技水平,取得了许多新鲜有益的经验。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了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通辽市政府向长期工作在消费x一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x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消协将20x年主题确定为“x”,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围绕“一个坚持、两个高于、三个率先、四个翻番”战略目标,继续坚持扩大总量与调整结构并举,富民与强市并重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快“三化”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这必将进一步促进人均GDP的增长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消费的活跃。我们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努力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消费x平,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提高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好务。

本次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还在博物馆大厅设立了地方名优特产品展览,有全市30多家企业的几十种名优产品参展,旨在进一步提高产品知名度,向消费者推荐放心产品,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为确保3·15系列活动取得实效,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消费x作的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继续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营造更加注重民生、注重消费x市场环境。广大经营者要规范经营,诚信立企,不断加强行业自律,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在发挥消费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表达x求。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和指导,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提高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大力传播消费与民生的有关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意见和愿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寄托着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我深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篇1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根据省市局、省市消保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在全县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消费维权举措和成果,积极开展新消费知识普及,揭露消费领域典型侵权行为,破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有效提升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新需求,引领消费新常态,为建设美丽新昌、促进“十三五”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局、消保委将走进电视台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来解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所、消保委办事处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公众进行宣传展示,让更多的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上所做的努力。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推进法律法规真正“落地”。相关宣传资料请各中心所于11日前到消保委秘书处领。

(二)组织开展消费咨询与投诉受理便民活动。3·15当日,县局、消保委在世贸广场开展消费咨询与投诉受理活动,各所、办事处要进社区、学校、商场等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服务活动,零距离向消费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及时解答消费者的疑问,解决消费者的诉求,做到每一起消费投诉有落实有回音,让消费者满意、经营者信服。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中消协确定20年主题为“新消费 我做主”,我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放心消费在浙江”,其主要涵义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在“3·15”期间,要重点突出对年主题的宣传,广泛利用大众媒体,采取丰富生动的形式,简明扼要地宣传年主题的背景、含义和目标等,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年主题的宣传标语见附件1,请各所、办事处自行选择制作。另外,县局、消保委将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中消协年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征文通知另发,请各单位进行广泛发动,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使活动取得成效。

(四)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维权专项行动。要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要密切关注生活服务消费,依法加强对金融、教育、健康、旅游等服务领域规范和监管,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围绕新消费涉及的重点领域,通过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手段,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能力,今年“3·15”期间将对全县公用服务企业消费测评结果进行媒体通报,各中心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各类消费体验、评议活动;要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切实做好“3·15” 活动的组织与落实,并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时间如下:3月15日当天,12315热线要落实全天24小时接听值班工作,其它单位值班时间为8:30—央视“3·15”晚会结束。值班期间,各所、办事处要部署足够力量,领导要亲自参加值班;消保分局、消保委秘书处、稽查大队、药械科、餐饮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应全员在岗,保持应急状态,其它科室负责人无特殊情况应不外出,手机应保持畅通;网监办要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3·15”期间12315行政执法系统和内部局域网畅通运行。

(二)及时处理,做好应急工作。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认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对3·15晚会可能曝光涉及我县的消费侵权问题和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涉及我局职能的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积极稳妥予以应对处理。各单位在接到3月14日、15日来源于央视3·15晚会“12315电话和微信”的并由12315行政执法系统下转的投诉举报件,以及从广场活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其它渠道直接下转的投诉举报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其中,对来源于央视3·15晚会“12315电话和微信”的投诉举报要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原则上要求在3月15日晚会现场结束前形成初步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县局。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他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三)注重挖掘,宣传工作亮点。各单位要认真挖掘维权工作亮点,在县局和县消保委的统一协调下,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 的宣传报道,增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知晓度。要发动消费维权义工参与各类消费维权活动(请注意活动图像资料的积累),努力营造积极有为、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氛围,确保各项活动有声势有影响。

“3·15”纪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在3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 上报县局消保分局、县消保委。

消保分局联系人:石xx,联系电话:xx

县消保委联系人:梁xx,联系电话:xx

篇1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

阳春三月是春光明媚的日子,偶然发现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这个节日和其他的节日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往往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篇16:315作文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算一算,今天又是3月15日了,这是属于消费者的节日。

说到节日,可能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是,“3.15”这个节日就不一样了,这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得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重视,同时也促进了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1983年,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了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篇17: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同学们是不是也会有很多想要说的呢?在生活中,大家一定多多少少的经历过或者是看到过,听说过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吧!

对于购买商品,每位消费者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再雪亮的眼睛也有眼花的时候,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使社会上诞生了一大堆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品,例如:假药、假奶粉等等,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不但威胁着我们的消费者,同时也威胁着我们的社会文明。

有多少病人服用了假药,不仅没有摆脱疾病缠身的痛苦,反而病情越来越重;又有多少婴儿吃了假奶粉之后,而导致变成了大头婴儿。我想这些人都是无辜的,那些赚着黑心钱的不法分子看到消费者受罪,难道很高兴,心情很舒畅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营造一个令好的消费市场!

篇1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一:举办“3.15”系列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年315期间,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特别策划、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保险知识宣传。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功能,有效保护保单权益,XX人寿将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保险消费者讲解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基本常识。全国各分支机构也将结合当地保险消费者需求组织开展“3.15”相关活动,通过现场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和职场日常宣传等方式,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及法律专业知识,加深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二、零距离倾听客户心声。

XX人寿始终坚持保障“信、访、电、网”等各维权渠道畅通,随时接受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分支机构在“315”期间还专门安排“分支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认真听取保险消费者意见,对于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

三、配合推广“保险知识竞赛”。

该活动由中国保监会与《中国保险报》联合组织。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参加者不仅可以快速掌握保险知识要点,还可以参与奖品丰厚的抽奖活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只需关注中国保监会公众号“保监微课堂”,并于3月14日至18日期间参加线上答题,即可参与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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