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书面检查材料

林一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林一”参与投稿,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领导干部书面检查材料(共3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各种管理制度,监督各岗位执行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决策处理,切实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和技术情况、以及设备存在的缺陷等,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

机电队级领导应每两天对所管的岗位上岗检查,了解和检查设备的情况并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

二、

机电部分管领导每周上岗一次,了解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是否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

机电副总每月上岗一次,了解和检查设备的运输情况,检查上述人员上岗执行任务情况,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

上岗检查内容:

1. 检查了解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和未执行的要及时纠正。

2. 检查各种记录的填写是否准确和齐全,检查完后在记录本填写评语并登记。

3. 检查设备性能、安全运转情况,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

4. 检查机房、设备卫生情况,检查场所工器具是否齐全、整洁卫生。

5. 检查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和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好的`和不负责的人员要停止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

6. 处理各种违章现象。

7.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迅速处理。

8. 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内容进行上岗检查。

篇2:书面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在这四年之中,我付出了劳动,也得到了回报。但我想,我的付出不足以得到如此之多的回报,感谢xx和所有同事的慷慨。远的我不敢说,至少在xx,xx称得上是慷慨大度,宽容有加。相信同事都了解我,我不会去拍任何人的马屁,何况现在即将离开,更没必要。所以,请相信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

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于今年10月正式离职。希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配合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 对公司,对客户尽好最后的责任。

在此,我深深地感谢服装店为我提供了这份工作,并感激阅览部领导两年来对我的关怀与照顾。可以说,服装店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恰到好处的帮助,使我渐渐地在惠大适应过来,并不断地学习成长。服装店简直就是我的衣食父母,这不仅是生活上的,还有学习上和精神上的。最后,无论多么不舍得,孩子长大了终究是要离开父母的,他必须学会独立地面对生活。而我,也终究要学会面对离别。各位领导,可能有点辜负你们的期待了,你们都希望我能做完这个学期,但我却在此时退出,为此我深感歉意。实因一张张新的面孔的出现,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离开,服装店学生工已经顺利地实现了级际替换,我也应该把机会留给更需要的人。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来公司也快一年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XX公司的一员。 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辞职因本人身体的.缘故,需回家调养,希望不要因为我的个人原因,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因此,我不得不忍痛离开热爱的岗位。

辞职人:

年月日

篇3: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

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

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

我司委托本司员工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贵单位办理____________事宜, 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单位给予协助,谢谢!

委 托 期 限:

委托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书面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

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相关专题 领导干部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