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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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是少女屿”参与投稿,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生办法(共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生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生办法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报考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大学四年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考生需取得生源学校的直升名额,且经生源学校教务处确认该名额可以申报上海外国语大学。

2.报考步骤及报考材料

考生请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网址yzb.shisu.edu.cn),并于9月25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1)直升报名表(请至网报页面下载)。

(2)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如因所在学校推免工作尚未完成无法于9月25日前提交,该证明信可延至10月10日报到时提交)。

附:证明信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外推资格证明

我校**院系**专业**同学,学号**,获我校学术型/专业学位外推名额。

**大学教务处(盖章)

209月*日

(3)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红章)一份。

(4)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两位教师(任课教师或辅导员)推荐信(请至网报页面下载)

所有材料请用A4纸制作。申请材料如不选用,不再退还。

所有材料请于年9月25日前寄达(或工作日送达)我办(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11室 上外研招办,83)。

3.考试办法

(1)我校拟定于10月10D10月13日进行直升考试。我办在确认考生直升资格后,将于9月28日下午5点将考生准考信息公布在我校校园网上。

(2)考试形式为1门专业笔试,1门专业口试 (考试均以基本能力为主,其他信息无可奉告) 。

(3)考试结果拟于10月13日公布,拟录取外校生当日集中处理所有相关事宜。

(4)考生一旦被拟录取为我校2012级直升研究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欢迎跨专业报考。

4.其他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备注:上海外国语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随时关注我部网站及我校教务处网站,了解有关直升考试报名相关信息。

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制订和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2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欢迎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2年我校招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大学;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5.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jstm.ustc.edu.cn);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上述材料于2011年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所申请的.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9月24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1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1前组织复试。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拟录取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2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将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夏令营专题网站),并将在优秀学生中提前预录取部分推免生。有意参加提前预录取选拔的同学,可通过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

2.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4.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招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6月1日

◇中国大学网

篇3: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

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外推免生,各专业只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申请,接收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30%。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外校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

所在学校原则上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外语类院校;

申请人须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分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

“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无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外语类院校学生专业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前10%。(说明:本科阶段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实施办法:

(一)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被推荐人在我校研究生招办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目录,确定拟申请院系和专业方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处、院系签字盖章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高校“向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公函”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非外语专业的CET6级证书;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

(7)申请人须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发送至bwyzb@bfsu.edu.cn(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2、我校研究生招办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内容包括学生所在学校资格、考生是否获得外推名额、专业排名、成绩单等),9月31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3、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 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的免试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基础英语考试;

▲ 其它专业笔试、面试由各院系组织。

4、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接收校外推免生名单,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5、被录取为北外推免生的学生,未征得我校同意,擅自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我校将向其所在学校教务处发出公函,建议将一份《不诚信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二)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三)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或者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

8、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四)推荐免试生申请安排:

1、报送材料时间:9月13日――9月25日(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寄发,不接收社会上各物流公司快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不需填写具体收件人、“负责人”等字样)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3、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时间:月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北外东院办公楼305会议室

(3)内容: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原件;

(4)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百元。

4、推免考试流程:

(1)所有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和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的推免生,10月9日下午14:00―17:00在北外东院逸夫楼第三阶梯教室参加《英语基础》科目的笔试,面试在各院系进行。

(2)申请其它院系的推免生在各院系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10月1日前网上公布)。

5、研招办将于10月16日左右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说明:已被拟录取为“推免生”的考生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

附件:

1、《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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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南京林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20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为了更好地扩大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生源,完善、规范和加强对我校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大学期间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及简历;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三、申请专业范围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专业。

四、申请办法:

1.有意者须在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我办初审、报相关院系学科复审后,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接收函。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a、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b、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c、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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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华南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 “ 九五 ” 、“ 十五 ” 共建 “211 工程 ” 全国重点大学,已有 103 年的办学历史。校园坐落在素有 “ 花城 ” 美誉的广州市,占地 8250 多亩,校舍总建筑面积 137 万O,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是读书求学的好地方。

为适应新时期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从2010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大力提高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待遇: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同时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基本生活津贴;学术型研究生每月发放100元以上的助研津贴(按每年12个月发放)。同时,改革后的`研究生奖学金额度及覆盖比例也大幅提高(具体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华南农业大学热诚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以上;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4、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由所在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推免生校验码。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于9月底前提交下列材料到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①《华南农业大学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

④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2、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初。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交(寄)回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我校将于2012年6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不限名额,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

三、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传真)

邮政编码:51064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316室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2012年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6:中科院电工研究所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科院电工研究所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科院电工所招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程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我所将继续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欢迎您申请我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国重点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申请人须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须学习勤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并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等应用能力。大学本科期间无任何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4.申请人须诚实守信,品行表现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无传染性疾病,身心健康。

6.申请人须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申请人的报考属性(即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其母校确定。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应直接向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必须提供材料

①《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④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⑤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

2.自愿提供材料

①《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②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③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④其它自愿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步骤:1.网上提交申请

推荐免试申请人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2.打印申请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后,在“申请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并最迟于209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或送交到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能提交全部申请材料者将不再受理。

3.初审

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予以公布。申请人需按照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本所参加综合口试和体检。

4.考核和体检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综合面试和体检。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及外语考核。(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和体检者不予录取。

5.拟接收

经过面试,确定拟接收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申请系统”通知申请人。

被我所拟接收为学术型推荐免试生后,可以申请攻读直博生。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入学后即按照博士生的要求进行培养和管理。培养过程中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可通过适当的考核形式分流为硕士研究生。

拟接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同时须向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6.对于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②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③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④政审不合格;⑤考试作弊或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⑥申请人对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四、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6号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190

2.联系电话: (010)82547015

3.电子邮箱: yjs@mail.iee.ac.cn

4.传真电话: (010)82547000

考研频道。

篇7:苏州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热忱欢迎兄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我校硕士招生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品学兼优,并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学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表格下载);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其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交)至苏州科技学院研招办(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复试时提交),过期恕不再受理。申请人需在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我办审核后,将于月15日前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在11月10―14日内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四、其他

1、我校目前暂无免试生推荐资格(即不能推荐本校毕业生),只能接收外校推免生。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试测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3、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09 电话(传真):0512-68093182 联系人: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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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20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生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我所优先接收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科等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我所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相关公告及我所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一、接收类型

1. 我所接收推免生可分为直博士生与硕士研究生两类:其中接收直博士生专业为《地球化学》专业,凡被接收为直博士生的推免生,将被录取为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制5年。

二、申请资格:

1. 学生必须是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且成绩在425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在复试时由我所安排进行。)

三、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所推免生的学生,请于10月15日前登录中国科学院研大学招生网推免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尽快将下列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寄(或送)达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研究生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此表最迟在拟录取前提交)。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等有助于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成果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1.我所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并在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于2010月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所进行面试及体检后,择优录取;我所为参加面试考生报销由学校所在地至贵阳的单程硬座路费,免费安排复试期间住宿及负担体检费用。

2.我所将在2014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前,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发给拟录取函,并通知未录取者,无论接收与否,所有申请材料不退;

3.已接受的同学必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寄到我所。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五、其它:

对已发拟录取函的推荐免试生,将在2014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期间进行复核,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如在招生过程遇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法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550002 贵州省贵阳市观水路46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51-5891117; 传真:0851-5891117;

网址:www.gyig.cas.cn;

中国科学院招生网:admission.gucas.ac.cn;

E-mail: jyc@vip.gyig.ac.cn

篇9: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北京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

接收人数为20名,会计和审计专业各10人。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四)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者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GRE成绩、雅思成绩等。

(五)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八)身心健康,体检要求合格。

(九)、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三、申请办法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9月1日-9月16日,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网

( 211.71.36.110/zsgl/tmsgl )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并请于209月1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年9月20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下旬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相关内容见复试通知。

4.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

5.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需选择“推荐免试”。 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6.如考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仍未取得正式推免资格证明,可先由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待复试结束后再补交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接收资格。

2013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料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网报时下载),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专业学位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7.英语考试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8.公开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2年9月17日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证明信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中如有考核科目60分以下,则该考生不能被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公示,如无争议,即确定录取。我校对拟录取的同学发出接收函。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等。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校验码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录取无效。

(三)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统一于调档政审后寄发给本人,寄发时间为研究生招生当年六月。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确定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未经同意,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私自办理出国留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以及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4.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5.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本办法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咨询电话:010-64505140/52 曲老师 曹老师

传真电话:010-64505188

电子邮箱:yjszs@mail.nai.edu.cn

研究生推免系统:211.71.36.110/zsgl/tmsgl/default.aspx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究生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大学网考研频道。

篇10:中科院西安光机所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热诚欢迎重点高校学子来我所结合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课题攻读研究生学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

2.申请者应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如果已经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于复试时提供;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本人签字确认)一份。考生个人自述应包括: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曾做过的'研究、个人学术兴趣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推荐免试申请人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网址:zhaosheng.gucas.ac.cn/zhaosheng/tms/index.aspx

(二)打印申请表、提交材料

1.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通过“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申请专业请参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研究所2013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2.在“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以下要求email至研究生部:

①文件更名为__2013推免生申请.doc;

②申请表以附件的形式附在邮件中;

③发送时邮件主题命名为__2013推免生申请,以便邮件筛选。

④将邮件发至admissions@opt.ac.cn

(三)初审

我所将根据申请者材料收到的情况每周初审一次;对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本人。申请人需按照我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综合能力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考核及体检。

1.考核和体检时间由招生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

1.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到其所在院校取得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收到拟录取函后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招生单位上报教育部及中科院审批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每年6月)。

4.通过我所复试但最终未取得免试推荐资格者,如报考我所研究生,上线后将优先录取。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证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6.学术型推免生可选择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学制五年)。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7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119

电话:029-88852851 029-88859136 传真:029-88852118

网址:www.opt.ac.cn

E-mail:admissions@op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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