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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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奶牛猫”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司法是什么(共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司法是什么

司法是什么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类似的法谚在最近的十几年间已逐渐为人们所耳熟能详。“司法”也越来越多地成为法律职业者和普通人挂在嘴边的名词。然而,在面对诸如“究竟什么是‘司法’”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时,不但外行说不出什么道道来,就连法律人自身,恐怕也无法说得明晰与透彻。

引人注目的是,我国宪法对“司法”的概念并未明文界定。在笔者看来,这种立法的缺失并非立法者的过失疏漏,实乃有意为之。留下“司法”的悬念一是立法者无法消弥学界关于“司法”概念的争论,二是立法者自身亦对“司法”及其性质认识模糊。最重要的,宪法和法律有意疏漏“司法”的概念有助于国家决策层适时对“司法”作出调整。至于“司法”的实质意涵有无藉由理论加以建构的可能,在学界向来也备受质疑。

在西方,“司法”一词大都同时作为学理上的概念和各国实定法上的用语而存在。依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司法有别于立法及行政,是“处罚犯罪或裁决私人争讼”的权力,性质上属于纯粹的法律作用,而非政治作用。法官不过是法律的传声筒,只能依三段论法精确地适用法律条文,不具有违宪审查权,甚至连解释权亦严格受到限制。但从现代各国司法体制及司法机关的职权来看,孟氏对司法的定义方式显然与现实已有了很大的不同。一般认为,司法的内容受各国传统及时代因素影响,具有历史的可变性,无法以一定的方式加以界定。考察现代各国对“司法”概念的具体实践,大体上,美日与德法堪称两类典型。

美国的司法概念,依其联邦宪法第3条规定,以“事件及争讼”(cases and controversies)为要素,包含民事、刑事及行政事件的裁判。而且,法院审理案件时,附带对有关法令进行违宪审查,这是司法的本质性义务。日本战后对美国司法制度全盘照收,因此,在对司法的理解上,也大致采取与美国相同的态度。

法国自大革命以来,即将司法范围限定于民、刑事裁判,不包括行政案件的裁判。司法的任务亦受严格限制,大革命时期的法律规定,法官干预立法权及执行权行使的,即构成渎职罪。同时,法院“解释”法律也被绝对禁止,相应地,法官仅能一板一眼适用法律。1958年法国第五共和宪法虽然引进违宪审查制度,但该制度与一般司法不同,这很突出地反映在相应法律条文的`归属上:后者规定于第八篇“司法权威”,而前者却另外规定于第七篇“宪法院”。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传统类似于法国,将行政法院排除在司法体系之外,现行基本法则另设“裁判”(Rechtsprechung)一语,做为“司法”的上位概念,用以统括普通法院、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及具有抽象违宪审查权的宪法法院。

然而司法的实质并不在于司法范围的深广,而在于“司法”之所以成其为“司法”的底线。我国司法体制本仿苏联而建制,在我们当年所着力效仿的苏联解体之后,其国原依存的司法体制亦分崩离析。现今的俄罗斯等国在司法体制上也业已全盘接收“三权分立”学说,并已完成相应改制。在此境遇下的中国司法体制既面临与原苏联旧体制的决裂,又碍于政治因素及本土国情而无法断然象俄罗斯等国一样对司法制度进行彻底改造,“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一语便成为国家决策层所握持的一根救命稻草,并为学界学者所着力维护。

如果有关“司法”概念的争议仅仅存在于学界,倒也能让我等百姓们图个清静:管他吵得天翻地覆呢,那是学者们的份内之事,犯不着让普通人操心。然而正因为法律的缺席,不可避免地引来了与司法有些许联系的机关或部门的搅局,他们在各自的权力范围之内对司法指手划脚,终至“司法”成为一张“普罗米修斯的脸”,变幻莫测。诸如国务院总理在人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大声疾呼“深化司法改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诸如众多将“公检法司安”统归“司法部门”而行文的党内及政府红头文件,再诸如通常兼任公安部门领导人的政法委书记在个案上对检察长

[1] [2]

篇2:司法委托书

委托人:XX律师事务所

住址:***

电话:***

***律师

受委托人:司法部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与××公司于×月×日签订的《××合同》第二页上“××”二字是否是××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与××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20××月××日签订的.《××合同》上的是否××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XXX事务所

月 日

篇3: 司法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所属辖各乡镇、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及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在法制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两劳”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有如下几方面。

一、以“行风评议”为切入点,提高全所整体素质由于所内人员较多,思想素质及业务素质均参差不齐,因而必须统一规范所内各项制度的建设来约束管理。通过“行风评议”的学习与整改,使全所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得以提高,业务水平得以加强,全所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顾全大局,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无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全所职工的凝聚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学习用法观念我所辖区的××、××两镇属移民乡镇,虽然移民工作进入尾声,但还是有相当数量的移民工作。因而我所今年法制宣传工作侧重点仍是加大移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法律、政策到家到位,以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是召开好各乡镇司法助理员会议,发动各乡镇的宣传力量,利用标语、广播、专栏、街头宣传等常规宣传方式进行以普法为主题,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宣传活动,第三是利用上法制课一年一度的法制理论考试的机会,对全所辖区的青少年、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普法知识的培训。其四,继续巩固和完善依法治村工作,增强依法治村的成果。全年,我所辖区共办各类法制宣传专栏18期24块,书写各类宣传标语100余幅,动用广播宣传25车次,上法制课12场次,其中组织领导干部学法2次,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课2次,学校上法制课8次,其中司法所人员上课6次,组织世贸知识理论义演3次。通过这些活动,为我所辖区各乡镇“四五”普法工作开好了头,并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使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以增强。

三、人民调解工作我所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仍“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强各镇司法调解中心及基层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及协助各乡镇做好村调委员会的调整工作。今年,我所辖区共调处民间纠纷396件,较去年降低了26%,其中成功388件,成功率达98%。“四无”村35个,占37个村的95%,其中××镇今年为“四无镇”。今年我所还认真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及春忙大忙期间专项治理工作,征订人民调解工作杂志10份,积极配合各乡镇处理重大疑难纠纷,均取得了圆满地成功,得到了各乡镇、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四、“两劳”管理工作今年,我们辖区共回来“两管”人员13人,其中××镇7人,磨子3人,回来××镇的3人由于安置帮教措施得力,组织健全、机构健全,都得以妥善安置。据对其调查,转好率达100%,同时,根据县局要求,我所还对以前回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目前都在进行合法经营活动,表现良好,对近3年来我所辖区回来的“两劳”回归人员也做了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较好。

五、法律服务工作年初下达我所的任务5万元,为完成这一任务,我所年初并制定了计划,任务分配到人,奖惩兑现,并提取业务收入10%作为风险抵押金,纳入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发放。为确保完成总任务,今年,我所大力开拓法律业务,扩大诉讼与非诉讼、办证业务,在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全年共完成法律顾问单位5家(其中4家尚未收费),代理33件,非诉讼2件,涉办公证41件,代书3件,咨询9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业务收费4.355万元,未能完成年初下达我所的任务,我所法律服务业务仍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非诉讼、顾问单位业务上还待进一步提高。总之,由于自己的经验不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与其他兄弟所还有较大差距,我所明年任务任重而道远。

篇4:司法委托书

一、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住址:***

电话:***

***律师

受委托人: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与××公司于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二页上“××”二字是否是××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与××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上的是否××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XXXX年X月X日

二、给予受理和不给予受理的情形

(一)给予受理的情形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二)不给予受理的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授权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授权委托书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特别是还需要提交合法的材料来进行审查和处理。

篇5:司法建议书

县信用联社:

最近,我们对今年以来信用社起诉的借款合同案件特别是信用社败诉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目的是从审理案件角度,找出你社在签订、履行合同以及诉讼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向你社提出一点建议,这些建议如能被采纳并能收到一点效果,我们将不胜欣慰。

一、借款人、保证人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合同主体存在缺陷是导致合同无效,甚至信用社败诉的最常见原因。

从今年以来审理的案件来看,合同主体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非自然人的法人、组织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签订合同时未提供营业执照。

无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如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煤矿等)无资格从事民事活动,其签订的合同无法律约束力。

实践中一旦出现这种合同,往往难以确定责任主体,且证明难度大。

建议:严格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除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外,法人、组织签订合同必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合同载明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

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自然人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上。

如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写的地址是杨庄镇某村的,但在诉讼中却发现该人实际是石桥镇某村的,或者是鲁山的`。

查明当事人身份是诉讼的前提,上例中从法律上应认为二者不是同一人,严格来讲属被告不明确,以民诉法第108条之规定,后果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建议:提高信贷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签订合同时查明对方身份。

3、合同当事人既未亲自签订合同,亦无委托书。

诉讼中借款人或担保人不承认借款或担保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某社诉许某、赵某一案,可能是担保人赵某自己拿着许某的身份证办理的借款手续,诉讼中许某不承认自己签合同,由于赵某下落不明,信用社因无法证明谁是行为人而败诉。

建议:加强对信贷员的责任心教育,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让借款人或担保人亲自在合同上签字,无法亲自在合同上签字的,应有有效的委托书,避免留下类似的后遗症。

二、时效、期间方面存在的问题

超诉讼时效案件依然存在,因超诉讼时效、担保人脱保,在立案、审理时请求“通融”的现象并不罕见。

这是一个老问题了,其成因、危害和后果无须再谈。

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二是信贷员、基层社不要回避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争取主动。

三是摒弃拖拉工作作风。

三、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案件,信用社履行合同的手续不完善、还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常见的是借款人是甲,而误将款交付给乙;

款未直接交付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处分借款但无委托手续。

如翟xx借款一案,借款人是翟xx,担保人是牛xx,合同的签订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最后该社在履行合同时,认为翟xx与牛xx是夫妻,所以没有把款交付翟xx,而是把款交付给了牛xx,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贷款时双方就已离婚,引起了不必要的纠纷。

建议:真正树立严格依法履行意识,摒弃按“理”办事的习惯。

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严格依法放贷,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四、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代理人有时出庭不及时。

2、格式化诉状的使用太机械。

格式化诉状的使用给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方便,减轻了劳动强度,但是个别社在使用中太机械、太死板,没有考虑格式诉状所未能涵盖的内容,这样既不严肃,又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

建议:单笔无其他特别情况的贷款,起诉时可以使用格式化诉状;二笔以上贷款合并起诉或有其它特别情况时,不宜使用格式化诉状。

3、随意变更诉讼请求。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该规定施行前,法律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变更诉讼请求是没有限制的,该规定施行后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诉讼中还有随意变更诉讼请求的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建议:转变诉讼观念,起诉时弄准被告和诉讼请求。

篇6:司法建议书格式参考

关于司法建议书格式参考

篇一:司法建议书格式

为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法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1、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

能动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属性,是转型时期中国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全省各级法院在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的同时,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是依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方式和有效举措。

2、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既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承担的一项重要责任。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执法程序、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是人民法院以柔性司法方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形式。

3、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司法建议工作开展的水平和成效是检验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尺。通过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制作、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考核奖惩等措施,全面提高司法建议质量,有助于增强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认识大局、把握大局的能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表现出来的信服和信赖,其最主要是靠公正廉洁的司法活动来实现。与此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负责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言献策,是优化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方式。

二、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5、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和规范司法

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工作水平。

6、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中所反映出的有关管理体制、公共政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探索规律,预测趋势,提出建议,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司法建议的提出

7、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和办理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司法建议:(1)对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某一类倾向性问题,需要积极加以应对的;(2)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需要做好处置预案的;(3)对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等民生问题保护不力,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强化措施,加以改进的;(4)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或者存在重大漏洞的;(5)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妨碍人民法院调查、执行等行为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需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6)发现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而没有被查处的;(7)诉讼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尚未彻底解决,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处理的;(8)其他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

8、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必须及时、准确、合法、慎重。司法建议一律以法院的名义发送,任何内设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发送司法建议。

9、司法建议的事项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时,既可以针对个案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建议或一案多建议,也可以针对某类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采取多案一建议,还可以就某一个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宏观性司法建议。

10、司法建议一般应由独任审判员、合议庭或法院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院、庭长在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时,审判管理部门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时,发现有漏发司法建议的情况,可以建议补发。

11、拟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的,应逐级提请同级的上级人民法院发送。

四、司法建议书的制作

12、个案、类案司法建议书一般由独任审判员、合议庭或所在的审判业务庭(局)负责起草,宏观司法建议书一般由有关综合性部门负责起草,经由司法建议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签发。

13、司法建议书制作前,应当开展细致扎实、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工作。制作时应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精炼,表述准确,措词得当,分析问题条理清楚,所提建议依据充分,在实践中易于操作,切实可行。

14、司法建议书的格式一般包括法院名称、司法建议书名称、司法建议书编号、主送单位(被建议单位)名称、司法建议书正文、回复要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院印和日期;如需抄送主送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的,需列明抄送单位全称。

15、司法建议书正文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案件或调研情况简介;

(2)发现的问题;

(3)原因分析;

(4)具体建议及依据;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6、司法建议书的尾部可提出希望被建议单位引起重视、加强整改的要求,并告知书面反馈期限,反馈期限一般可确定为一至三个月。

17、司法建议书应参照送达法院诉讼文书的方式及时向被建

议单位送达,并记录送达情况。

五、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跟踪和立卷归档

18、全省各级法院应抓好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跟踪工作。司法建议书回复期限届满后未收到反馈意见的,相关承办部门应主动向被建议单位进行询问、提醒或回访,也可以向其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

19、司法建议书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司法建议书及相关材料整理立卷,移送司法建议工作日常办事机构集中归档。针对个案发出的司法建议书,还应将其正本归入该案卷宗副卷。

六、切实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20、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法院的整体工作部署。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司法建议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司法建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级法院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使

司法建议工作不断规范,取得实效。

21、设立司法建议工作日常办事机构。全省各级法院研究室(办公室)作为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司法建议书编号、审核、归档工作;

(2)定期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情况通报,牵头组织司法建议经验总结活动;

(3)负责司法建议管理、考评等工作。

22、加强法官司法建议制作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司法建议制

作专项培训,增强法官司法建议制作能力,提升司法建议制作水平。

23、构建司法建议工作交流平台。建立全省法院司法建议信息库,及时将司法建议及其反馈情况、领导批示等录入信息库,并设置检索查询功能,以避免重复、低水平建议;采取信息简报、专题宣传等形式,加强对优秀司法建议的总结推广。

24、建立专项考评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司法建议被有关单位或组织采纳并向法院反馈意见或被领导批示的,作为考核的加分项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25、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全省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司法建议的内容和效果定期评选优秀司法建议,并适当给予表彰奖励。

26、努力优化司法建议工作环境。全省各级法院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对司法建议工作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等社会机构的合作,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理解和尊重。

附件一:个案司法建议书格式

附件二:类案司法建议书格式

附件三:宏观司法建议书格式

附件一:个案司法建议书格式

× × × 人 民 法 院

篇7:司法工作总结

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盛市县级表彰。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sO1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主题教育。根据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法系统集中整动的实施意见,我系统抓紧动快,认真、扎实开展了这项工作。现将开展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迎着鸡年春节的爆竹声,圆满结束了自己执业的第一年度。回顾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律师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3件,刑事代理(辩护)4件,非诉讼案件2 件,法律援助案件32 件,法律咨询及代收1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第一件建水一家公司的公司确权纠纷案件和第一件州内重大的刑事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法律援助案件,有当事人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也有自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的,还有几件是涉及外国人的,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州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刑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包括刑事和房地产公司业务。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三、工作中的不足。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知识不足,特别对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不够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审中的一些发问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同时,对除法律领域的书籍涉及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视野不开阔,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篇8:司法工作计划

按照xxx司法厅的相关要求,我司法鉴定中心坚持以“三大类”司法鉴定为基础,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为重点,加强本司法鉴定中心内部的管理,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能力,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在现有鉴定项目的基础上开展新的法医鉴定项目。

我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已开展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以及三期鉴定等法医临床学鉴定项目,损伤程度(伤情)鉴定多见于故意伤害案中,涉及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人体损伤伤残等级的鉴定主要用于确定各类民事案件或纠纷中的赔偿,对刑事案件的量刑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休息、护理、营养期限三期鉴定也是涉及赔偿额重要的鉴定。我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已经被广泛用作处理各类民事纠纷的依据。为了拓展业务范围,我司法鉴定中心拟在现有鉴定项目的基础上开展以下法医鉴定项目:

1、逐步开展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项目。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是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的主要项目,也是常见的鉴定之一,法医尸体剖验检查可帮助解决民事(事故、灾害、疾病等)以及刑事(伤害、谋杀、投毒等)案件中所涉及的死因、死亡方式、致伤方式、死亡时间、致伤物推断等诸多问题。因此,通过尸体解剖可为破案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

2、逐步开展法医物证学亲子鉴定项目。常见于上户口中的出生证办理等,相关法律规定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以上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基本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因此,法医物证学亲子鉴定是目前最常见的法医司法鉴定项目之一,它可以为确定亲缘关系提供可靠的科学证据。

3、逐步开展法医毒物分析酒精浓度测定项目。法医毒物分析酒精浓度测定主要用于交警处理交通治安案件,是交警判断是否酒驾的主要依据,也是法医鉴定的常见项目之一,开展该项目科为交警提供大量处理酒驾案件的证据,因此,开展该项业务是必然的。

二、加强司法鉴定中心的内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中心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如制定保密和保护专有权管理程序、督管理程序、文件控制程序、投诉处理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切实加强本中心司法鉴定人员鉴定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司法鉴定机构。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参加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组织的司法鉴定培训,时刻关注并认真学习最新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最新鉴定标准。对中心鉴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在职培训及业务能力训练,派出本中心人员去国家级和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进修学习,同时聘请经验丰富的鉴定专家来中心讲座或指导工作。以此来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个鉴定中心的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中心的硬件,确保鉴定机构硬件达标。对已获得行政许可的鉴定项目,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备案,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期限进行配备。确保鉴定中心的硬件设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加大本鉴定中心的宣传力度,提升鉴定品牌。在全院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中进一步大力宣传我鉴定中心的工作内容,通过医院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想社会宣传,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六、加强鉴定中心自身建设,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司法鉴定中心隶属于医院,是医院的一份子。鉴定中心借助于昆医院强大的医疗技术力量、专家优势及设备资源而建立,中心的发展必将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为增强医院的社会服务能力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鉴定中心必须要注重自身的建设,如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机制建设,人员知识及业务能力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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