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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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柠檬精小姐”参与投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共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校际交流,我校对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推免生条件:

1、教育部直属院校、985、21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专业学习和科研上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详见《天津财经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名额:金融学5人 ,会计学5人,其它每个专业3人。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我校校园网下载《天津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

②申请人个人陈述1份;

③2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各1份,分别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

④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并由教务处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⑥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⑦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以上材料中,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及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申请人还可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和原创性研究成果。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222;

接收申请材料时间:9月28日前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获得复试资格,我办将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参加复试者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复试内容及程序参照《天津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3、复试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我办将向申请者寄发接收函。

4、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推免生,必须于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在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次年6月由我校寄给本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出现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注: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欢迎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2年我校招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大学;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5.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jstm.ustc.edu.cn);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上述材料于年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所申请的.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9月24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1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1前组织复试。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拟录取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2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将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夏令营专题网站),并将在优秀学生中提前预录取部分推免生。有意参加提前预录取选拔的同学,可通过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

2.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4.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招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6月1日

◇中国大学网

篇3: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安排

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安排

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于9月上旬开始,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天津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所在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不能出现单科不及格,不得有重修课程),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原则上排名位次在本专业前20%);

5.在学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

二、培养类型:

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均一份,复印件须教务处加盖公章)

(1)《天津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4)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办法:

1.请于209月15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

3.我校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给接收函,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于10月14 -31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推免生须于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有关事宜请与报考院(系)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8.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9.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23542747 传 真:022-23542747

网 址: www.tijmu.edu.cn

电子邮件:yzb@tijmu.edu.cn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4:苏州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热忱欢迎兄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我校硕士招生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品学兼优,并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学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表格下载);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

(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其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交)至苏州科技学院研招办(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复试时提交),过期恕不再受理。申请人需在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我办审核后,将于2011年10月15日前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在11月10―14日内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四、其他

1、我校目前暂无免试生推荐资格(即不能推荐本校毕业生),只能接收外校推免生。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试测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3、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09 电话(传真):0512-68093182 联系人: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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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天津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面向全国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招收推免生。为进一步吸引推免生报考,进一步规范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 .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5 .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的,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可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推免生报考专业和招收名额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天津工业大学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20我校拟接收推免生150名(含外校生)。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被录取为非定向的所有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以一次性获得硕士新生奖学金8000元,以及硕士助学金10000元/ 年(分10个月发放),并有机会获得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推免生报考程序:

1. 登陆yz.chsi.com.cn/tm“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2. 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9月28日-10月25日)报名,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

3. 选择报名志愿“天津工业大学”;

五、推免生录取程序:

1. 天津工业大学审核推免生报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2. 推免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口语水平(具体内容以学院公布为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分;

3.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交纳复试费每生90元,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须用身份证号先注册再缴费)。缴费网址:219.243.56.101。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视为同意录取。

5. 学校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 022-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2-83955016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

六、其他

1.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未能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将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2.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年6月随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篇6: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我校现启动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所在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人为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于9月25日前将登记表及下述材料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2)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3)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六级、托福、GRE等)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9月30日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2);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登记表(见附件3);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4);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近期公布),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接收函。取得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5)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年10月23日前寄达研招办,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办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篇7:南京林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为了更好地扩大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生源,完善、规范和加强对我校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大学期间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及简历;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三、申请专业范围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专业。

四、申请办法:

1.有意者须在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我办初审、报相关院系学科复审后,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接收函。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a、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b、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c、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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