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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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稻城夏至深藏”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共10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将每月考核与期末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其中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过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参加最终考核。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四个项目每期考核一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教师个人成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工会负责师德。学期结束前,所有资料要归类完整交给考核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细则,分块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2、期末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写成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在学校述职。

2、初评。教师由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进行初评,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初评。

3、定等。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并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各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绩效工资考核相关公式计算,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借用、挂职锻炼及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挂职锻炼或支教人员,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至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由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水平参照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上学期、下学期)分两次审批和发放。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

1、初步核定。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组织考核,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额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将教师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造册。

2、公示。学校将本校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各学校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区财政局按照备案审批的标准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发放到学校账户(原则上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到位),由学校按照审批标准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在职工作人员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通过,报上级备案后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领导小组。

2、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篇2: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按学校质量奖惩方案,由教导处计算评定等次优、良、中、差,分别计15、11、7、0分

2、对于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奖的学生辅导教师,按下列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省级分别奖励4、3、2分;市级的分别奖励3、2、1分;区级分别奖励2、1、0.5分。

3、参加上公开课、基本功竞赛等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区级的分别奖励3、2、1分,校级分别奖励2、1、0.5分。

4、在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案、教具、课件等评比活动中获奖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刊物或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按以下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5、4分。省级分别奖励5、4、3分;市级分别奖励4、3、2分;县级分别奖励3、2、1分。(获奖论文打0.5折)通讯报道市、区分别加4、2分,(网台打0.5折)每人限一篇。

5、班主任奖

班主任奖(分月考核),考核细则见政教处、安全处考核细则,考核后按优、良、合格分别记10、8、6分。非班主任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全员德育考核,考核后按优、良、合格分别记3、2、1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5分)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参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1)有效研修考核为优、良、合格,分别加1、0.8、0.5分。

(2)按时参加全区或学校开展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活动,取得及格成绩者记1分。

(3)积极参加自主研修,每月完成不少于1篇原创教育博文记1分。

(4)有个人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有记载、有效果记1分。

(5)完成本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成绩合格记1分。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将每月考核与期末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其中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过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参加最终考核。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四个项目每期考核一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教师个人成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工会负责师德。学期结束前,所有资料要归类完整交给考核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细则,分块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2、期末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写成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在学校述职。

2、初评。教师由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进行初评,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初评。

3、定等。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并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各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绩效工资考核相关公式计算,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借用、挂职锻炼及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挂职锻炼或支教人员,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至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由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水平参照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上学期、下学期)分两次审批和发放。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

1、初步核定。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组织考核,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额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将教师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造册。

2、公示。学校将本校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各学校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区财政局按照备案审批的标准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发放到学校账户(原则上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到位),由学校按照审批标准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在职工作人员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通过,报上级备案后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领导小组。

2、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篇3: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荐】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篇4:学校教职工年终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担任初一两个班的政治学科教学任务。一学期以来,自始至终以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勤恳、坚持不懈的精神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得;同时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也不断提高,顺利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现将一学期以来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绩

作为科任教师的我,不敢懈怠,一开始就认真制定教学计划,注重研究中学教学理论,认真备课和教学,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备课组活动,经常听各老师的课,从中吸取教学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己的教学的业务水平。每节课都以最佳的精神状态站在教坛上,以和蔼、轻松、认真的形象去面对学生。

二、经验和体会

严格课堂纪律,培养良好的学科学习风气。抓住重难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借助教学媒体,分散教学重点、难点,多采用直观明了的教法,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难度,对课后及练习册的练习作必要的讲解分析。

三、存在不足与今后打算

教学以传统方法为主缺少创新意识,学生的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不够成功。培优扶差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培优目标不明确;继续更新观念,努力实践主体教学;积极运用多媒体电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加大科研促教的力度,努力撰写有较高质量的教学论文;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本学期,由于在实践中努力摸索领悟;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在学习中仔细研讨总结;在总结中成长、前进;各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切实有效的由新课程的旁观者,变成新课程的参与者和实践者,投身到新课程改革中,并在实践中臻于成熟。

我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更进一步提高,需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时代的需要。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听取师傅的教诲,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逐渐创造出自己的教学风格,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相信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我也相信有耕耘总会有收获!

篇5:学校教职工年终工作总结

在这一年里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做老师的艰辛和快乐,我把自己的青春倾注于我所钟爱的教育事业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一年来,无论是思想方面,还是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我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自己的职业画卷上描绘了绚丽的一笔。下面我从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加以总结: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个人师德修养

在思想上,平常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教师的表率。同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我首先从加强自身思想素质建设为出发。前进的动力更充足,方向也更清晰明确,思想境界进一步得到提升和升华。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在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二、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乐于奉献

我能够深挖教材,抓好重难点,认真钻研教材教法,精心备课,坚持写详案,能经常和同学们谈心。采取“合作学习”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给学生一个轻松愉快的语文学习氛围,真正让学生在乐中学,学以致用。我始终相信,只要辛勤耕耘,就一定会有所收获的。所以,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我总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去对待,注重因材施教,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学习好的教学方法,提高执教水平。

我也注意虚心地向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求教,经常和同仁交流,努力夯实自己的教学基本功。作为语文教研组长,我积极组织、参加教研组活动和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知识底蕴。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我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博客更新、档案整理等工作,并能出色地完成任务,得到领导和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三、生活方面

在生活上,我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热心帮助同志;教育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钻研业务,勤奋刻苦;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能够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能按时上下班,认真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别人,努力和大家处在一个和谐的生活氛围之中。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要更进一步地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不足,争取早日在各个方面更上一层楼。

篇6: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独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非规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委会而定。

篇7: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一、全园职工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50元;因请假不上班扣10元岗位责任奖。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30进园,下午不得早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工资。

二、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三、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药费,保险公司拒赔部分,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食品卫生发生中毒者,根据情节轻重相应追究主管幼儿灶、炊事员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参照上述办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为消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九、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员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篇8: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二级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热情,增强教师责任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工作量分为三部分:教学工作量(授课工作量、与教学有关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第三条 教师工作量采用积分方式计算,工作量合格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为60分,科研工作量为30分,其他工作量为10分。教学和科研两项工作量在达到第四条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互补,其他工作量单独计算。

第四条 教师年度授课积分必须达到50分,科研积分必须达到15分,教授、副教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56课时,讲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43课时,助教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28课时,参加教研室和院组织的活动积分必须达到10分。

第五条 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标准为110分(含),其中科研积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含),课时积分必须达到60分。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与院年终奖挂钩。积分以100分为基础,每超过10分,奖金系数增加0.1;低于100分的,每减少5分,系数降低0.05,不足5分,按5分计。

第七条 本办法工作量计算只适用于我院,教师参加职称评定等事宜,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第八条 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授课工作量计算(50分)。

(一)必修课以一个自然班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0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二)选修课以15人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5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三)新课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四)重复课每课时按0.8课时计算。

(五)双语教学课时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六)课时与积分核算

1、教授、副教授每课时折合0.35分。

2、讲师每课时折合0.47分。

3、助教每课时折合0.70分。

4、教师授课积分满50分后,每课时折合0.5分计入。

二、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计算(10分)。

(一)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学时,每学时折合0.2分。

(二)命题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1学时,折合0.2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5学时,折合0.1分。

2、教研室集体命题,每人1学时,每人折合0.2分,命题组不能超过5人。

3、研究生命题,每份1学时,折合0.2分。

(三)监考每次0.5学时,折合0.1分。

(四)阅卷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0.04学时,折合0.008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02学时,折合0.004分。

2、研究生试卷,每份0.1学时,折合0.02分。

(五)学生论文指导学时计算

1、本科生毕业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实习论文,每篇0.2学时,折合0.04分。

2、硕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22学时,折合4.4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3、博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44学时,折合8.8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六)论文答辩学时计算

1、本科生论文答辩,每生1学时,折合0.2分。

2、参加非本人指导的硕士生论文答辩,每生3学时,折合0.6分。

3、参加非本人指导的博士生论文答辩,每生6学时,折合1。2分。

(七)经院级领导批准的学术讲座,每小时为3学时,折合0.6分。

(八)参加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每次4学时,折合0.8分。

(九)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带队每天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带队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每天按2学时计算,折合0.4分。

(十一)按院计划编写教材,每千字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二)为我院各种自考辅导班、研修班授课,每小时按0.3学时计算,折合积分0.06。

(十三)担任本科生导师,每班每学年按10分计算。

(十四)教学工作量减免,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成果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科研成果认定、科研考核、科研评价、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为准。

二、每完成1项科研成果,积分为15。每学年完成两项获积分30.

三、超过两项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论文。每增加1篇论文:

1、特类期刊,每篇计30分;

2、权威期刊每篇计20分;

3、核心期刊每篇计10分;

4、普通期刊每篇计5分。

(二)著作。每增加1部著作:

1、主编计20分;

2、副主编计10分

3、参与者,每10万字计10分;

4、不足10万字计5分;

5、独著计30分。

(三)教材。

1、教育部全国统编教材,每部主编计3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20分,不足10万字计10分;

2、八所以上重点院校共用教材,每部主编计2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计10分;

3、院组织编写的教材,每部主编计1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5分,不足10万字计3分。

第十条 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他工作量是指,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校、院指定参加的活动。以及校、院批准参加的校、院以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兼职等。经济活动不在此限。

二、院组织的学术沙龙、论坛,每次计0.5分。

三、教研室活动,每次计0.4分。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次计1分。

五、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或作主题发言、评论者,国际性会议每次计4分;全国性会议每次计1。5分;行业性会议每次计1分,区域性会议每次计0.5分;

六、参加立法活动,每次计2分。

七、担任校外专家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每项计1分。

八、就业指导。教师在法学院就业办公室值班1次,计0.5分;

九、成功指导就业1人(以签订就业协议为准),计2分。

十、就业培训,每自然班每小时计1分,每增加10人,增加0.1分。

十一、成功建立一个教学实践基地,计1分。

十二、成功联系一个集体实习点(10人以上),计2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确定的教师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办负责核算,每学期末核算一次。获得校以上科研、教学奖励的,按照国家级30分,省部级20分,校级10分标准计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法学院全体教师大会参会者半数以上通过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院务会。

篇9: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惩:

为充分利用教师八小时工作时间,发挥最佳效果,保证教师个体与整体工作协调同步,定时、定量完成工作任务,做如下考勤奖惩规定:

1、严格执行教职工上班期间劳动纪律规定:擅离职守的按离岗对待;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婚假、丧假除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学期内请假超过一个月,扣除期末综合考核奖。

2、未请假者或未经学校同意,擅离岗位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给予警告批评,两次以上者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3、教师上班迟到或早退8次(或突击检查3次),折算事假一天;对无故不参加集会、学习三次者,按事假一天对待;病假需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

4、上课铃响后,无故不到或上课不在课堂上,视时间长短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不同处理。

5、婚假、产假提前上班的,按每天10元奖励。

6、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误课费每节2元,代课费每节3元。

7、特、重大疾病视情况而定。

二、量化评估:

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建立让教师参与到管理中来,让领导深入到教学之中的方式,每位领导的工作绩效与所对应负责的教研组教师教学成绩紧密挂钩,采取情感激励、制度激励和目标激励三结合的方法,鼓励教师为学校奉献自己的热情和能力,促进学校管理绩效提升。

1、评比原则

(1)目标管理下的量化评比,是在重奖和小数额奖励的原则下进行的,重奖与优异绩效相联系,工作成绩特别显著者可以获得(如在出色完成教育教学的同时在全国及省、市、区各项比赛中获奖者)。小数额奖励是针对全体教职工的一种激励手段,其目的在于增强集体凝聚力。

(2)量化激励视学校资金情况每学期末发放,并与期末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

(3)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坚持过程监督,在学校层层组织结构中,一层抓一层,互相沟通,每月例会总结。加强对教职工经常性考核,把岗位责任制、目标量化管理结合起来进行。

2、分配方案:

见《教师量化评比表》。

3、综合考核奖:

综合考核奖按规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其德、能、勤、绩、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品德恶劣,有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影响工作或损害学校荣誉的。

(2)不服从学校按排或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3)职业道德差,工作不负责任,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篇10: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双重任务,树立正气,明辨是非,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进改革,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被考核评为年度优秀者。

2、努力钻研业务,改革创新,在有关幼儿杂志投稿或发表论文者。

3、服从领导安排、调动,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超额完成工作量,不计较者。

4、提出合理建议,并对改进工作起重大作用者。

5、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产假、丧假不休,坚持工作,婚假利用假期者。

7、全年全勤者。

二、奖励办法:

全园大会表扬,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惩罚范围:

1、工作人员违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制度、要求、常规及园里的规章制度,造成工作质量低及事故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影响工作者。

3、对园里领导有意见,或同志间发生矛盾不能正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牢骚、说闲话、漫骂等不文明行为及背后议论他人,传闲话,制造矛盾事端,影响团结者。

4、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后果者。

5、给幼儿不按时吃药、拿错药、吃错药者。

6、接到家长投诉,并符合事实者。

7、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骨折、缝针、丢失等。

8、与家长争吵,有失教师尊严者。

四、惩罚办法:

凡发生以上条例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园大会批评,口头检讨或书面检查。其次,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并扣年终奖及结构工资(结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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