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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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野雾”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共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注焦点

关注一 将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我省将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服务产业之间的联动。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

同时,扶持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型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快速健康成长。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到,培育形成5家左右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

另外,深度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破“大而全”的格局,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供 “专、精、深”的服务产品。大力发展 “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支持采用云计算等新技术、新知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高端服务业务。进一步强化传统优势服务业务的创新发展,培育高端服务业务的快速成长,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平台,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标志性的服务业品牌。到20,力争扶持10个知名服务品牌。

关注二 建立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

据了解,我省还将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充分发挥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同时,依托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区域间合作机制,协同发展。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或运营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建立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指导吉林市、延边州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区,鼓励扶持市(州)建立具有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另外,加大行业对外开放力度。按照 “非禁即入”要求,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着力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其与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

在年度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寻访和招聘活动等公共人才服务业务中,引入当地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参与,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国际视野。

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 “走出去”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关注三 建覆盖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

吉林省将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进程。推进政府及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形成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应用。

同时,逐步建立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加强市场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监控人力资源流向。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网站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网站的合作,积极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人才测评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等,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

关注四 建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另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将其纳入我省人才开发总体规划。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赴省外、国(境)外培训或聘请省外、国外专家来我省开展培训。

依托国内外著名高校、跨国公司、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开展服务业人力资源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鼓励高等院校设置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专业,培养行业发展所需专业人才。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提升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关注五 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我省将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和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等级认证工作。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落实 “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制度。

同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和行业协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标准的研究工作。全面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统计序列,建立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逐步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定期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和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功能。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关注六 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我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和人力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安排一定的财力予以积极支持。

另外,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品牌创建、业务升级、服务产品研发、行业标准制定推广、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探索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全力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高效发展。对确定为全省服务业名牌、著名商标、领军企业、培训基地、诚信示范机构、品牌产品、领军人才等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同时,完善税收融资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探索信用担保等方式,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身的造血功能。加大省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贷款最高额度予以扶持。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及配套规章,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打破人力资源服务业中存在的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等各种壁垒,纠正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市场执法队伍,提升市场执法和监管水平。

下面是意见的全文

篇2:《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注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服务业发展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高效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10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的需要,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科学布局,优化发展。坚持高端发展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结构,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

鼓励创新,拓展服务。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开发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

依法监管,规范秩序。建立健全法律政策体系,规范行业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年,初步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区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就业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增加,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打造一批有核心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建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实现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服务产业之间的联动。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扶持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型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快速健康成长。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到2020年,培育形成5家左右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

(二)深度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破“大而全”的格局,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供“专、精、深”的服务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支持采用云计算等新技术、新知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高端服务业务。进一步强化传统优势服务业务的创新发展,培育高端服务业务的快速成长,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平台,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标志性的服务业品牌。到2020年,力争扶持10个知名服务品牌。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充分发挥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依托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区域间合作机制,协同发展。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或运营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建立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指导吉林市、延边州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区,鼓励扶持市(州)建立具有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四)加大行业对外开放力度。按照“非禁即入”要求,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着力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其与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在年度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寻访和招聘活动等公共人才服务业务中,引入当地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参与,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国际视野。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走出去”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五)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进程。推进政府及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形成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应用。逐步建立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加强市场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监控人力资源流向。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网站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网站的合作,积极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人才测评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等,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

(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将其纳入我省人才开发总体规划。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赴省外、国(境)外培训或聘请省外、国外专家来我省开展培训。依托国内外著名高校、跨国公司、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开展服务业人力资源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设置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专业,培养行业发展所需专业人才。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提升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七)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和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等级认证工作。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落实“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和行业协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标准的研究工作。全面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八)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统计序列,建立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逐步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定期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和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功能。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加快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指导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顶层设计、政策制定以及重大战略推进,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和人力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安排一定的财力予以积极支持。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品牌创建、业务升级、服务产品研发、行业标准制定推广、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探索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全力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高效发展。对确定为全省服务业名牌、著名商标、领军企业、培训基地、诚信示范机构、品牌产品、领军人才等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三)完善税收融资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探索信用担保等方式,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身的造血功能。加大省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贷款最高额度予以扶持。

(四)健全人力资源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及配套规章,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打破人力资源服务业中存在的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等各种壁垒,纠正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鼓励各地按照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市场执法队伍,提升市场执法和监管水平。加大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3: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个人养老相关的金融业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分支机构组建服务养老的金融发展专业团队、特色分(支)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业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支持发展与养老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养老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九)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养老信贷专项培训,提升信贷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设立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或招用员工比例达到政策要求的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十一)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在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市场化机构多种渠道开展投资,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提供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为老年客户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电话银行服务流程。

(十九)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适当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探索提供商户优惠、医疗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咨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应及时提醒查阅,在面向老年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

八、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养老服务业指导目录,发布更新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民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养老服务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承贷能力和偿付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二十二)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以利于金融创新稳妥有序开展。

(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发展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民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篇4:促进服务业发展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

[20xx]7号)和《全省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服务业发展任务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服务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当前,辽宁正面临着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大力发展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辽宁综合竞争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战略。

第一,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建设新型产业基地的战略举措 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是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改造升级的重要途径。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建设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的国家新型产业基地。有利于减少对资源、环境、生态的消耗和依赖,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利于提高辽宁产业整体竞争实力。

第二,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完善市场体系的基本条件 加快发展服务业,建立健全商品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有利于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有利于促进生产、流通、

消费和投资的良性循环,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三,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

大力发展服务业,围绕“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辽宁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使其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吸引外商投资的最佳区域。可以有效地改善投资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必将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和动力,加快实现辽宁成为沿海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

第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社会就业的迫切要求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重要基础,有利于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棚户区改造、零就业家庭就业、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工程;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消费,增强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服务业具有门槛低、领域宽、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是我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安置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二、发挥优势,创造条件,抢抓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

当前,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服务业已经具备有利的市场条件和宏观环境:

第一,发展服务业具备区位条件优势

我省处于环渤海地区和东北亚经济圈的核心地带,区位地理优越,交通网络畅达,腹地资源丰富。随着“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对外开发开放战略的实施,通过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进程将明显加快,吸引国际产业转移的能力将明显增强。辽宁已经成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龙头,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区。

第二,发展服务业具备产业基础优势

近年来,我省不断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交通运输、物流、商贸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领域的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日益完善,城市化进程快,不仅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而且还明显提高了服务业整体层次和水平,增强了产业支撑能力。

第三,发展服务业具备市场需求优势

我省工业门类齐全、基础雄厚,工业存量优势明显。随着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专业化分工的发展需要,围绕打造国家新型产业基地目标,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临港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对金融、物流、科技、商务、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孕育了内在的需求潜力。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结构呈现明显升级,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迅速增长,社会需求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为商业、房地产、社区、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

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四,发展服务业具备科技人才优势

我省科技服务业优势明显,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具备高校和科研院所较多、科技人员队伍较大和产业基础雄厚的科技实力和人才优势;具备现代科技知识的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宏大,知识、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高度集中,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科技支撑和人才资源。

第五,发展服务业具备政策环境优势

国家制定的关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一系列政策,为全省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辽宁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广泛、更充分的空间和条件。围绕促进服务业的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又相继在推进流通服务业、发展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促进科技产业、信息产业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扶持政策,安排了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这些政策举措为加快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加快推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的重要途径。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依托中心城市构建现代服务体系,积极承接国际服务贸易转移,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以优化结构为中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培育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拓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着力开发面向农村的服务业,调整优化服务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增加就业。

(二)遵循原则

第一,坚持发展服务产业与强化公共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第二,坚持利用市场机制与加大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推进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

第三,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继续发展和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生活服务业及社区服务业的同时,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先导先行、梯次发展、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第四,坚持自主创新发展与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的原

则。遵循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方式,大力推进服务行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提高全省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到,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实现5200亿元(价格),年均增长11%,占GDP的比重达到40%(比20增加3个百分点)。

2、改善大中城市的产业结构。

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长速度。

3、扩大服务业的产业规模。

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竞争力的基础上,把服务业的规模做强做大。到20,全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力争达到3200亿元,年均增长15%。

4、提升服务业的增长速度。

逐步实现服务业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国民经济整体的增长速度。

5、增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

篇5:促进服务业发展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服务业发展总体方向和基本思路,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编辑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时期,已初步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条件。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实现综合国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较为完备的服务业体系,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丰富产品,并成为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高度,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服务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服务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在服务业发展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过于看重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对发展服务业重视不够。我国服务业总体上供给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水平低,竞争力不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和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把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编辑

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各项改革。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企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推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各地区凡是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服务业领域,应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

三、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编辑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对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以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的服务企业,实行财税优惠。进一步推进服务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价格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的比例,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一般性服务行业在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对采用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国家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逐步扩大规模,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安排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开发适应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服务企业开展业务。

四、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编辑

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抓紧制订和修订物流、金融、邮政、电信、运输、旅游、体育、商贸、餐饮等行业服务标准。对新兴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

积极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倡导职工利用休假进行健康有益的服务消费。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城乡居民对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采取灵活多样的信用消费方式,规范发展租赁服务,拓宽消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放宽进入城镇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增加有效需求。

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抓紧培训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开放型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型人才,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鼓励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

篇6:促进服务业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发展领域、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xx‟66号)等文件精神和青岛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结合胶南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作指导转变,把繁荣发展服务业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服务业快速发展。20xx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22.4亿元,同比增长16.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1%。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服务业发展仍相对滞后,存在结构不合理,服务水平低,竞争力不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等问题,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作为衡量是否实现工作指导转变的重要标志,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把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瓶颈

制约;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吸纳城乡新增就业、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胶南做出更大贡献。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优先发展服务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坚持服务业发展与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民营经济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足特色、做强地位,加快构筑广就业、增税收、强辐射的服务业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

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突出发展服务业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新领域,形成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载体建设,完善政策和投资环境,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服务业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3%以上,到达到40%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到20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服务业地方税收到年占全市地方税收的比重达到6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到2012年达到30%以上。

三、突出发展服务业七大重点产业

(一)商贸流通业。调整和优化商贸流通业布局和业态结构,扩大消费,增强消费功能、商务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加快新型商贸业态的引进,培育建设一批综合带动力强、发展业态新、就业容量大、城市化推动力高的服务业大项目。加快传统商贸服务业改造提升步伐,形成以大型购物中心为骨干,以超市、专卖店、直销店、便民店、仓储式商场等为特色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销售网络,打造中心商贸区,建成商贸集聚区。构建多元化商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品牌代理、特许加盟等现代经营模式,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业务,完善商业网络体系。突出建设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特色市场、菜篮子市场、社区专卖店,形成深购远储、高效畅通的批发经营网络和布局合理、业态先进的零售商业格局。

(二)旅游度假业。立足打造中国北方最具特色的休闲度假目的地,以青岛创建“中国最佳度假城市”、“奥帆赛”和“桥隧”通车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务求精品、梯次推进”的原则,近期重点开发“两山(大珠山、小珠山)、一岛(灵山岛)、一湾(灵山湾)”,将大珠山、龙门顶和灵山岛三点连接成线,以此启动海上旅游,打造灵山湾高端休闲度假区,促进全市旅游业加速转型升级,实现突破发展;五年内重点开发“一台(琅琊台)、一湾(龙湾)”,同时按照“山海一体、城乡统筹”模式,

(三)房地产业。全面落实国家房地产业政策,按照“三个面向”和多业态发展房地产的要求,科学编制近期和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面向低收入家庭,重点规划建设廉租住房;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及城市规划区内农民,重点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住房;面向高收入家庭和外地购房群体,适量规划建设精品楼盘和高档社区;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星级酒店、商务楼、写字楼、大型商场(超市)和通用厂房。着力引进高层次开发商和运营商,引导本地企业学习先进开发经营理念,进行广泛合作,提升整体品质和配套环境。加强策划宣传,面向青岛、放眼山东和全国宣传滨海宜居、山海相映的城市特色,大力推介房地产业,吸引更多的外地消费者来我市投资创业、安居置业。规范物业管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力度,健全物业管理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四)楼宇总部经济。规划建设行政办公中心周围中央商务区,打造集商务办公、金融服务、文化休闲、研发中心、总部经济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中心。加大总部经济招商力度,瞄准国内100强、世界500强和拥有驰名商标品牌的企业,引进一批企业总部、地市总部、采购中心、金融物流中心、法律会计中心入驻。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嫁接改造、资本重组和上市等方式,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市场资源,壮大企业总部。

篇7:北京: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北京: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本刊讯在6月14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软件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李宏说,北京市信息服务业已步入优化整合和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达317.8亿元,占全市GDP的7.4%,在第三产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金融、保险业.北京市信息资源产业目前虽然相对薄弱,但增长潜力巨大,并有望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北京市要利用现代信息服务业拓展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使服务业在首都经济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信息界 英文刊名:CHINA INFORMATION TIMES 年,卷(期): “”(12) 分类号: 关键词: 

篇8:加快服务业发展宣传标语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宣传标语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加快石嘴山市经济结构调整。

3、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4、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

5、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6、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7、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实现强市富民、和谐幸福目标的现实选择。

8、大力发展房地产、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保险、职业教育六大产业。

9、努力把石嘴山市建成生活舒适、出行方便、环境优美、宜居乐业的`幸福城市。

10、打造商圈,打造市场,打造龙头,打造特色,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

11、突出山水人文特色,着力打响“山水石嘴山、奇石甲天下”的城市旅游品牌。

12、深入开展景区创A活动,打造精品特色旅游景区。

13、着力建设发展“五大旅游区”、“十大风景点”。

14、建设大口岸,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企业,发展大物流。

15、加快建立健全功能完善、品种齐全、服务高效的金融体系。

1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建设创新城市。

17、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制环境。

18、努力把服务业培育成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

19、人人谋划服务业,人人参与服务业,人人推动服务业。

20、切实加强领导,为服务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21、围绕总量翻番、结构优化、就业增强、活力增强目标,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22、突出山水园林和生态宜居特色,着力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3、突出打造核心商业圈,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

24、推进商贸流通业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培育特色、打造龙头。

25、着力培育经营有特色、服务有品位的名店名吃名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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