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接收函
【简介】感谢网友“夏艺”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深圳城市接收函(共9篇),欢迎阅读分享。
篇1:深圳城市接收函
_____学院:
经研究,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______届__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同学到我单位工作,同意接收其人事档案及户口,请协助办理以下有关事宜:
1.报到证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档案转寄单位: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3.户口请迁移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党组织关系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深圳接收函怎么开
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毕业生接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的统招大专、本科、研究生“>研究生”>研究生的毕业生。
毕业生入户准备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学位证(大专毕业生可不提供);
3、成绩单、推荐表(原件);
4、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备注:
1、毕业生须毕业两年内,户口和档案在学校或在毕业生指导中心保留有学生身份,没有开报道证
2、户口没有迁往学校的学生档案在学校、同时没有开报道证的可按毕业生接收办理。
3、己开出报道证,但档案还在学校,并跟学校沟通后可改派的,也可以按毕业生接收。
篇3:深圳接收函怎么申请
1. 申请深圳市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接收函
2. 办理新的报到证
3. 凭人力资源局下发的接收函及派遣到深圳的报到证以及毕业生个人毕业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
4. 备齐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接收函复印件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及落户手续。
5. 申请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函所需材料清单:
a. 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b. 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c.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d. 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e. 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才需要提供)
f. 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表
篇4:深圳留学生接收函
乐山师范学院:
经研究决定,同意接收贵校 外国语 学院 英语 专业 毛琴 同学(学号: 11280212 )来我单位实习。实习岗位: 高中英语教师 ,
时间从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委派 同志(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进行实习业务指导,实习期间,工作安全由我单位负责承担,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由学生本人承担。
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公章):
实习生签名:
年 月 日
篇5:深圳公积金接收函
社保:原单位在你离职时候办理减员停保,新单位办理增员参保手续,个人不需要办理其他事宜;公积金:原单位在你离职时候办理封存,你找到新单位,需要新单位开出接收函给原单位(接收函有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名称等资料),原单位接收接收函后会办理公积金的转出,新单位办理转入即可。如果原单位办理的比较拖沓,建议将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给你的新单位,让双方之间协商联系。
公积金异地转入手续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办结时限:当日)
②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或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向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出具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结时限:当日)
③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汇(划)款,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提供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专户账号进行汇(划)款。
④汇(划)款到达住房公积金专户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入转移职工所在单位暂存款账户,并通知单位资金收妥。
⑤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划去 “ 汇 ” 字)一式两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网点,单位补缴情况说明,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将款项分配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篇6:深圳公积金接收函
住房公积金接收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前一家单位的名称台头):
我司已录用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我司员工,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司住房公积金账户,
详细信息: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己公司的名称)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账号
望予接洽为感!
____________公司
篇7:深圳毕业生接收函相关信息
20xx年度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流程图
注:1、报到证抬头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单位: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上要求学校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须清晰可辨认,时间也要填上。
3、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龙岗分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1809,公交站:城龙花园、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文化中心、建设大厦;业务咨询电话:28996938。
4、龙岗分部集体户公安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平湖派出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富安大道华南大道1号。
20xx届毕业生实习实践接收函
XXX学校:
兹有我单位接收贵院20xx届毕业生XXX到我处参加实习实践,具体时间从20xx年02月23日至20xx年04月19日,在此期间,本单位保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在学生实习实践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此证明。
接收单位(盖章): 20xx年02月23日
关于20xx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感谢大家在对就业办的支持,在20xx年伊始,就业办先给大家拜个早年!
随着20xx届毕业生签约工作的开展,自今年4月起将针对20xx届毕业生开展派遣工作;同时,20xx届毕业生解约办理工作也已经启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xx届毕业生派遣工作 (一)派遣需要的材料
补充: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替代三方协议,同时将空白三方协议一并提交就业办。
(2)单位在上海、深圳、北京、天津等地且毕业生非当地生源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户档接收函,如不能提供,可将报到证按上述表格“户档派遣至原籍人社局”或“ 户档派遣至第三方机构”处理。
(3)升学的同学需要开具报到证的,参照上述情况提供材料,另需要提供录取高校的退学文件。
(4)博士后不办理报到证,只需提交博士后进站通知复印件至就业办即可,可凭博士后进站调档函等材料直接去档案馆办理档案邮递。
(5)肄业、结业办理报到证的,除上述表格中材料外,还需提供肄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知悉其为肄业或结业的情况说明。
(6)已经办理报到证,需要办理改派的,参照第一次办理报到证的情况准备材料外,另需要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证明(第一次报到证是开往单位的),并根据教育厅的规定,收取50元的改派费。如报到证遗失补办,可一并前往招就中心,收取100元(50元挂失+50元补办)或自行登报挂失。
(7)待就业派遣的,需提交户档回原籍申请表(副书记需签字盖章);如派遣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还需提供其接收函。
(二)派遣时间 (1)研究生派遣时间
自20xx年4月起,针对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和学制为3年的春博办理报到证(以上两类学生毕业时间为20xx04);5月至6月起,针对学制为2年或3年的硕士研究生或秋博办理报到证(以上两类学生毕业时间为20xx07)。
具体时间待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2)本科生派遣时间
20xx届本科生将于20xx年6月中旬集中派遣(具体时间待江
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3)我校研究生办理报到证流程
二、20xx届毕业生解约、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遗失等工作 (一)20xx届毕业生解约流程
(二)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遗失
20xx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
(一)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毕业生须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七楼毕业生报到处。
咨询电话:82122307。
(二)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0xx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
详细地址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有标注。
三、报到材料(验原件)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毕业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
(三)学位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
(四)户籍材料:
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
(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页);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无分配证明(肄业、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报到地址”备注为“广东广州市或广东深圳市或广东”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深圳市或广州市”的给予办理。
(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复印件,核验原件)或原户口底册(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
原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收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证》;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报到程序
(一)毕业生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二)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三)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标注的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办理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直接领取《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的毕业生)。
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办理完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后,到区发改部门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的毕业生)。
(四)毕业生持《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
办理“农转非”的毕业生)到深圳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后,按要求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1.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在办理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毕业生在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时,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
2.关于“准予迁入证明”问题。
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直接在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需是深圳市的单位。
4.入户选择顺序:(1)配偶家庭户。(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3)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4)代理机构集体户。(5)派出所代管户。(详见《深圳市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本指南 页。
5.指标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
6.入户手续办理完毕,须将《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交接收单位(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交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存入个人档案。
7.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旁;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六、监督管理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毕业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及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8:深圳是开接收函
各二级学院:
为方便20xx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招生就业办邀请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来我校现场集中办理,请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到本学院毕业生,并将办理人事代理的重要性、办理流程、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以有效的途径向毕业生宣传讲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受理时间:20xx年6月5日、6日两天
9:00~12:00和13:30~16:30
二、现场受理地点: 学生服务中心(行健楼)一楼
三、现场受理对象:已取得毕业资格的20xx届应届毕业生
四、现场受理流程:
1、毕业生应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详细流程、材料清单、协议和表格等见通知下方第六条附件。请下载填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邮寄《毕业生接收函》申请表(打印后签名,收件地址为深圳市的填写,外省市的不填写,须自行领取)、《人事服务协议书》(下载-双面打印两份-手写签名,此协议为PDF版,不可修改)。
3、毕业生于受理现场提交以下资料(详见《毕业生接收材料清单》,附件1):
①《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原件;
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必须为深圳的企业);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可留存复印件);
④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
⑤毕业证复印件(已取得20xx年毕业证的提供)
⑥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复印件(两份,有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的需复印在A4纸同一面,需同时提供户口首页2份,用于申报确认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所提交材料的身份证和户口必须为同一城市);
⑦《人事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
⑧邮寄《毕业生接收函》申请表一份;
⑨已婚及有婚史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婚育证明材料。
五、后续事项
1、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办《接收函》后,将于8月下旬给毕业生寄发《接收函》和毕业生报到及后续流程指引。
2、毕业生凭《接收函》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相关指引办理申请《报到证》和转递档案,按人才中心相关指引办理后续报到及迁户手续。
3、深户(含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凭《接收函》、《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7楼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办完迁户(按公安部门和人才中心指引办理)后于11月前将《报到证》和《毕业生介绍信》交回人才中心高新区分部1至3号窗存档(无需迁户的,报到后直接交回《报到证》和《毕业生介绍信》存档)并续签人事代理协议,缴交人事代理费。
非深户毕业生领取《接收函》,办完迁户及报到手续后,于12月31日前交回《报到证》和《毕业生介绍信》到人才中心高新区分部1至3号窗存档并缴纳人事代理费。(迁户及报到流程详见公安部门和人才中心《毕业生接收流程图》(附件2)指引。
4、10月下旬,毕业生办完迁户及报到手续后,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或居住地街道党组织)等手续。
六、指引、流程及协议、表格下载
附件1:20xx毕业生接收材料清单.Pdf
附件2:20xx毕业生接收流程图.Pdf
附件3:毕业生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4:邮寄《毕业生接收函》申请表.doc
附件5:人事服务协议书.Pdf
附件6:《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Pdf
招生就业办
xx年x月x日
篇9:深圳接收函办理流程
深圳接收函办理流程: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
1、毕业证复印件;2014年未取得毕业证不需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报到要持毕业证原件(学历需要认证)。
2、学位证复印件;同上;(学位证不需要认证)。
3、大学本科四年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需要研究生两年成绩单(原件)。
4、就业推荐表(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专毕业生:
1、大学专科三年成绩单(原件)。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3、毕业证、2014年未取得毕业证不需毕业证,但报到要持毕业证原件(学历需要认证)。
4、身份证复印件。
三、应届毕业生拿到接收函以后的办理流程:
1、改派:《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2、报到: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入户指标卡》。
3、落户:派出所领取户口本(集体户口为户口卡)。
4、党组织关系转移。
5、资料交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