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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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自带眼线”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枫杂文随笔(共1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红枫杂文随笔

红枫杂文随笔

你知道吗,英国的大街上,行走着的都是死人。英国人死板冷淡的社交方式很适合我,一些重复而有没有诚意的礼貌用词,几个不断重复的日子,足以完成我的日常必需——咖啡。如果实在没有心情出门,只要有信用卡和网络,什么都是可以在床上完成的。我很喜欢和死人分享我们所处的物理世界。每天,在一个特定的时刻特定的地点——看啊,和昨天一样的人带着一样的表情和你擦肩而过,这是一种多么有趣的光景啊!灰白色的人群中,偶尔走来一个鲜艳的人。我们相视一笑,简单地点一下头。

中国人都是活的,我喜爱的冷淡明显不适合这里。我需要和所有人打招呼,也要试着记住所有人的称呼。任何僵硬的微笑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判断,来分析此时需要做出怎样的表情?一成不变的微笑会不会不合时宜?大多数交流的人都用一种怜悯的具有指导性的眼神打量着你身上的每一个细节,他们的每一句寒暄在打探你内心想法时都可以变得复杂、跳跃。慢慢的,我总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于是我常感觉自己像一块吸了水的海绵,在暴晒下变成一团苍白的、毫无生气的残骸。我想念那种成片成片的安静。我想念生活的节拍是海鸥拖着长音的嘶鸣和自己的呼吸。

比起寒暄,我一直想做的是回去老家上坟。上一次在廉价烟火呛人的硫化物气味里望着漆黑的纸钱屑飘落在作了贡品的冷饭上已经很难想起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总是很疑惑和装了冷饭的碗在一个框里的剩下几碗菜的味道。我总是在好奇姑姑是不是会把中午的红烧肉捡出来,放到贡品的碗里。结束了之后它们会像贡果一样被吃掉还是会被再次倒回大盆里呢,这一直是一个我很想了解透彻但是却不大提得起兴趣的课题。老家的坟对我来说有一种无比的吸引力,当那座水泥筑造的,浅浅的坟莹空着三个墓穴的时候,我很疑惑以后谁会去填满这些墓穴。小时候懵懂的我回头望望父亲,再看看自己,然后打量着一张张冻得通红却依然看不出表情的脸,心想这是不是也要凭先来后到。有的墓穴里散落着半块的砖头,烧过一般的竹节和扫帚,我也会好奇这些杂物是否也会随着未来的主人一起下葬。想着想着,墓穴就一个个被填满了。太公,太婆,和我素未谋面的奶奶。我转过身,这宛冰冷的坟正对着进村的盘山公路。偶尔我能想象出家里人的车开上来的样子,就好像我看到它们开上来了一样。

我对逝者有一种难以理解的兴趣。每一个人都是一段长到无法描述的故事,如果能和逝者交流,那将能得到多少的故事啊!我很想一个人慢慢走着泥泞的山路走到那座坟的位置,像我每天都在脑海里和自己的交流一样,在想象中和逝去人说话。有他们跟我讲很多山里的故事,我告诉他们很多这大陆另一个尽头的见闻。他们会惊奇于海边悬崖上竟有开满鲜花的草地,我也会惊讶于花生、土豆和芋艿应该被安排它们在田里的位置。光是想想这种希望,就足以让人的脸上显出笑容。

我对奶奶的映象仅仅是一张黑白照片。我没法对她本人进行描述因为我并没有和她交流的机会,也许就算哪一天梦到我也很难知道是谁。但是在我的想象里她可能是一个身材小小的老太太,头发应该是浙江那种常见的女式短发。奶奶去世的时候应该不能说是老年,但我总觉得我都这么大了她现在也应该老了,恐怕这就是我经常将她想象成小老太太的原因。以前她可能会兴奋于我们过来看她,但是随着老屋的废弃和晚辈们的离巢她可能也会疑惑与减少的探望她的频率。她穿着一身浅灰色和浅紫色的粗布衣物,站在我转身的位置。村口高起的一块地一直种着不知是谁家的红薯和萝卜,田埂旁的覆盆子丛里有一棵高高的树,树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霜。她看着车开上来,面上浮起一个老人特有的,有点憨憨的笑容。然后她等啊等,车终于回来了,歪歪扭扭地拐过几个小弯,又开了下去。

逝者什么都没有,但是逝者拥有的无限的时间给了他们无限的耐心。哪怕如此,不知是否存在的落寞恐怕也是无法被乐观所抵消的吧。

这是一座在死亡的村子。每年回家,无数我记忆中的面孔都不曾见到。我不敢想他们是碰巧不在还是再也不在。不过不管是哪样,见不到人反倒让我有一些复杂的庆幸。因为见到了就会不由地猜测下一年能不能见到已经皱巴巴的干瘪的老人,这种基于想象的`思考的任何发展方向都是一种心理上的煎熬。晓居和无数的中国乡村一样,年轻人的流失使得他们慢慢丧失活力。只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大多数的门在也不会打开。窗户也会紧紧闭上,后部在用横过来的竹条加固一遍。不耕作就会荒芜的山间的小田地会变得贫瘠,雾天山里特有的浓重的水气里也再也不会混着蒸熟的猪肉和笋干的味道了。已经很少看到人在吃饭的时候端着饭碗,从一家走到另一家,随便攀谈几句实则为了满足关于别人桌上饭菜口味的好奇心。也很少看到充满活力的小孩子,在宽松的棉大衣里挣扎,一手提着火囱一手拿着廉价的小零食了。人嘛,总是会慢慢逝去的。村子嘛,迟早也就只会是自己脑海里冰冷的记忆了吧。

山里冰冷的水雾是没有味道的。而一座在慢慢凋零的村庄是很难产生生命的味道的。剖开的竹子,散落的硫磺,随意翻晒的菜干,甚至从田里慢慢踱过去的黄牛排泄的牛粪的味道,都可以作为这一片有活物的证据。然而在水雾的能见度里,偶尔能听到的几声鸟鸣时常让我怀疑它的真实性。我有时觉得这可能是造物主在玩弄人的感官,因为在死寂的氛围里,最小的生物也会对这种气氛肃然起敬的。

不遇到人,也好。哪怕遇到了,我也很难听懂他们的土语。偶尔从我身边跑过一只看家的大狗,眼睛直勾勾地等着前方,带着很不相称的信亭游步的脚步节奏回应我看不见的地方主人让它回家的呼唤。

我没见到老房子旁边家每年都很热情的一位老太太,问起她在不在的时候我没听清父亲的回答。但是我选择不去回应。这一次是紧闭着的门,也许上一次是最后一次通过这扇门看到里面的陈设了呢。该看到的也都看过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永远不用听到是或否的答案。比起不确定的现实,思考才是需要逃避的东西。

看似一成不变的山也是会有物件显得突兀的。高大的树,总是有一棵高大的树伫立在路的分叉口、村的进出口和能远远望见的高处。薄霜凝结的时候它们满身漂亮的红叶哪怕是有强风吹过也不会掉落一片。那些叶子总是挑在一些不为人知的时机自己落下——有时什么都没有,没有风,没有人,没有声音,叶子就自己飘落下来了。而用手试着扯扯仍然生长在枝条上的叶子时它们却又无比牢靠,看不出丝毫要落下的痕迹。而当你一转身,正要走远,它就又会无声无息地落下一片,显得高僧那样琢磨不透。这也许是一种弄虚做幻,但人却总是对理解不了的东西保持敬畏。

“等到再过几个礼拜,这些树就全部红了。那个时候是真的好看,这枫树。这就是三角枫嘛。”父亲开车下山的时候从前排跟我说,“你要不要下去拍张照?”

“啊,不用了。”我拨弄着相机的开关,“刚才拿运动模式取了景,足够了。应该够我画一个月的…”

“那个时候啊,满山都是红的…”

我未曾见过村口三角枫叶子全红了的样子。如果不是那天父亲跟我说起这些树,前面二十年我根本不曾想过哪些高大的树会变红。只是一个瞬间,当你知道这些树存在的时候,它们就突然间在那里了。灰色的电线杆拖着一条条的电线从地势较低的那半个村子,沿着盘山公路铺设到了村前的高地上。电线杆的尽头,是一棵高大的三角枫。它的叶子全是绿的。对我来说,我所记得的红叶那还是我按道理不应该有记忆的年纪,被妈妈抱着,努力用手够着外婆家马路边樟树的红叶的时候。樟树的红叶,可不用等到冬天。

小老太太兴奋地望着村口的那棵三角枫慢慢变得通红,她想起来很多年前告诉过自己的儿子,到了冬天,那个时候啊,满山都是红的。

篇2: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3: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4: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5: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6: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7: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8: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9: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0: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篇11:书杂文随笔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篇12:无悔杂文随笔

无悔杂文随笔

云似苍龙游碧海,

霞如锦缎衬七彩。

但愿半程捷报传,

无悔今生自开怀!

无论岁月经年如何变换,我依然不忘初心活出最美的自己。我纵使为生活苟且,仍不忘还有诗与远方。

有爱相伴 今生无悔

今生只愿为爱而活!今生只愿真情实意地活!既已选择,风雨无阻,今生无悔! 的春天,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儿子已进入甜甜的梦乡。刘琴坐在书桌前,在柔和的灯光下,她翻开自己的日记本,当看到上面这段文字,刘琴欣慰地笑了,她的思绪又飘回了十年前那段美好的青春岁月。 01 时...

傲雪寒梅_4294

致懵懂的亲春无悔

假无前世同舟渡,但愿今生双眸吸, 古来青梅有竹马,今朝盛世迎相亲, 不怨无人不识卿,只幸佳人愿意君。 莫名其妙悔三生,心有疑虑痛三世, 寻觅人面珍惜识,缘来桃花应笑谈。 良田千顷,我只取我的菜, i do ,do u?

萌动的年代

两天看完剽悍一只猫123篇文章,总结猫爷十诫(打卡文)

1. 读好书,多输入,多输出,分享即所得。 2. 内驱力足,真正想改变,才能全力去拼。 3. 找到方法并不难,可是不去做,然并卵。 4. 找到对的事,获得成就感,才可以坚持。 5. 一定要有持久的专注,方可容易出成绩。 6. 要做有价值的人,才能和别人交换价值。 7. 见牛...

李逝水

医院看病记

今晚开始第一篇,题目暂时不起。 今天上班前去了趟医院,对,我爸妈上班的'地方,我做为一个很久没去过医院看病的病人,挂号、排队、交费、化验... ...完成一系列看病的程序。看到病人无奈的样子,也看到医生一边治病一边有说有笑的样子。在门的背后,一切隐私都坦露在医生面前,我只是个...

Lovemeforever

篇13:三阳开泰杂文随笔

三阳开泰杂文随笔

过年了,总要说点过年的话。今年是羊年,打开电脑,总能看到“三阳开泰”这几个字,就说说三阳开泰吧。

中国民俗中有一条是谐音取向,我估计可能来自于训诂,同音不同字可以“通假”。比如“四”发音跟死一样,所以,人们尽量避免用到这个数字。相反,“八”在广东话里跟发财的“发”发音想近,所以,广东人尽量去巴结这个数字,久而久之,全国好像都这么弄起来了。“三阳开泰”也是这个套路:今年是羊年,阳羊同音。

“三阳开泰”是易经研究中的一个普通术语,来自易经第十一卦泰卦。这泰卦读作地天泰,即上卦是三个阴爻组成的单卦“地”卦,即坤卦;下卦是三个阳爻组成的单卦“天卦”,即乾卦。易经中卦的读法是先上后下,所以,习惯读法是“地天泰”。“泰”,平安,正常,也就是好的,遂心之意。

为什么上面是地,下面是天就泰呢?这还要从易经模拟世界的基本原理说起。我们都知道,自然世界是动态,即时刻处在变化当中的,社会人文也同样是时刻变化发展的,易经就是用自然现象来模拟,说明社会人文的变化发展。易经认为,宇宙自然一切都是阴阳二气变动,交合而成,生命之生生不息也是阴阳交媾而得化生。阴阳的属性是:清阳上升,浊阴下降,所以,泰卦上卦三个阴爻组成的`地卦欲得下沉,而下卦三个阳爻组成的天卦是欲将上升,这样就必然阴阳相遇,得以交媾。阴阳相交,则万物生矣,所以,此卦命名为“泰”。

三阳开泰中的“三阳”指下卦天卦的三个阳爻。“开”怎么讲?“开”,开始。

易经六十四卦中只有十二个卦的阴阳爻是互不交错的。比如乾卦是清一色阳爻,然后最底下出现一个阴爻取代阳爻,而上面还是五个阳爻,这叫“天风姤卦”;接着出现了下面两爻是阴爻,上面四爻为阳爻,这叫“天山遁卦”……以此类推,最后六爻全部为阴爻,这就是坤卦。易经研究术语称这十二个卦为“消息卦”(也有的叫“十二辟卦”),消,消失;息,生长。消息,此消彼长,消息卦特征就是阳爻消阴爻长或阴爻消阳爻长。由于消息卦正好十二个,正好与一年十二个月。阳气有三,大地开始回春,泰卦主正月,三阳开泰就这么被叫开了。

篇14:暗恋杂文随笔

1.

我从入职第一天就喜欢我们老大了。 没办法,我这种从小缺少父爱的女孩,向来对成熟儒雅的中年男人没有抵抗力。

公司女孩子很多,老大就像是花团锦簇的一抹绿色,成为大家勾心斗角的目标。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在老大开会的时候一览无余。唇枪舌剑,明争暗斗,互不相让,老大小心地平衡着这些关系。

老大年轻的时候在欧洲读过书,他会意大利语,不知道是不是被意大利的海风吹多了,我看着他,就看到浪漫两个字。当然,这份浪漫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老大不到五十岁,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身材高大挺拔,我没机会看过他的八块腹肌,但我在想象中看过。或者应该至少有六块吧。

他穿着各种颜色的衬衫,绿的、粉的、蓝的。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花枝招展的衬衫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竟然那么舒服和谐。

我甚至不觉得他已到中年,因为周围太多中年油腻男,和我们老大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2.

我二十八岁了,七大姑八大婆无比热心地为我一个个介绍对象,好像我不结婚碍着她们什么事了,害得她们吃不香睡不安。我不想被她们说我剩下来是因为太清高,所以她们介绍的我每一个都去看。

但有了老大做参照物,所有人都相形见绌。

有些太夸夸奇谈了,我们老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听你说话。

有些太自恋了,开个小公司仔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们老大有三间公司,从来都说自己能力一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有些太不修边幅了,才三十岁出头,就放弃自我形象了,隔着衬衫我都可以看到那微微凸起的肚腩,被塞在紧身衬衫里很憋屈的感觉。而我们老大快五十了都没有一点中年发福的迹象。

而有些则太严肃了,我说个笑话都需要解释笑点在哪里,搞得聊天变得兴致索然。而我每次讲笑话,老大都能准确Get到笑点,还能完美地接下去,引起下一轮爆笑高潮。

是的,老大在我心目中是最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的男人不属于我。他有自己的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些我从入职第一天就打听到了。但这不影响我对老大的好感,和暗恋。

3.

但暗恋也是很甜很美的,甚至荡气回肠的。

我以前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业务在公司中等就行了,但入了老大公司,我无比勤奋,如愿以偿成为公司Top销售,只是为了让老大对我刮目相看,开会的时候多点问我的意见。

我以前是不懂打扮也从来不化妆的,但我后来积极参加服饰搭配课程,参加色彩课程,参加化妆培训,只是为了老大偶尔的眼睛一亮,因为我搭配的衣服太出彩了,我的妆容也越来越精致。

我以前英语是很烂的,但后来下班后即使累死累活的,我都坚持去参加英语培训,只是为了偶尔有老外客户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的流利英语,让老外在赞叹老大有如此优秀员工的时候,老大显露出来的那份不动声色的自豪。

我以前是不会打网球的,但后来我请了教练,有空就去练习,即使在骄阳似火的夏天,目的很简单,就是公司偶尔举办活动的时候,我可以和老大对打,让他惊喜:原来你也会打网球,原来我们有同样的兴趣。

但我对老大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除了偶尔做梦之外。在梦里他温柔地牵过我的手,深情地吻过我的唇,在梦里我第一次有那种心悸的感觉。但梦境是不受我控制的,所以不作数。

在老大公司的那段时间,是我个人提升最快的一段时间。我实现了一份完美蜕变,从一个不会打扮的追求平庸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懂时尚、懂搭配、业务能力强、英语流利还打得一手好网球的熟女。

这份改变令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暗恋着老大。 为了博取他的一个笑容,一句赞赏,和一瞥欣赏的眼光。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我拼命读书年年第一,只是为了让爸爸多看我两眼,记得还有我的存在。

4.

老大应该是知道我暗恋他的,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和别的同事是不同的。我是专注的,热烈的,甚至是崇拜的。我在想,如果那时候老大,如很多男人那样,利用一个女孩的崇拜。只要他稍微主动一点点,那时候的我,也许会愿意投怀送抱的。

但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戳穿,哪怕是我离开公司那天。在欢送会上,我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亲密地挽着他胳膊拍照片,就像女儿站在爸爸身边。临走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我他很珍惜我在公司的时间,希望我未来一切都好。

但我现在多么感激他,没有利用我当时对他的那份暗恋和崇拜。

他令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更喜欢的自己。他令我每次回忆起他,和那段与他有关的暗恋时光的时候,都觉得甜蜜而温暖。

篇15:书杂文随笔

那天,看望年迈双亲,返回时,打发候车时光,走进图书大厦,《柏杨家书》封底话语映入眼帘:

我想叮咛至爱的大陆读者朋友,当你想抱孩子的时候,就抱他一下吧,当你想告诉孩子你爱他的时候,就说出来吧。无论什么时侯去做,都不嫌迟,孩子永远都是父母的一颗心。你不做,你会后悔。

印象中,柏杨先生是一位冷峻反思社会问题的作家,阅读时,先生的慈父形象,清晰可见。

1968——1977年,柏杨先生度过了九年牢狱生活,1972年女儿佳佳十二岁,开始和他通信。在这漫长岁月里,佳佳由一个每星期等着通过书信读爸爸趴在囚房地板上,为她写“小棉花历险记”故事的小女孩,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因父亲受诬入狱,家庭变故,自尊心受创,她比同龄少女,多了难言的隐痛和敏感。

妻子弃己而去,独自在狱中忍受苦难的柏杨,渴盼得到惟一亲人的安慰,可他只读到小女儿的外在世界,譬如:学校同学、考试成绩、甚至压岁钱或家中的小狗等一类生活细琐。至此,柏杨先生已别无所求,只求女儿能顺利、平安,少一点痛苦地长大。

这几年的通信里,柏杨先生隐忍着孤独苦痛,仍给女儿心田,播下许多美好的种子,仍希望透过自己遥远而间接的指引,使女儿这棵佳木发芽、茁壮、开花、结果。

这些信,是心灵被剖成两半的孩子,和被隔绝狱中的父亲间的通信。这些信,让我们既看到了现实的鞭痕,也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爱在不能直接表达时,方显珍贵。这些信,承载着一位父亲,在艰难岁月里,给予女儿的大爱;这些信,倾诉着一个孤苦无依的少女无助的心语。现在,柏杨先生已永远离他的女儿而去了,可这些凝聚着爱的书信,却在岁月的长河里留痕,不只滋养着他女儿的心灵,还滋养着在这匆匆尘世辛苦打拼的做着父母的我们:当你想抱孩子的时候,就抱他一下吧;当你想告诉孩子你爱他的时候,就说出来吧。我们并不缺少对孩子的爱,只是我们往往被这爱模糊了双眼。我们常常因为爱,而给孩子施加超出了他们身心负荷的重压,而在不被孩子理解时,生出抱怨和痛恨。

当我们面对孩子考试成绩忧心忡忡时,我们想想: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爱呀!那是希望他将来更好呀!是啊!为了爱!可是此时,我们怒不可遏地对孩子吼:怎么才考了这么一点?不好好读书,看你将来能干什么?再这样下去,你就彻底没救了!这样就能解决问题吗?

或许,这也是我们表达爱的一种方式,这样的表达,又在传递着怎样的信息呢?你学习能力太差了!你将来会一事无成!不但如此,你的前途一片黑暗!

这种“爱”的信息,来自于父母之口,孩子本来就不自信的心灵更加脆弱了!这种爱的表达,不如直接拥抱一下孩子,对孩子说:我爱你!待自己和孩子情绪稳定的时候,再面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良方。

当孩子的行为不尽如人意时,当我们想对孩子发火,或讽刺挖苦,以此来表达我们因爱而生出的愤怒时,我们若能想到爬在牢狱地上,因为当时狱中规定每封信不能超过200字,不都不浓缩着父爱的真情为孤独无助的女儿编写着童话,解除心爱女儿痛苦的柏杨先生的忠告,简单直接地对孩子说出:“我爱你!”再加上一个亲切的拥抱,试着去融化这不被理解,甚至已变成了抱怨和仇恨的爱的冰川,那么我们的爱,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再顽劣的孩子,也渴望被爱,被认可,被重视;再优秀的孩子,也希望得到亲情的滋润。生活在童年的孩子,正在为自己的心灵世界涂染底色。这些底色,奠定了他们人生图画的基调,将影响着他们一生的幸福和快乐。我们都爱孩子,愿我们的爱,给予孩子的是阳光,是温暖,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功利的真情。爱孩子是我们的天性,让这爱尽情地挥洒在相伴的每一天里。

当我们施爱于孩子时,不要因为孩子成长中的点滴过失,而使这一份爱减弱或扭曲。爱就是爱,父母对我们的爱,没有因为我们不完美而减弱;何况我们也从孩子走来,我们也是在不断改正着一个个错误,跨越着一道道沟坎中,渐渐长大的。

我们可以忘掉成长中的许多艰险,但我们却无法忘记父母给予我们的点滴真情关爱。那么,现在,我们若总是以对孩子提出各种各样要求的方式,表达爱,不知道,孩子到了我们这样的年龄,还会在脑海里留下些怎样的回忆?难道真的就像小学生日记里写的:父母像动物园的训兽师,总是训斥、抱怨,甚至打人。若是那样,童年的底色上,也会被我们带有功利的爱,涂上冷色调。

即使孩子已经长大,已经远离身边,但他们还是孩子,你仍然爱心依旧。那么,把你的爱告诉孩子,依旧会温暖他们的心,依旧会在他们独自打拼,遇到困难挫折时,随时为他们撑起一把抵挡雨雪的爱心大伞。

《柏杨家书》,浸润浓浓父爱。离开父母身边,我也携带了满怀阳光。我也把这情不自禁的爱,给予你——我的宝贝女儿:孩子,我爱你!唯愿你成长快乐!拥抱你!

篇16:书杂文随笔

从20xx年9月16号到20xx年3月16号,在整整半年的时间里,我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外国文学经典)上推荐了100本书,感觉有必要简单记录一下。

去年工作稳定之后,总感觉自己的生活缺少点儿什么,就想着既然自己最爱的事情是看书,那就把自己看过的好书记录下来。一方面可以加深自己对书籍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借此与有同样爱好的书友们进行交流。

鉴于自己看的外国书籍比较多,同时为了和公众号的名字一致,我就放弃了中文书籍的推荐,其实私下里还是一直有看中文书籍,尤其是短篇小说集。我推荐的书籍以小说和读书相关的书籍为主,这和自己的理想直接相关。目前自己最大的希望还是将来可以写出优秀的小说,所以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半年,100本书,既不算多,也不算少。因为我认识很多一年看不完一本书的人,但是我也认识不少一年能看300本书以上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书节奏。看书,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和深度的思考,我除了工作、踢球、吃饭、睡觉和少量的娱乐,基本上天天都窝在家里看书。

其实,我虽然只推荐了100本书,但是实际上读了140多本书,没有推荐的包括中文书籍和一些不值得推荐的外文书籍。读了不少书,还是会时不时碰到烂书,因为有些时候榜单或者别人推荐的书籍质量并不好,但是这个事情是没办法完全避免的,最好的办法还是多读那些经典好书,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同时对于新书谨慎选择。

在这个过程中,我在公众号中推荐书籍,一般都是简单总结一下,并且写下自己对这本书的一个大致评价,不会去深入分析书中的每一部分,因为我并不想成为一个书评家,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

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原因,现在基本上是两天推荐一本好书。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希望自己在接下来的5到7年内仍以阅读为主,争取至少做到推荐1000本外国经典文学再说,然后每推荐100本书写个小结,最后可以写个总结《从0到1000本书》。当然,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开始写小说了。阅读和写作总是相辅相成的。

因为我只看纸质书,并且喜欢在书籍上涂画和做笔记,所以基本上都是自己买书看。我既不去书店,也不去图书馆,更不会去借别人的书看,但是,我不介意别人看我的书。对于我来说,书籍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被阅读。

以前,每当遇到想看的书,我就打开当当网把它收藏起来,同时在收藏里根据打折的力度进行排序,遇到便宜的书,就下单购买,这样可以保证基本上每本书都是5折左右买来的。可是,后来当当网的收藏页面里取消了其他的排序方式,只能按收藏的时间排序,这样我就只能点开每一本书的才知道打折的力度,因此我差不多每天都要登录一下当当网,查看是否有活动。这两年的活动力度减小了,最划算的时候也就是满100减50了。

今天当当网就有这个活动,所以我下单买了42本书,总共1400多元,减了700元,最后花了700多元(前天白色情人节,女友赏我的520元买书钱,一下子就被我败光了)。现在当当网上,我的收藏里还有400本多书。

其实,我想说的一个问题是:因为经常有同学和朋友问我有什么好书推荐吗,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对我来讲,好书实在太多,可惜他们却不一定能欣赏。无论哪个领域,如何你不懂,只管先去做,慢慢地,你总会发现什么是真正适合自己的。小孩子不会问如何走路,他们爬着爬着就学会了走路。读书也是如此,看的书越多,越容易找到好书。

挣钱——买书——看书——推荐书……这是一条永无止境的道路。

最后再给自己打个广告:外国文学经典,一个只推荐外国经典文学的公众号。欢迎朋友们的关注和交流。

篇17:书杂文随笔

人都说孩子童年世界是七彩梦幻般美丽,而我却是一个很不称职的母亲,只用阅读一本书的时间陪伴了儿子二十年里不断成长。在我儿子的记忆里,也许最多的是在春夏与秋冬,清晨与黄昏里和母亲一起阅读的情景。

人亦云:读懂一本好书,需要把心和思想揉进书里;陪伴孩子成长,需要用爱和思想来浇灌!

说实在的,对于阅读与教育孩子,我并没有高深的学术论谈。阅读书籍仅仅是我的一种生活习惯,孩子成长我也是很简单地任其自然生长,最多不过于在他跨越每个人生阶梯的时候提醒一句该怎么迈步!

阅读与教育孩子虽然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情,但是皆因喜欢与爱,总能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读一本好书的时候会想起孩子学习,在陪伴孩子学习的时候,喜欢拿一本好书静静的看着文字。

少女时代,我本身有个很懒的坏毛病,在深夜睡前和清晨梦醒时分,总喜欢慵懒的躺在床上,拿一本书,或多或少看几页。感受上下五千年的世事风云,阅天南海北的自然风光,品唐诗宋词的风雅叠韵……

有了儿子,一下子我的生活被打乱,喂奶哄睡,洗衣做饭。那么一段时间,我只能把书都高高摞在某个地方,让灰尘悄悄地落在书的扉页之上。

时间很快,转眼间儿子开始学语,和所有年轻妈妈一样,总喜欢拿些图画书给孩子教说话,每一次为还在襁褓里的孩子大声诵读,发现小小的儿子听了就很安静,不知不觉就养成一个习惯,每一天都找时间,我轻轻诵读,儿子安静的听。就在一种读与听的完美状态配合下,孩子步入了学堂之门。

那时那刻,我们彼此陪伴也换成了另一种方式,每天放学归来的儿子,总有写不完的课外作业,我就从给孩子诵读变成陪伴阅读。孩子写完语文写数学,我看完《红楼梦》读《平凡的世界》……

之前,我说过自己是个慵懒的女人,对于孩子自己的事情,是很少给予帮助,特别是写作业,孩子遇到每个生字、每个生疏的词,都要靠自己亲自查字典来完成。我最多也是静悄悄坐在他身边看一行行生僻而熟悉的文字,或者偶尔鼓励儿子说声加油!其实那个时候是我不敢做任何与孩子学习无关的事情,害怕每个动作会引起孩子分心,要求我自己养成不追剧,不拿手机的习惯,只是悄悄为孩子写完作业后准备好夜宵,或洗一些水果。

工作生活总有累的时候,陪伴孩子阅读,曾经好多次弄出笑话,因为经常熬夜,困得不行,在似睡非睡的情况下,我手上的书都拿倒了。儿子见状,开始取笑我:“妈妈,你不要装作看书了,字能倒着看嘛?”

再后来,儿子慢慢懂事了。我困倦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说,将床边的毛巾被轻轻披在我的身上,自己一个人继续写作业。那一刻,我心里暖暖的,一种无法描摹的心情和幸福使我忘记生活所有烦恼与疲惫。

孩子大了,一步一步要离开家,先是中学住灶,再是远走省城求学。家里越来越显得空荡荡,一个人的留守,读书成了我打发时间最好的事情。儿子非常喜欢购买书籍,高中三年,儿子用零花钱买的文学书籍有四麻袋之多。说实在的真没想到几年来每一次给孩子的零花钱,如今变成替儿子陪伴我的文字,每读一本书,都会想起儿子坐在书桌前写字的样子。读来读去,读的自己泪流满面。我不知道是书的情节太过于感人,还是我思念远方孩子的心太过于柔软。

读书,教会我如何和孩子相处与沟通。陪伴孩子,让我有了理由和时间认真去阅读。我知道人会慢慢变老,老的害怕岁月的孤寂,且孤独会变成分分钟钟的思念。到了那个时候,也许书架上那一本本读过几遍的书才是最懂我心的知己。

今夜无眠,我捧起儿子喜欢的《百年孤独》,守候远在省城的一个电话,就像期待儿子为我一次次披上滑落地上的毛巾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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