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温补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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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swjhao”参与投稿,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山西省高温补贴文件(共7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山西省高温补贴文件

山西省高温补贴文件

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

一种情况是,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企业应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企业不能完全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声称其工资待遇已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省人社厅还表示,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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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社厅提醒,6月、7月、8月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记得领取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山西省高温补贴仍旧参照该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伏天”气温高、气压低、风速小,人人应注意防暑降温。然而,“三伏天”仍有劳动者坚守工作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室内工作的司炉工等。按规定,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那么,天多热算高温?省人社厅明确,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

篇2:广州高温补贴文件

根据国家规定,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前两类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或者每人每天6.9元。前述规定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强制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但不强制要求。

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企业需提供免费清凉饮料

根据《办法》,除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法,用清凉饮料冲抵高温津贴。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清凉饮料成本需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地从劳动者报酬中扣取诸如‘清凉饮料费’之类费用。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可举报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所规定的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六月份天气已经越来越热,20广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出炉了。想必很多朋友对2016年广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还不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关注下。

篇3:广州高温补贴文件

根据国家规定,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2016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前两类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或者每人每天6.9元。前述规定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强制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但不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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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浙江高温补贴文件

近一周,杭城都是万里无云的晴朗天气,阳光明晃晃地洒下来,恨不得把地面都烤熟了。有人调侃说,杭州百姓和烤肉之间,就只差一撮孜然了。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未来三天,南方地区依然持续高温;杭州市气象局也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提醒大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炎炎夏季,我们来给坚守工作岗位的你送福利讲一讲关于高温补贴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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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几个月可获得高温补贴?怎么发放,发多少?

高温补贴又叫高温津贴。

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那么浙江省的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文的《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从6月1日起,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也就是说,浙江省的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模式,不管6月到9月这四个月内高温天数有几天,都要发放高温津贴。

2、高温补贴可以用冷饮、夏季用品等代替吗?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显然,该《办法》已经明确指出,防暑降温饮料和高温津贴不能互相替代,用人单位不仅要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还要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试用期内有没有高温补贴?什么情况下要停止作业?

只要是符合《办法》规定的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都应当享有高温津贴,试用期也不例外。

我国目前高温天是否停工主要以气温来进行区分,这点在《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老板一定要赶工期,又不按时付高温补贴,怎么办?

关于是否停工的标准,《办法》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比如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还要求劳动者在户外工作,劳动者完全有理由拒绝。

另外,还要看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高温津贴,在户外高温工作时,是否提供了充足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的药品,有没有给高温作业人员设立休息场所,提供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如果没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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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舟山小干岛的舟山万邦永跃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只见一艘22万吨的巴拿马籍散货船正在船坞内紧张维修。烈日下,太阳暴晒着甲板,掀起阵阵热浪,地表温度已达45℃以上。

维修工缪金舟告诉记者,为避开高温时段,他们延长了午休时间,从原先的下午1时半延至2时半开工。“这几天穿着长裤长袖作业,每天要换三次衣服”,缪金舟抹了一把汗,笑笑说,“好在工地上有绿豆汤、饮用水,随我们喝,还时不时会送来西瓜、饮料,给大伙儿解解暑。”

“公司除了每月发放高温补贴,每天提供绿豆汤、饮料以及防暑降温药品之外,还为每个车间发放了一定的防暑经费。”该公司党委副书记王海玲告诉记者,坞修车间前几天就用这笔经费购买了400公斤西瓜,6箱饮料发放给高温下作业的工人。

在厂道边,记者发现一批蓝色的铁箱子,工人郭立华说这是船舱内作业时用来降温的空调。他说,今年公司还特意在食堂换了大功率空调,里面阴凉,吃饭胃口一下子就好多了。

篇5:北京市高温补贴文件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在68月份发放高温补贴。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扩展阅读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高温津贴实施案例编辑 高温津贴陕西省

陕西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

( 一) 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执行标准及时间: 公司在陕西省境内职工执行陕

西省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 15 元,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 元, 发放时间从每年 6 月 15 日 至 9 月 15 日( 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 6 月 15 日 至 8 月 15 日 )。

( 二) 高温津贴

公司驻陕单位安排职工在 35° C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C 以下的, 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标准: 每人每天 25 元。 发放时间: 每年6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高温津贴重庆市

年6月1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北京市

针对高温天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表示,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单位,须按月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北京市自207月起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高温津贴广东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高温津贴 其中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发放的额度:每年的6-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标准为150元/月。该办法明确,不论室内室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篇6:江西高温补贴文件

1、发放月份由3个月扩至4个月

经调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范围从原来的7、8、9三个月扩大到6、7、8、9四个月。

2、发放标准提高一倍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物资充当高温补贴。

5、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6、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相关阅读:高温剪影:外卖哥快递哥顶着烈日在奔波

7月27日中午,南昌室外气温达到38℃。有这样一群人,每天穿梭在城市之间,挥洒着辛勤的汗水,哪里有需要,他们就奔向哪里。他们是外卖员和快递员。

外卖哥:太阳最毒时最忙

熊平平今年27岁,南昌市新建区人,是一家外卖公司的专职派送员。

9时30分,熊平平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要到晚上8时才结束外卖派送,中途只有两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

熊平平介绍,外卖派送的高峰期是11时到14时,“这是送餐最忙碌的时刻,也是太阳最毒的时候。”每到这个时间,他都需要骑着电动车穿越拥挤的车流,顶着毒辣的太阳穿梭于南昌大街小巷。

7月21日以来,高温天刺激了外卖派送业务量上升,外卖员面临着双重“烤验”。

“天气变热送餐更辛苦,每天加班也只能送完30单。”熊平平说,外卖员没有底薪,工资都凭借派送量,他一个月一般也就3000多元薪资,可各类花销也大。公司的补贴不多,高温补贴的发放并未在公司得到落实。

熊平平说,他所在的公司,平均每天都有一两个同事中暑。而他遇到的麻烦不仅是身体上的不适,还有随时可能发生的小意外。比如电动车爆胎,就只能取消订单派送。

熊平平总是憧憬着等有一天攒够钱,就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烈日下,熊平平背着外卖包,骑上电动车,朝着下一个目标奔去。

快递哥:高温补贴不奢望

南昌某公司的快递派送员小罗是土生土长的南昌人,小小年纪的他入行已有3年。

今年暑期,小罗所在公司没有发放高温补贴。他无奈地告诉记者:“哪来的什么高温补贴,我也不奢望公司能发放。”他介绍,连藿香正气水、清凉油之类的降暑物品也要自己买。小罗不舍得花钱买降暑药,幸运的是,持续的高温天气下他并没有中暑。

每天8时30分到12时和14时到17时是小罗的上班时间。虽然烈日当头,但是不得不头顶骄阳。要想多赚钱,就必须争分夺秒,不停穿梭在大街小巷。

小罗说,其实相比酷热而言,最让他感到委屈的是客户的不理解。“有一次,客户的包裹已经送至楼下,对方却迟迟未下来领取包裹,在太阳下暴晒半个小时后才等到对方。”

遇到委屈、郁闷的事,小罗下班后就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大声唱喜欢的歌。第二天天亮后,他又要骑车到公司,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篇7:上海高温补贴文件

日前,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不含33℃),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温度,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据悉,上海市过去发放高温津贴,是以当月气温是否达到35℃以上为标准。去年6月份,由于当月的天气温度没有一天达到35℃以上,引发了高温津贴能不能发的问题。而一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哪些岗位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看法不一,各单位的情况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为此, 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通知强调,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同时废止。

【保险知识】

据悉,高温作业中暑申请工伤,需提供由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并在30日内到参保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进行鉴定可以去省卫生厅批准的医疗机构,比如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等,但是对于中暑的诊断、鉴定职业病时,一定要注意一些细节,除了提供本人中暑期间住院治疗的病例,还需气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此外,在诊断、鉴定职业病时,申请人必须正处于中暑期间,如果经过治疗已经痊愈,则不能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

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于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应事先由区(县)社保分中心批准同意。

办理材料

1、待遇享受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原件(若原始票据无医疗费用明细的,还应当提供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治疗工伤(含:急诊留观)的应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若工伤人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中包含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和基金承担两部分的,需提供由就诊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分段结算清单;

(4)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料显示医疗费用中存在打包费用的(如:治疗费、材料费、中草药费等),需要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该打包费用的明细信息;

4、待遇享受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其中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支持异地银行卡折发放);

5、根据工伤人员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报销本人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待遇享受人非工伤人员本人的,应携带与工伤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3)申领异地就医交通费的,需携带经区(县)社保分中心核准的交通工具费用原始凭证。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查看详细加入对比热销 12251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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