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闰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范式与学科体系构建

菠菜菩萨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菠菜菩萨”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中闰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范式与学科体系构建(共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中闰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范式与学科体系构建

中闰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范式与学科体系构建

彭秀良 李东雷

(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18)

【摘要】 “范式”是科学哲学的术语,把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领域时,关注的是它的内涵。“范式”概念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领域包含两重含义,区分开这两重含义可以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学科体系构建扫清思维上的障碍。

篇2:中闰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范式与学科体系构建

【中圈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 )10-0013-03

DOI: 10. 3969/j. issn. 1672-4828. 2012. 10. 004

虽然社会工作是“舶来品”,但对于发展劲头正盛的中国社会工作来说,缺乏历史源头的追溯显然是一件尴尬的事情。如何梳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不仅具有学科史上的价值,也会对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的最终形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里,笔者借用西方科学哲学界相沿已久的“范式”概念来考察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模式问题,并简单讨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学科体系构建。

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

“范式”(paradigm)是美国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首先引入科学哲学领域的一个术语,其由理论体系、研究规则方法与哲学观点等等构成,科学工作者在一定的范式指导下去解决某一领域的难题。在把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领域时,关注的是它的内涵,具体说就是哲学观点、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但是,与在科学哲学领域的运用不同,“范式”概念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领域包含两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指当下运用什么样的哲学观点和研究方法去分析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并完成学科体系的建构;第二重含义,则是指自专业社会工作被引进中国直到1952年被取消时为止,在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形成了什么样的体系架构、研究方法和哲学观点。

为什么要区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呢?理由在于:其一,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能够在中国生根发芽,并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成为一个颇有声色的专业和职业,明显地遵循着一条共同的发展路径。当时的社会工作理论界肯定形成了“学术共同体”,并在一定的范式指导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与实践,从而留下较为丰富的文献资料。库恩曾指出:“如果没有一种范式理论规定了问题并保证有一个稳定的解,就很难设想会有这么多精心的努力,更不会产生任何成果。”其二,民国时期形成的范式理论在1950年代初戛然而止,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断裂带”就此出现。等到1980年代后期重新启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进程时,已经不是对原有范式理论的承继和发展,而是又一次从外部引进新的观念和理论。对于这一点,王思斌教授的概括很精彩:“我国社会工作教育恢复重建时直接从香港、美国引入了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而这些理论和知识跨越了中国社会工作被取消以后的一段历史空间,而形成了新的理论和知识形态。于是,中国原来的社会工作知识好像已经‘完全过时’,所以少有问津。”3既然对原有的社会工作知识“少有问津”,那么,社会工作重建后的范式理论(如果已经形成的话)肯定不会与过去的相衔接。其三,当下分析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运用的哲学观点和研究方法也应该是从美国、我国香港地区引进的。换句话说,现在正在做或准备做的整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工作,是以当前熟练或半熟练使用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做“参照物”,去裁剪历史上的整体形态,取我所用,弃我所弃。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有可能再一次破坏掉几十年前就已成型的范式,使得历史原貌变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基于上述理由,就需要区分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以便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学科体系构建扫清思维上的障碍。

二、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重建

区分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重建做了铺垫。但是,这里仍然存在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究竟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是否形成了某种范式。所以,还必须对此进行一番考察,以判明历史事实。

判断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是否形成了某种范式,要以对文献资料的解读和比较为主。抛开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划定文献资料的范围为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著作。民国时期,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著作总共有34种。但即使是这34种著作,也无法全部读完,主要原因是文本寻找上的困难,不过可以通过解读和比较几种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来达到目的。经过初步研究,可以确认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形成了某种范式,理由如下:第一,他们有着相近的哲学观点和学术旨趣。言心哲、柯象峰、蒋旨昂、关瑞梧、李安宅等人的求学经历都惊人地相似,他们不但对社会工作的本质和社会功用持有相近的认识,而且都非常注重从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寻找发展社会工作的精神资源。限于篇幅,这里不做展开论述。(社会学论文 )第二,他们有着共同的研究方法。以蒋旨昂和李安宅为例作对比,可清晰地得出这一结论。他们不仅转述国外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更注重从实地工作经验出发进行归纳和总结,以使理论体系的建构与中国社会实际相切合。在对社会工作人员的培养和训练上,他们二人保持完全一致的态度,即训练、研究、服务一体化,只不过在顺序上有些差别。蒋旨昂的表述是“社会工作人员之教育,应以‘训练’、‘服务’、‘研究’三者合一为最高原则。”李安宅的顺序颠倒过来了:“研究、服务、训练三位一体的社会学、人类学,才是兑现的人事科学。兑现的人事科学才能解除人间痛苦,才能培养出综合技术的人才。”第三,他们有着共同的研究对象。在他们那个时代,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都已成型,因而言心哲、蒋旨昂、李安宅都对这三大方法做了或详或略的论述,以供给一线社会工作者科学方法的指导与训练。除去这三大方法,他们均对社会工作教育、社会行政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在各自的著作中留有一席之地。第四,他们在使用文献的来源上有着相近或相通之处。最明显的实例是言心哲在反驳时论对社会工作的责难时,将责难社会工作的人区分为个人主义派、进化论者、优生学者和经济命定论者。李安宅也是从批评这4种人群的错误认识着手,来维护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的,所差的只是名词上的不同,这说明他们引用文献的来源是一致的。

认定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形成了某种范式,就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重建指出了方向。应该以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范式理论为基准,在探究这一范式产生和成型的过程中书写社会工作发展史,而不是以现在从国外“舶来”的理论和知识为“参照物”去剪裁历史。这是按照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构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也是科学的历史书写方式。

三、对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建构的几点思考

以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范式理论为基准建构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尚存在一些理论上和实际操作上的难题。一是如何看待新、旧范式之间的联系问题。由于中间相隔了40年的“断裂期”,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范式是否对重建后的社会工作范式产生了影响尚未可知,更无从谈起新、旧范式之间的联系了。根据库恩的理论,“新范式是从旧范式产生的,他们通常混合着传统范式以前用过的许多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但是,他们很少以完全是传统的方式用这些借来的因素。在新范式的范围以内,老的术语、概念和实验同其他东西开始了新的关系。”跨越过“断裂期”的社会工作范式是否包含有民国社会工作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还需要花大力气去求证。如果求证结果是肯定的,那么,还需要进一步求证旧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是通过何种途径传递过来的。

第二个难题是处于专业社会工作“断裂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是否也承继了民国社会工作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行政性社会工作是指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工作,王思斌教授把它叫做本土社会工作,并析分其在实践层面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具体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形成的社会工作,表面上看来不会吸收民国社会工作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但如果从主导政策制定的人员谱系上查考,是不是果真如此呢?

第三个难题是民国社会工作范式和重建后的社会工作范式,都对中国文化传统表示了某种程度的敬意,那么,历史资源对这两个范式的意义一样大么?在强调社会工作的国外源流的同时,也不忘记关注本国的历史资源,这种本国的历史资源是否构成这两个范式的“可通约”因素呢?

如果上述三个难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对构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的信心就充足了,也能很好地划分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不同阶段。

注释:1舒炜光、邱仁宗主编:《当代西方科学哲学述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第180页。

2【美】库恩著,李宝恒、纪树立译:《科学革命的结构》,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版,第23页。

3王思斌:《走进应该留意的历史》,《中国社会工作》7月(上)。

4彭秀良:《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出版物》,《中国社会工作》208月(下)。

5蒋旨昂:《社会工作导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66页。

6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河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54页。

7言心哲:《现代社会事业》,河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60-63页。

8【美】库恩著,李宝恒、纪树立译:《科学革命的结构》,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9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版,第274页。

篇3: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学发展现状及学科体系构架

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学发展现状及学科体系构架

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学具备火灾科学、消防技术和消防工程所形成的完整知识体系,其下属学科包括火灾学、防火工程、灭火工程、消防管理工程、消防指挥学、火灾调查学及其他相关学科.消防风险管理研究、火灾模化技术、火灾心理和火灾行为以及消防可靠性数据的.研究将成为新世纪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学的优先研究领域.

作 者:郭铁男 傅智敏 黄金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刊 名:消防科学与技术  ISTIC PKU英文刊名:F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22(6) 分类号:N1 X9 关键词:火灾   消防   学科分类  

篇4:膜反应器中辅酶再生体系的构建与研究进展

膜反应器中辅酶再生体系的构建与研究进展

在膜反应器中基于膜介质支持构建辅酶再生的酶催化体系并实现酶促反应的连续进行是辅酶依赖型生物酶工业化应用的.一个有效技术手段.本文总结了辅酶再生的意义与辅酶再生体系在膜反应器中的构建情况,并提出了在这过程中所需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作 者:彭益强 方柏山 PENG Yiqiang FANG Baishan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泉州,36 刊 名:化工进展  ISTIC PKU英文刊名:CHEMICAL INDUSTRY AND ENGINEERING PROGRESS 年,卷(期): 25(3) 分类号:Q503 关键词:辅酶再生   膜反应器   酶法   电化学法  

篇5:试论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兼评二元论理论模式

试论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兼评二元论理论模式

司法会计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我国,从开展司法会计工作、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和司法会计学的教学至今也不过十余年的历史。十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中,并且发挥着显著的作用。正因如此,司法会计理论研究蓬勃兴起,司法会计工作也从无到有,从局部、部分省市地区而遍及全国,司法会计专业队伍也日益壮大,渐趋规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组织来领导、规划全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组织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总结,全国范围内的司法会计工作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存在着各自为政、自行其事的情况。十几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虽曾两次组织举行全国性的司法会计工作与理论研讨会,但至今为止,在全国范围内,就司法会计方面,不仅没有形成专门的理论体系,甚至在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认识上分歧还很大,不能形成共识。这种状况,显然与司法实践的需要是极不适应的。当然,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发展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艰苦而又漫长的过程。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摆在司法会计理论与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项严峻的历史任务。

一、学科名称的争议与确定

一门学科的名称,往往体现了一门学科的性质和内容。对于“司法会计学”的名称,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认识也不一致,有的称之为“司法会计鉴定学”,有的称之为“司法审计学”,有的称之为“检察会计学”。

持“司法会计鉴定学”就是“司法会计学”观点的同志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就是司法会计,因而“司法会计鉴定学”也就是“司法会计学”。

持“司法审计学”观点的同志认为,司法会计活动其实就是诉讼过程中的审计活动,因而研究这一活动的学科理应称之为“司法审计学”。

持“检察会计学”观点的同志认为,司法会计是检察机关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技术手段,是会计学知识在检察业务中的运用,因此应称之为“检察会计学”。

以上观点的分歧源于对“司法会计”的不同认识。

司法会计是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检查或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诉讼活动。这就说明,司法会计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司法会计检查,也包括了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的对象是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财产物资以及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司法会计活动的范围是诉讼全过程,在诉讼过程中,不仅运用于刑事案件,而且也运用于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不仅检察机关要用,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也要运用。

由此可以看出,把“司法会计鉴定”称之为“司法会计”的观点是不全面的,它抹杀了司法会计检查在侦查、审判中的特殊作用。实质上,司法检查是司法技术的题中应有之义,如对物证技术来说,物证鉴定仅仅是物证技术中的一个方面,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往往大量的工作是物证技术检查或勘验。在司法会计活动中,首要的任务往往不是鉴定证据,而是发现、收集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当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时才进行鉴定。这就说明,司法会计不仅仅包括司法会计鉴定,而且还应包括司法会计检查。把司法会计鉴定等同于司法会计,把“司法会计鉴定学”等同于“司法会计学”的观点从法理、学理上是讲不通的。

持“司法审计学”就是“司法会计学”观点的理论基础是,在司法会计活动中,对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查验证,主要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因此,“司法审计学”就是“司法会计学”。实际上,在司法会计工作中,技术人员要运用审计的方法对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验,但这主要是在司法会计检查阶段运用,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中所运用的方法是审计方法所没有的。而且,在具体的活动中,司法会计活动的规则、程序和步骤、方法要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这与审计工作的规则、程序、方法是有明显区别的。因此,将“司法审计

[1] [2] [3]

篇6:高校教师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体系构建与探索管理论文

自2013年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主动请缨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本轮高等学校深化综合改革逐渐进入攻坚阶段。高校内部管理一直都是社会的热点关切问题,人事管理改革则是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焦点。某高校校长指出,高校综合改革聚焦人事制度改革非常重要。教师职称评定是高校人事管理的重要职责,是建立有效的教师激励体系的基础,也是实现高校师资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因此,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对提高教师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体系构建的意义

1.业绩成果量化引导作用强,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广受批评,高校职称评定送审的论文/著作均为科研内容,很多高校形成了唯SCI论文的观念,教师教学水平大幅下降。通过业绩成果量化,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的量化权重,则可以引导教师更多的投入的教学工作中,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业绩成果量化可以使考核过程更加透明、结果更加公正合理。以往职称评定主要有论文/著作送审环节、个人述职报告环节组成,由于论文/著作送审环节送审的材料有限,加之评定的评委常为相关学科/行业人员,所以论文/著作送审环节很容易通过;个人述职环节则是当今职称评定制度被诟病主要原因,评定黑幕经常见诸报端。建立业绩成果量化体系,以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指标进行量化,量化结果进行公开,从而增加了考核过程的透明度,量化结果也将更加公正,量化考核成果差的`教师也能够信服。

3.业绩成果量化可以减少论资排辈,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通过业绩成果量化,中青年教师则可以对比本人与副教授、教授评定条件之间的差距,可以知道本人与其他同事之间的差距,让中青年老师知道只要更加努力,就有可能超越其他人。这样中青年教师会更加有盼头、有奔头、有劲头,可以让更多有才华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那些想靠论资排辈的平庸教师将无处藏身。

4.业绩成果量化可以提高高校管理水平,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业绩成果量化倒逼高校建立完备的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系统,职称评定时可以方便的生成申报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表,自动调取申请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道德信息等,减轻教师填报各类表格时间,人事管理部门也可以很容易的汇总、审核申报人员信息,进而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

二、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体系构建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高校在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时,必须客观合理、便于操作,应该从本校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及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出发,既要高标准,又要切实可行,进而提高教师的积极性。职称评定业绩成果量化体系需经广大教师广泛讨论,经过校内外专家共同评议。量化体系一旦确定后,不因某个人特殊情况随意修改,每次修改都要经过严格的公示、公开程序。

2.全面考核与分类考核原则。全面考核原则指职称评定业绩成果量化体系要坚持学术道德和业务条件并重、坚持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并重、坚持不同岗位不同标准、坚持不同学科不同标准。突出教师学术道德的中心作用,违反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对于事关学校、学科发展的指标,实行一票否则,比如教师教学的学生评教结果低于一定的分数就一票否决;高校各个教研室、研究中心等岗位不同,有的教师以教学为主、有些教师教学科研并重,那么就应该以不同的标准体系来评价;综合类院校学科涉及工学、力学、文学、农学等各个方面,不同学科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通过全面考核与分类考核原则实施,每位教师可以找到本人的发展方向,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在高校职称评定过程中,实行量化评定是必要的,但也必须看到量化评定的不全面性。教师的政治素质水平、师德师风等情况是无法进行完全量化的。在职称晋升指标数量一定的情况下,不同学科间职称晋升指标分配也是需要高校根据自身学科布局来宏观调配。另外,在设计量化评定体系时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有使用大量低质成果的风险,因此辅以一定权重的专家评议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业绩成果量化体系构成

职称评定中业绩成果量化体系的合理构建,才能发挥好的引导作用,才有可能实现职称评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业绩成果量化体系的指标选取、执行细则非常关键。

职称评定属于水平的评价,参评人员、学历学位、英语与计算机水平、任职时间等基本条件给予一个定性的判断,即达到可以申请职称评定、达不到就不可以申请。部分高校对教授、副教授要求严格,也可以设置一定的业绩成果门槛,比如教学的学生评教达到90分以上、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才可以参评副教授职称,那么达不到这个水平的就不准许参评。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后,才对申请职称评定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量化。依据某高校材料学院(以下简称“CL学院”)职称评定业绩成果量化办法,结合本人多年从事职称评定管理工作的思考,合理的业绩成果量化体系应该包含教学业绩、科研业绩2个方面,各级指标选取参见表1。

对于选定的指标还应该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赋分,对于需要团队协作完成的成果必须体现团队成员的贡献,给予不同的分值。以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为例,因其申报难度大、含金量高,作为获奖第一单位、第二单位甚至第三单位都应该给予一定的分数,赋分标准示例见表2。

第二完成单位的成果,所有分值对应减半;第三完成单位,所有分值对应减为25%。在遇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顺序交叉的情况,比如一项成果完成人排第一、完成单位排第二的情况,作为职务行为则应首先考虑单位排名。

作为引导性政策规定,职称评定量化评分体系可以发挥很多积极作用。CL学院引入职称评定量化评分体系前,每年发表SCI论文数量50篇左右,引入后第1年达到105篇,之后持续走高;该院将企业横向协作和技术转让项目按国家级科研项目对待,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教师走向企业生产实际。当然,CL学院的职称评定业绩量化评分体系中没有规定部分项目的最高限,近几年以大量低影响因子SCI论文充数的情况已经出现,也出现了大量无实际转让需求和知识产权保护价值的专利申请。

四、结束语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飞速发展,国家各个行业对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学校为了适应这些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尤其是师资制度改革。

第一,高校应该建立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摒弃粗放式的职称评定办法必将实现师资人才建设的新突破。

第二,高校应该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师资队伍管理,职称评定过程中的业绩成果量化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提高工作效果,应该进一步完善加强。

第三,任何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都会有不完美的一面,高校教师也应该积极主动参与、适应师资队伍的变革,只有公平、公正的制度才可以给大家平等的晋升机会。

我国正处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教育部所属各高校也建立了各自大学章程,正在推进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校路上。每位教师都应心怀拥抱改革创新的观念,为本人的职业发展、高校的人事制度进步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董宁.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现状调查与制度设计研究[D].扬州大学,2013

[2]姜澎,樊丽萍.北大、清华和上海“两校一市”先行 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展开[N].文汇报,2014-12-05

[3]赵春喜.高校教师职称量化评审体系的构建与探索[J].学理论,2012(31):180-181

[4]周克兴.关于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考核的思考[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1997(07):99-100

[5]贾永海.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量化评审探讨[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2):125-128

相关专题 范式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