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情感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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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三心”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记忆情感随笔(共1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记忆情感随笔

记忆情感随笔

闪烁的琉璃,指尖残留的一丝温度,这些是他留给自己唯一的记忆,闭眼,脑海里闪现的却满满的,全是他的面孔。

他叫林晟,是我元少菲的前男友。

我向后一仰,躺在了床上,借着点点月光打量着手中的琉璃吊坠。他说:菲菲,我们不合适,我看,我们还是分手吧。当时,他是多么的冷漠,完全不像一开始我认识的。眼泪慢慢从眼角滑落,随着脸庞落入被中,只留下一块块水渍。

同学,请问图书馆在哪里?我面前的阳光尽数被眼前的人挡住,我瞥了一眼他。一身白色的衬衫配上一副黑色的镜框,儒雅的气质如阳光一般,给人的心中留下一片暖暖的痕迹。金色的阳光尽数洒落在他的身上,我第一次感觉到天使降临到了我的身旁。

我转回过眼来,指了一下西北方的位置,图书馆在那座教学楼的身后,左拐走几步就到了。

他笑了笑对我说了一声谢谢,我也以笑回复他,可是我不知道,这一段缘分已经开始,而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若有如果,我一定不会回复他,在这段缘分开始时就把它了结了。

隔日,图书馆内,我又再一次遇见了他。

同学,好巧,又遇见你了,感谢你上次的帮助。对了,我还没做自我介绍吧,我叫林晟。林晟微笑着,向我伸出左手。元少菲。我只是简单的介绍自己的姓名,紧接着转身就走,身后,林晟的手还呆呆的愣在那里。

或许,他应该想不到我当时是那么的冷清,同一宿舍的舍友都说我仿佛像一朵莲花,高洁傲岸而洁白无暇。而我却认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只需要普通的生活。可是,自从遇见林晟后,我的生活便不再平静。

宿舍楼下,教室中,图书馆内,总是缺少不了他的身影,换句话说,有我的地方一定有他。舍友很是佩服他的`坚定,有的甚至劝我答应林晟,做他的女朋友,小菲,一个男生能坚持到这种程度已经不容易了。我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楼下那抹清秀的身影。

他坚不坚持是他的事,我选不选择是我的事。当时我只撂下这一句话。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想干什么。

之后,舍友帮我把这句话传达到林晟那了。果不其然,这几天没有见到林晟的身影,就当我认为他已经放弃的时候,林晟又再次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菲菲,我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可以吗?林晟语气诚恳,双手紧紧握着我的肩头。我不语,笑着看着他。当我的肩头有点疼时,我知道他的忍耐度到了极限。

我拂开了他的手,双手叉在胸前问他,如果我成为你的女朋友,你能允诺我什么?他趴在我耳边念叨了一句,我笑了,答应了他。

之后的日子很是让舍友们羡煞,林晟应该算是全能男友吧,几乎方方面面都为我考虑到了,我也不禁赞叹他的细心。

可是之后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无论如何我都融不进他的圈子里,他也考虑我是否真的合适他。这样,便有了一开始的事情,我们分手了,闹得不欢而散。

你知道当时林晟跟我说什么吗,他说,这辈子,他会用他一生的努力,不会让我掉一滴眼泪。可是我现在哭了,谁来安慰我。

这时,电话响了,我随手接了。菲菲,祝你今晚能睡个好觉

我微笑着挂了电话,眼泪却布满在脸上,林晟,希望你的电话能助我做一个好梦,可,前提是,那个梦里没有你

篇2:情感随笔:十年记忆

情感随笔:十年记忆

前一阵子,网络上兴起了回忆自己十年记忆的热潮,我没有跟上这阵风,而今我却忽然很想写一下,不知道为什么。

静下心来,回头望望,一路走来,恍惚之间,已又是十年的光景了。似乎提起十年,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也许吧,时间总是把记忆变得不可捉摸。十年的记忆,太过久远了,久远到似乎十年就是一辈子的时间。

十年,有着许多密密匝匝的平凡和许多密密匝匝的平凡的错过,许多起起落落的瞬间和许多起起落落的瞬间的聚散。十年,就这样把一幕幕的过往穿插到现在,就这样悄悄然的,让你我面目全非。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陌生人左右,渐渐走过熟悉的街头……”喜欢听着陈奕迅的《十年》,安静的皱着眉,默默的感伤。静默的回想记忆里的往事,那些长长短短的时间,牵绊了多少的忧伤。

曾经的十年,有多少个她,在你的生命中来了又去?那些曾经许下的海誓山盟,那些曾经说过的甜言蜜语,早已湮没在时间的长河里。曾经以为,不在一起了,也还可以做朋友,就像《十年》里唱的“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却不知,瞬间我们已是陌路,从此相忘于时间的更漏,音信杳无。

十年如一梦,一梦十年。

翻开有些破旧的课本,那是高中的语文书了,那里面有许多关于别人的十年。东坡的“……不思量,自难忘”曾经陪伴身旁红袖添香,轻盈曼舞的红颜知己,十年之后却成了一抔黄土,只剩下孤影茕茕。不道十年别泪知多少,哪堪相逢泪更多?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那是杜牧潦倒江湖的风采,也是酒后醉生梦死的故事。曾经“春风十里扬州路”,而今却问“玉人何处教吹箫”。一朝梦醒,物是人非,早已是心凉如水。

忽然想想,自己的十年又是怎样的呢?十年之前,我还是好孩子,不会上网,成绩好的一塌糊涂;十年之后,上网是我的必修课,成绩却烂得一塌糊涂。十年之前,我的很活泼,在操场上奔跑着;十年之后,我很宅男,只喜欢呆在宿舍。时间,把我改造得如此彻底。

十年之前,我曾经有一个她,她还好吗?我不知道。她是活泼的?温柔的?还是?也许,我甚至连她的样貌也回忆不起来了。“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我为自己找着借口,是我不够爱她?还是曾经的年少轻狂?我和她的开始是一场洗具,结局只能是杯具,过程也不过是一场闹剧。“最悲哀的一种分手,不是双方轰轰烈烈地吵一场,不是大打出手,不是一方移情别恋,也不是大家不能结合,最悲哀的'分手是无声无息地分手。”

十年总是和过往有着剪不断瓜葛,有着理还乱的纠缠。想它们想得越多就越觉得不可自抑的悲伤,深陷其中。十年的时间就这么被喧哗的人潮一声不息的淹没了,成了一座历经沧桑不可触摸的古城,只能用梦的名义承担,也只能以梦的形式回瞻。“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早已已经忘记了。”

十年的交替,去的人多了,来的人多了,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那些是我非我,是梦非梦的错觉,总让人无所适从。逝风过隙,吹去了一片一片的曾经,吹去了就没有踪影。沧海桑田,时间的作用不过如此,却有着如此震撼的效果。

篇3:那叫记忆情感随笔

那叫记忆情感随笔

经久的年岁,封存了太多的情感,藏在不为人知的'岁月里,慢慢地,发酵。在这个未见其姿色却先经其燥热的初夏,浓浓的醇香洒出来,溢满整片天空,醉了别人,却模糊了自己的眼。

又是六月,这个说再见不流一滴泪的季节,弥漫着栀子花的清香。在那段言语无忌的时光里,没心没肺地笑过,放肆大胆地哭过,在那里,有我最美的记忆。可那些曾经所谓的朋友却一个个不见了踪影。QQ里,好多好多的灰色头像,自分离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闪过。他们说,有空联系,都是假的。那个曾经在下雨天邀自己共伞的男生,也已多年未见,留下了太多的遗憾,来不及弥补。或许这就是青春吧,走一程丢一程,路途上的所有人,都只能是风景。就像两条相交线,只会越走越远。那些曾经的过往,总会在伤感之时忆起。就像当年的你我,不懂情感。毫无缘由。

篇4:七秒钟的记忆情感随笔

七秒钟的记忆情感随笔

前生,你是那河边挽裤角,摆渡的少年,我是你不小心救赎的一条小泥鳅。今生我蓄满满的心意,想还你前世的恩情。于是,我着了七彩的虹,成了众人眼里的一条美仑的小金鱼,来到你的面前。你爱怜的把我买回家,用一个镶着金色花边的精致鱼缸,换上干净的带着芳香气息的甜甜的水,把我这一生盛载。我似乎回到了自己家,快乐的游了起来。你望着我灿烂的笑了,那笑是那样的熟悉,虽然横隔了一个世纪,却恍惚就在昨天。

清晨,你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趴在桌上,看我闲静地游来游去。每当这时,我就会吐几个气泡儿,跳出水面,蹦几下,逗逗你开心。偶尔的时候,我也会吓吓你:一动不动,肚皮朝天的横躺着。于是,我总能在这个时候,从你慌张的表情里看出我在你生命中的份量,从你那得到满足。在华灯初上的夜晚,我静静地陪着你,工作到深夜。夜阑人静,你熟睡了,憨憨的。有时候也会在梦里甜甜的笑,没有绅士风度的流着口水,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能感受到你的可爱,都会希望时间永远在这刻停留。

那天,你带回家一个漂亮的女孩,看着你和她甜蜜地牵手,我的`心像灌了酸梅汤儿一样,我知道从那以后,你再也不需要我的陪伴,再也不需要我逗你开心。您渐渐的忙碌起来,忙着学习,忙着工作,忙着谈恋爱;我渐渐的变得落寞起来,冷漠了心,冷落了情,冷了陪你的朝与暮。白天的时候,守着空空的房子,胡思乱想着:你吃午饭了吗?和谁在一起呢?你偶尔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想起我?······有时候,看着你和她因为闹别扭,而独自伤心,我的心竟蚁噬般的痛,我想就这样静静的陪着你就好,用我的一生,为你倾情的守候!渐渐的你似乎忘了我的存在,很少见你有时间静静地享受时光,也总是匆匆的给我换换水,就急急的跨出门去。看着你的忙碌,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心焦,什么叫拖累!无数次,我在一遍遍的想,我对于你,是不是少了前生那一场的记忆?我需要幻化多少次,才能让你拥抱我与你的这次相遇?不曾奢求什么,不曾祈求什么,如果今生我只是你的拖累,我宁愿选择静静的离去。

一个瓢泼的雨夜,你把我遗忘在阳台上,闪电霍霍,雷声阵阵,我知道此时的你已然熟睡,想着你肯定沉在甜甜的梦里,我竟在雨里欣然地笑了。雨越下越大,鱼缸的水漫了上来,我随着水流一步步流走,知道是大海召唤我的时刻了,为了不再成为你的负担,我乖顺地顺水而去,却时不时的回头,多希望你能站在阳台上,和我轻轻地挥手告别,亦如上一世,你站在岸边,把我轻轻地送走。曾经因为身上的伤,搁浅在河堤上,你小心的把我托起,带回家,精心的把我护理,等我又能自在的游了,你就站在岸边,把我轻轻的放走。那一世,我就在想,倾尽我一生的期盼,只为下一世,与你静默的相守,那怕只一天!

常听他们说,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可是你是否知道,当这七秒里,满存的全是一个人的记忆时,下一个七秒,谁又能塞得进去?就像满溢的水杯,又怎么会再去承载更多的东西?!

篇5:尘封的记忆情感随笔

尘封的记忆情感随笔

青春似流水,光阴带走那段故事。回忆青春,枯木又逢春,那段记忆是青春的回忆。

门前老树长出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半身存了好多话,都藏进了白头发,记忆中的小脚丫。肉嘟嘟的小嘴巴,一生青春都献给了他们。有时会想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感受青春就老了,看着他们长大,自己的青春已悄悄溜走了,只剩下那一头的白头发。回忆起那时的青春,脸上会浮现出一丝丝笑意,看着院里的哪一棵榕树,看见它又长出了新芽,它的青春有溜走了一年。而他的青春却是献给与他毫无关系的孩子们。用自己的青春换回来的却是为忧愁而白的头发,有时会想把它们尘封起来,但是现在想起那时,心中会很高兴,那段记忆中会有青春的'味道。

青春时那一份执着,成就了今天工作上的出色。现在,回忆起青春的点点滴滴,组成了茂密的浓阴。他的青春是一幅山水画欣赏其独特的韵味,青春成了一首歌,唱出了青春的坚辛。青春的记忆,成为现在的回忆,看着那一丝丝白头发,是他青春的见证,在青春时为梦想而去奋斗,那青春就是最好的见证。

谢谢你们这一路的陪伴!我心中最敬爱的人!

篇6:珍藏的记忆情感随笔

珍藏的记忆情感随笔

今天,其实实在没有理由算作一个特殊的日子,或许是因为天上不断的下着一些小雨,偶尔有些冷冷的风吹来,显得如此的阴凉和苦涩,和自己的心情有非常好的照应。事实上,对除我以外的任何人来说,今天和平常的所有日子都是一样的,或晴,或阴,或雨,都只是大自然的变化,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而对于我来说,却是十分特别的感觉,因为我要珍藏一些东西,或许将是一辈子的,以后都将会是回忆。

无论是别人说的,还是自己觉得的,自己都实在算得上是非常感性的人,实在不是一般的感情用事,人说,感情丰富的人是最容易爱伤害的人,所以常常把自己弄得遍体麟伤,却只好常常独自去疗伤。癔想中,有些伤痛实在是看不到伤口的,即使就算是用上显微镜。它只有在伤口慢慢的,悄悄的渗出的鲜血,把整个儿人吞蚀以后,待整个儿灵魂因失去作为水份的血液而干涸掉,露出的苍白和无力,才能够作最终的证明。

也许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致命的弱点,常常把心禁固得很紧,禁固在自己觉得安全的范围内,一刻也不得松懈。也许,也没有故意,既然是弱点,总是隐藏得非常好,一般人,一般的事物根本就不能轻易触及到,就这么,安全的渡过了这么些年。

没有办法,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任何人的出现,是大自然的规律,不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也不论你意识得到,还是意识不到,因为没有人能比大自然的力量还要强大,该出现的终久会出现,不会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而且在出现的时候,不会有任何的征兆及提示,更不会管出现的是不是时候。

没有理由去责问大自然的规律,因为任何事物有必然,也有偶然。也或许,是自己放纵了自己的心,觉得自己有信心,有能力接受一切来自繁尘中的不拘。身在红尘,也就只好感受着红尘带来的滚滚热浪,或敷衍,或蔑视,或感动。

也许,有些人,有些事,能够选择敷衍,想必不会去选择感动。敷衍后,是别人受伤,感动后,却是自己受伤。据说,感动的来到,没有任何的理由,没有任何的原因,没有任何的前兆,没有人会告诉你,它在侵入,在逼近,甚至在吞蚀你的灵魂,只有等到一切已经寄生在你的躯体,才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但当发现,一切都已晚已。为寄生的感动,泒生出更多的感动,晃晃忽忽中,觉得一切都是如此美好,觉得地球都是围绕着自己在转动,感动的每一字每一句,似乎都是千金难买。寄生体和寄宿体或许同时都忘记了,人性都具有两面性,那一刻的感动,是真正的敷衍,是紧闭着的心,给出的最原始的,最没有意识的,最没有目的的,最预料不到结果的,一种最浑沌的状态。沉迷于这种昏昏噩噩的感动,进而是激动,恨不能跪谢上苍给你的这份感动,它是那么完美的出现在你的眼前,让你会觉得生命为这份感动而存在着,是多么值得!

感动,注定只是一瞬间,寄生的东西,注定会给宿主带来无穷无尽的伤痛。如果一个人一生都处于感动状态,先别说那是不现实的,就算如果是能够发生的事情,好几十年的亢奋,人最终也得空空如已,因为生活只剩下了感动,这一种滋味,不相当于一日三餐不可少的白米饭了么?

所以,我们不得不从感动调整成为感悟。

或许是因为感动来得太猛烈,太无拘无束,太无预期,又太完美,所以常常想要去抓住。那一层漂浮在心际之上的东西,密度一增加,注定将要下沉。越往下沉,越觉得有缺憾,越觉得无奈与无助。因为我们不适应和不甘心,不适应这种不完美的气息,希望这一切不要发生,不甘心感动就此过去。所以,我们用上我们身上能用上的所有武器,拼命的去维护,拼命的去留住,无形的绳索,越勒越紧,越紧越使劲,勒死了感动,也勒死了完美。其实,那一刻,我们都忘记了一个词:放手,继而:感悟。

感动不常在,感悟却常在。只要懂得了,万事万物均有规律,我们去遵守,我们去尊重,我们用心去感悟感动,感动就会如涓涓细流,时时暖在心田。美好的事物,我们都会去追求,因为我们希望我们的生活多彩斑澜。只是,只因为我们用了太大的劲,去勒住感动,牵强的要留住它,而腾不出手来,而喘不过气来,等到绳索被折断了,留在手上、心上的,是重重的伤痕,滴着血。所以,倦缩成一坨,痛着,疲备着,责怪着,是什么样的力量,让自己使了如此大的劲,连绳索都被生生拉断?

感动不在了,感悟也太晚了。

扯断了的.绳索,想要再接起来,怎么样也有个咯嗒,而且还不知道是否接得牢靠,是否能接起来。被勒住出的伤痕,血迹干了也是疤痕,不管作了再多的努力,带来的都只能是无法磨灭的印记,深深的,一定会存在。做得越多,负担越重,所以,自己一再力求少做些,再少做些。但感悟后带来的痛远比失去感动的疼痛来得更猛烈些。一千万个不甘心,也有一千万个美好的回忆,交织在一起,交错在一起,此一时的想法,彼一时的想法,错综复杂。只因为回忆,都是美好,不甘心就此成为回忆,成为珍藏,告诫自己:平常,再平常,平淡,再平淡。。。。。。心痛了一次,再痛了一次,痛了数不清的多少次,都习惯了,但还是不甘心,就在这种失望与希望的交错中等待重生。

其实,或许现在就成了一个人在演戏,独角戏,没有观众,任凭自己站在一个人的舞台上,跳得有多久,跳得有多累,旋转得有多晕,没有人看得见,没有掌声,没有人喝彩,直到累得晕过去,再爬起来,再跳,真的不知道多久。人说坚持就是胜利,坚持总是对的,是正面的。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现实总是与理想相差得太远,总会将有些理想的东西击得粉碎。或许,该放弃的东西就得放弃,坚持就是胜利的真理不是完全的真理,得看场合,得看事件,万事都没有绝对,只有相对。是的,我不轻易的感动,不轻易的坚持,不轻易的放弃,但是这些说来都一无用处。当感动来时,我不懂得拒绝;当危险来时,我不懂得避让;当该放弃时,我却又在告诉自己,坚持;当一切都成空时,才发现,自己是一败涂地。高傲的心落到了尘埃中去,变得如此的俗不可耐,被打击得是如此的不堪。再也不敢说自己单纯,再也不敢说自己不在乎。

回忆,一切都变成了回忆,我说过,就算就此成为回忆,那我也得感激,把一切当作是一次彻底的历练,当成是对自身灵魂的一次洗涤。已经不能完全的想起,是如何的一步步走到心的绝境。是啊,当初所有的美好,以至到如今耳边响起的似乎就是那些美丽的词汇,是那一幕幕的感动。所有的快乐,如山泉般清澈,流连于心戾。好多个动人的典故,只有彼此知晓的典故,组成了一个过往云烟的故事。心没有波动过,却从未料到对这一个过往云烟的故事,却是独有钟情,泛起的涟猗,却有着惊人的力量,无论如何都不得平复。与其怪罪于当初的美好,不如置问于自己所处的世俗。也或许,早知道会是如此的难,为何当初不选择一刀两断,也或许,选择一刀两断本来就难,所以选择了顺其自然,可却不知道,自然是最是不能被人为的控制的东西,这是忽略与失误。

没有如果,没有也许,也没有或许,有的只是明晃得耀眼的摆在眼前的事实。没有传说中的开关,也没有传说中的良药,所能看到的是无法遇越的倔犟,坚固似石,冷得似冰,寒得浸入骨髓。坚持与坚强的结果,是寒意,没有停止过的寒气侵袭。

遇到一团冰,也或许比碰到一团火要来得幸运得多。火太炽热,会把自己给烤焦,冰虽然够冷,化作水,可酿成酒。但酿酒需要技术,一定要把握火侯,才能酿出精纯来。

篇7:儿时的记忆情感随笔

儿时的记忆情感随笔

成长的路上我付出了一些该我付出的东西,不得不忍受时光消磨我的一切,在我脆弱的心上,一次次刻画着命运的年轮

--题记

回首,这一切的经历,仿若梦一般,却对我如此纠缠,挥之不去繁花落尽,是谁仍执迷追寻残留的花香,将它装进被时光镌刻了无数次的画面。心,真的很痛,眼泪,不小心滑落了,清晰的痕迹那么刺眼,一滴一滴,落不完,那么沉重。谁笑谁的痴,谁碾散了谁的执着。梦里梦外,早已分不清,附和着哀伤的心,跌入黑暗的深渊。纠葛,梦里的缠绵,现实的牵绊,终逃不过灵魂的束缚。

那些人,那些事,都停留在原地,让我一人独自踏上没有方向的旅程。曾经在心中描绘了无数次的梦想,不停的追寻,只为演绎在梦里重复了无数次的永恒的画面。曾经以为,那些美好,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找到。原以为那是最执着单纯的信念,不知何时,我却开始渐渐远离了那最初的梦想。放手追逐的自由,却在前进的步伐中,变得越来越怯懦,以至于在原地徘徊。儿时约定的`伙伴也在时光的洪流中,各自离散。无法继续想象曾经口中说出的美好未来。

满世繁华,暗淡了眼中的光亮,找不到我归隐的方向。或许我早已在梦想与现实中迷失了自我。久处尘世,眼眸被蒙上一层尘埃,一次又一次挥手散去前方的烟尘,擦拭着双眼,最终却无法拂去内心的层层灰迹。世俗,苍老了心,让我在这场落空的繁华里独自迷茫,挣扎。所有的幻想,成了煎熬。

时光逆转,也只是回忆。流年葬去了我们昔日嬉笑顽皮的脸庞,情真意切难以割舍的情谊,继续在似水的年华里漂泊。何时从隔着岁月的彼岸传来歌声,诉说着留恋不舍的情怀,循着歌声划向时光的那头,怎想,那原来是我到不了的地方。心中的思念荡漾起涟漪,沉浸于古老的回忆。

那段年少无知的过往,如此明媚,却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落幕。转瞬间,皆成梦境,谁在梦里低泣,欲诉尽未完的离愁。宛若烟花盛放,唯美的画面,总是那么短暂,当华丽绽放之后,又再次让沉浸于那美丽画面的人们坠入无尽的黑夜与寂静之中。碎忆迷离,零落消散。纵然留念不舍,也只能在流年中拾起那些往事的残骸,默默叹息....

篇8:记忆的碎片情感随笔

记忆的碎片情感随笔

月下心湖,小虫不盟,风清山远,我坐在白雪地上看观彼岸繁花,满心的盼星星知我心。吹来一阵阵蓝雨风天空突然下起了丁香雨,茗香暗涌,乱红飞,我心如死水。

怀念我们在一起六月听雨的那些日子!空中悠然的飘来一片幽幽紫云,于是就下起了一场平凡雨,纤纤的秀着水晶般的雨丝,优雅的跌落在窗台的铜鼎里。雨中的杂草带雨含笑,你我想依偎,幸福闪到腰,上天妒嫉着我们。

菊开那夜香盈袖,你一笑随风的望着我左耳上的环,声如云中歌般的吟道:我是大青蛙王子,你是我如花的羔羊,更是我的开心丫头,就算惨淡人生待经营,一切有我伴你左右。

当漫天飘舞梅的清香,我们一起养的那只可爱的Q鼠青青,依然青蛾扑火般的恋着橱柜里素素布衣也还是那么香温可心的宝贝朱儿芭芘,亦我念你般醉千千。

我们一起幻想的未来是那样的美好!当春风拂云,你在花间抱月人,一起歌尽桃花;夏夜,我们清风荷汤听蝉鸣,亲亲美人蕉花儿伴我舞;秋至,有尘清风,相看孤鹤梧桐,闲庭花影醉一妩媚;冬日,南方雪花飘,你我天涯酒客般在牧歌悠扬中去踏雪寻梅。

暗夜无情,在那孤草听风雨的冷夜里,你悠然简单的和李家大姐血灵儿谈论着杨左使是什么的男人,一旁的我如同悲伤的小鸟,失意的`潇竹伤感直觉形而上,知道你其实一直在等天亮说分手。你让我放手让你去当个流浪剑客,成为一代天骄,心好痛!却依然强笑着说你真的像个翩翩坐上客样的冰点青年,子夜封尘而出,纵论天下,梦韵思锐如叶子开花,我们纵使相逢应不识X。

就在你毅然的转身如愿的随你最爱的慕容冰蓝小表妹而去的时候。我眼泪小九水水7都没法比,脑袋一片空白,身体轻如天堂的云,耳边还回荡着你柔和的嗓音:如果你是那沙漠里的鱼,那么我就是那游向沙漠里的雨,水浑才有鱼,鱼在水心里,你在我心里!

而如今,你的心被修改了,那么还能继续纵容留我在你心里跳舞么?人去楼空,十年等待,我们天水一隔,你依然如西藏土狼般的我自挥毫狂恋三点半。而我茫然似田梗上的浮云,奇妙儿赛追着司徒傲义流浪,幻化成寂寞守望的沙漠妖妖,守望幸福。

梦总是美好,无奈梦醒了,我从此沦为失落人,墨镜风衣的扭着小蛮腰刻意的随意一个人去闯荡。策马西风,萧萧天涯,邂逅了德馨堂主山东莱子,相约散发弄舟来到海边听潮,尘缘逸梦般的醉秋千。

篇9:情感随笔:冬天的记忆

情感随笔:冬天的记忆

人生,经历的事太多;但,深藏心中的事能有几件?

——题记

“的第一场雪,来得要比往年梢晚一些……”

的的确确,那年冬天的雪来得真的好晚,冬至吃饭的时候,热气腾腾的。一家人都非常高兴,弟弟看到窗外,大哭起来:“没有白的,没有盐巴。”我也随之看到窗外,红砖房,绿高山……顿时才发现,真的,水城好久都没下雪了。

从我记事开始,冬至左右的这几天都是在水城度过的。历年的水城,在我还没去之前就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了。弟弟总是穿着厚厚的衣服,流着鼻涕,拿着雪球在门口等我了,可是从开始,水城再也没白色的雪了,有的,只是白色的水蒸气。弟弟也不拿着雪球了,拿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皮球。一见到我就回问:“哥,没有白地,没有盐巴,老天爷为什么没有向我们这里撒盐巴啊?小X我没做戳事啊!”每一次,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甚至,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那里面有一种叫做眼泪的东西。

那天夜里异常的.冷,小X干脆跑到火炉旁睡,一阵拖东西的声音后,只听见小X一声:“哇!”我一看表,才三点四十!我正想起来骂他,小X就跑到我的卧室叫我起来,带我到窗边,指着窗外说:“哥,盐巴!”我知道,这么冷,是因为下雪了,那天夜里,我和小X再也没睡,看了一夜的雪。

第二天,往常起地最晚的小X,就在六点半的时候,只用了五分钟的时间就将所以的兄弟姐妹们叫了起来。我都自叹不如。大家穿上衣服,冲出家门,奔向雪地。于是,暗暗的天空之下,白白的雪地之上出现了我们几个的身影。我不记得大家都说过什么了,我只记得小X在哈哈大笑,一直都在。

如今,我也经常去水城,却再也看不到小X了。在那一次雪过后,他爸爸因工作调动,去了深圳,他也跟着走了。现在,水城也2年没下雪了。如果小X还在,他还会问我:“哥,盐巴呢?”

也许吧!也许他还在,也许他会问。

“哥,盐巴呢?”

篇10:情感随笔:红薯的记忆

情感随笔:红薯的记忆

一天,我从河边去上班,走到沙塘桥下,正上台阶快接近红绿灯处,一股烧红薯香味扑鼻而来,让我顿觉久违的烧红薯似乎来到了我的身边。抬头一看,一位卖烧红薯人,正在摆放烧好的红薯,于是使我怀念起了小时候经常吃过的烤红薯。现在,别说在城里,就是在老家农村也很少有人烧红薯,在城里卖烤红薯的人更是少而又少。看到了卖烤红薯的炉火,还有烤得熟透浓香的红薯,使我口舌生津馋涎欲滴,将我搁浅了二十多年的记忆重新勾起,让我回到了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而又物质匮乏的年代。

在我们老家安洛乡桂花村,还有相当的人家种植红薯,但因为家乡土地少,种植数量也不是很多,一家人顶多种半亩地。有小孩的人家,种红薯是给孩子们吃着玩的。红薯的生命力比较强,对气候和温度没有严格的要求,加之产量高,凡在家里种地的人都喜欢种植。自然,在那个粮食产量不高的年代,红薯就成了主食的一部分。

据资料载,红薯在明朝时期就从越南传到了中国,明朝本朝纲目都有所记载,它的名字很多,南北各地叫法不一,又名地瓜、山芋,白薯,最早是叫番薯,因为那时候从南洋引进的东西都带番字,比如说番茄。

记得小时候,只要星期六不读书,母亲总爱叫我们跟着学干点农活,尤其是种植红薯,夏天时候,母亲从街上买来红薯藤,用剪刀剪成小段小段的,打上一条条的小沟,铺上农家肥,将小段小段的红薯藤种下去。没过多久,种下去的藤就分叉长出了一条条郁郁葱葱的新红薯藤往前延伸,然后就挑粪水(农家肥)追肥,哪怕累得满头大汗,也要把红薯薅追结束。后来,离开了家乡,回去的时间少了。但只要有了空闲时间,我也会经常去自己曾经跟随祖母和母亲流过汗水的地方,到处转一转看一看,好多土地上都盖起了房屋,面貌已改,但是那时候的劳动乐趣,已经在我们心里烙上了太深的印记。种植红薯最繁琐的工作就是后期的锄草、除虫、翻藤等一系列反复劳动,到了秋天,等到藤长得很长的时候,扒开署藤,用锄头挖开土层,一个个又大又长的红薯跳了出来,内心的.惊喜在脸上升起。

一窝红薯藤至少有3个左右的大红薯,还有不少小个的。一次,朋友的女儿结婚,我坐上桌子后,看到满桌的大鱼大肉,食欲一点也提不起来。每天早上,母亲总要给个任务,就是坐在小板凳上摘红薯叶上的梗,折成一小节,小时候顽皮,喜欢将一个叶梗折成一节节的,挂在耳朵上。把菜洗好后母亲就拿它做当天的下饭菜,加点小辣椒和豆鼓,可口又下饭,二十多年过去了,烧红薯只能留在记忆深处,在县城里转过几次都没有遇到,现在一般的家庭都很少用红薯做菜,饭馆里偶尔出现红薯,但都只是很少部分,不当主菜的。一次,朋友的女儿结婚,我坐上桌子后,看到满桌的大鱼大肉,食欲一点也提不起来。这时,突然看到一盘排骨,扒开排骨就有红薯,蒸得油铮铮的,正散发着红薯特有的香味。一桌的人,没有一个吃红薯,我真高兴,兴奋地一块一块往嘴巴里送,没用多大功夫就全部扫光。

种红薯是件复杂的事情,挖红薯和洗红薯更是一件复杂而又繁重的事情。我们家土地不多,种的红薯大概只有半亩地,可到收获的时候麻烦也不会少。到了收获的季节,母亲就背上背篼、带着蛇皮袋还有洋叉锄头等工具去地里,将藤收割后,一锄头一锄头小心地挖,生怕把红薯挖破了。遇到暴雨来的时候,人们都在天地里高声喊道:大雨来了,大雨来了!我们也跟着起哄:风飘来,雨飘来,糖从天上掉下来。大人背着红薯拼命的奔走,我们蹦蹦跳跳往回赶,多半都没赶到雨就哗啦啦的下来了,每个人都成落汤鸡了。

那时候确实是累,正如有句俗话说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可见种红薯的工作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老家红薯有红的和白的两种,其实我比较喜欢吃红的,觉得它比较甜,肉嫩。红薯有很多种做法,母亲喜欢在饭里放上几块在里面蒸,而我总要在灶膛口里放上几个大红薯,火候差不多了就用火钳夹出来,捧在手里,像一块熟烫了的鸡蛋一样,双手间不停的跳来跳去,吃完一个红薯,嘴角、手上,乃至衣服上都是黑的,但是一想到外壳里面包着一团粉嫩的红肉,飘着的清香不自觉的勾起了你的食欲,不喜欢才怪呢!

小的时候,跟伙伴们上山割草或者打猪草的时候就喜欢在山坡上玩,然后分几个伙伴找干柴、几个人去偷人家红薯,在柴火里开始烤红薯吃。一阵阵狼吞虎咽,吃好了才去割草或打猪草,不论背篼满不满,等到天黑就偷偷跑回家了。这是我儿时烧红薯的记忆,儿时解馋的快乐的日子。烧红薯的日子让人回味无穷,因为那种日子里渗透着太多太多的纯洁与天真,友爱和乐趣。参加工作以后,再也找不到那种日子了。纯洁和天真早已被流逝的岁月淹没,只能成为美好的回忆。

红薯其实有很多种做法的,可以烧来吃,也可以放在锅里煮,还可以用甄子蒸熟吃。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将红薯打碎,用打豆腐的那种纱布加红薯汁一层一层过滤后,慢慢的沉淀,最后到缸底的就是薯粉了,据说红薯粉的淀粉价值特别高,到了逢年过节,母亲就将这些稀少的红薯粉加上肉块做成可口的红薯粉疙瘩或者圆子了,那味道,一直到现在,我还总是缠着母亲给我做一段红薯粉圆子,可是,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提高,现在老家那边很少有人去做红薯粉了,而且种红薯的也不多,基本没有规模。离开老家出来工作以后,想吃上一次烧红薯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了。

现在,红薯也进入了城市,在超市里也能看到,农贸市场随时都有,偶尔还有烤红薯买的,只要看到烤红薯,我总要走上前去问一问,买上一个饱饱口福,即使不买,闻一闻那久违的香气,也能感觉到一股浓香,一阵温暖。但是在城里闻到的烤红薯味道,只是心里储存的记忆被引发出来的一种感觉,缺乏乡间红薯那份淳朴纯正天然的那种香气,也许我们失去的不仅是熟悉的味道,更是一种生存环境。

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深刻的记忆一直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我从土地上走来,从田野里走来,我身上流着农民的血,走进喧嚣的城市,生活节奏加快,事务及应酬繁多,使我把许多原来的爱好都淡化了。随着岁月的流逝,红薯成为养猪的一种食物,虽然在城市的餐桌上也是菜,但只是一种配菜,数量也不会很多。不论它是主菜还是配菜,不论人们看得起还是看不起,喜欢还是不喜欢,它曾经在我们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曾经为我们那一代小山村里的儿女们充过饥。红薯默默地教会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应该实在平和,朴实无华,淡定无奢,对人们只有付出而不求回报

篇11:徘徊的记忆情感随笔

徘徊的记忆情感随笔

当你的心真的在痛,眼泪快要流下来的时候,那就赶快抬头看看,天空依旧是那么广阔,云依旧是那么潇洒,那就不应该哭,因为我们的'分别不是永别。

——小序

那年,温一盏茶入心,我徘徊在十字街头,记忆充斥了我的心,相处了三年,曾经的海誓山盟都化作了泡沫,曾经的欢声笑语都变成了回忆,这一切为什么要发生?又为什么要结束?我不明白这一切。素日里,耳边徘徊着你的笑声,本以为如果你离开我,那不是什么大事,但如今我确实感觉到我会很想你。

那年,弹一曲离别殇,我徘徊在古城旧巷,记忆充斥了我的心,三年的情谊就要封锁在一声“再见”中,好想念你的眼睛,坏坏表情温暖我的心,好想念那个曾经,那么真心那么喜欢你,我能看见第一片落叶,那么黄也那么美丽,外面是那么冷,就像我内心的感受。素日里,眼前仿似又见你笑颜,和当年一样,那么可人,那么沁人心脾。

那年,聆听一首素雅之歌,我徘徊在寂静的街道,记忆充斥了我的大脑,我愿失忆,却成失意,命人弄人,生活无意,只留下一场落雨,只怜花开花落,红尘似水,当初未珍惜,如今也应无悔罢!

傻瓜,遇见了,爱了,哭了,恨了,倦了,痛了,离开了,陌生了,可还是想你了,徘徊的记忆,何时褪去?

篇12:情感随笔:清晰的记忆

情感随笔:清晰的记忆

火辣辣的夏天过后,秋风袭来,抚摸着你的脸颊,温暖中却不禁感到些许刺骨,些许心酸......

那一天,我独自一人走在公园里的小路上,不知不觉中,我停住了脚步,那陌生而又熟悉的长椅映入我的眼帘,我不禁低声啜泣。一阵风吹过,树叶随风迈着轻盈的脚步旋转而下,似一幅如诗如画的画卷,悲伤逆流而下,记忆随着风儿飘到几年前的那个秋天......

三年级时,我和F手拉着手在这条长椅上说着话,聊着聊那,公园里充满着欢声笑语。明天就要选班长了,我认为一定是你。F说着脸上露出一丝担忧的表情。我不禁疑惑的问道:你怎么啦?她抽噎了一声,说:我妈妈说一定要我当上班长,我不想辜负她的希望。但我知道,自己没你学习优秀,所以......别说了,你一定会当上班长的,加油。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疑惑地望着我,我留给了她一个鼓励的微笑与坚定的背影。

然而就在上个星期,在我认为这段友情有多么坚定的时候,一切都像晴天霹雳般的突如其来......

R,我要向你宣战,相信我,我一定会比你优秀的。我才是这个班的班长。F一脸严肃地站在我面前,一在全班同学的百双眼睛下,说出了这让我伤心又极为震惊的话。为什么?沉默了片刻的我已不知该说什么好,其实一直到原因的我只是想要一份满意的答案。不为什么。她似平常般的话却像一把刀子一样刺在我的心口,她留给了我一个残酷的背影。难道你不记得三年前了么?我冲着她的背影大声喊道,但她的背影却越来越远......

三年前的那个秋天,那个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的日子--竞选班长。当老师问到谁想当班长时,一向双手高高举过头顶的我躲避着所有人的目光死死盯着桌角,那一天,F顺利地当上了班长。

风把记忆吹走了,凌乱的头发提醒我回到现实......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你是否还记得,还记得那饱经风霜的长椅,那鼓励的微笑,那我们曾一起许下的誓言,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的誓言,还有那个三年前秋天的下午的秘密,那个只属于我们的秘密......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你是否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们手拉着手在校园里追逐打闹,不会忘记我们并肩作战,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更不会忘记,不会忘记那个秋天的下午,那个只属于我们的秋天的下午......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也许现在站在这里的还是我和她,一起诉说三年来的喜怒哀乐,风跳着华尔兹,稀稀落落的飘到地上,构成一幅唯美的背景。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约定好了的誓言,就算会暂时忘却,也依然能重逢。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约好了的一辈子,就像我和他,能相拥而泣的女生,将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篇13:在记忆深处情感随笔

在记忆深处情感随笔

那日与她重逢实在是一个巧合。说是重逢其实也不能算,因为当时我只是在公车上与路边的她打了声招呼,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擦肩而过吧。

那天的阳光很明媚,没有风,树上的叶子刚刚泛了新绿。我在公车的后排靠窗户的座位上眯着眼打盹儿。在车驶过她家门口的时候,我还是习惯性地朝车外望了望,然后就看到了她,而且她还笑着跟我招了招手。

她没变,一条牛仔裤,梳着马尾,笑起来最抢眼的还是那一口洁白的牙齿。

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当时已经是小学时代的最后一个学期了,我和她都被选中代表各自的学校去参加镇里举办的一个演讲比赛。那天,我还特意戴了一条红领巾。演讲的内容早已忘记了,只记得自己整个比赛下来一直都在紧张地哆嗦,夏日的炎热却让我觉得很冷。那天上场的人很多,但是我唯一记住的却是那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儿。或许这样说也不太准确,我想如果后来我也同样见过其他选手的话,现在想写的就可能是另外一个人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没有任何人可写。

然而,也许这就是被称之为缘分的东西吧!后来在镇运动会的时候我又一次见到她,而且知道原来镇上中学对面的一家小饭馆儿就是她家开的。如果事情就到此结束,我想她也许就只能是我童年时期最后的一段记忆了。

时光不紧不慢地推着我坐进了镇上中学的教室,而坐在我前面竟然就是那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儿。她回头对我笑的时候,最抢眼的就是那一口洁白的牙齿。渐渐地,我们也相互熟悉起来。我开始动不动就抓一下她的马尾,又或者跟她开几句玩笑看她生气的样子。就这样,吵吵闹闹地走完了初中三年的时光。三年,我们闹矛盾了,合好了,又闹矛盾了,又合好了;三年,调了很多次座位,但我的视线也总是不经意地移到她的身上;三年,小心翼翼,守护着那片青苹果的禁区;三年,从别人的口里知道了很多她的事,原来那次演讲比赛她是第一,并且作为代表去县城演讲也得了第一;三年,从她的口里偶然知道了一些事,原来那次运动会她也看到并且认出了我。

三年,足够两人相互了解直到相知。然而,三年究竟是太短,当中考结束的铃声敲响的时候,也是该相互说再见的时候了。我们分别考上了两所不同的高中。呵,又是三年。高中三年,我开始把所有心思都用在学习上,因为我知道她在信中说想要考北大;高中三年,坐公车路过初中母校时我总不忘向她家门口望一望,但是得到的却也总是失望;高中三年,我变得有些内向,日记里写满了对她无尽的思念;高中三年,我从她的信中获取前进的动力,她也从我的信中知道了我也想考北大的愿望;高中三年,小心冀冀,依然守护着那片青苹果的禁区,只是来往的信中多少有了些青涩的暧昧。

如果,三年足够让两个人彼此相知的话,那么三年是否也能让两个人变得陌生呢?高考紧张的三天似在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成绩下来,我们都没有与北大结缘,我去了南方一所高校,而她却落榜了。开学的那天,她发来短信祝我一路顺风,我回复说也祝你来年能书写辉煌。

大学的时光过得总是有些匆忙,也让我有些迷失了方向。一下子没有了目标的迷茫,让我开始不断思索我与她之间存在的种种可能。我意识到不知从何时起维系起我对她的思念的变成了我对心中那段记忆的守望。我发现,高中三年我们虽然书信来往,但却不曾意识到这三年也许早已将我们塑造成了另外一个自己,而我们心中的对方似乎还是彼此熟悉的模样。

大一的那个暑假,她虽没有考上北大,但还是上了一所北京的大学。她发短信来告诉我她被录取了,我回复说祝贺你。许久,她又发来一条问我是否喜欢过她,我回答说想过。她又问想过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心里有些疼痛,但我明白,我疼的还是那六年来的守望,我不舍的也是我一直信奉的`缘分。这之间就没有爱吗?我确信是有过的,初中三年在一起的时候。然而,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小,也都无力去承受爱的重量。彼此相知,也充满了水晶般的纯真。时间的确是一把利器,它可以抹平伤痛,自然也能销蚀幸福。当我们还在做梦的时候,现实变了,但梦还没醒。当我们梦醒的时候,品味着梦的美好,也在哀叹着现实的残酷。

就是那天下午,我在打盹儿醒来后,在那个熟悉的地方习惯性地一望,便看到了她露出一口白牙微笑地向我招了招手。马尾还在,牛仔裤也没变,皮肤也还是有点儿黑,眸子里的那片光彩也还在,甚至于她的动作也还是那么似曾相识。是的,我想起来了,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在台上似乎也是这样站着微笑。再见时,七年多已经过去了,即使她还是原先的那个她,但我还是原先的那个我吗?

就是那天下午,初春温和的阳光透过玻璃轻抚着我的双颊。与她不意的重逢,然后匆匆地别离。没有任何遗憾,因为在记忆深处,我已经珍藏了一杯陈年的佳酿。

篇14:美好的记忆情感随笔

美好的记忆情感随笔

让记忆成诗,将单薄的文字浸满回忆,只流一滴眼泪,凝成千年琥珀。当彼此蓦然回首时,还会记得爱的箴言在心里镌刻。

——————-题记

夜阑人静,屏住呼吸,听一曲不知名的钢琴曲,深深的沉浸在清澈湛蓝的'曲音中,忍不住的又一次想起了你。原是说好的,不相见,不相念。偏偏又是没出息的忆起了你的音颦笑貌。那时候人们都在相许时间,我们也笃定的坚信未来。那时候人们都在承诺誓言,我们也笨拙的在树下埋藏好给对方的许诺。如今,时间荏苒,没能有一个人追赶到他;如今,谎言誓言混淆不清,再多的承诺也是浮夸。

还记得你说,淡淡的清香,总可以把好多心事隐藏,所以我将那空城的花垣种满了海棠;还记得你说,衰败的秋末,所有生机都会悄然逝去,所以我便把那些蝶舞萤火凝成琥珀;还记得你说,午夜的雪夜,缠绵过耳际的总是一句缄默,所以我便把春天的流水虫鸣谱成了离歌,还记得你说……

当我满心欢喜的网罗到所有的如意时,你却一去不返。只留下我一个人看尽尘埃落定,花开荼蘼。

我清浅了文字,狂饮了烈酒,却无法左右自己的思绪。我极力掩饰着不悲不喜,用造化弄人的借口安慰着自己苟活下去。我极尽疯狂的玩味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可是,总在夜深人静,总在灯火阑珊,总在看到情侣出双入对时,再也矜持不住那些泛滥的回忆,想你的娇羞嗔怒,想你的只言片语,想你的快乐欢喜。

答应过你,不相见,不相忆。

请不要怪我没来由的叨念,不是没有忘记,我已然释怀。只是还在惦记,如同挚友一般的惦记。

篇15:情感随笔:瞬间的记忆

情感随笔:瞬间的记忆

紫荆花开的时候亦是凋谢的开始。现在,随着日子在一天天地过去,时间一点点地在流逝,紫荆花亦逃离不了时间的追赶,最终,无奈地任初夏的风将一片片花瓣洒落,虽然花儿不舍离开可依赖的紫荆树,但终究逃不过宿命。好想好想,将紫荆花在开得最灿烂的那一幕永远地定格在脑海里,但,随着花儿的凋零,脑海中隐约出现的只是那残花败叶,而当初那娇艳的美丽,早已烟消云散,风过无痕,美丽,只是暂时的………我无法抓住这一切,只能在意识到快要失去的时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留、珍惜…其实,紫荆花是幸福的,因为至少她无悔,至少她可以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毫无保留地,尽情绽放,如流星般美丽而短暂,却是永恒,让人更懂得珍惜……而我,在这个多彩的世界里,留给我的'只有黑白,黑色的字体,白色的纸张,相互交融在一起,组成我的世界。

因为,一个人生活,所以,失落,要一个人承受。那段刻骨铭心的日子,仿佛都尘埃落定,封存在那逝去的日日夜夜,一直在惨淡地经营着属于自己的生活,被剥夺了自由,亦无悔。思绪纷飞,却沉重得让人心痛,青春里难以启齿的秘密被锁在心底,深深地,怕被人窥探。谁是谁的谁?我们见到的和见到我的人,其实只是我们人生旅途中的匆匆过客,有的让我们记住,有的转身后联痕迹都没有留下……;

生活依旧在继续,暗淡到渐渐让我失去照境子的权力,因为不想看到枯黄的头发,不想看到呆滞的眼神和因失眠而残留的黑眼圈,不想看道花季的脸上写满沧桑……伤感随着地球的转动变的汹涌,最后逆流成河。生匆匆,我们在相遇的瞬间,便已进入离别的倒计时,也许,分开只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不必感伤,祈祷,我们在倒计时改写成0后,在下一个路口,再相遇…。

不管生活如何,抑不管未来怎样,我只管风雨兼程,踏上寻梦的路。

篇16:记忆中的父亲情感随笔

记忆中的父亲情感随笔

天刚蒙蒙亮时,梦中的我在和父亲打着电话,他那雄壮有力的男中音还回荡在我耳边,我却被窗外的声音生生地拉回到现实中,不愿睁开双眼,只想去细细体会父亲刚刚叫我乳名那份幸福。

父亲离开我们已经22年了,可他高大威武的形像就象刻在我们心里一样,他的一言一笑还活生生地在我们眼前浮现,他对生活的执着和热爱还时时影响着我们,他待人接物的那份爽朗和耿直总让我们记忆犹新。

父亲是军人,所以他浑身都透着军人的那股子毅力和刚强,更有男人的粗犷和豁达,对家庭的责任更是一丝不苟。母亲生性体弱,生养三个孩子几乎耗费了她全部精力,家庭的`重担全压在父亲一个人身上,八十年代初,三个孩子上学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父亲用他微薄地工资支撑着这个家,他一边工作,一边捎带着家里的农活,很少有喘吸的时间,随着我们的一天天长大,需要花钱的地方更多,父亲的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少。每每到年跟前我们躲在被窝里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他和妈妈算账,钱不多,又要把年关过得去,算来算去总是纠结于钱太少,父亲焦燥地一支接着一支抽着廉价的香烟,他的每一声咳嗽就象刀子般剜着我们的心一样,真恨不得马上长大挣钱,好为他们分担一点。

虽然生活过得如此不易,父亲过年的时候总会让自己笑声填满小屋,他最高兴的事就是年三十放鞭炮,用长长竹竿缠上他算了又算最后咬牙奢侈一把,买下地鞭炮,他举着鞭炮围着院子燃放,鞭炮啪啪的响声,合着父亲的笑声回荡在院子的上空,那一刻的他象个玩皮的孩子,那一刻的笑声也永远定格在我们心中。

他自己都不曾想到自己壮得象头牛一样的身体,也有倒下的一天,那一天我们的感觉是世界末日,我们的天塌了。

父亲去世后的那年春天,弟弟召集我们一起去父亲的坟前,很庄严地为父亲立碑修坟,更为我们心中最美的父亲,他的人生画上了完整的句号。父亲这两个字在我们心中有着沉甸甸的份量,是他,给了我们生命,是他,教会了我们怎样作一个坚强的人,是他,使我们懂得了什么是责任。

篇17:记忆深处的村落情感随笔

记忆深处的村落情感随笔

穿过这条坡,车马颠簸,千年来的商客官吏在鼓楼的青砖里喟叹浮生。我小时候,常常走过这里,记忆深处,下雨天居多,孩子凝望着雨水顺青石缝静静流淌,像一条条小小小小溪。

鼓楼上有四个字“南北通衢”,小时候并不认识,也不曾听村里的老人讲过。

近几年,写了一些东西,一些小时候看不懂的面纱背后,那些尘封了许久的故事被渐渐揭开。纪落村,因纪信将军不幸殒命,而他的金头却因一道金光被定在石坡附近,纪落村因而得名。

石头坡为战略要地;如今,旧鼓楼拆去重修,古道两侧人家依然不少。

旧时的茶楼驿站,恭恭谨谨地排列在道路两侧,过往的羁旅牵着瘦马和骡子大口喘气。数百年前的夏天,下着雨的清晨,会不会有小孩隔着窗听雨嘀嘀嗒嗒,驿站里的文人和武将会不会吟诗斗酒。当年苏三被押解前往太原府的途中也经过这里,只是不知道是在蝉鸣的夏季,还是落雪的寒冬,如今,当年的故事早已被磨去细节,只剩得一句“洪洞县里没好人”偏颇百年,传遍九州。

我小时候,每逢集市,四方而来的人挑着担子,开着小三轮,交易的商货必从南边的鼓楼绵延到北边的鼓楼,有两三里长。那时,我家恰逢在路边的新房盖了起来,因此,借着这份热闹,在街头卖起了一些商货,位于南边鼓楼往上的第一个十字路口的东北角。后来,我家的店开了近十年,直到我从县城读完初三。

油茶、汤圆、蒸的枣米各种小吃琳琅满目,谷道小麦、瓜果蔬菜各种日常必备应有尽有,当然,还有那时比较潮流的衣服,与各种先进的玩具。那时候小孩手里五毛钱的`硬币十分昂贵,集市毕竟不是每天都有,钱攒着,等逢集时我喜欢交给卖汤圆和油茶的阿姨,她可以找铁匠打银耳环,带在耳朵上定会十分漂亮。

长板凳、红脸蛋,冬天的热汤滚滚升上苍穹,小孩冻红的双手和耳朵,还有搓着手哈着气的大人,那时的我们都十分诚恳。早上有一碗饸烙面或者大饼填饱肚子,就很温暖,很幸福了。尤其是我的那份面里常比别人多一些丸子,但这并不奇怪。那家店是我大姨开的,租的门面,在马路边,每天去学校的早晨都会路过。

而她家店的对面是一家理发铺兼澡塘,我的头、我爸的头、我爷爷的头,在我有记忆的十多年里一直与这家店来往密切,如今,他们仍旧经营着这家理发店,他的大儿子接过了衣钵,在大概七八年前,42岁的老板娘又生下一个女儿,是她的第三个孩子。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有了20岁的哥哥,18岁的姐姐;如今虽然澡塘没有了,但他们一家人,仍旧是村子里为数极少的没有出去打过工的。

村子里,以前的时候有三所学校,一所国立的,两所民办的,都算声名远播,临近村子里的都来这里念书;而我与这三所学校,都有着一些或多或少的故事。国立的是建国后就有的,毗邻村大队,而村大队的前身是民国时候的一家私塾。

每逢有大事情,大队都会通过播音来昭告四方,在北边的鼓楼上的四个大喇叭开始吐露方言,那时义正言辞,信心十足。而我,也受过益,沾过光。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从我家出来,沿北走百十步,左拐见大戏台立于场子正中,距路口百步,戏台左则有一小洞。从此处右转行二十步,继续左转十步到发小家。

“去我姥姥家吧。”“好!”

星星爬满天际,一个二八式自行车前梁和后座上分别坐着一个孩子,骑车的老人是发小的姥爷;他将我和发小从董家沟送往上纪落,一路上月光皎洁。大队的喇叭间歇性的嗞啦喊着,“……家和……家的孩子丢了,大家赶快找找。”

当车子行致鼓楼,我觉得好开心啊,有种上电视的感觉;小时候的世界,只懂电视里的人会万众瞩目,很多人操心。如今,再想起来这件事,嘴角依然会上扬,觉得幼稚天真,但同时,却也越来越心疼父母当时的焦急;稀奇的是,那天到家后没有挨打……

那时大戏台的棚顶上是一个铁架焊成的五角星,骄傲矗立,年代久远。斑驳的红色说明着他的忠心,每年的热闹说明着他更遥远时的繁华。如今,戏台翻新了,顶上挂着毛主席的相,两侧的道具和服装间也早已布满厚尘,被蛛网吞噬;连同儿时的记忆一起被遗忘的,还有那条便捷抵达发小家的门洞。

最近几年村里再也没唱过戏,在家的人越来越少了,村子里的店铺反而越来越多了……

小时候极其繁华,以致后来十分怀念,等我再长大一些,集市影响主路的交通,它的地域便由这条老官道迁徙,慢慢挪到了靠近北边鼓楼一个朝西的辅路上,那儿是一个丁字路口。如今,在每个月的一、四、七、十集市依旧如约而至,却再也没有坐着长板凳的小孩,再也没有卖油茶的阿姨娴熟地从龙嘴里倒出香醇。

南北通衢的鼓楼倒是在前些年重新火过一把,那时《大槐树》拍摄的时候,采实景,官兵在鼓楼的城墙上张贴过一张告示,群演围观。后来,出现在电视荧幕上,但这道古老的鼓楼和城墙并没能因此而重放异彩。

当年的三所学校,几乎全部殒命,如今只剩得那所国立的风雨飘摇;泱泱大村,留几十人的幼儿园苟延残喘……

《我的家乡——上纪落》是李国临老师多年前的文章,小时候有缘从老姑拿回家的报纸上看见过,如今再过十几年,我在微信平台上再次读到这篇文章,却被文中的配图触痛心脏深处。荒草横生的石头坡,破败的鼓楼;当年的繁荣呜咽,当年的童趣逝去,唯有那年年堆叠的尘埃响彻在数千年的峥峥岁月中。

繁华了千年后的悲哀,被新文明所遗忘,我遗憾,遗憾没能留住它的辉煌,遗憾没能记录它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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