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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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妹狗”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共19篇),欢迎参阅。

篇1: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转眼在美国已经住了二十年,当初申请去美国的时候,是打算念完书回中国的,没想到留了这么久。

这二十年,中国日新月异,变化翻天覆地,自己隔岸观景,做了旁观者,如果可以再从头来一次,更愿意参与和投入,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如果,有意无意选择的路,就这样走下来了,一路高山低谷、急流险滩、柳暗花明,感谢朋友家人的陪伴相助。

二十年前申请美国签证还没有预约制度,为了在上午能进使馆,半夜就要开始排队,排晚了当天不让进,只能第二天再去。记得签证那天早晨北京下了场大雨,衣服都湿透了,走进使馆时穿在身上的衣服已被夏天的风和体热自然烘干,那个年代排队的人大部分被拒签。风水轮流转,这几年在旧金山中国总领馆里,几乎每天申请中国签证的人排着长队,大厅里站满了,大门外的路上列着长队。

现在去美国的签证十年有效,同学朋友的孩子有很多在美国和其它国家上学,中国游客遍布世界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让很多外籍人士到中国创业、工作,国内同学朋友海归们的事业也蒸蒸日上,他们成为中国这二十年发展的建设主力和见证人。丰富物质需要的同时,众人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追求,中国人民是真正站起来了

二十年前喜欢席慕容的诗和画,现在依然欣赏,时隔廿年“七里香”依旧沁人心脾。各地的'朋友同学虽然不能常见面,大家仍可以读同一首诗、唱同一首歌、同望明月共思乡、分享生活点滴快乐,一起过好下一个二十年,一起祝愿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七里香 (席慕容)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

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而沧桑的二十年后

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

微风拂过时

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篇2:与老友杂文随笔

与老友杂文随笔

昨日老友邀约,说什么好久不见,我却知道这家伙无非是贪恋那杯中浊物,纵使万般不情愿,那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让我无法拒绝。

说起来我俩确实许久未见了,上一次畅谈时还是一年前。这一次再见,他变化了很多,多了一丝沧桑,少了一点说不出的感觉。

推杯换盏之间谈及音乐,他微醉,望着窗外的远方突然说为什么总是忧伤的会比快乐的多?我不语,却不自觉地摸向怀中。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谁也不想打破得之不易的回忆,哪怕是在喧闹的人群中。

回忆的时间总是飞快,我还在神游天外,他却早已淡定如常。回神后看他正一脸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不会还没忘记吧。他略带惊讶的问到,怎么会?我强装镇定地说,大笑掩饰着慌乱。

而后他没再问,我也没说,或许他也感觉出我能看透他藏于眼睛后的忧伤。那晚是我们认识以来最默契的一次,谈天说地却没人真正说进心里,只有融入到血液里的'酒精在身体里肆意。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酒精可以增加我的勇气,却无法改变我的意愿。也曾认为这句话无限接近真理,直到后来才发现,在酒精催化下的意愿究竟是我缺乏的勇气还是我原来并没有那么的爱?或许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曾在爱情里受伤,都用面具将自己伪装,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怕突然的阳光灼痛伤疤。

耳边突然响起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那一句句歌词像血液流进心里,任往事回忆,这一刻突然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忧伤总比快乐多。快乐的是你占据我原本空荡荡的心,然后变得密不可分仿佛一体。忧伤却是你把我的心撕裂,带走属于你的痕迹,留下满目疮痍。

会害怕吗在她之后,我抬头问他。他没回答我,只是喝完了杯中酒反问我,你会吗?不会,我极其坚定地说。他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喝酒,直到两个人烂醉。

那天回去后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会吗?我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呢,我害怕心脏被撕裂的感觉啊。你也会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篇3:恋与杂文随笔

恋与杂文随笔

最近在玩恋与制作人。这是个不那么纯粹的乙女游戏。

有几点让我蛮不喜欢的。

第一点是它圈钱的目的过于明显了。虽然游戏做出来是为了挣钱,但这款游戏给我的感觉太精打细算了,体力啊钻石啊金币啊什么的,消耗的量和不足的.量都精准地卡好你刚刚能忍又不大能忍的那个度,剧情凝滞的时候就仿佛在催着你去氪金,然后在人感觉到稍微有点沉闷的时候就恰好解锁新的游戏功能——这本来是很好的,却好像在拿刀挟持我上瘾,让我感觉很冰冷淡漠,反而丧失了游戏的兴趣。

第二点是我非常讨厌的城市漫游功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游戏任务,但喜欢的人支使着自己做这做那的感觉真是糟透了,崩人设崩得稀里哗啦。顺便一提,各种繁杂的游戏功能都在让我失去对这款游戏的耐心。

第三点是致命伤,女主和剧情。首先,女主的选项并不能给剧情走向带来足够大的影响——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这样,无论怎么选选项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厌烦,第一人称是在搞笑吗?其次,我根本控制不了女主的性格,我甚至有点讨厌女主说话做事的方式,代入感很差,游戏体验非常不佳。以及,剧情进展太缓慢了,虽然据说第十章之后就会剧情线路多起来,但我已经不太想忍受前面十章了。

目前还没出坑完全是因为夏磊的声音=_=但是估计很快我就会去b站看游戏视频了,然后可能就弃了这款游戏吧。我玩的乙女游戏很少,我也承认恋与制作人是一款很会营销的游戏,但是我对它的耐心恐怕要走到尽头了=_=

篇4:爱与爱杂文随笔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小马随形

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篇5: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篇6: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7: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8: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篇9: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总以为隋炀帝是个荒淫的暴君,读佛教史才知道隋炀帝居然是佛教徒。隋炀帝(605 —616 )笃好佛教,他先为晋王时,曾迎请名僧智顗为授菩萨戒,并尊称智顗为智者。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佛教徒的隋炀帝如何成了暴君呢?

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记:炀帝广,营建东都,开通济渠,南游扬州。北巡榆林,至突厥啟民可汗帐。筑长城。开永济渠,通涿郡。三征高丽,天下遂乱。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探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熏陶。这个记载透露出隋炀帝的“暴虐”,但此“暴虐”却为后人开辟出一番天地,客观上应是功。至于荒淫,则是野史及民间故事所流传。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流传?为什么一个佛教徒皇帝在人世间留下如此荒诞的恶名?释迦摩尼身为王子而弃家国创教,绵延不断。同为王子的杨广皈依了佛法,把个家国破掉,却未能成佛,竟留下恶名!值得思索。

庄子在《人间世》里讲孔子教导弟子颜回的故事,颜回要去说服暴君卫王,孔子说了一段话: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为人菑夫?意思是说就算你忠厚信用,未必能与卫国君王权贵们声气相通,你虽然不争名夺利,却未必与卫王情投意合;你跑到那儿去宣讲仁义道德,显示一番,只能招人讨厌,被认为是妖言惑众,扰乱人心,你成了不祥的带来灾害之人,成了祸害。人家觉得你对他们有害,就必然会反过来加害于你。这不是自找苦吃,自我制造灾难吗?“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硬要将你的仁义规矩的一套讲述给暴烈的卫王,只能自取其败,自取其辱而已。这段话非常深刻,很值得人们反思。这里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舍生取义的道义观,而是在追求一种生存的智慧。这种智慧具有普遍价值吗?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难以下一定论。这个故事是讲作为民间的'智力面对王者权力的困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反过来演绎一下,作为王者权力如果面对民间的众力,结局难道不是一样吗?比如秦皇嬴政,比如隋炀帝广,都是才智超众的英雄,所思所行能够龌蹉到令人不齿吗?但时人为何反而抗之呢?难道不是因为“未达人气,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吗?民间的智力若与王权不通心气,会被王权所辱所灭,王权的智力与民众的众力不通心气也将被围困而死的。炀帝的恶名,是其恶民所致吧!颜回若是惹恼卫王,卫王一定不会给颜回一个赞然后杀了他,炀帝惹恼了民众,民众自然赐他一个暴君的称号。

作为佛教徒的杨广能做些多么暴虐无道的事呢?无非是把他想象中的美好,他意念中的世界强加之于民众罢了。而闲散的民众把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强求之于帝王,同样是暴恶。可见这些暴恶,都是自恃尊大而造。帝王在宫殿内构筑宏图,将一腔意愿当做真实世界;民众蜗居陋室,将受制于人当作奇耻大辱;两者的膨胀遇到一起,只有厮杀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生命的形式丰富无际,而人只执此一生,一生又执于一隅,一隅又执于一私,一私又执于一欲,而欲变化无定。“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此生的有限把握众生的无限,只有失败,只有愤恨,只有碰撞,唯相辱诟了。这世间,只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循环!所以无论颜回是“端而虚,勉而一”,还是“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都不能逃脱厄运,唯有“心斋”,“虚者,心斋也”。《金刚经》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理一也!

想要说服卫王的颜回和执著改造世界的杨广都同陷在自我的一隅中,怎么能得到孔子和释迦摩尼的境界呢?

篇10: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欣赏女人首先注意的是女性身材是否匀称,气质是否高雅;女人欣赏男人第一眼看到的却是男人的发丝是否整齐、皮鞋可曾擦过鞋油。男人注重整体,女人关心局部。

男人善于独来独往,酿了苦酒也要自斟自饮;女人做事喜欢结伴同行,上厕所也要成双成对。男人的心锁得很紧,钥匙挂在自己的腰带上;女人的心虽然也锁着,却永远有一把钥匙握在别人手上。女人只有心事没有秘密。

男人永远以美学家的目光观察女人,那是赏花者对奇花的欣赏,他们并不想把所有美丽的花卉采进自己的家中。女人不懂男人目光的性质,往往对此下一个武断的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害怕女人的唠叨,他们说唠叨是木屑,做不成家具;女人害怕男人的沉默,她们说沉默是冬天的.刀子,把女人的温柔割成了碎片。

男人爱慕女人会坦白告知:我爱你;女人怀恋男人则要把语言放在温柔的月光中变形:你真坏,我恨你。并常常用小拳头伴奏。

男人用笔写诗,而女人本身就是一首诗,没有了女人便没有了男人抒写的主题。

男人、女人都为自己的移情别恋寻找依据。男人说:世上只能一把茶壶配几只茶碗,哪有一只茶碗配几把茶壶的!女人反唇相讥:哼!餐桌上只见过一只碗盆配四五把汤匙,没见过一把汤匙配好几只碗盆的!是男人错了还是女人错了?

篇11:晨练与养生杂文随笔

晨练与养生杂文随笔

不知从什么时间起,晨练就把我们七、八个人栓在了一起。每天早晨,我们各自从家出发,沿四季绿城外围散步一圈,有四里多路吧!当跑到商业街东口时,那里有一排水泥座墩,围着大树还安了一圈木凳,每每走到这里时,我们就坐下来休息,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吧!聚的人多了,就成了聊天场所。聊着聊着,原教育局老干部邵安胜也参加进来了,他就利用“聊天”机会讲开了“养生”。

养生,是当下的时尚。会讲的人寥寥无几,爱听的人却不在少数。渐渐,人越来越多,少则七、八个,多则二十余,曾有一段时间,我们还转移到星河广场夜市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现成的桌椅板凳,往往是没等人来全,老邵就开讲了,久而久之,我们就把这个场所叫做“养生晨会”。

但这个“晨会”,不同于其他“讲座”:不是一人讲众人听,特别是我们几个老同志,有问有答,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

一次,一个同志拿了一盒好烟散给大家抽。老邵就借此机会,讲开了吸烟的危害,他说:“烟中不仅有煤焦油和尼古丁,而且会吸入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毒素,这对血管、血液和心肺功能都有影响,特别是心脑血管病患者应该戒烟,不然,会加重病情。我有几个同学和同事就是因为长期大量抽烟而引发的肺癌……”他还举了一个教师的例子。那个教师因为抽烟过多而得了肺癌丢了性命。这个教师我们大多数人都认识,于是,就为他唉声叹气,感到惋惜。同时,也加深了对“抽烟”的认识。第二天,还是接着这个课题,老邵深有体会地告诫大家:“抽烟是损人不利己,伤害的往往是最亲的人,比如父母亲,妻子,儿女,因为他们经常和你生活在一起,要吸你的二手烟或三手烟。”听了他的话,我们好多人都戒烟了或少抽了。就是当时认为“问题没有那么严重吧”的.人,现在也不抽烟了。

又一次,一个退休干部突然发现自己胖了。正发愁时,一个朋友告诉他:要加强锻炼,一天要坚持走一万步。他听后,就天天走一万步。没过几天,就坚持不下来了。老邵说:“没错,一天应该走一万步。但这要讲辩证法,要因人而异。你原来早晨就不步行,是骑着车子跑的,现在突然要走一万步,而且是七十多岁的人了,那能跑得下来呢?要讲究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建议你和我们一样,一天先围绕四季绿城走一圈。”他说:“你是养生专家,我听你的!”他这样做了,也坚持下来了,现在比我们跑得还快呢!

“养生要从科学饮食开始”,老邵在晨会上讲,“早饭要好,午饭要饱,晚饭要少。特别是晚饭,要多稀,多菜,少馍,最好是不吃肉。有人说,午饭要像皇帝,晚饭要像乞丐,我认同这个观点。”“但作料是越多越好,一顿饭最好能吃十几样到二十样东西。我家的米汤每次都下七、八种豆子。”我们听后,都这样做了,而且还和老邵一起为“养生”总结出“五大基本原则”:一要心态平和,二要饮食科学,三要锻炼适度,四要睡眠充足,五要有个良好的生活习惯,使我们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肾癌患者,老邵就鼓励我:“癌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癌吓倒!多数癌患者不是病死的,而是吓死的,因此,依我看,一个好心态要比吃药、手术、化疗更重要!”我就按照他的提议,在战略上渺视癌,在战术上重视癌,坚持按时复查,按时吃药,时刻保持一个良好心态,做一个抗癌勇士。

我还是一个口腔溃疡患者,一年里几乎有一半时间得忍受病痛,我便在“养生晨会”上求教。老邵建议我改用“云南白药牙膏”刷牙。刷牙时,要左右刷,竖着刷,上下刷。刷的时候,再往嘴里吸几口。在他的指导下,我一次刷三分钟,还自己创造了“含一会”和“刷舌头”的方法,久而久之,我便告别了“口腔溃疡”症。个别时候也犯病,但很轻,很快,不影响吃饭。我就把这个信息反馈到晨会上,让有口腔溃疡者也这样效仿。

利用晨练机会,有意组织“养生晨会”,是邵安胜的创举,也是我们社区业主的福气。

篇12:梦境与现实杂文随笔

梦境与现实杂文随笔

小青在路边悠闲的走着,享受着太阳给予的暖意。就在她准备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时,忽然发现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有一只白色的动物若隐若现,小青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了,她慢慢的朝着树林逼近,就在她聚精会神想一探究竟时一声刺耳的鸟叫声响起,一群乌鸦向天空飞去。回过神来那神秘的雪白动物早已经消失了,只剩下萧瑟的树丛与枯叶。

天空中下起了细雨,小青静静的站在茂密的.大树下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小青靠着大树已经熟睡过去了,不知是梦还是现实中她看到一条雪白狐狸走近她的身旁,跳进她的怀里,用雪白的皮毛蹭了蹭她的身体体。

醒来时天空已经放晴,小青慵懒的伸着懒腰,午后的阳光洒在草地上,把一切都照的耀耀生辉。小青忽然感觉到身体上有某种不知其名的动物残留下的微微暖意,“到底是什么?”她茫然的问到。

一天很快就结束了,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着。小青依靠月亮微光独自一人在黑暗中行走着,就在此时一条巨大蟒蛇朝她噬去,小青顿时吓的腿软了,蟒蛇一点一点靠近用它冰冷的身体不断围绕在她身上,她尖生大叫着“啊——”。

“啊——”小青突然睁大双瞳,冒着冷汗从床上惊醒过来。

篇13:季节与颜色杂文随笔

季节与颜色杂文随笔

如果说一年四季是组曲的话,夏季便是一首交响曲。

现在的我正站在第二乐章的第三小节,然而上个乐章的旋律却一直在心中回响。

畏寒怕热的我,最爱的就是春秋,那种微凉的风拂过面颊时带来的无尽舒适与淡淡的感伤让我欲罢不能。

然而我在的这座城市,不如说很多城市也一样,春秋是真的只存在于梦里。

我观察春天和秋天很久了。很多年前,我还是个刚拿起散文和诗词的小孩,心中总是怀着微妙而稚嫩的感伤,当年自己一直自诩为诗人一样忧郁的感伤。也是凭借着这样的感情,我开始观察身边的一切,其中就包括了四季。

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发现,我看见的四季似乎跟书上写的不一样,而且是逐渐的,越来越快的不一样。

就谈今年的春。三月的第二个星期开始(我特地记下了时间),我早起注意到天气预报说这一周会升温迅速。第二天温度攀升到二十七八度,而且万里无云。血气方刚的男生们很多穿上了短袖,而我那天脱下了厚厚的裤子,穿上了薄衬衫与长裙,坐在北湖边,鼻子上居然沁出薄薄的汗。

两天后,人工降雪,气温回到零下,人们纷纷又穿起羽绒服。可是地表已经热起来了,那脆弱的雪花还没来得及降到地面上,就成为了,可以叫做,第一场春雨的存在。

这就是那天我在笔记本里写的,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就像三月来到人间的大雪。纷纷扬扬,正如世界上众多的人们,然而雪花落地即化,很多还没落地就失去了原来的形状。正如很多人,没来得及过完一生,就已经忘了自己本来是什么样子了。那雪花,或者说是雨水,是多么脆弱啊,落在热起来的地面上立即就没了形状,只留下地上一个一个小水洼。这场雪是不凑巧的,不凑巧在已经定好了形状的地面上,而不是没有边界的大海。到了最后,连生命最后的形状都只能被决定好,若是这雪降临在海上,落进大海,随意成为什么形状,无拘无束,没有限制。就好像很多人的生命到了最后,一样也是无法自己决定的.。

我是这雪花里平淡无奇的一片,我希望降落在大海。

那天我穿着最厚的羽绒服坐在图书馆,冻得浑身发抖,最后只能去北湖走一走暖身,顺便进行一个人的独处时间。

后来的气温又攀升回去,而且再也没下来过。白昼温度如同夏日,而夜晚却还要盖冬被。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没多久,夜晚温度回升,暖气都停了。夏日到来了。

春在哪里呢?只有落在我外套帽子里的花瓣告诉我,你该出门看看,北湖一树一树的花开的正是最灿烂的时日,路边的草吸饱了水,正拼命地往上拔节。

春还在,在那里,在花蕊上趴着的蜜蜂两条细细的后腿上,团好的两个小蜜球里。

草木们,生物们,静悄悄的感知到了春。可我一点都没感觉到,甚至还在为春都没来临而疑惑、难过。

结果我不例外的又陷入了感伤。

那段时间,我想,这就是春天吗。这里的春天,难道只有昼夜温差大才是最突出,也最正常的特点吗。

为什么我没有感受到春呢,我还自认为观察细致,能用心体会身边的一切呢。

开化太晚的我,过了多少年才终于明白,四季本没有定义。前人的四季是他们观察到的四季,被当年的我看来,就当成了所谓“正确”的四季该有的样子。地球是在变化,气候在变化。古人的四季势必与我们现在的不一样,百年前的不一样,十年前的不一样,该说是不太一样吧,因为当年工业发展的并没有这么快,是在近几年,变化的越来越快。

四季是什么样子,并没有对与错。我观察到的,人们观察到的,气象学家观察到的(他们的可能更准确一些),取决于对象、视角、心情之类,不同对象不同的视角看见的四季是不一样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里也有一千种四季的样子。

我看见的四季是什么样子,它就是什么样子。

我被原本的先入为主和自己建立的条条框框束缚,因此忘记了上帝为什么赐给我一双会观察的眼睛。

我看这世界也如此。

这算唯心主义吗?

对待事物也是如此。很多事情,其实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仅仅取决于视角而已,所谓灰色就是这样的存在。

很多时候看待事物,站在两者之外的地方冷静的思考,冷静下来反而能发现两者各自真正的用意啊。

想起学ps的调色板的时候,点一个颜色,比如红色,下面立即出现了从白到红再到黑的渐变色卡。当时就觉得,任何颜色除了黑白都是如此吧。如果说黑白代表两种极度极端的观点的话,其他各种颜色便代表有方向但不过分极端的其他各种观点,包括灰色。颜色的深浅代表对观点的赞同与支持的程度。

在我看来,灰色是给包容的人的,因为灰色可以说成是逃避的颜色,但灰色亦是包容了白与黑并融合了二者的颜色。

说起来,相对来讲,从古至今,四季还是能有个大致的方向。大致上是一样的,而去看细节又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人也是如此。想起做过的一些测试,看过的很多分析人类的书,问卷之类,突然觉得,是不是也一样呢,大致上可以把人分成一些类型,但是每个人因为各自独有的细节,才能成为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晚上受夜风气味的影响,带出了那种多少年都不能明白的,堵在胸口,好像要追求什么,要出逃逃去哪里的感情。说起来永远都是被风里的气味影响,尤其早晨与夜晚,自己一个人时,风里的气味,说不出来的很多种气味,有时甚至在其他时候,刚浇过水的泥土味。

不知不觉就又是+......我大概也只有发散思维是最大的专长了吧,中间跟后面发散思维带出一大段。

可是我舍不得删,因为我只有这种时候才是清醒的吧。

篇14:与友别杂文随笔

与友别杂文随笔

我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她了。那是一个喜欢用从上往下的视线看人的家伙,虽然平日里沉默寡言,可只要一开口,她的每一句话都会如针一般扎进你的脑子里。

不知为何,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或许是因为她那种深入骨子里的高傲,又或是因为那张能说出似刀子一样的话的嘴巴。当然,也可能仅仅是同类相斥。

尽管我们两人见面的时候也并非剑拔弩张的样子,但其实彼此心里都很清楚,没有过节不代表心里没有个结。保持自己的仪态无非是希望在某一天看到对方的失态罢了,至于自己的私心有没有被人看穿也无所谓,我们所在意的只有自己心中的那份满足感,和指尖所想触碰到的地方。

两个飞扬跋扈的人就这样盼了许久,可是那一天终究没来到。有时候生活就像一把锉刀,不知不觉中有些人有些事就变了。

我再见她时,她貌似比过去更加消瘦了,静静地眺望着天空,从下往上看着远处南飞的大雁。疲倦的目光,下垂的嘴角,碎发贴靠在耳鬓边,缺乏血色的脸好似哀鸣的丧钟,一声声敲碎了我的虚妄。我犹豫了许久,还是向她搭了话。

大概是因为过去的愚昧以致我从未发现她的声音竟如银铃般悦耳,她虽下垂的眼角,但仍然带着浅笑和我交谈,我坐在她的身侧,与她平视。谈及过去两人都是一声苦笑,抬眼相视后便心有灵犀的扯开了话题。短暂的对话,却打开了我多年的心结。仔细想想,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未来,我和她的相遇其实也没那么糟。

她还是那个一针见血的她,而我却不知不觉忘记了那样说话的方法,不过好在这对我来说还算是好事。她的眼睛注视着我,这也许是种沉重的信任,她提出想去附近和我逛逛。

我们俩在沉默中走了很远,我们俩迎着夕阳向前走,将身后街道甩在了后面,在一片靠着海滩的地方,她停下了脚步,向阳光射来的海岸线走去。她轻摆着脑袋,晃晃悠悠的向远处走去。

我随着她一同向前,“其实你只要稍微变得合群一些,就很好了”然后脑海中的思绪便脱口而出。

她的身影被黄昏拖得很长,很长,苍白的面孔在阳光下貌似终于有了些血色。海风吹拂着两人的脸颊,吹走了靠在肩头的细绳,吹散了她的头发。我从她的发梢间看到了迟薯暮,她低头哼唱着,宛如没听见我方才的话一般。

“你该学着更合群一些,那样子会好过很多的'。”

我又一次重复了我的建议,我希望她能好好考虑我的提议,更希望她能现在就转过来,用如风铃的嗓音告诉我那一句——好。

可是她还是沉浸在晚风中,自顾自地看着远方,然后缓缓地抬起手臂海平面的另一端,展开手指。光芒一点点从指缝中穿过,一点点刺进了我的胸瞠。

“如果可以的话,我好想,好想,去一次看不见的彼岸。”她似乎有些哽咽。

“想去,就去吧。你要是太寂寞的话,我可以随时奉陪。”我完全是下意识说出这些话。她将身子稍稍转向我,侧过脸,嘴角轻微上扬,“不,这是件只有当我子然一身时才能做的事。”那双弯的似月牙的双眼中,泛着我所没见过的她。她转了回去,沉默了几秒后,又补充道:“等以后我有空了,我再来找你去做些有意义的事吧,到时候,你可别反悔。”

我还记得那日的光特别的耀眼,在一片夕阳红中,她的身影变得越发单薄,我想上前做些什么,但是却一步都挪动不了。脑海中刚才她说的那些话越发清晰,感觉身子越来越沉。她就这样如同坠海的伊卡洛斯一般,消失在了炽热的光芒中。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能见到她了,或许是那天的斜阳射进了胸膛,我突然有些怀念那她那充满高傲和蔑视但又无助的目光,有点想看看那颗如蜡一般易燃的心脏。我想,我大概是迷恋上了那张苍白的脸庞。

篇15:欲望与情感杂文随笔

欲望与情感杂文随笔

欲望的达成与情感的共鸣是两回事。

人们大多喜欢前者的达成,我也不例外,原因无外乎省事。

谁不想走捷径,以经济学思想解释:“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如果思想、价值观、兴趣、成长环境高度一致。契合的无缝隙。与之配套的学识、职业、家庭同一个阶级,这时才能有情感的共鸣。

缺少先决条件的原始欲望,何谓之?食色性也。口腹之欲,视觉之美,精神之归,普世大众大都不免俗——饮食文化,主流审美,闺房之乐。

这些极少数升华成情感。假设可以,那么有食物食用的前提下,单一享用食物何来谈恋爱的闲暇?有了食物而放弃谈恋爱,为了面包舍弃玫瑰,是本质上选择了生存大于享乐。但是如果在两者都存在时,放弃玫瑰选择面包,那是主观自由性的选择。

这时有个疑问,基于以上,那饭友可以升级为恋人,长期无退换饭票?以此类推,看中的淑女,票圈的高级脸,公共场合的有内涵有美感的女生。我认为美啊,夸几句,她一个眼神,我们俩就电光石火?第三种情况,谁指望翻云覆雨后还有花前月下?跳过步骤,直奔主题,就像是在看一本书,瞄了眼标题,捏了厚度,跳过叙述,直接看结尾。好吧,一次吃太多容易消化不良。

以上观点,再假设一种情况是,欲望与感情有共通,那么欲望如何与之共通?共通以后就必定是感情?这种感情与欲望有何差别?

基于此,感情是高尚的,使人身心愉悦的,是共同的作用,不单单就感官刺激作为依托。

有句话说:“真挚的感情,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我已经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还要多一个。克隆人也不会如此精确到性格磨合,生活习性,成长经历,兴趣爱好等也面面俱到。所以由此看来,真正的感情是可遇不可求。

在此之前的欲望满足是不同的价值取向。有人禁欲,宁缺毋滥,有空闲时间修行,遇到更好的人。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你不知道自己会发展到什么样的高度,去俯瞰多壮丽的景色,未来不是想到就来。那是白日梦。

有的人适度满足欲望,认为这是感情与肉体的必经之路。那么,假设满足欲望的动力是有真心掺杂其中,不考虑“玩人丧德”这一极端情况。如果有玩弄心理,他们会有自己合理的'借口,掩饰本来的目的。这种情况暂时不在考虑范围。适度的满足,是在精神享受下,以虚无的东西赋予物理形态的契合,

由以上两种情形可以得出结论,他们是把驱动自我主观能动性的欲望置于首位,还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束之高阁,基于自由选择下的,内心的自我价值评价。

但是,不要忘了。这里所有的前提都是基于一个前提,“食色性”作为人类和动物共通的基本需求,是在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底端的,而自我价值恰恰相反。

最后一个问题,一个想伫立金字塔顶端的人,何来过家家式的尝试?他们的时间精力心力?都不够。

化繁为简,拔高人生的高度。

篇16:日光与生命力杂文随笔

日光与生命力杂文随笔

对于人体的感觉来说,夜晚自有夜晚的规则,但是在白天,光线则是影响心情及生命力的关键。

有晴朗的天,有明朗的光照最好不过。如果光线有些刺眼,就需要将窗帘拉上一些,这种微微的遮挡会令其更容易让人接受,增加阅读的舒适度。

在享受了大半天的让人心情愉快明朗的日光之后,在暮色行将来临之前将窗帘重新多拉开一些,天光就亮了一些。这种明亮的`感觉就可以再多维持一个小时左右。

这些光亮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对万物最好的惠赠之一。

养绿植需要耐心,让它们慢慢生长,随着新叶一枚枚生出、长大,整盆植物感觉渐渐就会婆娑起来。

除了需要你的耐心,它们和你一样,也还需要这些光亮,所以放在有光的地方,所需无多,再加一些适量的水,就可以焕发生机,绿意葱葱。

对一个人的滋养所需也不用那么复杂,只要简单的食物和水,还有必不可少的光亮的照耀。

这指日光,也指精神上的日光的始终照耀,就可以焕发无尽的生命力。

篇17:听书与读书杂文随笔

听书与读书杂文随笔

以前,想听什么,都要在网上搜索,然后下载在手机里,才能在开车的路上,在公交车上,边行边听。但大多下载的都是些歌曲之类的,真正的书很少。

有一次,姑娘回家告诉我有个名叫“喜马拉雅”的听书APP,可以随时随地想听什么,几乎都可以有。于是,我请姑娘帮我下载,并注册登录了“喜马拉雅”。果真是个不错的听书APP,每天上下班的路上,早晨、晚上洗漱的时候,甚或在小区里走路锻炼身体的时候,都可以听自己喜欢的书了,于是路上不再孤独,锻炼不再寂寞。

听书固然很好,但是听书与读书也还是有区别的。听别人读书,里面掺杂了读书者的认知与情感,于是便干扰了你对书中内容的感悟,所以有些书听是听,但有时间还是要自己读一读。

说到读书,便想到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一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对每个人都是有意义的,无论是牙牙学语的孩童,还是求学的莘莘学子,还是已经工作的成年人,还是退休之后的老人……因为,每个人都可在书中认识自己眼所可见(或眼所不可见)的大千世界,让你的生活更充实,于是又想起有句古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可以说我们人生中最好的伴侣,就像我们的爱人,与你如影随形。

以前,为了读书就要买书,所以家中便有了4mx2m的书柜用来盛书,可还是被挤得满满的,常常不得已要定期清理一些不常看的书,放到地下的小房中(多数情况是不舍卖的)。前不久,在微信朋友圈,偶或看到有朋友分享的“微信读书”,于是下载试验,发现这也是个不错的APP(我可不是要做广告哦),因为再出差的时候,路上不用像以前那样带着大厚的、沉沉的书了,随身的手机或者IPAD都可方便的阅读自己想看的书籍。

“微信读书”的第二好处可能就是省钱了。因为,“微信读书”可以通过读书赚取书币,也可以通过“赠书”而得书,所以我使用了月余的“微信读书”,读了十几本书,还收藏了很多待读的书目,但是自己一分钱也没花。不花钱便可以读书,这还不算是一件好事吗?当然可算了,反正对于我这个便评上高级职称,但迄今为止却还拿着中级职称工资的穷老师来说,这应该算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了。

读书有很多方式。我们多数人多数情况下是习惯默读的,自己拿着书,坐在桌前,安心地读书;或是,坐在茶桌前,边喝茶边读;或者临睡前,靠在床头,懒懒地读上几页。

说到睡前床头读书,想起来一个故事。话说一位教研员组织了一个高级研修班,一次,教研员去长春出差,回来的时候给研修班的每位学员都背回来一本书(想想,我们的这位教研员是真的很敬业的,所以现如今他成了某知名中学的校长),分给大家,回家去读。过了一段时间,再次组织活动时,教研员问大家书读的如何了?其中一位老师说“我能说真话吗?”教研员:“当然可以,必须说真话”。这位老师说“我有失眠症,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自打您给了我这本书,我每天看上几页就睡着了”。她的话惹得全体学员哈哈哈哈大笑。她说的其实是真话!一些专业的书籍确实很是晦涩难读,许多人都不愿意读,我也一样,读一本小说可能飞速地就能读完,而且津津有味;而每每读一本专业书籍,都要磨叽很久才能读完,而且常常书是读完了,而脑子里却几乎没记着什么。但是,即便如此,专业的'书籍也还是一定要坚持读的。

有一天,偶然发现“喜马拉雅”中一个“开始录音”的功能,我于是打开这个功能去尝试,却发现读书其实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朗读”。我试着选择自己喜欢的书籍去朗读,我发现“朗读”与“默读”还真是有很大的区别,默读时都是快速读,大致明白书中的意思就算读过去了,有不认识的生字,只要不影响对文中内容的理解,也大可不用去理会它。可是,朗读就不行了,别说生字,就是读音拿不准,你也不敢读出来!所以,每篇想要朗读的文章,至少都要读两遍,第一遍是认字和确认拿不准的读音,第二遍甚至是第三遍才敢朗读。

朗读不一定就是要让别人听的,有些时候是读给自己的,因为朗读时你才能把你对书中内容的感受读出来。当然,如果有人听自己朗读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吗!哈哈哈

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的散文,其次还有鲁迅的杂文,再有就该是余秋雨、龙应台、三毛的作品了。我喜欢朱自清散文的朴素和清新,你读他的《匆匆》,你读他的《绿》,你读他的《荷塘月色》,你都能感同身受似的。他的散文没有几个华丽的辞藻,却能引你读,引你一直读下去,引你常常爱不释手的读下去。我家老公说“人说熟读诗书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散文亦是如此,你读谁的东西多了,慢慢你就有了他的气息”。我倒真希望果如先生所说,有一天我写的东西也有些朱自清先生的气息,就算这么多年没对先生的文章爱不释手了。

篇18:神与哀歌杂文随笔

神与哀歌杂文随笔

1、

就让我卑微的心在你足下成为盛开的花环啊,好么?

你曾吻遍我颤栗的.体肤,你仁慈的赐予使我在光与影中年轻,而我也甘愿在生与死中为你衰老。

这是我一生最骄傲的请求:我甘愿芬芳你垂落的裙裾,不忍让它沾惹世俗的尘埃。

当生命穿过今日的漏斗,你愿听我“沙沙”的歌声么?抑或,我将为此愧疚,因我的奢望打扰了你神圣的沉思?

2、

我知你有美妙的歌声,而你沉默,为让我听清世界的声音,好让我加入对它的合唱。

在梦中,你对我吟唱着歌声。醒来后,我已忘记了歌词。可那动人的旋律却还在敲打我渴求的灵魂。

我知道你就在哪里,却如同一个醒来的梦,只留给我一个朦胧的印象。

篇19:生活与生存杂文随笔

生活与生存杂文随笔

夜渐深,此刻的窗外,一轮满月正挂在乌黑的天空,散发着皎白而清冷的光,远处大道上昏黄的街灯兀自亮着,半天也不见一辆车一个人经过。小区里早已空空荡荡,对面的几栋高层,仅剩的几个亮着灯的房间,在夜幕下格外醒目,不知道那里面住着的是不是一个同样不愿早睡的人,或是在等待另一个晚归的人?其实,谁又能保证那些灭了灯的房间里住着的人,都已经安然入眠?总之一切仿佛都已静止,只有路边的银杏和垂柳,在夜风中不住地颤抖,尚未落尽的树叶发出窸窣的'声响。

世界终于安静下来,当一切归于沉寂,那些只属于白天的忙碌和喧嚣如潮水般溘然退去,内心的欲望和焦虑便停止了生长,让位于那些心底更深处的渴望和念想,终于可以去想一想白天不会想、不愿想、也没空去想的那些问题……

生活在这个都市的丛林,每一天都步履匆匆,紧追慢赶,就像是在跑一场马拉松,你根本不知道终点在哪儿,还有多远,只知道别人都在跑,所以你也不能停。工作、家庭、孩子、父母样样都要争先恐后。有五个报告还没完成,四个项目需要推进,三个职位等待争取……仅有可怜的假期想带孩子去澳洲看考拉,也想陪父母去海岛晒太阳,还想跟爱人去北欧看极光……无从取舍,无所适从。

正是在这种无所适从中,我们一路走过懵懂的少年、激越的青年、油腻的中年……填平了学业、工作、买房、成家、立业,这些人生中一个接一个的大坑。

在这个时代里,忙碌不仅是一种成功的标配,向上的途径,更是一种努力的凭据,甚至是活着的证明。就像王家卫的《阿飞正传》里说的:有一种小鸟,它生下来就没有脚,一直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次就是它死的时候。

我们经常饱含无奈地说,这就是生活。

雨果曾经说过,人有了物质才能生存;有了理想才谈得上生活。可是我们经常会搞不清楚,自己所有奋斗的目的,所有忙碌的初衷,究竟是为了生活,还是为了生存?

如果说生存都是有关基本保障的动物性需求的话,它必是无法抽离的,那我们在职场中的辛苦打拼,熬夜加班,究竟是为了基本的生存,还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如果说生活必定是要结合理想、情趣、爱好这些精神需求的话,可那些厌倦了忙碌,主动逃离都市,投身田园的人们,将对物质的依赖降到了最低,自给自足,生活几乎退步到基本的生存,为何很多人却觉得他们过的才是真正的生活。

这是一个充满悖论的时代,这样的悖论无处不在,我们早已习以为常。就像我们努力地去借助高科技和互联网来提高效率节约时间,而这些高技术同样也在便利我们肆意地去挥霍和浪费时间;就像我们每天开着车上下班,再开车到健身房去练跑步机;就像我们会警惕消费主义的陷阱,却无法克制双十一疯狂购物的冲动,还是会买回一大堆无用的东西。

绝大部分人都是在循着前人和众人的脚步前行。说到底,人是个群居的物种,从众会比较安全,而安全是人类在漫长的物种进化中,最为基本和关键的生存需求,是进化过程铭刻在我们基因里的烙印。即使到了今天,我们努力展现个性,但还是会顾忌并极力隐藏自己跟别人彻底不一样,比如,同性恋者的出柜。

生存依赖于物质,需向外求,生活才是自己的,应向内求。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

太过考虑别人的感受,注定自己不会好受;完全从自己的意愿出发,不顾及他人,又会处处碰壁。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彼此很难兼顾和平衡。其实我们冰雪聪颖的老祖先早就给我们留下一套堪称完美的处世法则,入世可祭出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出世可捡起道家的清净无为至简自然,二者刚柔相济,无论置身何种境地,都能进退自如,泰然自处。

佛家说,人生无常,放下执着。人不能光想着如何生存得更好,也应该经常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问一问自己的内心——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一味地在懵懂中随波逐流,容易迷失自我。

这就需要一种自觉,这种自觉会帮助我们更好的自我把握,自我掌控,获得相对的自由,去追逐内心向往的生活。正如康德所言:“所谓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余生还长,愿我们都能够忠于自己,活得还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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