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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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XX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XX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

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培育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围绕优质粮食、油料、畜牧、水产、蔬菜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农业新型业态,拓展农业功能,提升和丰富XX农业内涵,形成现代的XX农业产业体系。

1、巩固发展优质粮食产业化体系。继续推动XX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努力提高粮食优质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减少粮食损失。今年内启动XX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办。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培育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改革任务。

2、突出发展健康养殖业。把发展健康养殖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突破口,争取“十一五”末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稳步提高到50%以上。要适应健康养殖要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形势,调整养殖模式,积极发展规模养殖和健康养殖,推行畜牧和渔业养殖小区,实现养殖业增长方式的转变。20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20个上规模、带动农户多的养殖业小区开展良种引进、标准化建设和畜禽疫病防治。大力发展奶业和蜂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治,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3、加快培育特色农业。在全市农村开展“一村一品”“十村示范百村带动”活动,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培育蔬菜、滁菊、苗木花卉、草坪、茶叶、水果等特色农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农业,逐步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乡镇、专业村。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支持10个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工作基础的村开展“一村一品”创建活动。

4、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积极利用国债项目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和长江、淮河防护林工程,加快村庄绿化和宜林地绿化,逐步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扶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在农村地区建立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减少农村面源污染,防止污染企业向农村扩散。

5、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尽快实现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式发展。积极利用国家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规划建设XX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大中型企业投资开展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业招商引资,争取每年引进一批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新办和引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执行市级龙头企业享受的用地、用电、用水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与外地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外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到我市建立专业生产基地。

二、大力发展现代经营形式,提高农业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提升活动。从2007年起,在全市省、市级龙头企业中深入开展“512”龙头企业实力提升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和支持龙头企业,争取“十一五”期间,全市年营销收入达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5个以上,年营销收入达5亿元的龙头企业达10个以上,年营销收入达1亿元的龙头企业达20个以上,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认真利用好省、市对龙头企业的贴息政策,扶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经营水平。2007年起,市财政在基础上每年增加4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对本地工商企业新成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招商引资引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投资额达万元以上的,可以直接列入市级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2、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全市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基层和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和培训工作,市培训到县和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乡镇,县(市、区)培训到乡镇、村,今年内实现每个乡镇培训一名指导人员、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训一名经营管理人员。市级专项扶持资金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每年扶持20-30个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3、深入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和继续支持企业、基层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名牌农产品、省名牌农产品、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支持本地农产品拓展外地市场。2007年起,组织实施“市名优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10-15个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名牌农产品、省名牌农产品、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产品打入大型超市。

4、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活动。围绕农业优势和主导产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订单生产,按照“一个产业、一片基地、一批龙头企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套工作班子”的模式,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购销合作,建设稳定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区域化生产。市本级每年重点抓20个示范性生产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产业规划,逐步推行基地化的生产发展模式。

5、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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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明年开始,用5年时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全面和谐发展。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发展,制约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为此,中央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五个统筹”之首,胡锦涛提出了“两个趋向”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经过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市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速农村建设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我市绝大部分区域是农村,绝大多数群众是农民,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很重要的就是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各级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全省首善之地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两个前移”,建设全省首善之地,是我市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构建和谐社会,仅有城市发展远远不够,必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与城市统筹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联动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改变城乡发展不和谐状况,必将为建设全省首善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建设全省首善之地的总要求,以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服务管理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四个提升”为目标,以“五大建设”为重点,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四级联动、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相统一,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发展相协调,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实施原则

1、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生产与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自然生态与人的发展同等重视,正确处理农村建设发展中的各种关系。既要注重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投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条件,又要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民富裕程度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活力和后劲;既要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农村硬件设施建设,又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民教育,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对城中村、园区村、城镇驻地村、山区(滩区)村,立足实际确定建设内容和标准,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全面动员发动、各乡镇(街道)村全面展开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村实行重点扶持,全方位建设,集中突破,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明年率先实施“十百”工程,着力抓好10个示范村和100个建设村,为其他村庄树立样板,提供借鉴。其他村庄要不等不靠,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早展开各项建设工程。

3、群众自愿原则。要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支持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和对项目的选择,充分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激发农民自主、自强、勤勉、互助、奉献精神。凡是群众迫切要求的先建、早建;凡是农民不认可的项目,不能强行推进;凡是农民一时不接受的项目,要先试点示范,并讲明政策规定,严格民主程序,让农民逐步理解接受。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项目扶持、市级补助、乡镇配套、村集体补贴、村民投入、社会投资“六位一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4、规划先行原则。新农村建设要以全市村镇建设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在认真做好与农田保护规划、城镇组团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及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要求,首先进行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并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严格按照新村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建设目标

各乡镇(街道)村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产业现代化、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洁化、家居舒适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农民知识化、精神文明系列化“十化”和40项考核指标(附后)为建设目标,广泛动员,全面发动,整体推进,力争经过五年的集中建设,把我市农村传统产业改造成为具有持久竞争力和持续致富农民的高效产业,把传统村落建设成为拥有现代文明生活的新型社区,把传统农民培养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1、产业现代化。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步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基本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要保持在10%以上。

2、布局优化。按照全市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科学确定村庄建设方向,因村制宜编制规划,实现村庄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显、公共设施完善、资源利用高效、居住环境优美、生活方便舒适。特别是城中村、园区村要改造建设成为新型社区,群众有愿望、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实施宅基地整理、旧村改造,撤并小村,建设中心村。民宅建设要坚持实用性与美观性、特色性相统一,住房全部达到砖瓦结构标准,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3、街道硬化。在实施村村通硬化路工程的基础上,所有村庄要全面整治硬化进村道路和村内主要街道,有条件的村要硬化村内所有街巷。同时,村内主干街道和公共场所要全部安装节能型路灯,实现亮化;

4、村庄绿化。实现农田林网化、农户庭院园林化和田边、河边、路边、街边、宅边全方位绿化,村内至少建设一处街心公园或公共绿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提高生态质量。

5、环境洁化。实现生活区与工业生产区、畜禽养殖区分离;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有碍观瞻的建筑全部清理,废旧坑(水)塘全面整理;村庄主干街道整洁、美观、有序,无“三大堆”(柴草堆、粪堆、建筑垃圾堆),无乱贴乱画现象;村庄排水排污系统通畅,有条件的村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打造良好人居环境。

6、家居舒适化。引导群众建设安全节能型住宅,加快建设农民公寓楼。实现饮用水集中供应,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户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普遍使用沼气、液化气、秸秆气化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全面普及电话,宽带信息网敷设到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5以上,初步实现生产生活信息化。

7、服务社会化。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建立村级便民超市或综合服务大院,组建专业协会或合作社。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切实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卫生所达标,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残疾智障人员、老党员和困难家庭老人的帮扶政策、失地农民补偿政策、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政策得到认真落实,无房或危房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因病、因灾、因伤致贫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8、管理规范化。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团结协调,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要求;全面实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村务财务管理规范,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稳定治安良好,治安巡逻、矛盾调处和为民服务三支队伍健全,无派性和宗族势力干扰村级正常工作,有效避免越级集体上访事件,村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9、农民知识化。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要达到。现有劳动力每年参加农业科技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每三年参加一次系统非农就业培训,70%以上的适龄农民要成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75%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10、精神文明系列化。建立一条文明街、一处文体广场(文化大院)、一处图书阅览室(小康电子书屋)、一处文体娱乐室,完善健身器材、娱乐设施;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文明户评选活动,使90的农户达到“十星文明户”标准,村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生产发展是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具体落实,乡风文明是思想基础,村容整洁是环境氛围,管理民主是体制保障。各乡镇(街道)村要坚持既围绕总体目标全面部署,又针对薄弱环节狠抓关键;既立足当前抓住突出矛盾,又着眼长远解决根本问题。重点抓好五方面建设。

(一)大力推进物质基础建设,壮大农村现代产业。按照调整结构、增加总量、壮大财力、促进增收的思路,优化一产、提升二产、突破三产,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强力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按照“三个三分之一”布局,打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北部特色高效农业、中部产业化经营三个攻坚战;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和“三品三创”工程(品种创新、品质创优、品牌创响),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品质结构和市场结构;突出各类园区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引导“三资”开发农业,形成多主体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二是强力推进农村工业发展。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和各乡镇(街道)的产业发展重点,以“一区三组团”和中部乡镇为主阵地,引进大项目,发展大企业,实现第二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镇村民营园区建设,做大配套产业,培育一批特色工业经济板块。三是强力推进农村服务业发展。以组织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市场试点工程为契机,加快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依托独特的泉水资源、山水资源和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业。四是强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立足服务村民,加快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和公共服务实体。充分发掘和开发土地、林地、水面、山体等资源,引进资金,引办项目,发展民营经济,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收入。落实扶持村级发展的优惠政策,增强村级积累和发展能力。五是强力推进发展环境建设。健全项目落地建设机制,降低民营经济发展门槛,提供技术、政策、资金和服务支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创业、民企发展积极扶持。

(二)大力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塑造新型村镇。强化城乡一体理念,按照“规划先行,财政引导,群众参与,建管并重”的思路,促进各类规划向农村扩展,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发展。一是实施科学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和“主城体现繁荣、辅城体现实力、卫星城镇体现活力”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快规划建设城镇组团。按照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指导原则和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的要求,对城中村、园区村、近郊村和远郊村分类指导,规划建设不同风格、不同品位的农村新型村居。城中村、园区村和城镇组团驻地村,要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公寓式安置为目标进行改造,引导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聚居发展,由生产生活区域交叉向村庄功能分区明显转变;近郊村,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远郊村,有计划地推动轮换新建、分区建设。同时,按照农户自愿、规模适度、合理集聚、梯度缩并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村街村道硬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道路亮化工程、宽带信息网络延伸工程、通客车工程,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三改三清”工程(即改水、改厕、改灶,清垃圾、清污水、清废旧建筑),实行“三区分离”(即生活区与畜牧养殖区、工业小区相分离),健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让群众喝上洁净水,用上卫生厕,普及清洁能源,呼吸新鲜空气。三是加强生态体系建设。以建设生态章丘为目标,建立健全荒山绿化、“绿色生态走廊”、沿黄生态防护林、平原林网、村镇绿化等体系。以保泉用泉为重点,强化水资源建设;以白云湖、明水稻田区和沿黄滩涂水面为重点,强化湿地保护;以农村沼气、太阳能、风能等为重点,开发新型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生态型镇村。四是加快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设施和队伍,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实施“农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对农村中小学进行标准化改造,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实施卫生院(所)改造工程,提升农村卫生院所装备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普网络队伍建设,推动城市科技、信息和文明向农村辐射。五是建立健全村庄公共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探索村民自主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途径,完善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管理资金来源问题,组织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公共设施运营维护与管理,健全保洁、绿化、道路养护等专职队伍,提高农村各类公共设施管护水平,巩固建设成果。

(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服务保障新体制。在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同时,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步伐,让公共服务更多的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一是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畅通信息渠道,搭建服务载体,完善服务网络,形成上下相连、供需对接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着力实施“1221”工程(每年创造新就业岗位1万个,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00名,就业和劳务输出1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充分就业。二是建立生产生活服务体系。依托三级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依托现有农村科技服务网络,创新农技推广机制,采取“养事不养人”的办法,提升农村各类科技人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农村综合服务大院和便民超市建设,创新农村经济发展组织模式,组建民建、民管、民受益的村级综合服务组织。三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按照城乡保障项目基本相同,保障标准逐步趋同的原则,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促进镇村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引导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失地农民永久补偿政策,做到失地必补、即征即补;完善农村老党员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的基本生活;高标准建设乡镇敬老院,形成以乡镇敬老院为主体的农村五保老人财政集中供养体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使在乡优抚对象享受应有待遇。四是建立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建立助学资金,对困难家庭学生实行就读和生活补助;建立大病救助资金,对重大病残在合作医疗之外实施救助;建立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建立残疾人援助资金,援助残疾人治疗、康复、就业;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逐步推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政策,对困难家庭老人生活实行补贴。

(四)大力推进文明素质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作为重点来抓,培养新型农民,树立社会新风。一是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在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深化农民培训体制改革,完善培训网络,重点实施绿色证书、阳光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实用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增强农民增收致富本领,加速培养新型农民和产业工人。二是实施镇村干部培训工程。组织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计划”,坚持党员和农村干部轮训制度,使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成为“三农”工作的明白人、党的政策的宣讲人、致富增收的带头人。三是实施农民教育引导工程。编印《章丘市新时期农民教育读本》,搞好文体大院、老年协会、妇女协会和“五个一”阵地建设,实施“百村书库、万户书架”工程,开展“全民读书、健康创业”活动。要切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村民以正确的观点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执行政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村民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加强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奠定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加强文明教育,开展争创“五好家庭”和“十星文明户”活动,引导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现代文明;加强科普教育,引导农村居民破除迷信、远离邪教、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农村居民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

(五)大力推进农村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农村和谐发展新秩序。坚持制度、阵地和组织建设相结合,党的领导与民主法治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建立农村管理新架构,健全农村管理新机制。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党的先进性建设,有效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和村支书“双强双高”活动,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和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模式,通过改造整合,以新老城区为重点,率先推动村居社区化改造,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全面提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四是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平安章丘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治安防范应对机制,逐步实行农村管理社区化、治安巡逻保安化、矛盾调处超前化,依法协调和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社会新秩序。

四、把握关键,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确定一名领导干部靠上抓。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实行“市规划指导,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政策制定、情况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财政、发展计划、城建、土管、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建设规划,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单项工程。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程扎实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深刻变革,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坚持典型引路,挖掘推广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让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四)加大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市乡镇两级财政预算要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投入,坚持用财政的钱解决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的难事,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搞好农村公共服务,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以今年“三农”投入为基数,市财政每年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增幅要高于财政收入增幅。各乡镇(街道)、村(居)也要多方筹集资金,搞好配套,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五)深化改革,有效整合资源。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的覆盖面,即从全面扶持为主向支持年度重点村转变,从支持农业生产为主向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重转变,从支持第一产业为主向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转变。深化农村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农村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深化农村经济组织方式、金融、户籍、土地流转等配套改革,让劳动、技术、知识、管理和资本的活力在农村竞相迸发。整合项目工程,捆绑使用资金。市里每年确定的重点村定在哪里,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就配套到哪里,工作力量就集中到哪里。整合政策资源。财政、城建、土管等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财税分成、产业扶持、规费收缴、就业培训等政策作出明确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扶持的坚决兑现。

(六)严格步骤,强化监督考核。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要按照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全面启动、稳步推进、严格考核验收的要求,确保建一个成一个。要严格质量标准,有效巩固成果,把当年验收与五年后总考核相结合,确保建设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把新农村建设列为乡镇(街道)、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以实绩定奖惩,形成良好导向。

附:章丘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

(此件发至行政村)??????????????

?主题词:农业〓新农村建设△〓意见?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1200份)(共5部分40条,到全面实现,以全市为考核单位)

1、经济繁荣村强民富

实施农村产业提升工程,协调三次产业发展,塑造区域产业特色,实现镇村经济活力增强,农村劳力充分就业,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富足宽裕。

(1)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大幅提高,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达到5人以上,综合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90以上的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产业化经营;

(2)在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的基础上,一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降到7以下;

(3)9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75的农村劳动力转到二三产业就业;

(4)乡镇(街道)二三产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在2008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5)基本化解村级债务,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居)占到村(居)总数的75;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到60以上;

(7)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0.4;

(8)农村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5以上;

(9)恩格尔系数小于33,文化娱乐支出比重达到10以上;

(10)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75,住房全部达到砖瓦结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1)农村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5岁。

2、社会事业发展进步

实施教育提升、文体场所建设、乡村卫生院所改貌、服务大院建设、农民健康等工程,实现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人口适度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提升。

(12)农村居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达到60以上;电信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话数超过95部,数字电视实现户户通,计算机宽带网实现村村通;

(13)全面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新增劳动力职业教育,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14)镇村卫生院所达标率和设备升级完成率达到100;

(15)村级服务大院或为民超市建有率达到100;

(16)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和村级文体场所健全率达到100;

(17)合法生育率达到9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晚育率达到90。

3、保障体系健全完善

推动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健全农村各项保障和救助体系,初步实现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18)农村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人均低保标准达到2800元;

(1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特困户大病报销率达到100;

(20)失地农民土地永久补偿覆盖率达到100,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

(21)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行财政供养;

(22)特困家庭学生享受免费12年教育,并获得生活补贴;

(23)特困家庭实行大病救助;重度残疾人员和其他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弱智人员家庭救助覆盖面达到100;

(24)全面解决农村无房和危房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25)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7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享受生活补助,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4、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加大镇村规划力度,开展村庄综合治理,实现镇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建设规范、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26)镇村详规覆盖率达到100;

(27)对群众有搬迁愿望、具备搬迁条件的小型村进行整合,对城中村、园中村和空心村逐步进行改造;

(28)村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9)35的行政村建有小康屋或公寓楼;

(30)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所有村庄主要街道全部硬化;

(31)所有村庄主干街道和公共场所全部安装节能型路灯;

(32)自来水入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5,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3)逐步健全完善村庄供水、排水体系,有条件的村实现雨污分流;

(34)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100,农村“四害”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

(35)万元农业GDP用水量下降到1300立方米以下,村民普遍使用秸杆气化气、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的行政村占到80。

5、乡风文明民主和谐

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农民教育、治安防范、矛盾调处、为民服务等体系,实现村级组织团结协调,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干群关系融洽和谐,邻里友好和睦,社会安定有序,民风健康文明。

(36)全市95的镇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村党组织书记与村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90,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85;

(37)85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38)村民对村级管理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9)治安巡逻、矛盾调处、为民服务三支队伍健全率达到100,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农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0)80的村建成文明和谐村,60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90以上的农户为“十星文明户”或“文明信用户”。

篇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的xx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意见》(苏发〔~〕1号)精神,全面启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两个率先”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推进农村环境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依托,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

建设新村镇。继续推进小康村建设“十村示范,百村先行”工程,加快集中居住点建设,在金沙、三余、石港、兴仁、兴东、川港、先锋、开发区等镇(区)各选择1—2个村先行开展集中居住点建设,作为市级试点,尽快形成样板。其它镇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确定1-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搞好示范建设。力争到xx年,全市有7.8万户入住集中居住区,达全市总户数的20%。

发展新产业。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手段,加快我市现有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突出项目农业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每个镇每年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新建2个以上规模农业项目。通过产业的发展,壮大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矗

培育新农民。强化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训农民人数年均递增20%以上,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继续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每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培训5000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村干部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整体素质。

组建新组织。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每年全市新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家以上。搞好“四有”建设,切实增强为农民增收和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能力、组织效率和带动能力。到期末,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全市60%以上的农户。

塑造新风貌。围绕“乡风文明”的目标,积极倡导新风尚,形成扶贫济困、帮扶弱势的机制,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各类组织依法办事,农民群众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基矗

三、政策措施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1.加强项目农业建设。逐步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以项目农业建设为突破口,继续大力实施“十扩万亩”工程,建设十大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接轨上海,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应用转化力度,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等高效农业项目,建成一批省内领先的特色农业项目,创树一批具有地区影响力的农产品名品名企。以高效农业项目为示范,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高效农业的规模化,提高高效农田占比,增加农民收入。根据自愿、有偿原则,依法进行土地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3】【4】【5】

篇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意见》(苏发〔2008〕1号)精神,全面启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两个率先”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推进农村环境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依托,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

建设新村镇。继续推进小康村建设“十村示范,百村先行”工程,加快集中居住点建设,在金沙、三余、石港、兴仁、兴东、川港、先锋、开发区等镇(区)各选择1―2个村先行开展集中居住点建设,作为市级试点,尽快形成样板。其它镇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确定1-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搞好示范建设。力争到,全市有7.8万户入住集中居住区,达全市总户数的20%。

发展新产业。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手段,加快我市现有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突出项目农业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每个镇每年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新建2个以上规模农业项目。通过产业的发展,壮大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培育新农民。强化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训农民人数年均递增20以上,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继续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每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培训5000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村干部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整体素质。

组建新组织。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每年全市新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家以上。搞好“四有”建设,切实增强为农民增收和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能力、组织效率和带动能力。到“十一五”期末,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全市60以上的农户。

塑造新风貌。围绕“乡风文明”的目标,积极倡导新风尚,形成扶贫济困、帮扶弱势的机制,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各类组织依法办事,农民群众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基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1.加强项目农业建设。逐步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以项目农业建设为突破口,继续大力实施“十扩万亩”工程,建设十大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接轨上海,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应用转化力度,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等高效农业项目,建成一批省内领先的特色农业项目,创树一批具有地区影响力的农产品名品名企。以高效农业项目为示范,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高效农业的规模化,提高高效农田占比,增加农民收入。根据自愿、有偿原则,依法进行土地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2.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作用。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建立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按照“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农业企业、基地与农民的生产合作,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加强9家重点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的经营开拓能力,同时大力培育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快上海等农产品市场的.开拓,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和住宅建设除外)可以依法流转,以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性收入。以农村社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好农资供应、农技指导、农产品销售等有偿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在为广大村民发展生产提供服务过程中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债权债务清收还款责任,严格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千方百计化解村级债务。

(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

4.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以建设一个公共服务中心、一组村内道路、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主要内容,逐步建设完善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吸引农民到集中居住点集中建房、集中居住。农民翻建、新建房屋和拆迁户建房必须进入集中居住点。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用地必须贯彻节约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集中居住点建设占用农用地与

村庄整理新增农用地挂钩原则。集中居住点的农民建房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供地。对集居点范围内的农民建房用地主要采取等质、等量、方便耕作的原则置换土地和调整承包土地的方法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加强集中居住点建设管理。集中居住点建房,必须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不得随意修改规划和施工设计图纸,工程竣工后,市有关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认证。住户入住集中居住点前,必须拆除原住房,清理地面附着物,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建设类型和指标控制。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建设部门无偿提供房型设计图,村级组织代办相关手续。城(镇)郊的集中居住点建房以多层为主,鼓励发展小高层、高层。其它村(居)集中居住点以联体式住宅为主,鼓励发展多层公寓式住宅。

6.加大集中居住点建设扶持力度。新农村建设资金以镇村自筹和农户投资投劳为主。从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用于扶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等新农村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市、镇、村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增加集中居住点建设的投入。市财政返还各镇的土地出让金的30用于示范村建设。对集中居住点建设中涉及的各种行政性规费,除上交省、南通市以外的实行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实行统一代建的居住房,其税收由施工单位按农民建设住宅的标准缴纳。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7.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订单培训,提高劳动力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我市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把扶贫帮困与劳务输出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对农村贫困户的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增加收入能力和创业能力。同时,通过举办科技培训班、送文化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民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自觉遵守各种文明公约和村规民约,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

8.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规范中介机构经营秩序,支持中介机构大力开拓劳务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跨地区劳务市场,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合作,及时采集、发布劳动力供需信息。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城乡联网、跨地区联网,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务人员资源和劳务输出主渠道作用,提高劳务输出的及时性和成功率。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9.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关于农村征地补偿、征地拆迁、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保证他们当前生活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逐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

10.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逐步提高财政补助力度,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农村群众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11.逐步完善农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为民解困为核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教育救助、养老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为辅助,捐赠扶贫为补充,覆盖农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保障机制。

(五)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12.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灌区节水改造和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水利建设“一村一清”工程,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利用冬春季节,开展村内家前屋后沟塘河道清淤,整治农村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农桥除险安康工程,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加快镇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力、通讯、广播等设施建设。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示范推广,加快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13.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市建设,实施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绿色通州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程,进一步整治农村大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应用秸秆气化、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扎实建设“绿色通州”,确保20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0。严控环境污染,逐步提高企业达标排放标准,减少废水废气排放。

14.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步伐,2008年起在全市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构建城乡一体的乡镇社区教育网络,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人、名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15.深化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五位一体”村(居)综治办建设。充分发挥村治保委、民调委作用,深入开展大防控、大调解工作,努力降低刑事发案和民转刑案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农村青少年预防犯罪、刑释解教安全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市所有村(居)达到“平安村(居)”标准,人民群众社会治安安全感指标不断提高。

(六)强化组织领导。

16.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市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各镇党委、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推进主体,相应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集中工作力量,组织推进新农村建设。各村(居)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新农村农民集中居住点等建设的实施,经营社区基础设施及集体土地等资产。

17.推进多元化运作。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各级财政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和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政策,2008年市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资金要高于上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集中居住点建设,逐步建立国家、社会、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集中居住点建设,可以实行统建分购的市场化运作,可以采取镇村统一代建,也可以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前提下由农户自建。城(镇)郊集中居住点的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来筹措资金,其它集中居住点配套资金主要通过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建(购)房户适当负担、社会支持等办法解决。各部门要尽可能给予资金和物力支持。

18.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力推进“强基工程”,努力建设带头致富能力强、带动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基层党支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实施村干部“双带工程”,增强党员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本领,培养一批作风过硬、锐意进取、遵纪守法、年富力强、深受群众欢迎的村干部。切实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群众基础。

19.提高部门服务水平。市直各部门要创新思维,认真研究支持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要在支持村级经济发展、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和农村环境建设等方面出台突破性政策,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政策瓶颈。市直各部门要与各镇试点村结对共建,选派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开拓精神的中层干部到村参与组织指导新农村建设。

20.严格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把此项工作列入对各镇和市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篇5: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千百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现就我县“千百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县实施“千百工程”,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农村面貌有新变化、农村文明有新进步。

――示范村建设:实行一次规划、全面实施、整体推进,通过三年建设达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务求出成果、出经验、能推广;

――推进村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社推村的原则,通过三年努力,使推进村的面貌有显著变化。

二、把握原则

篇6: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1.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要盲目建设。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村落、不同收入类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划,分类进行,避免建设的盲目性,确保全县新农村建设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2.要坚持因势利导、分步推进,不要一哄而上。

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参差不齐、自身投入能力强弱不等、建设热情高低不一等情况,采取先易后难、因势利导,试点引路、分步推进方式,坚决杜绝一哄而上,使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3.要坚持因村而宜、分门别类,不要强求一律。

结合村情民俗,抓住各村的发展重点和建设难点,找准建设的突破口,因村而宜,分门别类,发展壮大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建设规范集中村落与分散院落相结合的居住环境,坚决杜绝脱离农村实际、强求一律搞建设的问题发生。

4.要坚持统筹兼顾、分工协作,不要各自为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投入量大。必须建立政府统筹,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杜绝各自为政的做法。

5.要坚持尊重民意、注重实效,不要形式主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是农民。必须尊重民意,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明确县、镇(部门)、村和村民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实行分级负责,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强迫命令”和“形式主义”。

三、工作重点

开展“千百工程”建设,要注重**实际,结合村情、社情、民情进行,以农民最关心、受益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尊重农民意愿为首要,以全县示范村、推进村(以下统称实施村)“**”工程为切入,按照县委、县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54321”总体思路,突出“三抓四改五提高”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1.抓特色产业发展。按照“农业主体组织化、农业经营产业化、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业模式生态化、农业耕作机械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县畜牧科技城建设和“猪、竹、禽、茶、桑、蜂”等特色产业优势,从现有资源和产品入手,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优势特色农业,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小区”、“种植小区”,组织产业群和拉长加厚产业链,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做强做大。每个实施村都要培育1―2个持续增收、快速增收、整村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80以上农户有较稳定的增收来源。大力发展生猪、竹笋、茶叶、名贵花木、蜂、蔬菜、优质蚕桑、家禽、水产、水稻制种、中药材等生产基地。落实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奖励办法,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通过建基地,从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新农村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农业产业增值增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逐步实现农业经营产业化,使农民在加工增值的过程中增收。到2008年,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5000元以上,推进村达到4000元以上。根据各实施村的需要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08年,参合率达到50以上。

2.抓农业科技支撑。提高农业科技投入比重,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业科技功能,注重科研与生产衔接,加强对农民科学实用技术的普及,提高生产经营中的科技含量。加强重大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建立健全防灾、抗灾、减灾机制,不断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实施村进行精确测土平衡配方施肥工作,避免项目农业发展的盲目性。农口部门要在实施村开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清洁农业”技术推广,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加快

气象农业、网络农业信息化建设,拓展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在实施村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力度,并落实有关农机具购置专项财政补贴政策,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每年提高2以上。

3.抓农田水利建设。根据各村情况因地制宜地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及提排灌设施,确保人均有0.5亩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农田;组织开展农田整治和坡瘠地改造,大力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水利建设项目要向实施村重点倾斜;继续抓好“长治”七期工程,特别要解决好实施村的面源污染问题;开展生态林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搞好山水田林路绿化美化,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4.改建村社道路。科学规划农村公路网络和结构布局,加强与干线公路网的有机衔接。建设和改造通往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村级公路,全部实行油化或硬化,村级公路通达率达到100;通社公路硬化;建设适合于发展农业机械作业的田间机耕道和方便农民生产的田间道路;建设院落之间的石板路、碎石路、水泥路等出行便道,通户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建立“村民受益、集体维护”的乡村道路管养机制。

5.改善人畜饮水。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搞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继续在实施村安排进行红层找水项目,为缺水农户解决一口卫生机井;利用山平塘、蓄水池、山泉水和水库等饮水水源,建设管道自流引水工程;利用地下水、河水等饮水水源建设水泵供水工程,让村民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实施村自来水(或卫生机井)用户普及率达100。

6.改造农民房舍。按统一设计新、改、扩建住房或对已建房进行外装,农民住房砖混结构达到85以上,建设安全、整洁、美观的农民新居;实行“一池三改”,建设沼气池,带动改灶、改厕、改圈,推广使用沼气、电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方便、实用的农村新型厨房;消灭露天厕所,实行人畜分离,建设清洁卫生的厕所和圈舍;配套完善住房设施,实现通电、通电视、通电话户达到85以上,同时加快农村电视微波传送和信息宽带网络建设;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上,配套设置简易的农具储藏室;有条件的村可规划布局相对集中的农民新村,鼓励和引导需要改建和新建住房的农民向规划建设的新村适度集中,将**委发〔2003〕8号文农民建房税费优惠政策延长到2009年。

7.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村民的卫生知识教育,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适时开展“村容整洁”整治活动。清除乱搭乱建,规范柴草、杂物堆放;根据规划布局和农民需要修建晾晒场地,改造和整治农户院坝,修建庭院花台;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和填埋场,清理垃圾污物,实施乡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程,加快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对农村房舍、道路、田间、沟渠的固体、液体废弃物进行清理,焚烧可化有机废物;改造和建设农户院落排放系统,清理淤泥,治理污水;鼓励养殖大户建大型沼气池,解决面源污染;搞好房前屋后绿化,全面整治卫生环境,美化净化村容村貌。

8.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抓好“一校三室”建设以及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好村小学,改造学校危房,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功能,方便农村小学生上学;建好村卫生室,配备医务人员,并建立县、镇、村对口帮扶联系工作,搞好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建好村两委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村两委办公室的配套功能;建好村文化、图书、教育培训等多功能活动室,作为会议、教育培训、文化活动、图书阅览等的活动场所;建立标准篮球场,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挖掘和培育优秀民间文化,引导和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鼓励商贸企业、供销社、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在实施村建立“放心商店”,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创新农村防火救灾机制,加大农村消防建设力度。

9.提高农民素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民素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农民子女受教育程度;以各类职业学校、闲置中小学、农广校、农业信息网站平台为依托,开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旅游农业、特色农业、务工就业、政策法律等各种类型的农民培训,未继续升学的中学生培训率达到80以上,使每个劳动力掌握1-2门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或外出务工技能,增强农民的自主创业能力,同时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增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建立集文化、广电、宣传、体育、科技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文化中心,在实施村开展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利用宣传文化工程积极开展文化娱乐、知识传播、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等教育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与普法和政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推广实用技术及环境、健康等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培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实施村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和引导,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10.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大力发扬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互助,诚实守信,勤俭持家,自立自强,致富有道,艰苦创业等传统文明,破除当前农村存在的一些不良习俗和社会风气,特别是与市场经济建设和全民创业行动不相适应的陈规陋习,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用社会主义新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在发扬传统优秀乡村文明的基础上,努力建立起学习科技、诚信守法、开放进取、奉献拼搏、艰苦创业等新型乡风。要不断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向农民普及文化、普及知识,促进农民由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转变。在广大农村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传播现代文明信息和思想观念,大力倡导文明乡风。

11.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开展以法制道德教育、村规民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四民主四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农民纠纷调解,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村民对村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努力创造农村安全和谐、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入推进“精镇壮村”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程序,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健全规范农民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实施“八步工作法”,尊重、保护“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发展,让农民真正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受益权。

12.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实施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步伐和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8年基本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实现农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加强实施村食品、药品等公共卫生安全建设,完善农村疫情监测和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好敬老院或“五保家园”,对农村五保户实行免费集中供养,并实行专人专职负责制度,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积极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引导树立正确的生育观。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养老保险和生活最低保障制度,切实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体,解除农民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工作措施

2008年,是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迈好步的关键之年。为抓住这一关键时期和关键年,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探索创新,从组织领导、选点建设、科学规划、资金投入、培训指导、全面参与、检查考核等七个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千百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既要系统分解,又要整合各方力量。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县级领导包镇、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县级部门确定一名干部为新农村建设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业务衔接。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镇级领导专职抓。村支两委要认真统筹规划和全面组织实施好新农村建设项目。团县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实施村帮助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县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派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机关干部组成“支农工作组”到实施村指导和帮助新农村建设。

2.选点建设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尊重民意”的原则,结合市对县分配的3个市级示范村和26个推进村名额,兼顾我县区域平衡,选择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地理条件的村作为实施村进行建设。示范村的选点要按照产业基础好,农民收入水平较高,村级班子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农民自愿、群众积极性高,基础设施较好等条件进行选择,以增强示范村的实效性、操作性和示范性。推进村的确定原则上参照示范村条件选择。市级示范村的确定由村委会申请、镇把关、县申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进村的确定由村委会申请、镇申报、县审定、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科学编制规划。以各实施村为单位编制详细规划,落实具体项目。制定的实施村建设规划要与区域内的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匹配,与各村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相符合,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留历史文化古迹,保持自然风貌和田园风光。本着“节约占地、放宽建筑”的要求,统筹考虑农民住房、庭院产业、杂物堆放等问题,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建设。县国土、房管、建委、环保、农口、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具体帮助各实施村精心组织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统筹做好相应的专题规划:一是镇村建设的布局规划;二是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劳动力转移规划;三是镇村文化建设和农民培训规划;四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包括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和水电路、农村水利等。做好这些规划,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注重规划的科学性,要与已有的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后,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签名同意后上报审定实施。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农民自助、政府补助、社会帮助”的原则,逐步形成受益群众出一点、财政投一点、农发资金和农村信贷倾斜一点、帮扶单位赞助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政策优惠减免一点的建设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整合资源,集成力量,推进实施村建设。县计委、财政、农口、金融、国土、建委、房管、劳动、教育、卫生等综合职能部门,要按照市里出台的“实行三个高于”、“提高三个比重”、“加大三个补贴”、“建立一个专项”等10项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争取对我县的倾斜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将掌握的各项支农资金按照“安排渠道不变、投资用途不变”的原则,安排落实到实施村的具体项目上。县镇两级部门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示范村建设,主要采取实物补助和资金补贴等方式,重点用于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和人员培训等项目。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发动农民筹资投劳,自力更生建设新家园。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要积极开发业务品种,采取多渠道措施支持新农村建设,发挥资金支持、信息咨询等作用。县域内邮政储蓄资金按一定比例返还农村,支持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不能举债搞新农村建设。尊重农民的自主创新意识,引导组建新型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但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模式可从各村实际出发,由农民自主选择,但资金的融通运用必须限定在村或生产合作社社员之间进行,开展真正合作意义上的资金互助,不能跨村经营、超范围经营。

5.整合各方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搞好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同时也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面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实行“县规划指导,镇村组织实施”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布置、政策拟定、协作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县镇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把实施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目标任务,履行好职能职责。宣传部门要建立宣传发动机制,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动员全党全社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部门要结合“精镇壮村”工程的深化,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强化对党校培训工作的指导,搞好干部培训,使其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民政部门要扎实抓好村民自治及“五保家园”;各农业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示范实施村的产业发展、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交通部门要帮助搞好村级公路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实施村“通村公路油化、通社公路硬化”及“院通石板路”目标的实现,并指导建立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规划建设部门要指导搞好村级规划和农房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扎实抓好村“一校三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国土部门要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并简化手续,搞好服务;电力部门要搞好农网改造,解决好示范村用电问题;广电部门、电信部门要切实抓好广播村村通工程,推进电视电话户户通;计委、经委、统计、财政、税务、工商、环保、劳动、社保、教育、计生、金融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中“三改变”、“两加强”、“一建立”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将项目安排落实到实施村,做到项目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并将实施方案书面上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帮建制、重点企业结对帮扶制、项目实施联席会议制、工作进展及项目实施定期通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片指导等制度。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实施村实行联姻结队帮扶,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加强培训指导。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加大培训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指导和服务,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有效地顺利推进。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对县、镇、村相关负责人等各级干部培训,着力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围绕实施村建设内容、实施办法、项目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培训;组织开展对相关项目技术人员、业务工作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项目实施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要将培训对象优先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培训,使其能力素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切实强化党校的培训服务功能。

7.严格检查考核。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务必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实施村建设和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要层层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实施村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和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切实加强对实施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或抽查,年终进行考核(占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的5分)和单项目标考核相结合,对实施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对实施村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实施村进行调整。市级示范村通过三年建设,经过验收达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的,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授牌命名为“**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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