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离开了的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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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Kler”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人离开了的杂文随笔(共16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诗人离开了的杂文随笔

诗人离开了的杂文随笔

余光中先生离开了,12月14日,是他此生的“截止日期”。

对于余光中先生,我可能还只停留在“你在那头,我在这头”上,老实说我对这位诗人了解甚少。可今日他的离去,却依旧牵扯着我的心。

平日里我的朋友圈几乎都是“哈哈哈”的画风,可没想到今天却因此炸出了一大批“诗人”。

在我看来,当代真正可以撑得起“诗人”二字的,着实不多了。余老是其一。

我喜爱现代诗,偶尔也小打小闹地舞文弄墨一番,自娱自乐。大概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我的高中语文老师会“称呼”我为“诗人”罢。我自认为自己撑死不过是个半吊子的、野路子“诗人”。看,我给自己打了引号。

对于诗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很多人以为,换着行写散文,就是诗歌;辞藻华丽文风清奇,就是诗歌。

我认为都可。写诗嘛,不就图个随性。但是就像有些网络写手,写几个“我的一个朋友”的故事,再加上一个逻辑不通的教唆式的观点,就敢称呼自己为“作家”一样,我同样不喜欢那些凑两句“伪文艺”的词就敢说是“诗”的人。

诗歌是有灵魂的,它可以被人传诵、赏析,但是它永远无法被解读,因为诗歌,是只有写诗人才能够读懂的。

篇2:还好我离开了杂文随笔

还好我离开了杂文随笔

他曾说过:

“我不喜欢你了”

“你是个好女孩,但我们不合适”

……

还好,我离开了,没有对你死缠烂打,保住了自己最后的自尊。

看着你和她站在一起,眼底的温柔貌似从未对我展现过,嘴角的微笑无不释放着你的所有欢乐,原来,没了我你还能这样的快乐,也好,我不用再担心你了。

还好,我离开了,我没有再自欺欺人告诉自己你还爱我,看着你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们的故事就在这里画上了结局,是好是坏我不想说,但是我知道,我不后悔,即使最后你还是离开了我,我也从未后悔遇见你,因为是你,带我离开了暗无天日的`日子,现在,到我独立的时候了。

你我终究只是对方匆匆而过的过客,注定不能陪伴一生,还好,我离开了,没有浪费自己的青春光阴,也赋了你盛夏光年。

还好,我离开你了,和平分手,没有任何的大吵大闹,一句话,一个微笑,就此分别南北。

清风有情,星空可睹,人亦无情,情非得已,地老天荒续不了曲终人散,心简如素,也尘埃落定。

篇3:又一位女孩无辜离开了人世杂文随笔

又一位女孩无辜离开了人世杂文随笔

最近几日心神不宁。

事情从简书里的一篇文章《真实故事|女大学生被拐卖之后...》说起。

一个北师大的女孩,在大三时打算去支教,一个21岁的女孩,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去哪儿了呢?在路上,被拐卖到山西作别人的儿媳妇。

那个村子里的女孩们,基本上都是被买过来的。她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本有着亲爱的爸爸妈妈陪伴,但是人生却是那么地戏剧性,被卖到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不干活,就被打,不成婚,还被打,不老实生孩子,会被打死。

以前,我只是听他们大人说说,觉得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在一个渺小的我身上,心里默默为这些个不幸的人们悲哀。

接着,在25日那天,我得到了这样一个消息。

我所就读的中学,正离高考还有60天左右的高三女孩,不幸在河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我惊讶了,辛苦奋斗了十多年的姑娘,马上要在高考中实现自己人生梦想的她,却再也不能在这个世界了。

据消息,监控里发现她被一伙人围住,然后被绑走了。

看过这位女孩的照片,非常清秀,单纯。她与奶奶的合照,嘴角的微笑,是多么甜美,老师们说,平常的成绩十分优秀。

据说,25号那天,女孩的亲属们在学校哭到了下跪,伤痛,又是那么地无奈。

我不敢想象,那位女孩在24号的夜晚发生了什么。无论是什么情况,都是不忍直视的。

离高考还有60天,整个学校,人心惶惶。

谁来为女孩负责?就算凶手被逮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就算一死,能够为这位女孩赎罪吗?

一个鲜活的生命,他的一时猖狂就让这位女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记得在我高三的时候,因为我家到了夜晚巷子很黑,所以的确算是个不安全的地方,可是十几年来非常太平,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所以也没有什么防范心理。

有一天,我闺蜜说她被跟踪了。

我还笑笑说,哈哈,肯定有是哪位你的爱慕者。

她说,我感觉不认识他,是一个陌生男子。

我继续笑道,哇,你好厉害,光芒都散发到不认识的同学那里去了!

我依稀记得闺蜜描述他的外貌,卷头发,人不高,手一直揣着裤兜。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那天好像心情还不错,摇着钥匙,哼着小曲。我家住在五楼,所以要爬挺久,在四楼的时候,隐隐地感觉三楼那儿也有人爬楼梯上来,我就想着是哪位阿姨这么晚回家了,把头一往后升,哎呀。

一个青年男子,卷发,人不高,手踹裤兜,我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情况不妙的我立刻停止了手里的动作,一个劲地冲回家,他似乎发现我脚步变快,也加快了脚步追赶我。本来插钥匙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在那个时候,我似乎花了很久时间,不过幸运的'是,在我狠狠地摔门之前,他还是没能追上来。

我终于安全了。

回忆起来,还是有些后怕。假如那个时候我反应再慢一些,或者没有及时发现他,结果是什么我又不敢想象。

所以在我听到那位不幸的女孩的遭遇的时候,我是真的能切身体会到她遇到不法分子的感受的,谁都以为自己不会成为那不幸的一个,抱着侥幸心理的我们,依然过着以为十分安全的生活。

经过以上种种,我越来越感觉到,身边是随时都有可能存在危险的。但是,我们依然能够健康安全地活着,要花多大的运气?我们的安全保障,是得益于很多方面的,既然如此,就更不要辜负了自己,不要辜负了自己的运气。

第一个女孩是因为上了黑车。

第二个女孩因为回家太晚,没有结伴一起回家。

而我,在经过那个事情后,基本上要与闺蜜或朋友一起回。

唯愿,我们能平平安安长大,莫辜负。

篇4:6年了,我也该离开了杂文随笔

6年了,我也该离开了杂文随笔

青春里,爱情就像初晨蓝天怀抱中的白云,很温暖,很纯洁,也很美好。

昨晚熬夜看完一本小说的我,睡前关了平时设定的闹钟,只想做个美美的爱情梦。

“我拥抱着爱,当从梦中醒来,你执着地等待”

这原本是我很喜欢的歌,但这时候我特别讨厌它,因为它把我刚开始的美梦给破坏了。迷糊之中我按下了接通键。

“珠,我和他分开了,我不要那只猪了。”

这句话让我彻底没有了做美梦的睡意,甚至彻底清醒了。

电话那头是我认识了七年的阿雅。

我赶到她家附近的奶茶店时,看到了坐在窗边,手里的调羹不紧不慢地转动着,目光却显得呆滞的阿雅。

阿雅和男朋友是在高一的时候认识的。那一次,阿雅作为校运动会的标兵,站在万众瞩目的地方,男生对她一见钟情了。

他们相差两岁,来自不同的班级。在那个还没有微信而QQ盛行的年代,男生鼓起勇气向阿雅要了QQ号,并展开了长达两个多月的追求。

男生说自己有点怂,不敢在情人节告白,所以选择在5月21号,勇敢地和阿雅说出了自己的心意,阿雅也很开心地答应了。

高一、高二那两年,他们像其他情侣那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了。

直到高三,他们因为早恋被老师抓到了。班主任说,看月考的成绩如何再考虑叫不叫家长。

月考成绩出来了,很无奈的是,成绩一向很好的男生依旧是全班第一,阿雅却是倒数第一。

家长自然是被叫去学校了。阿雅的爸妈很是生气,坚决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而男生的父母却希望两个人能共同进步。因为有了男生父母的鼓励,才给了阿雅继续和他走下去的信心。

阿雅开始报补习班,开始拼命学习,就为了将来两个人可以考到同一所大学。

有时候上天就是这么爱和我们开玩笑,就是喜欢捉弄人。高考成绩放榜,阿雅依旧没能如愿。

两个人便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异地恋。

因为男生喜欢短发的女孩,阿雅把二十年来一直不忍心剪短的头发剪了;男生喜欢古风,阿雅便努力去研究古风圈。

阿雅说,自己大学三年过得很平淡,基本都是在围绕着男生转。

想想也是,每个周末,都会看到阿雅在朋友圈晒美食,晒美照。每个节日,定少不了两个人秀恩爱的合照。

他们会一起去想去的地方;一起去吃想吃的东西。

男生对阿雅很好,但也难免会有争吵。男生希望阿雅乖一点,慢慢对未来做规划。所以渐渐地,男生没有了那么多时间陪阿雅。发个语音可能得等到隔天才回,就连视频也变得少之又少。

阿雅开始变得有些敏感,她觉得男生是不是不再在乎她,是不是不再爱她。

大学三年里,两个人闹过分手,也想过放手,可最后阿雅还是选择继续委屈着自己。有时候阿雅傻得让我觉得有点心疼。

终于,在又一年的情人节前,阿雅提出了分手。不仅仅是因为家人的反对,更是因为男生让她觉得累了,所以阿雅决定不要男生了。

两个人流着泪说分手,也许是为这六年的陪伴感谢对方,也许是在祭奠这六年的感情。

走进奶茶店,坐在阿雅对面,她对我说。

“六年了,我也该离开,成为自己想要的模样,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阿雅这句话包含了太多太多,因为爱情她没有了生活,因为爱情,她无法成为自己理想的样子。

如果没有变成理想的自己,怎么去遇见更爱自己的那个人?

我告诉阿雅,这么多年我选择单身,并不是不想恋爱。只是没有按照我的方式来爱我,一味地以自己的方式来爱我,再好的爱情我也不想要。

爱情里的改变,单靠一方来付出是不够的。彼此的改变才能让爱情走得更长远。

篇5:雨霖离杂文随笔

雨霖离杂文随笔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人们都说,离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重逢,重逢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能够笑靥如花,春风得意。可是呀,离别的时候,也是很多种复杂的情绪,江湖朋友祝福一句一路平安;至亲之人是依依不舍,眷恋如故;还有一部分人,他们没有言语,却又是挂念于心。

我是深情的人,以前的每一场离别,都是迫不得已的远行,来不及与父母告别,来不及与更老一辈的爷爷奶奶告别,也来不及与故土的事物告别,或许,来不及告别的告别也是一种最好的告别方式,这样有所牵挂的远行,迟早是有归来之期,所谓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莫过如此吧!

离别的多了,重逢的少了。远游于外求学,与父母的团聚少了,于家的时间也少了,有时候,心中的那份极其需要关爱和热闹,却在平凡的日子里落寞与孤寂。期待着与爷爷奶奶能够贴心的交流,与父母于火笼旁暖心交谈,与故土的每一寸土地深情拥抱,和卧室的物件,妥妥的暖别。每一场迫不及待的离别,也是为了迫不及待的遇见。

或许,每一场的离别,都不及三变的离别;每一段深情,都不及三变深情;每一株情愁,都不及三变的情愁。三变是深情、是情愁,无论于谁,每天都有与自己离别的东西,可能是时光,可能是人物,可能是远游的阔别。

三变离别之时“骤雨初歇”、“兰舟催发”,那是一种多么悲凉的气氛,于此处,最留恋,于此景,最伤情。倘若不是离别,而是与佳人于亭上看遍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看遍江河落月,看遍世间繁华,于此心,不负情景,但是呀,事与愿违,最美的景物是离别时最伤怀的景物,最美的地方是离别时最悲凉的地方。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虽未有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般孤寂与失落之感,但是,也是相差不大吧!都是官场失意,流落异乡,兴许是再无入朝之机会,也许隐于林,是他们的喜欢。但柳永离别之时,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与佳人缠绵难离,这一别,不知是什么时候能够再重逢,或许,重逢的时候,都是人老珠黄,或者是杳无音信。

任何人,都不喜欢离别,我如此,柳永亦如此。但是世间的光怪陆离,斑驳了太多人的岁月与芳香,卷走了情恋与惊扰了流年花花。于是,所有的人选择了不责怪,选择了原谅。

深秋是个凄凉的`季节,秋叶落尽,盖满了每一寸曾经繁华无比的春夏,也为了隆冬垫底基础。柳永的离别是在秋季,月明但残之夜,无声无息的静夜,却又是耐不住自然界精灵们的热闹,该是离别之时,又不舍得于此的此景此情,奈何呀奈何!如此之景物,与何人侃侃而谈,离别时,一切变得更加伤感。舍不得的也要舍得吧!因为再怎么舍不得也要舍得。

三变是多情的,触物深情,落花深情,迷烟深情。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是三变的多情,伤了那段深深的情,绝恋于情深,深处里面,自然就感伤,怀情残心,注定不完整,更多的是要承受许多承受不了的包袱,携囊浪迹天涯,不论生死,不言欢喜。

如果只是三变一个人的孤单的离别尚可,但此时,却要与佳人惜别,何年是“陌上开花,可缓缓归矣”,何月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或许,离别总是充满了对于再一次碰面的渴望,碰面之时却又“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言凝语,希望彼此能够多一句话,哪怕是一个字也是欢喜无比的。

三变的离别,是短暂之别,又是无归期之别,道不尽何年何月是归期,离别却是于眼前。兴许,别后就再杳无音信,客死异乡。我的离别,不是生死之别,也无十年八载,是短暂之别,总是在不断平凡涌现的日子里与情人重逢,与他们共聚一堂,谈南说北,倾诉自己的羁旅生活,也听着他们每一次为我远游之时牵挂的心,我是幸运的,离别虽多,但是每一场相聚都能够凝语相看,哪怕多少年流年洗净的铅华,只为那一寸曾经的芳香。

许多的离别,无可奈何,只能够选择原谅或者接受,去原谅不可预知的未来,去接受已经发生的每一个不行之事,于此,都学会了每一场的离别,都是不可强行而为的,喜欢也罢,厌恶也好,总是要和平共处。

篇6:断舍离杂文随笔

断舍离杂文随笔

每天早晨不由自主的打开手机,随意的翻看着简书和朋友圈上的留言评论,有当无的看着,不时会被朋友圈无意间的吸引,正如淼叔昨天文章里所说到的“上瘾”两个字,不知谁被谁碎片化了时间。其实是要戒掉的,最后的结局是懊悔浪费了时间。无价值的信息居多,早就有了手机的断舍离决定。

在个人的创业过程中,其实我也是走了些许的弯路。开始考虑我是美术专业出身,一直在中学当老师,对少儿的美术创作绘画这一块还是很有研究的,自己创办了青果童画5年多,教学理念新创意好在当地风生水起,学生经常是城东到城西的来学习。近两年多由于全家搬迁合肥,生活发生巨大变化。我对钟爱的布艺手作服装设计这块却是觉得更应好好的发挥。

这是我最感兴趣的爱好。家里所有的专业全套设备几年前就一应俱全,胜家高配电动缝纫机6台,进口立裁人台,还有各种先进的打版工具。所以一想创业,我总是在绘画和服装设计这一块纠结着,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样,其实这样,反而阻断了我创业的发展,人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我们不能顾此失彼,必须抓重点,做到断舍离…

由于先生在外地上班,而我呢,一定要顾及到初一孩子的学习情况,所以说种种羁绊在一起,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上半年,也是孩子初一下学期了。我必须作出进一步的调整。我发现这样对我的阻碍太大,我必须有所割舍。对于我有步骤的两年计划,我是打算慢慢的摸索熟知自己的路,看看自己究竟应该往哪方面走,走走停停,兜兜转转,我还是回到了我最原始的布艺手作和服装设计上来。

每每想起我在客栈分享活动的时候,我想我是熠熠发光的吧,我喜欢那种感受,我觉得那才是我的价值所在,其实现在应该说是非常佩服小妞的。两年多来一直见证客栈的发展,对客栈非常的熟悉。今日好多的创业者社群都是客栈孵化出来的。我也有经历过各种低谷期,小妞毅然决然的断舍离,抛弃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东西,走自己的专业化路线,做一个手艺人,只做阅读写作和正念。其实这对于我是有一定的启发的。

小妞以写作和正念为主线,向全国辐射发展,因为她认为这是她最擅长的。我一直都在冥思苦想,其实我还是要割舍一些的,虽然很喜欢,但是不是最重要的东西。我想我是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也请教过专业人士,职业规划师用专业工具测试过我十分适合这种创造性的创业。兜兜转转后发现,其实我并没有走弯路,我还是在一直摸索着究竟什么是自己最该走的路,究竟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

其实说到这里还要提到一个人,那就是善水别院的三生。他对木作的那种执着,真的是具有匠人精神的那种崇拜,无论是发生什么,他总归是在用行动去做这些事情,相比较我来,其实真的是有些汗颜,我就是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年轻的一个人,他会抛开世间所有的诱惑,他会遵从自己的内心,一直直线往上升,而我呢?就是不停的前进,不停的迂回,不停的左顾右盼中,我想或许这是一种性格的使然,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想着求稳求妥,一直的瞻前顾后,没有魄力,其实什么都干不成。

在和孩子做了一个沟通。她喜欢妈妈为大家分享布艺手作课程的样子,他觉得那样的妈妈是抵达内心的妈妈,她也会为那样的妈妈感到骄傲和自豪。

她不需要妈妈去为她的'吃穿用照顾她,她觉得妈妈还可以做自己,她觉得妈妈还要有自己的价值。经过一番的沟通以后,我是觉得孩子的成绩和我是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呢又没有一定的关系,她是她,我是我。她要为她的未来奋斗,我当然要为做自己,为自己的价值而去思索一切。我想这是两个同样走在阳光大道上的人吧。

也许引起共鸣,达成共识,这样更有利于家庭建设吧。她支持我的创业,其实她也大了,她已经是个心智成熟的孩子了。在与朋友聊天的过程中,我们共同探讨过这样同龄的孩子们,其实他们远比大人想象的成熟的多,她们会敏锐的思考问题而少了大人的那些瞻前顾后,有时候是要像对成年人一样和她们交谈,遵重他们的想法和感受。

现在有事情,我会和孩子一起像大人那样共同的探讨! 我会在想这样行吗?那样行吗?请她来帮我定夺。正如我们一起去逛商场买衣服,虽然我觉哪些适合我哪些不适合我,但是一般情况下我还是会遵从她的意愿,鼓励她参与讨论,她会抛开左右,一针见血的把核心所在指出来。是不是这时候我们会很羡慕孩子们的这一点呢。

现在看来我是这样的。无论怎么说,兜兜转转,最终你总归是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自己想要怎样的生活。并且为这种生活而努力,中间肯定会有许多曲折和坎坷,并且还有低谷,那么我们要去预设这种未来的最低潮,如果这个能应对的了,我相信所有的状态都是能够接受的了吧。所以在未来的路上,无论家庭也好,婚姻也好,事业也好,我想好心态应该是能够面对所有的了。失败并不可怕,我们可以站起来,成功了那不是更好吗?

昨天和小妞聊的很嗨,其实真的应该非常感谢她,在我的人生转折点上遇见客栈遇见她。读书写作正念让我的心灵得以洗涤,让我能够在这喧嚣的尘世,及时抵达内心的安宁,我觉得这是最好不过的。

雍容华贵也好,一贫如洗也好,都抵不住精神的富裕和思想的前进。我觉得一个人的内在真的是太重要了,所有的一切正像是娜塔莉所说的,其实写作有许多都是在堆肥的过程中,那么我们走过的这些所有的心路,我想是不是也是一种积肥呢。

有人说,成长比成功更重要,完成比完美更重要,我非常赞同这些观点,做一个中年不嗅的人吧。

其实物质上的断舍离很容易就能够做到,但是心灵上的断舍离很难做到。我们知道自己的性格弱点,我们就必须去摒弃它去改造它。正如淼叔提到的,你知道你有那个弱点,你要把那个弱点变成你的优点,并从弱点的角度去开发你的新思路。我觉得这个观点是非常对的,未来真的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通往心灵的道路上,我们还要继续启程还要走得更远。

我愿意是那一朵熠熠生辉而平淡无奇的小花,平淡而不失繁华!

希望今天的思索能够照亮我未来前行的路。

篇7:离人笑杂文随笔

离人笑杂文随笔

安珀的眼里充斥着哀绝的泪,她跪在曾经处决她的国王面前,以一种凄厉的哭腔质问道,音调压低了很多,让人心神一颤。

“即便经历了那么多,我仍然无法控制自己深爱着你……”

她颤抖的喉音中似是带笑的,但她分明在哭,

“我怎么才能停止呢?”

她如寒夜里的夜莺一样,尽管颤抖得不成样子,却还在倔强地诉说,

“莱安,莱安,”

她轻唤他的名字,如同他们曾经相恋那样。纵使这么多年过去,亲切依旧,只是增添了哽咽。可她明白,那些都只不过是结局的铺垫罢了,悲剧前夕的.喜乐。但他们只能谈论过去,因为未来已空。

“过往那么美好,而我现在却面目全非……”

“我从头到尾,都觉得你很美。”

莱安制止了她的忏悔,他低垂眼目,俯下身去与她共担罪孽,

“安珀,只有一种可能,我们能在一起。”

他将手放在她的肩上,这一次,她没有听清他究竟是以一国之君的口吻,还是情郎,

“那就是,你跟我一同永眠。”

他用手捧起安珀的面庞,距离她很近,仿佛是要吻她,让她错觉般地认为,他们还能重新开始。纵然她已经决定了无数次,绝不再飞蛾扑火,但当他向她展开手臂,她还是本能地要拥抱他。她的热息吹在他的唇上,柔软的唇瓣即将触碰到他的时候,她才想起自己涂在唇上的剧毒。

她恨这个国家,因它将她逼迫至此,否则她本可以与莱安圆满;她也恨命运,她知道只要他们相吻,那该死的命运与国家都将万劫不复。但她在最后的一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并非不再生恨,只是不想他死。他愿与她同去,这已经足够了。事到如今,破碎的只有她一人,因此,死亡的烙印由她一人承当即可,就烙在曾经的罪恶之上。她宁愿放弃这一生,成为污秽的俘虏,用自己额头承载他的名字。于是,她用食指封住了他的嘴唇,但就在这时,他将不知从哪取出的匕首——大概是从她腰间抽出的——送入了她的心窝。

世界给了她什么?

两份背叛,作为一往情深的还礼。

她给这世界留下了什么?

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场不了了之的爱情。

辉煌的往日再现,她穿着最惹眼的红裙,在舞厅中旋转,如一朵怒放的玫瑰,飞旋着,飞旋着,强夺了所有人的光彩,直到她在爱情的余烬里融成一滩血,洒在爱人赤裸的脚下。

莱安·菲尔斯给了她什么?

一场歇斯底里的空。

“请原谅我还有国家,我仍要救它。”

他说出最后一句让她痛彻心扉的话,来不及抱住她,她已从他的怀里滑落。安珀·斯克林终于死去,作为他一生的挚爱,死在了他的脚下。莱安闭上眼,跪在她的血泊里,现在,无人能看到他的狼狈,他放声痛哭。

篇8:是时候该离开了随笔

离开这里的人,离开这里的物,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里的心,离开这座城市对你动过的情。

从离开学校开始,在这座城市呆了快两年,696天,时间不长,足以让这座城市在自己的记忆中留下那些美好的人和事儿,还有美好的一瞬记忆,此生如若不能拥有,铭记一刻美好的记忆也足够余生去回味。

有时候在想,是时候该离开这里了:

这座城市,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曾经以为所有的美好都会留在这里,现在才发现,刚入社会的自己,这座城市留下的却是自己的涉世未深,懵懂无知。

在我满怀期望的城市里感谢遇见了胡二货,虽然年龄差别有些大,虽然人有些二,有些逗,有些傻,但她的心细,送我了一本随笔的《青春向晚》,有时候很羡慕她每天过得没心没肺的快乐,这是所有人对她的看法,但绝非有我的评价,因为她脸上的笑是那傻中唯一一点聪明的尴尬而不失尊重的笑。因为她不会轻易将自己不开心的事讲给别人听,在这里至此有我一个,遇她则幸,予我足以,这或许是我俩的想法。

怀念中,大学鹏鹏没有叫成照顾我的那种鹏哥,在这里我也如愿的叫了几声鹏哥,虽然人不一样,也没有大学的那种照顾,至少心里会有不一样的温暖。

想念中,有一次能用自己的实力来证明自己,好像那1000元的优秀员工也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是自己真的想得到的吗?但也好,至少这样可以证明自己那一丝涉世未深的工作能力。

记忆中,自己写的东西不予去参与太多的活动比赛,因为毕竟那是自己一丝感触的东西,换了任何人,没有那样的感受,那篇文字也不能完全的属于谁的文章,谁的故事,谁的人生结局。而在这里有过一次上台的朗诵,不,马上就是第二次,第一次是活动,这一次是比赛,不管故事的结局会怎样,但都有不一样的属于它的`尾声,再见,那座记忆中的城市。

想念中,大学2号大哥也有了,一句简短的消息:

“你在哪里”

“怎么了,我在食堂”

一个抠鼻的表情,然后温暖的一句 :

“给你送平安果”

那一刻我是活蹦乱跳的从食堂跑去他的办公室拿平安夜的苹果,随即回一句,谢谢大哥。赶在平安夜之前,赶在冬至的这一天,感谢这座城市,让我不停的体会并拥有着让我曾以为失去了这些我怎么走下去的勇气。

或许是因为哥哥去世的原因,所以余生的路总会在不同的驿站对着不同的男生叫一声大哥,因为那样,心里总会有一丝丝的说不出的亲切感,如若恰巧他也对我好,那么离开这座城市之前,我能对他的好,我都会做到,即使有时候只是一颗他喜欢吃的糖果。

是时候该离开了,拥有了那么多的东西,再留恋也只是岁月的蹉跎,再怀念也只是一味的自以为是。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这里,请告诉胡二货,愿她每天脸上的笑容都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愿她此生都能健康幸福。

如果有一天你读到了这里,请告诉那位大哥,我很幸运恰巧他也能像哥哥一样照顾我一段时间,也许时间不长,但是足以留恋余生,望他的人生一切都好,至少像他期望的那样美好。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这里,请告诉另一个世界的他,你的妹妹又流泪了,因为她还是会想念你,说好的慢慢长大就不要哭鼻子,但是提到你,就是他的软肋。

是时候该离开了,这座城市,写过的文,动过的情,流过的泪仿佛已在无数个夜晚中被埋葬在那窗外的火车轨道下,随着时间的沉湎,越埋越深,越压越少,趁着还未流逝之前,留一点记忆小心珍藏,仅供余生用来祭奠。

梦能归向何方,我在哪儿迎接下一秒的你,还没好好的相遇,何谈好好的告别。

篇9:花开了,你却离开了随笔

花开了,你却离开了随笔

千羽,你在哪里?

千羽,你知道满世界找你的感觉吗?

千羽,我好想你。

落研不停着在街道上转着,张望着,寻找着,那个叫千羽的男孩。

忽然,落研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好像千羽。落研顾不得那么多了,不顾一切的冲向街道对面。

“刷——”轿车疾驰而过,街道上出现一抹鲜红。

“千羽,千羽,别走!”落研忽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只是那雪白的墙壁,雪白的窗帘,雪白的床单,一切都是白的,并没有那个无数次出现在落研梦中的男孩。

“研儿,你终于醒了,妈妈都吓死了。”落研的妈妈听到女儿的声音,眼里迸发出惊喜的光芒,猛地冲进房间,拉住落研的手。

“妈,千羽呢。”落研虚落的说出了那个名字,紧张的目光投向妈妈。

“别想他了,你不是喜欢设计吗,妈妈可以让你去法国的哦。”妈妈叹了口气,逃避关于千羽的.任何话题。

“以后再说吧。”落研目光充满了沮丧,千羽,你是真的抛弃我了吗。

妈妈留下了落研的手机,安慰了落研几句,便出去了。

落研熟练的打开手机,按着那个号码,传来的又是机械的女音,

“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请稍后在播。”

一遍一遍的拨打,一层一层的失望,悲伤逆流成河。

落研又联系了许多朋友,始终没有千羽的消息。

落研绝望了,轻轻的放下手机,微微张开口,“法国。”

三个月后,落研去了法国。

又过了三年,落研再一次回到了中国,回到了那个家,一切还是那么熟悉,曾近,千羽常常来到自己家和自己一起抢零食,看鬼片……

又是一季寒冬,梅花开了,落研来到了和千羽的秘密基地,那片梅花林。

赫然,梅花丛中立着一座墓碑,白色墓碑上鲜红的字,一切都是那么的刺眼。

篇10:诗人之死荆楚往事杂文随笔

诗人之死荆楚往事杂文随笔

据说那条河很小,临近洞庭湖才听得见渔歌晚唱。可它的容量实在惊人,浅浅清流,容纳了一个绝大的身影,粼粼波纹,驻扎了一个不屈的灵魂,汨汨水声,传扬了一个泣血的故事。两千多年前,屈原在汨罗江怀沙沉水,渔民们获讯赶来营救,诗人已经不见踪影了。悲痛的人们一面继续打捞,一面撒下自己当做口粮的粽子,以免鱼虾损坏诗人的遗体。诗人死去,爱国主义从此滋生,潜入炎黄子孙的血脉里。

在屈原之前的几千年里,有没有爱国主义呢?

试想一下,千百个小国旋生即灭,叫人怎么去爱?小国寡民,说爱国,莫若说爱乡更确切。那时,只要天子发话,老弟,你带几个人到东海建一个国家,于是一个新国家就出现了。没有天子发话也行,只要你拉一个或者几个三姑四姨,去向天子进贡,你也有了一个国家。楚人是华夏族南迁的一支,和当地土著融合而成,与周天子没有血缘关系,其头领去镐京进贡了几把茅草,也得到五十里封地自成一国。小国灭亡更简单,一个武士就可以扬言,老大,给我一百人,我去灭了某国。于是某国就不存在了。晋献公担心虞国、虢国联合抗晋,假途灭虢,好玩一样就吃掉这两国。

幸而还有一个天下共主,还有兴灭国、继绝世的传统,分封制才能大体无忧地延续下来。不过,这种优雅的贵族礼仪不可能时时奏效,国家利益总是排在天下利益的前面。一些大国,通常都是滚雪球滚大的,吞并小国不过是吃开胃小菜,大国争雄才是正餐。楚国灭随国,就是看中其境内的铜绿山,铜是当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打败随国,收其为附庸国还感到取铜不方便,不多久干脆划进楚国版图内。

那时的爱国主义在哪儿呢?除了战争中死人,没有人为灭亡的国家殉节。国君死社稷一说,属于贵族礼仪的范畴,是国君应有的担当。虽然有一个共拥的朝代,却虚化成了天下。在大家眼里,只有超越了列国的天下,才值得去爱,才值得去捍卫。这也属于礼仪的范畴。一旦游牧民族入侵,诸侯之间的战事就立刻停下,同仇敌忾,共同保卫华夏衣冠。当这个民族接受了华夏礼仪,再来侵犯,就成了诸夏的争霸之战。除了当事国,谁也不会操这个淡心了。

这是爱家乡,也是爱天下。

孟子说,春秋无义战。他有一只脚滑进了战国,所以他可以站在道义的高度,鸟瞰已经逝去的时代。这是人所站的位置不同,而产生的视觉偏差。鸟瞰历史,会觉得众山矮小。如果是仰望历史,又会觉得乌云压顶。尊王攘夷的春秋之战被他视为不义,灭国如炒豆的战国兼并战争,在他眼里可能更为不堪。温文尔雅过时,丛林法则降临。可惜孟夫子看不到,更可惜的是屈原不仅看到,而且亲历这一段刀山血海的炼狱。最后难以忍受痛彻肺腑的折磨,提前离开了人世。

一种思想的诞生,首先要在先驱头脑里滋生,然后由知识阶层的推崇,最后才被大众所接受。古代的.知识阶层叫做士,士人的觉悟才是民族觉悟的先声。

那时的士人在干什么呢?

在先秦,楚才晋用非常普遍。作为掌握思想武器的知识阶层,毕生都在寻找施展个人才华的平台,哪个国家能用他,他就骑着毛驴屁颠颠往那里赶去。一代兵圣孙武是齐国人,在吴国找到用武之地;另一个与孙武齐名的兵家吴起是卫国人,一生任职鲁、魏、楚三国。改革家商鞅也是卫国人,在秦国大显身手;谋略家伍子胥是楚国人,率领吴国军队差点灭了楚国。最著名的孔子,出生于鲁国,在鲁国政坛上不得志,就带着一众弟子去周游列国,说服各国君主,以推销自己的仁政学说。老子更出格,骑青牛出函关,跑到天下之外去寻道了。

不要以现代目光看待此事,他们的胸襟其实都很开阔。诸子百家,没有一家是为一家一姓服务的,他们的眼里只有天下和苍生。天下即文明开化之地,苍生指所有的华夏子民。他们的祖国,也不因他们曾经为敌国效劳而另眼相待。比如纵横家张仪,在秦国为相,破坏了魏国和其它五国合纵抗秦的方略,晚年回到家乡,魏国国君仍然请他担任国相。即使在苛刻的后人眼里,对此也没有大惊小怪,反而认同他们的观念。比如伍子胥,出生于楚国贵族之家,因受冤逃到吴国,带吴国军队攻打楚国,并且挖开楚平王陵墓鞭尸。如是行为,宛如后世的汉奸。司马迁也对此不满,却又认为伍子胥不拘小节,能忍受屈辱,最终为父兄报仇雪恨,是真正的英雄。

爱天下的士不爱国,因为国字是四面围墙,堵住了以天下为己任的雄心壮志。只有屈原是个另类,忧国忧民,最终却被自己深爱的祖国抛弃了。

鲁迅认为屈原是贾府的焦大,他在《言论自由的界限》中说,“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鲁迅到了生命的晚年,在《从帮忙到扯淡》中又说,“屈原是楚辞的开山老祖,而他的《离骚》却只是不得帮忙的不平”。

这评论有点刻薄,对后世景仰的诗人不很公正,却道出了屈原爱国的苦情:即使受到再大的冤屈,也对生养自己的国家不弃不离。爱国主义不是在聊天室里高谈阔论,而是一种掏心挖肝的悲情剧目。如苏武,在冰天冻地的北海牧羊,十九年没有放下使节杖。如张自忠,顶着汉奸的骂名,依然冲杀在抗日的最前线。闻一多的诗揭示悲情更透彻:有句话说出就是祸,有句话说出点得着火……咱们的中国!哎,爱国,在很多时候是有罪的。

作为爱国主义的萌芽,为什么偏偏产生在屈原身上?

因为,他有作品。

因为,他的作品有思想。

因为,他的作品有忧国忧民的思想。

作为历史上第一个以文人面目出现,并在作品里淋漓尽致表达出爱国情操的诗人,屈原憎恨楚怀王听信小人谗言,损害楚国的利益,这是他难以忍受的。于是诗人的感情犹如火山爆发,迸射而出,铸就出积忿幽深、摧人肝胆的长篇诗作《离骚》。

“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闺中既已邃远兮,哲王又不寤”

字里行间,充满忠怨之情。最使他感到难受的,是他目睹祖国的日趋危亡,而自己却被剥夺了报国的机会。做为一个“忠而被谤”,爱国获罪,眼看时局糜烂而又救国无门的人,该是怎样的激怨。

然而,这还不是爱国主义产生的关键。

关键在于,是时代的需要。在屈原2之后,发祥于楚地的汉帝国推出了屈原、推出了楚辞、推出了忠君爱国的思想。爱家乡、爱天下的传统转变成爱国主义,此时才有了合适的土壤。士大夫眼里的天下观虽然没有消失,但经过残酷的兼并战争以及汉朝取代秦朝,天下已经变为一家一姓的领地,皇帝也成了天下万民之主。知识阶层学成文武艺,不卖给他卖给谁,卖家很多,可买家只有一个。不卖他,难道卖给天下之外的戎狄蛮夷?正是在这种环境下,知识阶层的天下观,加上华夏一统的现实,相互激荡融合,才产生出以忠君为核心的爱国主义。

须知,屈原第一次出现在后人的记忆,不是在浩如烟海的先秦文献里,而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战国策》里有六个字“臣,郢之登徒也”,据说指的就是屈原,但至今未得确认。楚国是春秋战国时的大国,他任掌管王室芈姓屈、景、昭三氏的三闾大夫,先秦的文献将其遗漏,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是不是真有其人?按《说文解字》解释,吃粽子的习俗也与屈原无关,可以追溯到屈原的老祖宗楚武王时代,早于屈原400多年。

不过,历史还真经不起推敲。唐代杨良瑶出使黑衣大食,因新旧唐史均无记载,只有“唐故杨府君神道之碑”这一孤证,从而成为悬案。战国是汉代的近邻,只隔一个短命的秦王朝,司马迁时代距屈原时代还不到200年,相信有不少公室的文牍躲过战火留传下来。民间的典故和传说,偏离真相和事实也不会太远。汉帝国天下一统,又起源于楚地,需要更合乎时代的思想和文化,以加强全民族的凝聚力。除了在政治上独尊儒术,在文化上也大力推崇楚辞。忧国忧民的屈原应运而生,成为忠君爱国的代表,出现在司马迁的视野里,也就毫不奇怪了。

屈原担得起这个荣誉。

按《史记》记载,屈原出生于贵族之家,家世并不如他本人所说的那么显赫。他祖上没有随楚王东迁到郢都,而是留在楚国故都丹阳,说明了这点。他从小生活在普通人中间,故而十分同情贫穷的百姓。由于他聪明好学,声名远播。楚怀王爱才,又是同宗,任其为左徒。此时,正是战国七雄争城夺地,互相杀伐,连年不断混战的时代。屈原见百姓受到战争灾难,十分痛心。劝怀王任用贤能,爱护百姓,很得怀王的信任,他的抱负得到一定程度的舒展。继吴起改革之后,他成为楚国又一位发愤图强的改革家。

史料缺乏,后人不能确知他有哪些具体的改革内容。作为一个文人从政,书生意气,可能在政治上毫无建树,对楚国民生也不一定作出什么实质性贡献。但面对秦国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不变法图强,就将面临亡国的后果。他不安于既得利益,坚持改革,振兴楚国,希望由楚国来统一华夏。改革难免打破旧有的利益格局,屈原与公子兰为首的旧贵族集团发生了尖锐矛盾,因此,屈原屡遭公子兰等人诬陷,以致楚王疏远,多次被流放。流放途中,坎坷的命运与壮丽的山河相碰,迸发出来灿烂的思想火花。屈原用他的生命,写出了代表他艺术创作最高成就的诗篇《九歌》。

以祖先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与“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表达了对国家命运的担忧,和坚持理想的情怀。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占领了楚国的首都郢城。 噩耗辗转传到湘地,屈原陷入极度苦闷、完全绝望的状况里不能自拔。他真不该死,凭他的才华,学学当时的士们,随便投奔哪一国,都会以上卿相待。然而,这不是他的追求,他不会选择忍辱偷生。

他倒下了,爱国主义旗帜飘起来了。

篇11:诗人与歌手的杂文随笔

诗人与歌手的杂文随笔

诗人。

总是孤独寂寞的。

不善言辞。

身单只影。

漂泊由来已久。

心灵渴望倾诉。

谁?

是我的倾听者。

抚琴伴舞,

尽显妖娆。

歌手。

在十米楼台。

裙裾飘舞。

扶栏伫立。

其实。

我们都是诗人。

也是歌手。

用自己的方式,

抒写人生,

歌唱爱情。

走的.路不同,

表达的方式就不同。

出身不同,

歌唱的旋律就不同。

诗人。

是沉默的。

拾一片落叶,

入诗。

携一缕清风,

入梦。

随一指轻烟,

神游天外。

执一壶酒,

思索多变的人生。

诗人。

本身就是歌手。

用心灵去歌唱。

用情感去诠释生命。

内蒙古乌兰布统草原

篇12:总是离人泪杂文随笔

总是离人泪杂文随笔

自古情思多离愁。四行清泪,两双泪眼。梦萦魂绕,夜里尝舐离人泪。苦涩。哀愁。

……题记

她独坐窗台,弯弯的明月恍若寒冰,撒下清辉,照的人儿心寒。夜浓如墨,晕染开无限悲伤。满怀惆怅,许多悲凉。

[那人,听得到我此时心中所念吗?那人,此时心中所想的是我吗?]

思念如流水般绵延不绝。分离的日子,日日如年,每日思君,消得人憔悴。

夜里的黑暗包裹着她的身躯,仿佛一座暗无天日的监牢,囚禁了她的'思绪。清冷的风摇曳着树枝,一声声低鸣,吹冷了她的心。

[风儿,你能带我飞去他身边吗?我听见他在想我。]

她环抱双膝,泪水渐干化得两行泪痕。寻觅往事踪迹,甜上心头,面生笑靥,如花。低头暗许三生愿,候君千世。

弯月如钩,硬生生钩出往事悲伤。

篇13:走着走着花就开了杂文随笔

前几日,有幸在宝鸡第二届年度文学奖颁奖典礼上听到这样一段讲话:“感谢文学,让我体验到了职业之外更高的语言等级、思维等级和快乐等级,给我平凡的乡村生活增添了色香味,也让我感受到了更加开阔、丰盛的人情味儿。”

讲这段话的是一位普通的80后乡村女老师,19岁便登上了讲台。夏天,她做了母亲。源于初为人母的感动,追忆一路走来的时光写了一些文章,并集结出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她的第二本书也即将面世。

参加这个典礼的人来自各行各业,有作家、教授、工人、医生等等,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爱好写作。

其中,有一位老人的事情很让我感动。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从初中起便爱好写作,坚持至今,尽管没有什么大的成就,仍乐此不疲。

还有一位农民大伯,由于不会使用电脑,就在手机上用手写板写作,经常写作到凌晨。他很谦虚地对我说:“我的基础没打好,请你有时间了帮我改改错别字。”

去之前,我本来以为这就是一个走过场的典礼,颁个奖,讲个话,没什么意思。但我错了,这群痴迷于写作的人,是那么可爱、亲切,他们在平凡的日子里,用文字抽丝剥茧般地摊开了一张梦想的网,便能看到更好地世界!

曾经,我也是喜欢写作的呀!

还记得上小学时,在母亲装杂物的筐子里,我第一次看到了作家三毛的.散文集《背影》,从此对这类“闲书”便爱不释手。想来,这应该是我最初感受到文字的魅力。我被深深吸引,被牵动着情绪,在书里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有了零花钱,我多数会跑到书店买书看,和表姐妹的选择比起来,亲戚们都觉得我“学习学傻了”。可是,精神世界的快乐,倘若没有一点痴和傻,又怎能体会得到呢!

上初中后,开始断断续续地写一些文字片段,有一句没一句的,没什么章法。我当时的语文老师姓杨,他不但耐心看完了一个初中女生的涂鸦,还告诉我什么是“意识流”,给了我许多鼓励,推荐我去阅读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等书籍。真正喜欢上写作是在高中时期。文理分科时,我选择了文科,有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写作。那时,我还不会使用电脑,每一篇作品都要先打好草稿,再仔细誉好,才装进信封里邮寄出去。看到自己的作品印成铅字发表,是单调的高中生活里一大乐事,还常常收到热心读者从四面八方寄来的信。文科班里喜爱写作的同学们,自发组成了一个文学社,大家一起写文章,互相点评,用略显稚嫩的笔书写着生活的诗意。

岁月匆匆,不知从何时起,我很少提笔写作了,曾经用心经营的博客也丢了,甚至连在网络签名上写几句话都觉得麻烦。走着走着,变成了一个埋头走路的人,不再抬头去欣赏周围的风景,不再去关心小我以外的世界,不再去记录、去分享。

如果有人问我有什么爱好,我不敢再像年少时那样脱口而出,“我爱好写作呀。”从女教师、从农民大伯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成长,愈来愈深地刻进你的生命里,变成你的烙印。

内心深处,似乎有一点小小的火星,正在闪烁、跳跃。我似乎又回到了从前,无知无畏地走在一条艰难而快乐的路上,前方有一个声音在轻轻说——

篇14:故乡的梨花又开了的杂文随笔

故乡的梨花又开了的杂文随笔

“又到三月梨花开,漫山遍野絮如雪。”

金川这个令乾隆皇帝魂牵梦绕成就武功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

从出生开始就在御碑厅下玩耍,年幼不知历史的沉重与辉煌,嬉戏之余肃然起敬的也是碑顶那举手远眺小红军的雕塑。更不知隔河对面独角沟也称梨恰沟(音译)的背后会是一个国度的皇宫遗址所在。都是后来史学家的肯定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与龟山相对的是大鹏金翅鸟。

原来这是一方风水宝地。

既然是风水宝地,那么关于“阿坝江南”的美誉就当之无愧了。的确是这里气候宜人,风景如画,想回来,能建皇权中心国度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再好的宝地了。

也许是真的应验了千古一帝的金科预言,在我的记忆里这里生活的人们都是安分守己的,老实淳朴、善良的人。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史记中半点剽悍的影子,也许是经过祖辈浴血遗留的叮嘱,或许是安于平静的状态,反正乡村男耕女织,一日三餐,他们就这样安静祥和的享受着这人间难得宁静的生活,正如家乡的名字就叫安宁。

离开家乡是迫不得已为了生计。离开时心有郁,眼无神,处处美景无心赏。一走就是十五载。没离开时不懂家乡的味道,直到孤独、寂寞和异地他乡的无助骤然袭身,才在心里、梦里、脑海里浮现家乡的点点滴滴……

去年三月跟粮干校的部分同学相约一起回了老家,也是梨花开放的时节。

景未变、色更艳、情亦在。回到金川直奔安宁,晚上就住在发小同学开的农家乐里。匆匆休整,便直接去了于此生活了十八年的家。这是公房,几易其主,围着房子一圈转定,泪自然而然的就夺眶而出。羞于同学看见,偷偷抹去眼泪,用极力控制情绪的语调告诉大家:“这就是我曾经的家,我在这房里生活了十八年。”门口那棵梨树已经不再枝叶茂盛,稀拉拉的枝头倒还是绽放着屈指可数的梨花,迎风摆动,像一个老人行动迟缓的摆手向我这个故人致意。上前双手抚摸着树身,我用自己的方式向它传递着感激之情,毕竟它看着我长大……

走到街上,熟人少有,年轻的'面孔不再认识,在熟悉的地方略尴尬的带着同学们缓步游览,当向导是没有半点问题,只是这一刻我更像是一位游客而非主人了。

走过元音坝又到东母宫,下了梯梯街再走十字口,经过老中学漫步迎宾路。站在桥头回望小镇,包裹于梨花之中,几家炊烟袅袅,微风吹过透过树枝时显时湮的房角那景那情,怪不得有同学发自内心的惊叹:“太美了,人间仙境。”

是的,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满山梨花在蓝天白云的印忖下,我想仙境也不过如此。

“开饭了”随着同学的呼唤声,一桌久违了的乡土菜肴,顿时一扫我刚因家而带的丁点郁闷,来不及等洗手的同学入座,就拿起筷子迫不及待的夹了一著元根酸菜,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矜持在随性的同学面前就不再讲究了。

感谢同学们的善解人意,他们看出来了我对家乡的情结,于是众口一词提出再住一晚,让我好好的感受一下回家的滋味,顺便大家得多拍些照片保存,毕竟他们只是游客,或许再也难得陪我再来安宁了。

入夜,酒喝足了,饭吃饱了,大伙疯了,根本不去歌厅了,就在发小家二楼大客厅里开始了歌舞联欢,原本在楼上娱乐的发小家的亲朋好友,架不住我们的疯狂,大家知趣的笑笑就自动的到楼下去了,把这个空间完全的留给了我们。发小一直陪着我,拗不过同学的软磨硬拖,他也就那么一会会时间就融入到了我们这个群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为农家乐的老板他更能明白其中道理。何况他是安宁人。

告别安宁时,我回头告诉发小:“明年我还回来。”

又到梨花开放时……

约不?

我在安宁等你来

篇15:樱花开了,我与谁说杂文随笔

樱花开了,我与谁说杂文随笔

花朝节近,樱花开了,一簇簇,一团团,浓烈奔放,两三棵比邻站着便开成了一种气候。娇嫩的芽儿穿插梢头,分外养眼。每每从花下走过,花枝伸手可触,免不了驻足停留,望着温和的春日,点亮这片粉红色的星海。浓郁花香甜甜,在鼻息间游走,瞬间感觉重感冒都好了。

斟酌这角度,想着怎么把这满园的春色收纳进狭小的相机,毕竟又是一年春来。不时有行人三三两两加入,贪恋这春韵。

“去看樱花吧”,一直没说出口的话。毕业季的`小伙伴们最近少有碰面,相处四年,这些日子好像一下子都销声匿迹了。考研、求职、考公,再难聚首。像是突然间,昔日嬉笑怒骂的孩子一下子长大,迅速签下一份工作,选择了一座城市,来避免曲终人尽时无所依附的尴尬。女生的妆容愈加精致,那些几十块的衣服也不会马上动心了,鞋子总是悄悄高出了几厘米;男生也像是一夜间帅气起来,更新了衣橱,在路上骑行奔走,警醒着身边的每一个机会。在还有两个月的日子里,我们都开始认真起来。是的,我们,要毕业了。

拨通了一个号码,寒暄几句后,正要叙叙诉说当下的情谊,却被生生塞给一句“我挂了”,匆匆挂断。简短,没有来由。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凝视着屏幕渐渐变暗,我想,大概时间把你改变了。我说不上,这是好,还是不好。

晚练时分,操场上的人们像是比往常多了。当我跑过那个起跑线的时候,恍惚间觉得经过的人儿都加入了进来,顿时萌生一种神奇的感觉,这竟也成了一种气候。

我折下一枝六厘米左右的花枝,放在书桌上,白纸做底,生动灵静。次日,樱花渐渐干瘪,遂将其夹入功课本,花做书签,日期为今时今日。

篇16:陪伴我最久的朋友离开了,留下六千块钱杂文随笔

陪伴我最久的朋友离开了,留下六千块钱杂文随笔

陪伴我最久的朋友离开了,留下六千块钱情况比较复杂,前段时间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出于不得不的原因,说已经把它卖掉了。曾以为重感情的我听到后会流泪,也许是习惯了别离的痛,只是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告别,它就永远离开了我。

幼儿园时便与它相识,此后十四年的陪伴。尤记第一次上台表演时好奇与紧张的心情。考级的岁月与它日日相伴,痛苦着,迷茫着,并快乐着……心情好的时候会弹一首欢快的曲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则会使劲地砸低音区,把空气都弄得生疼。最终没有选择音乐的道路,它也成了我的业余爱好。高中时也因学业繁重而频繁冷淡它。如今,当我想再次抚摸它的时候,它却永远住进了我的回忆。与之结缘,受益一生。如今的我,十指修长,腰板直,坐的住板凳,有一点绝对音感……也能骄傲的对别人说,会弹钢琴啊。

谢谢你,陪伴了我的童年和青春!愿你音留岁月,为人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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