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风貌塑造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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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乡风貌塑造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城乡风貌塑造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风貌塑造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乡风貌塑造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乡风貌,确保5月1日前城乡风貌塑造整治取得实效,按照镇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制定汉旺镇城乡风貌塑造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精神,以城乡统筹和综合协调的思路办法,按

照“整洁、清爽、优美、舒适”的要求,集中时间开展城乡风貌专项整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通过有效治理实现建筑立面整洁规范,街面清洁有序,环境与风貌协调美观,为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优美和谐的空间,为全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风貌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改善场镇及主要道路、主要出入口通道的环境面貌,有效改善重点场镇、集中居住村落和农村主要交通干道的环境面貌,使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评价体系标准

三、工作任务

突出抓好“四大任务”。即抓好乡范围内主干道和重要街区的整治、抓好场镇的规范整治、抓好村落风貌特色的打造、抓好公路沿线风貌整治。

(一)主干道、场镇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街道内建筑外立面、绿化、交通路口、广告、店招店貌等内容,做到建筑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消除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整治内容及整治标准:

1、建筑外立面及附着物 按照“整洁清爽”的要求,对建筑外立面及附着物进行整治,要求外墙和玻璃无明显破损、污迹,

无牛皮癣等,防护栏、雨棚等附着物要整齐统一,整治不与主体建筑按同一规划方案建设的裙房,脊按照统一规格,外贴瓷砖,所有座脊在4月20日全部完成。

2、街道绿化 按照“查漏补缺”的思路,对街道内缺或死的行道树和绿化进行补栽。

3、广告、店招、店貌 按照“规范、完好、整洁、美观”的要求,对街道内的广告、店招和店貌进行整治,同一条城市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统一协调、设置高度基本一致,且无乱摆摊设点现象。

4、交通路口 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对街道交通进行整治。要求车行道路面平整、面层无脱落;人行道有盲道,铺装平整,无空鼓、脱落等现象,行道树树池无裸露土;消除影响城市形象、阻碍城市交通的卡口。

5、设施: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要求,对街道内的城市家具进行完善,要求路灯明亮、果屑箱整洁、座椅干净。

(二)主要街道建(构)筑物、沿主要交通线上城镇和聚居点的立面风貌整治。

1、墙面和玻璃。消除临街立面的明显破损、污迹,无牛皮癣等现象,临街(广场)建筑墙面和玻璃整洁卫生,色彩协调。

2、临街店铺。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构)筑物,整改有损房屋整体外形结构或街景立面整体美观的现象,达到临街店铺规范、完好、整洁、美观。

3、广告、店招和灯箱。统一规范设置广告、店招和灯箱,达到广告、店招和灯箱安全、规范,整洁,不影响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同一条街道或路段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统一协调、设置高度基本一致。

4、附着物。拆除乱搭乱建的附着物。统一建筑物的空调、雨棚、防护栏等附着物的配置,同一条街道或路段的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保持基本一致,并保持整洁。

5、主要节点、重要地段“裙房卡口”。与主体建筑按同一规划方案建设的裙房,与主体建筑达到风格一致、风貌协调。拆除路口违规搭建或阻碍交通的建(构)筑物,全面疏通城区重要节点、地段阻碍城市交通的卡口。

6、场镇改造建设。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推进一般场镇改造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场镇风貌整治,场镇改造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主要交通沿线非试点的一般场镇按照风貌整治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三)村落风貌特色集中打造。

1、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整治。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对照风貌整治的要求,一并开展环境和风貌整治,落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4月20日完成100%,确保年4月完成目标任务。 2、灾后重建六条风貌轴线风貌整治。灾后重建六条风貌轴线上灾后重建的聚居点和环境风貌整治点,按照规划设计加快风貌整治,4月底前全面完成。

3、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今年4月20前,全面完成对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道路、管网、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一并开展环境和风貌整治。

(四)公路沿线风貌整治。

1、绵广高速和明山公路的风貌整治。在绵广高速公路沿线进行风貌整治,重点整治公路沿线的违法广告、违法搭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建筑立面,坚决消除“裙房卡口”。

2、农村沿主要交通线村庄风貌整治。主要交通沿线村庄(即聚居15户以上的聚居点)按照“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要求,主要组织村社和居民开展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整治,并建立村规民约和社区群众管理制度,保持好农村环境的整洁卫生。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

2月28日—3月1日,完成拟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订整治目标,动员部署工作,并借助媒体力量,宣传城乡风貌整治的目的意义,发动全社会参与。

(二)攻坚阶段。

3月2日—4月20日,以镇政府为主体,部门协同,全面开展主干道和场镇规范整治、村落风貌特色打造、高速出入口等主要公路沿线风貌整治“四大任务”,全面完成风貌整治月确定的目标。

篇2: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际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高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员:张红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陆斌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平同志兼任。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制订政策措施,审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范围,督查工作进度,并对改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定期汇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改造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改造成果各阶

段验收,统筹协调各部门整体推进,掌握动态、总结经验。

3.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改造的标准、范围和技术规范,审定各市制定的城乡风貌改造方案、范围和标准;对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补助资金,跟踪检查各市、县(市、区)项目开展情况,在各地竣工验收后组织抽查验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的审批、核准工作,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措和拨付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并对口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查处违反规定审批“竹筒房”建设用地的行为。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组织对改造项目的建设进程、决算实施专项审计。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涉及公路、水路相关设施的改造完善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城乡风貌改造中的舆论宣传工作。

4.相关市人民政府的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5.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承担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三)加大投入力度。,自治区安排一定额度的城乡风貌改造前期工作经费和试点补助经费。-,自治区财政按照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确定的改造计划,安排占年度改造计划财政补助额度约30%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规划设计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其余70%的财政补助额度,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通过贷款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各市、县(市、区)也要把城乡风貌改造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相应的城乡风貌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各市要建立专门的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加大融资开发力度,将房地产开发与城乡风貌改造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社会捐助、个人捐赠等民间资本投入,利用信托、债券等金融工具,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四)完善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任务层级分解、责任明确、责权利相适应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城乡风貌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审计,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效益。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减免相关费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进度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方向,协调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城乡风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表彰激励等制度,保障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篇3: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篇4: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镇。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从9月至9月,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组织实施。

工程分期及改造范围。

一期工程。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

二期工程。完成各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改造。

三期工程。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要交通出入口和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完成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

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骤。

一期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的要求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编制了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要与相关总体规划要求相衔接,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未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必须按要求完成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编制。在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指导下,对每栋建筑的改造进行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

第三阶段: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设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工程量和单位造价,并安排补助资金。县、乡镇、村范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由所在县负责。自治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安排补助资金。项目一经核准,要尽快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对改造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对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在组织实施中可根据实际灵活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参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体工作计划。

三、工作措施

成立工作机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际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高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员:张红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陆斌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平同志兼任。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要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制订政策措施,审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范围,督查工作进度,并对改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定期汇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改造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改造成果各阶

段验收,统筹协调各部门整体推进,掌握动态、总结经验。

3.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改造的标准、范围和技术规范,审定各市制定的.城乡风貌改造方案、范围和标准;对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补助资金,跟踪检查各市、县项目开展情况,在各地竣工验收后组织抽查验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的审批、核准工作,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措和拨付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并对口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查处违反规定审批“竹筒房”建设用地的行为。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组织对改造项目的建设进程、决算实施专项审计。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涉及公路、水路相关设施的改造完善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城乡风貌改造中的舆论宣传工作。

4.相关市人民政府的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各县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5.相关县人民政府的职责:承担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加大投入力度。20,自治区安排一定额度的城乡风貌改造前期工作经费和试点补助经费。-20,自治区财政按照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确定的改造计划,安排占年度改造计划财政补助额度约30%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规划设计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其余70%的财政补助额度,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通过贷款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各市、县也要把城乡风貌改造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相应的城乡风貌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各市要建立专门的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加大融资开发力度,将房地产开发与城乡风貌改造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社会捐助、个人捐赠等民间资本投入,利用信托、债券等金融工具,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任务层级分解、责任明确、责权利相适应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城乡风貌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审计,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效益。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减免相关费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进度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方向,协调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城乡风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表彰激励等制度,保障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1 2 3 4

加强指导和服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抓好城乡风貌改造目标任务的细化与落实。要建立改造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以及领导挂钩制度,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大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做好指导城乡风貌改造的规划、设计以及对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遗存的保护和传承,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完成指定的规划和风貌改造设计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做好财政资金筹措,监督指导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核拨等工作;协调解决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组织对项目的建设进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篇5: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11〕22号)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一)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水路)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二)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三)城乡风貌改造的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镇。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从2011年9月至年9月,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组织实施。

(一)工程分期及改造范围。

一期工程(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含建筑立面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小品的建设,下同)。

二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各市(含县级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改造。

三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要交通出入口和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完成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

(二)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骤。

一期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9月):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1年9—10月上旬):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编制了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要与相关总体规划要求相衔接,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未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必须按要求完成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编制。在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指导下,对每栋建筑的改造进行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

第三阶段(2011年10月中旬至l2月上旬):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设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工程量和单位造价,并安排补助资金。县(市)、乡镇、村范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由所在县(市)负责。自治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安排补助资金。项目一经核准,要尽快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阶段(2011年12月中旬):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对改造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2011年12月下旬):总结表彰。对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在组织实施中可根据实际灵活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参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体工作计划。

篇6:城乡孤儿补助活动实施方案

城乡孤儿补助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失去了家庭的温暖、父母的怜爱,处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最需要关心呵护的群体。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以“关注民生、科学发展”为主题,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要举全力救助好、关爱好、培育好孤儿,努力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孤儿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充满亲情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二、救助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奉献的原则,真心为孤儿成长创造条件;坚持城乡并重的原则,实现城乡孤儿救助一体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倡导、鼓励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一对一地帮扶;坚持财政投入与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孤儿爱心救助基金。全面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在法人监护、家庭收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等多种养育模式上,大力提倡社会助养,完善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保障制度,形成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区及福利机构照顾为依托、社会助养为骨干的孤儿救助服务网络,确保孤儿得到良好教育,健康幸福成长。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领导同志牵头,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与全县城乡孤儿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内容包括孤儿成长中生活、住房、就学、医疗、就业及思想道德教育等各方面,让孤儿在充分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环境下健康成长。

2.建立孤儿救助长效机制。建立对今后新出现孤儿救助和领导干部异动后孤儿跟进救助的长效机制。对新出现的孤儿继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牵头协调组织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对领导干部异动后孤儿的跟进救助实行“救助接力”交接制度,由帮扶人将救助任务交给接任的同志,直到孤儿长大成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克武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启武,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罗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全县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关心支持孤儿救助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外资等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益平台、广泛开展孤儿救助,致力于为孤儿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成长环境;要通过在更大范围内搭建多方参与、救助孤儿的互动公益平台,探索孤儿救助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3.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城乡孤儿救助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积极参与。要建立领导干部结对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孤儿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在职县级领导和乡镇、科局“一把手”的带头示范作用,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影响、带动身边和周围的人,使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积极投身到结对帮扶活动中来,争取更多的善款和社会捐助,进一步支持帮助乡镇福利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4.全县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宣传、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团县委、妇联等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及时对孤儿给予救助,要积极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参与孤儿救助事业。同时,县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调查走访,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事,进行广泛表彰和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行动,共同关爱孤儿的良好氛围。

篇7: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活动方案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查纠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单位职工及村(居)三职干部8月20日前主动申报取消直系亲属享受的低保,逾期不申报,将严肃查处。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8:三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理“三乱”(垃圾乱扔、车辆乱放、摊点乱摆)会议精神,确保此项活动在住建系统和建筑企业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动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与居住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美化办公环境,强化“绿色工地”创建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力求达到环境整洁、规范有序、机制长效。

二、组织领导

住建局成立综合整治“三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文明办,由许玉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确保办公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美化整洁。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办公区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绿化责任区内无杂草、无杂物、无乱摘乱折现象;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乱放杂物、乱停车辆、乱贴乱挂等行为。

办公场所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公共场所卫生与办公室实行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制度,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三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卫生、楼道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加强“绿色工地”建设。庐城内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市、县关于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

1、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少于1.8米;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取硬化处理,土方采取集中堆放,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车辆未经冲洗不得驶出工地,严禁带泥车辆驶入城市道路;

4、施工现场垃圾应及时清理用容器运输,严禁凌空抛撒、严禁现场焚烧垃圾;

5、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并设置挂牌标识;

6、围挡户外广告标牌应版面整洁、规格统一、形式美观。已破损的广告更换及时。围挡外公益广告标牌的数量、面积不得少于总量30%。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三乱”专项活动,分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主要是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三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住建局系统职工和建筑企业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三乱”活动中。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7月1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同时,由住建局整治“三乱”领导小组和质安站针对“三乱”行为开展不间断的巡查、检查、暗访。对局属单位、科室实行每月考评。对建筑工地实行定期检查、督查、指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1日):坚持常态化检查、督查的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三乱”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局属单位、科室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三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和典型案列,实行约谈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规定实施处罚。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落实制度化管理,定期检查考核与日常巡查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全面增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集中整治“三乱”是县委、县政府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局属各单位、科室和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必要性;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治理“三乱”工作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民生的大事来抓。密切工作实际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确实将“三乱”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局属各单位、科室与庐城内建筑企业确实将整治“三乱”作为日常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形成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管理,依法督查。把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推进集中整治“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界定执法权限、遵循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廉政、为民、高效的工作理念。

篇9: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篇10: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战略,认真落实各方面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驾驶等现象、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1、明确责任主体和义务,各工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职责,服从管理,规范操作,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的工作力度,查出的

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结果。

四、整治步骤

第一季度:全面宣传阶段。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现场的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三季度:重点整治阶段。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第四季度: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集团公司内部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又不知、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和12月底报送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人,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篇11: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为了加强西峡汽车站区域的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相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二O一二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首要重点,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实施抓紧抓好。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及科办负责人,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在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展开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各科办负责人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现西峡汽车站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西峡汽车站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2日-1月16日)。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1月17日-11月30日)。根据季节性西峡汽车站安全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段客流量,结合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底客流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加强对本活动组织领导,西峡汽车站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办,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西峡汽车站站长孙国鼎负责,书记负责办公室和后勤相关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要求

1、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各科办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建立站长亲自抓、分管副站长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站属各科办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科办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活动进展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年终总评对开展好的科办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科办进行通报批评。

篇12: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四项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四项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2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2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三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2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2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责任

为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特成立以经理罗大江为组长,副经理买俊为常务副组长,安运科长陈宏庆为副组长,黄华军、杨钊、徐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运科,安运科长陈宏庆兼任办公室主任。(二)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指标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下达的20xx年季度安全生产指标,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和分解到各生产单位和个人。

(三)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恶劣天气、防违法驾驶、的专项安全宣传。以安全短信、安全横幅、安全宣传栏等方式,不段向经营车主及驾驶员灌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避免“重效益、轻安全”思想兹生。

(四)严把驾驶员准入关

公司对新进驾驶员要见人见证,仔细审核驾驶员资质,对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有违法记满12分、年龄超过55岁、有不良生活习惯、从业资格不符的不得录用。

(五)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力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专人负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对车辆老化已不适合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确保公司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良好。

(六)加强安全监管、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机制

1、加强GPS管理,对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制止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2、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在车辆内张贴安全宣传告知,和举报电话,设立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回复安全举报信息。

(七)开展事故救援和应急演练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学习相关应急救援知识,熟悉各自应急救援职责,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划制定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等,并将方案实施情况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看过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人还看了:

1.201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2.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方案

3.2017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

4.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5.2017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书

相关专题 实施方案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