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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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沐旦”参与投稿,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方案(共20篇),供大家阅读。

篇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方案

几年来,___社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高举民族旗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构建民族宗教和谐。“一枝独秀不是春,民族团结绽奇葩”,这是____同志自己创作的座右铭。作为__社区的党支部书记,社区成立以来,___同志都热心于参加民族团结工作,使所在社区的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以下___的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一、学习宣传民族理论认真贯彻民族政策

长久以来,___同志对民族团结工作特别重视。她常说:“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更要带头抓好民族团结工作。几年来,___社区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契机,始终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作为宣传的重点,贯穿在全年的各项宣传任务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生活中,___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她积极学习民族法律知识、宗教法规,了解国情、区情和地方史。与此同时,她主动帮助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各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从而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做贡献。

二、促进民族团结 加深民族感情

___社区在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她坚持以人性化为根本,为少数民族群众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1、首先着重解决回、汉民族之间的日常生活矛盾,“清真寺”和对面的汉族居民关系弄得非常紧张,“清真寺”门前的垃圾堆积成山,居民把一些不该扔的、回族忌讳的东西,全部堆在清真寺门前,弄得“清真寺”苦不堪言,我们社区了解此情况后,马上组织居民、楼长、骨干进行清理,保持了清真寺门前的圣洁,还穆斯林一片净土。

2、清真寺和汉族居民之间因宗教信仰不同,和对生活方式的理解不同造成之间的矛盾,清真寺信仰伊斯兰教,他们办丧事时要到清真寺做宗教仪式,把羊、鸡牵到清真寺外居民区内进行屠宰,动物们发出的嚎叫声音,严重的影响周围的居民休息,我们社区了解情况后,马上走访,分别做居民和清真寺之间的思想工作,通过做工作,矛盾解决了,回汉两家关系和好如初。

3、我们清真寺社区为了进一步加深回族、汉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之间的感情,社区每年都举办“邻居节”活动。让回族、汉族、满族、朝鲜族居民及小朋友们一起参加了跳绳、踢毽、乒乓球等游戏比赛,使居民真正感到民族团结及社区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关心弱势群体 促进民族和谐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___同志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及促进民族和谐方面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1、为少数民族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献爱心。每逢节假日期间她就带领我们社区工作人员都去走访,问寒问暖。如:回族居民_____等,她及时帮助他们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亲自把米、面、油、钱等物品送到他们手中,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时刻在关心他们。

___同志就是这有一个为社区发展和民族团结添砖加瓦、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平凡人,她把心中所有的温情化作无数份爱心奉献给各族居民群众,把全部的心血都浇灌在社区发展的沃土上,用自己心中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铸就民族团结情、使民族团结之花在___社区更加绚丽多彩。

篇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__】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生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生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 陆炜渊

成 员:张立民 王颖东 周建军 任志刚 常少战

桂海霞 刘 超 李雪华 宋发银 纪 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篇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篇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篇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关于在全州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发[20_]59号《关于在全州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就紧紧围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这一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良人文环境为根本任务,坚持“打民族牌、走民营路、谋富民策、建和谐州”的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间相互离不开,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

1、创新载体,继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全社会分层次、分领域、经常性地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州县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组织宣传部门要把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三年之内,分批分期地对全州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州、县市创建办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要深入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基层抓起,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各县市要正视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把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心下移到乡、村、社,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肓区和空白。州教育局编写的中学生州情知识读本—《临夏》,力争列入新学年教学计划。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小学生的思想深处。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人物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宣传教育动态,反映宣传教育效果,弘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州、县市,各单位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五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全州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高潮。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组织部、宣传部、民委、创建办、教育局,各新闻媒体,各中小学

2、加大力度,继续开展“321”结对帮扶。我州自然条件严酷,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部分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相当困难。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从构建临夏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解决民生问题与“321”结对帮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按照州上确定的“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拓展思路和领域,调整工作重点,转变方式方法,从简单的输血型向造血型转换。针对帮扶户的家庭状况,切实帮助帮扶户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选准致富项目,充分调动帮扶户自主创业的积极性,重点从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切实帮助帮扶户尽快走上自主创业致富的新路子。扩大结对帮扶的范围,积极倡导在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中结对子,使之成为实现干群和谐,民族和谐,友爱互助的一项民心工程。要围绕群众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困难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难,争取一年中至少办成一两件实实在在实事和好事,使贫困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查漏补缺、调整对象、动态帮扶等工作措施,加大“321”结对帮扶的督促检查力度,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户,督查“321”结对帮扶各项计划措施落实情况。帮扶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每年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督促教育,经督促教育仍不行动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市创建办每月对结对帮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对帮扶开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

3、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州是一个多宗教、多教派,宗教活动场所多,宗教教职人员多,信教群众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在群众中影响大,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因素,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和意志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引导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一是加强宗教界的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各县市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每年对全州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法规的大培训。州上每年举办一期500名宗教界重点人士培训班。重点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书记陆浩同志在全省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法制意识,提高宗教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充分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集会,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条例》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使宗教活动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继续开展“三热爱,四维护”活动。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维护法律尊重,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内容的“三热爱”、“四维护”活动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石。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上,引导宗教界人士结合经典教义,宣讲“三热爱”、“四维护”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使宗教活动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坚持独立、自办原则,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发展,规范活动,并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反扩张,反渗透斗争,巩固和壮大宗教爱国力量,使宗教始终朝着适应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三是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四比”活动。要引导宗教界人士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和谐临夏的要求,在宗教界开展“比促团结和睦,比抓扶贫济困,比干公益事业,比减轻群众负担”的“四比”活动。积极引导各宗教、各教派互相尊重,彼此包容,和睦共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继续发扬宗教活动场所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至少选定二至三户贫困户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宗教界动员信教群众开展义务投工投劳修路、捐资助教、“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坚决杜绝各类摊派,切实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同时,继续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完善活动措施,落实活动任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五个一”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创建办、宗教局要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开展的台账,每半年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进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四是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挂牌工作。要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团结和睦、维护稳定,开展自养、减轻负担”五项内容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挂牌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把评选质量关,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信,并将评选结果通报到各宗教场所,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赶超,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化水平,促使场所内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动态管理,已评定挂牌的宗教活动场所年内进行检审,根据具体情况“增星”、“减星”,星级宗教场所发生一起省、州挂牌的矛盾纠纷,必须摘牌并进行通报。全州三分之二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3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五星级”标准。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宗教局、各宗教活动场所

4、提高素质,全面开展乡村“星级”农户的评定挂牌工作。要把民族团结进创建活动纳入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勤劳致富,诚实守信,重教求知,社会公益,计划生育,见义勇为,卫生环保,移风易俗”等十项内容的星级农户创评活动。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上评议,政府审核,统一挂牌”的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审核评定,严把评选质量关,树立一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达不到标准要求而授星挂牌的农户,一经查出,必须减星摘牌,并进行通报;对已挂牌的“星级”农户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内表现“增星”、“减星”。20全州1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级”农户。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全面展开“文明社区村”、“文明乡镇”、“劳动模范”,“十杰青年”、“青年文明号”、“十佳杰出女性”、“好儿媳”、“好公婆”等创评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守信、和谐、友爱的生产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州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创建办、文明办,各乡镇

5、强化措施,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妥善处理各民族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大各类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宗教方面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州、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建设和分析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的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清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要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群众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推进创建“平安临夏”活动。每年各县市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法委、统战部、宗教局

6、开拓领域,积级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州上已将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争先创优活动纳入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范围之内,实行目标管理。纳入争先创优的20个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确定的争先创优活动的内容、目标、任务和三年规划,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州创建办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分年度、分阶段对20个窗口单位的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争先创优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争先创优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要在行业内部和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以典型引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促进行风建设,使窗口单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不同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州创建办

责任单位: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团结和睦是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以团结求进步,以团结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临夏的有效途径。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构建和谐临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临夏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思想,全身心的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加快建设符合实际、具有临夏特色的和谐社会步伐。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保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各单位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活动方案3月底前报州创建办。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并占一定的分值。要充分发挥州、县创建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抓好活动方案的落实。各县市每季度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州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每年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每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州创建办将根据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总结的情况,向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州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州、县市、各单位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符合各自实际、体现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临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各县市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创建活动中要有各自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至少要有一至两项不同与以往,不同于其它县市的创建活动,力求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州、县市要下决心,花大力气抓好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建设,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窗口行业、机关单位、各类学校和经济实体重点培育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典范,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全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州上适时组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州进行巡回演讲。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5、齐抓共管,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篇6: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篇7: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__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__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2、4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__“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5月上旬开始,组织__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

4、6月,对年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局长严立新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活动方案,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深入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围绕今年的主题制定采访报道计划和具体方案,安排专题报道版面,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报道文章、图像。2016年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3、强化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篇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观摩活动后,观摩组一行在热水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工作总结会,会议进一步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县工作,是今年都兰县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鉴于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求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尽一切办法、集一切力量、聚一切智囊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和国家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同时,会议对此次活动的后续工作做出以下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对本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出总结,并加以整改解决;二是要加强各单位间的交流,相互学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三是要努力提到工作精细度,极力缩短个单位间的差距,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四是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都兰县创建工作在迎省检、国检前进一步做精、做细;五是要全力以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最后一公里工作,打造出都兰县各具特色、各怀亮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篇9: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以来,芜湖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活动。

一是在芜湖电视台黄金时段插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口号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在市政务中心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机关食堂电子屏上滚动及清真食品一条街店面商家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

二是在芜湖日报开辟专栏,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市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纪实,增强少数民族归属感,提升荣誉感。

四是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播放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典型事迹,使新兴媒体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举办民族情中秋月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形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1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海西州大柴旦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地区进程中,创新观念发展经济,主动作为改善民生,上下联动维护稳定,因地制宜打造品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四大亮点,打造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柴旦品牌。

经济稳步运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三五”规划和“3411”发展战略部署,适应和把握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经济提质增效为目标,积极谋划,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态势基本平稳。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8亿元,同比增长12.4%。集中开复工项目71个,总投资125.43亿元。下达专项资金项目5个,下达专项资金3208万元。

民生不断改善。落实资金1330万元实施马海村白水沟牲畜饮水工程等5个项目,完善牧民生产生活设施,确保农牧民增产增收。投入33.1513万元用于市政设施更换与维护,预算3000万元,对柴旦镇区0.9万平方米的空白地带、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和补植补栽,全面完成镇区绿化面积30%的目标。投入52.5万元,对镇区进行全覆盖式喷洒防治,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社会稳定和谐。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预防、排查调处,综合化解、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走访、暗查、摸排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在全区组建5支治安联防队伍,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3支治安信息员队伍,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支治安志愿者队伍。目前,共化解劳资纠纷8起,处理8起。

品牌日益形成。结合柴旦地区交通枢纽实际,围绕打造“高原旅游小镇”目标要求,完成大柴旦雪山温泉一期项目,并已投入运营,正成为柴旦地区旅游品牌。计划投资1.6亿元大柴旦温泉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和大柴旦草原风情度假庄园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办理土地调规手续。计划投资6亿元大柴旦水上雅丹地质公园项目,一期投资3.6亿元。通过实施一系列旅游项目,对全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及弘扬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篇1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7月28日上午,由伊犁州副州长扎克·左尔东带队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自查自验工作组一行,对察布查尔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春光主持召开汇报会,自查自验组一行听取了县委副书记、人大党组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伟关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随后从21个示范点中随机抽取8个示范点,就下村社区、进机关、清真寺、军营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今年是伊犁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攻坚之年。察布查尔县完善七项机制,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万人帮扶行动”,名干部历时10天,打破民族界线,多措并举帮教转化、扶贫帮困,加深各族干部群众交流、交往、交融。以来选树州、县级民族团结模范113人,模范个人67人(民族团结模范个人伊淑梅受到国务院表彰)。特别是地方立法先行一步,率先颁布“两个条例”,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自查自验组在爱新舍里镇边防派出所、堆齐牛录乡堆齐牛录村、城镇查鲁盖西街社区等八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进行实地查看。通过讲解员解说、PPT演示等方式详细介绍了示范亮点工程。实地督查中,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伊淑梅的先进事迹和创业之路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员,扎克·左尔东当即安排相关人员协调一切力量,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伊淑梅做大做强企业,广泛树立民族团结模范典型。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自查自验组反馈会上,扎克·左尔东指出,察布查尔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无论在人力配备、经费保障方面,还是在组织架构和宣氛围营造等方面变化大、进步快,但各单位、部门在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中,还存在工作不扎实的现象,民族团结“细胞工程”知晓率普及不够,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挖掘提升、维护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力度等方面都有待加强。

他要求,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当做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和生命线来抓。进一步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研究如何落实、落实、再落实。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按照州自查自验组反馈的意见整改到位,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伟当场表态,察布查尔县委、政府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总结不足,进一步落实责任,从解决问题、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入手,真正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力争给全州创建工作出彩。

篇1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伊犁州自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后,积极总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经验,开展 “三有”、“三抓”、“三做”活动,“解决三个问题”,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促进伊犁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入常态化。

“三有”:有人办事,有钱干事,有场所做事。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伊犁州县两级创建办抽调了大量工作人员、各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划拨了资金,做到了机构人员资金三落实,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提供了强有力保障。示范州创建活动结束后,州县两级机构、人员、经费按照实际需要依然保障到位,州、县市设有常设机构,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州本级每年列入50万元财政预算,各县市按照人均2元钱的标准核定创建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形成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做事的良好局面。

“三抓”:抓宣传氛围、抓创建活动、抓典型选树。自治区将今年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年”,并拟定于伊犁州召开全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州上下将继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知晓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为主阵地、主渠道,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基础,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充分利用各级宣讲团、宣讲队和各类媒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创新活化活动载体,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率。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等活动,大力推进 “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十大活动等,大力推广示范州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六互”“六进农家”“末梢工程”“十二同”等创新经验;以特色农牧业、旅游富民、就业创业、现代文化引领、教育事业发展作为载体和平台,与民生、脱贫攻坚、就业等相结合,开展各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个人活动,形成各民族互尊互敬、互信互爱、互帮互助、互学互励的风气。

“三做”: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各县市、县市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州直各单位(部门)和驻伊单位按照《伊犁州“十三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形成“十三五”时期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州创建办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日常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州创建领导小组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总结制度,每季度都有督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市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上报州创建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绩效常态化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常态化纳入精神文明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全过程,各县市也制定出常态化管理运行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县市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下滑单位严格摘牌追责,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下划单位严格摘牌追责。

“解决三个问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全面推进问题、解决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识。各级党政、各单位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误认识和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民族团结的宣传氛围不滑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不停步。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伊犁州县市之间、单位之间依然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没有被列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示范点的单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各工作组、各工委按照示范点“八个一”标准,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推开。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落脚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积极构建“嵌入式”学习、生产、活动、居住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的窗口,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

篇1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民族团结工作以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切入点,立足实际,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了以“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领导重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交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交通业务工作相结合,使民族团结工作真正融入到我局工作的方方面面。

2、组织机构健全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能做到由领导班子进行会议讨论,由办公室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及组织功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我局民族团结工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3、注重宣传

积极组织会员学习,利用学习、横幅、公交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民族团结工作力度,在全局上下提倡“团结、友爱、互助”的民族团结精神,体现了民族团结一家亲,齐头并进共发展。

4、活动开展

开展了民族团结徒步活动,我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要搞好民族团结工作,不光在上班工作时间,还要在职工的业余闲暇时间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今年夏天,通过组织,自愿报名等方式举行了名族团结徒步活动。在活动中,大家深刻感受到了团结、互帮、互助的重要性。通过此次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工作都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

开展了民族团结运动会,在万物复苏的春夏相交之际,我们交通系统和财税系统共同开展了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运动会,同时这也是一次深刻体现民族团结精神的运动会,我局四名少数民族同志中有三位参加了此次运动会,其中两位少数民族同志还拿上了名次。

开展了“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交通局为下岗职工艾显目提供了机关卫生清洁一职,并为其缴纳五金和发放工资。每逢佳节,单位还会给她家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让她时刻能感受到来自组织和党的关怀。

5、下半年工作计划

(1)逐步完善创建工作

(2)增强民族团结精神,积极开办活动。

(3)继续发扬、宣传有关知识。

(4)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更详细的了解他们的困难,争取开展更全面,更细致的帮扶活动。

篇1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篇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奠定坚实基础。《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主题、创建目标、主要措施、具体要求等方面。

一是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从学校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其真正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巨大力量。

二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托该校的人才、科技与教育资源,深入调查分析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列为各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常规性的学习内容,增进各族师生的沟通交流和相互了解,在全校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引导、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措施扎实开展,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学校党委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要制定长期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报道。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民族团结活动中的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营造学校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做好督促检查。要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篇16: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篇1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二次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打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好民族团结融情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个一、五个好”融情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不同民族的干部职工互学语言、互学歌曲、互学舞蹈、互学技艺、互助工作等竞赛活动,人人争当“五个好”(好搭档、好同事、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人人参与“五个一”(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度一个节庆日、互写一封书信、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共种一棵团结树),确保机关干部参与率达100%,同时要形成活动的资料储备库,做到文字、图片、声像三统一。二是集中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干部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结交不同民族的朋友,至少要结交1名农牧民朋友,要做到与农牧民“对子”写一封信、走一次亲、交换一次礼物、聚一次餐、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照一张合影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文体活动。依托各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的文艺演出、文体联谊活动、民风民俗展、民族体育项目大竞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程。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性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干部、好职工、好科室、好班组、好员工等评比和“五学五比五争”活动,机关工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加深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个认同”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观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影片、开展一系列双语学习、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探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一轮结对帮扶行动、举办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开展一次“看发展、爱家乡”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身边民族团结模范典型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大宣教活动。

1、办好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为内容的3类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形成人人有民族团结思想意识,处处有民族团结故事,行行有民族团结模范,全社会学典型、树典型、当典型的良好风气。

2、抓好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以“每月一讲”干部学习讲堂和“三会一课”教育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单位学习计划,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xxxx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中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培训中播放民族团结影视片,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优秀民族团结影片、组织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做好结对帮扶等活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

4、做好日常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党建网,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栏,将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等进行文字和图片的专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了民族团结教育,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本着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进行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评先工作中,也将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推动不力的,不予表彰。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需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邮箱。附件:市直机关民族团结推进计划表.xls

篇18: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在机关、在社区、在学校、在企业……人们放慢脚步,聆听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用心感受团结的力量。近日,柳州市柳南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联合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百场大宣讲”进机关活动,受到广大机关干部欢迎。

讲党的惠民政策、说大家爱听的故事,在柳南区机关一楼会议室,柳南区百姓宣讲员梁秋容用举例子摆事实的方式,讲述居住有15个少数民族、1862少数民族人员的车辆厂社区居委会,集体帮助蒙古族残疾人邱老一家,与他结对帮扶的动人故事,让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了党和人民的关爱温暖。

在五菱社区中,壮族居民李怡忠几年如一日,照顾无儿无女、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80多岁回族老人,如今60多岁的李怡忠却依然坚持帮助他人的故事,感动了所有居民。大家表示,要像李怡忠一样,用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的人。

来自柳工机械股份公司的宣讲员江倩,讲述了柳工的上海阿拉们与柳州人因酱黄瓜而和睦相处的生活点滴,宣讲内容生动,形式新颖。宣讲员们把蚕茧画等融入演讲中,使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温暖,学习到了民族政策和民族文化知识。

“柳州有个鱼峰山,一年四季歌不断;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柳南区宣讲员梧雪燕讲述在鱼峰山脚下长大的柳邕路第三小学校长许光,从小在外婆的带领下耳濡目染,用山歌传到学校,让在美丽柳州的城乡结合部的少数民族学生亲如一家、互帮互爱、声名扬远啦!

形式多样的宣讲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各民族之间朴素的情谊,大家表示要从自己做起,维护好广西的和谐美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柳南区在辖区挑选代表性场所,通过宣讲队宣讲、一对一宣讲、寓宣讲于文艺活动中等形式,围绕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工作举措等进行宣讲。

柳南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家成说,百场宣讲只是一个开始,今后柳南区会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形成一种常态机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精神传递到千家万户,真正做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一个个微行动,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篇19: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今年9月,青海省乌兰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该院依托“检察人员五进”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力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组织干警进驻全县4个乡镇、38个行政村、5个社区及各机关单位,发放县院自行印制的宣传品及宣传材料,有效地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以沉下去、走出去的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引导。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品千余份,发放宣传资料千余册,

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在乌兰县商业广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宣传通过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集中的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4块,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自行印制的宣传品500余份,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地宣传至社会各界,以检察院自身的力量促进全县各族群众提升创建意识,树立培养民族荣耀感和正确的民族观。

篇20: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创新宣传载体,转变宣传方式,切实发挥公众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协同通信平台和海西州创建工作QQ群等媒体作用,积极打造“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平台,扎扎实实做好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工作。

建立开通“海西州创建办”微信公众平台。平台主要发布创建工作动态、民族团结进步有关知识、重要工作部署,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海西新闻、视图新闻等信息及摘录民族团结进步热点文章和风格各异的美文等内容。平台建立旨在打造一个海西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办工作人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共同参与、共同交流、共同推进的信息共享平台。

借助腾讯QQ即时通信软件,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QQ交流群,建立完善了QQ群工作制度,明确管理员职责和主要任务。工作交流群的建立,为海西州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了学习分享、互动互助、共同进步的即时交流平台,也为推动机关无纸化办公,提高创建工作效率助添了新载体。

借助中国电信协同通信软件,以手机为终端,建立海西州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手机短信通信平台。在工作日及重要时间节点,除编发日常告知性、会务性通知外,定期编发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动态短信,让广大干部职工时刻了解创建工作,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积极利用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省民委网站及州政府、州宣传部开设的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海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在省州报刊杂志,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建设取得的成绩、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全面提升先进州创建工作社会影响力,着力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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