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合同

杨枝甘露七分甜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杨枝甘露七分甜”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股权合同(共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股权合同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 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无预备期,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行权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 %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行权价格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股权认购价格为:

第六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 特别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 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乙方是依据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甲乙双方就乙方行权后的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特别约定:

(一)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和其他发起人股东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认购的权利。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甲方承诺:

1、甲方是拟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人;

2、甲方对所持股权以及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持股金额,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承诺: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或其他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甲方丧失发起人股东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 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股权合同

甲方:华尔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华尔兹(北京)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丙方: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无锡华尔兹科技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出资共同设立(其中甲方占注册资金的56%,乙方占注册资金的4%、丙方方占注册资金的20%、丁方占注册资金的20%),现甲方向丙方回购股权中的100%计150万元、向丁方回购股权中的100%计150万元;

二、回购价格:以丙、丁两方出资额为基础,按年增值12%计算当前价值,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 。分期出资额的按照各期出资额和实际出资额时间分别计算。

三、回购方式:由甲、丙、丁三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本协议第二条计算确定,甲方以现金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股权回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评估、审计、工商登记)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本协议经甲、丙、丁三方签章,并经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国有资产监督部门批准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持一份,丙、丁放各持三份,公司留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

甲方:华尔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华尔兹(北京)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丁方: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3:股权合同

甲方(借款方):

乙方(项目方):

现因 等项目开发建设急需资金,特以该项目股权做抵押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核乙方项目资料后同意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核准机关:

三、项目建设地址:

四、项目借款规模:贰 亿元。期限:三年。

五、项目借款利息:年利率15%。第一年利息在借款到账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借款方式与定义

一、方式:甲方借款给乙方用于麻阳县江口水电站项目开发建设,乙方先用该电站项目股权做抵押,约三个月完成扫尾工程形成固定资产后,可转为以该电站固定资产做抵押。

二、定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系指:

1、乙方提供项目,有偿使用借款款项,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借款风险,借款款项使用期满时无条件全额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借款给乙方使用,不参与乙方建设、经营、管理,只收取借款利息,不承担借款风险。

3、为规避乙方借款风险,本合同设定用乙方开发建设的麻阳县江口水电站项目经营权向甲方借款款项作为抵押担保。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项目借款合作资金额度暂定: 贰 亿元。

第四条 借款方式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 天内,甲方将首笔借款叁仟万元(¥ 3000 万)人民币在20xx年 月 日前划拨到乙方项目专用账户或法定代表人新开账户。

二、甲方借款经乙方核实到账后当天,乙方按实到借款 15 %同台交割支付贴息款给甲方。

三、双方办理项目股权抵押借款公证或鉴证手续。甲方在 天内将借款余额直接划拨到乙方项目专用帐户。

第五条 借款期限

一、借期:为 叁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二、借款计息日期以甲方资金实际进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借款利息与计收

1、贴息:第一年借款利息及各年度的利息补差按实到借款总额的 15 %一次性计收。

2、贴息款支付方式;乙方按甲方各次实际划款金额,依据前述标准,在借款资金进帐后当天向甲方支付贴息款。

3、利息:分批借款分期计息。每笔借款使用期间,乙方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借款实际到账时间开始计息,第一年利息在一次性贴息款中付清,第二年、第三年利息开始在各年度末支付利息,借款期满时本息应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担保及资金使用监管

本合同约定的麻阳县江口水电站建设项目,乙方及其下属机构以麻阳县江口水电站全部项目股权抵押给甲方。待乙方项目建设完毕形成固定资产后,双方办理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手续。

第八条 借款偿还

一、分批借款分期还款。每笔从第二年开始,每满一年时乙方按年利率15 %向甲方支付当年利息。

二、在借款款项到期日乙方同样分批偿还当年借款利息及本金。

第九条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权利:

1、负责依据本合同提供足额的、合法的借款资金。

2、负责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条款向乙方借款,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借款款项划付至乙方专用帐户。

3、享有本合同第六条所约定的借款固定回报利息的获取。

4、享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的无条件收回的权利。

5、享有当乙方不能按期还款时,为主张债权所采取的对乙方项目抵押资产拍卖、转让的权力。

(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权利:

1:对所提供的公司证照、项目资料及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及所有资产的真实性负责。

2、自行负责该借款款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项目按期投产见效。

3、借款款到期负责及时偿还甲方借款本息。

4、享有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及处罚:

1、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划拨借款款项,当乙方正常使用借款款期间,若出现外部对该项借款的清查或追收,乙方除拒绝归还外,对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将按本合同标的的2%向乙方做出赔偿。

2、考察乙方一切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甲方需无条件的给予乙方借款首期资金使用.否则按本合同标的的2%向乙方做出赔偿。

(二)乙方违约及处罚:

1、对借款款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追回借款款项,并按本合同标的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罚款。

2、借款款到期一旦出现不能按期偿还,则十五天内将按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罚息;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除谋求司法救助外,同时按逾期借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罚息。

第十一条 合同的管辖

(一)本合同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合同的管辖权归属乙方项目所在地所有。

(三)本合同履行时,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失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一经立约、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不违背本合同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履约完毕时失效。

借款方(盖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篇4:股权担保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担保合同(集合9篇)】

篇5:股权赠与合同

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四: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____%,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____%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的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赠与人。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

1)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转让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权的50%。

2)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的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赠与人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一(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二(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三(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四(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五(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持股人):

乙方(持股人):

为了促使合作能合理合法性顺利进行,在合作中减轻双方当 事人的经济负担,遵照互惠互利、公平合理、共同发展等原则经双方协商双方共同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条款:

一、 甲方愿意将甲方 持有的63%股权(份)变更于乙方指定人名下。

二、 在乙方支付给予甲方合同履约金之日起,甲方须于5个工作日完成将甲方公司所持有的63%股份变更于乙方名下。

三、 乙方在双方公司运营或合作过程中有权将63%股权退出,退出时可将其持有的63%股权变更于甲方指定人名下。

四、 所签订的协议内容,所有当事人必须严格保密,否则,由泄密者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双方应遵照同心协力、真诚平等的原则进行合作经营,双方在经营过程中,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承担经营风险。

六、双方签订协议后,股权转让人和股权受让人应同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七、本协议经双方股权转让人和股权受让人签字盖章,并且于甲方受到合同履约金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妥协后,可进行补充,补充条款内容具有本协议条款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公司股权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公司股权合同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简称“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借款(或提前回收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9: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20xx年xx月xx日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一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湖南xx物流限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乙方付款后即成为xx物流有限公司章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篇10:股权转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黑国资办运发[]30号《关于加强全省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标的及转让价格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将股权价款分____次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和数额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股权转让交易手续。

2、甲方应当在双方交易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3、本合同涉及的股权转让成交手续费等各项税、费均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4、本合同签署前,甲方须将涉及股权抵押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如因未将股权抵押情况如实告知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公司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原公司的任何义务,也不享有原公司的任何权益。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本合同,须提前将变更或解除意见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由双方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股权价款,每迟交一日按本合同股权总价款的______%交付滞纳金,超过______日,滞纳金加倍。

2、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2、3、4项的规定解除合同,并将已付款扣除滞纳金和因乙方违约蒙受的损失后退还乙方。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股权,每迟交一日按本合同股权总价款的__%交付滞纳金,超过____日,滞纳金加倍。

4、甲方超过____日未交付股权,则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2、3、4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付款项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5、违约方承担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第六条 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A)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_____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审查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八条 附件:共______份

1、股权转(受)让批准文件;

2、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决议;

3、出让方案;

4、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5、企业审计报告书(整体转让时提供);

6、其他材料:

出让方:(公章)______

受让方:(公章)____

20xx年xx月xx日

篇11:股权转让合同格式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二、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三、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公司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a)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内,将转让费 (大写) 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b)分期付款: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待甲方将上述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剩余尾款待上述公司全套手续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四、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五、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法人、股东依法承担;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八、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九、 甲方所有资料交给乙方之日起,交付资料后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债券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完全与甲方无关。

十、 违约责任:

十一、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十二、 争议解决约定: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十四、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股权转让合同格式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 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 号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 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 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 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 )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 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 万元,并在本协议第

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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