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独家招商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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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版独家招商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独家招商代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托物业概况

1.1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址: 。

1.3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商本项目全部物业约 ㎡。

2、委托期限

独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独家招商范围

商业建筑面积:约 m2

(以上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准的预售招商面积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积为准)。

4、承诺与确认

4.1 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2 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 且已取得对

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拟委托之项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和瑕疵,并愿意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3 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4 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5、联络和沟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1.2甲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资料,并应乙方的请求就资料中相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甲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3 联络沟通渠道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为双方信息送达的有效途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确保该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的稳定性,除非事先书面通知对方,不得变更。一旦相关信息送达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则视接收方收到并知晓相关信息。

6、甲方职责

6.1 甲方须在本合同书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6.2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单位。否则甲方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结果视作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作为乙方计提服务费的依据。

6.3 由于甲方房屋质量,售后服务,前期销售/招商带来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和解决。

6.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委托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6.5 甲方须在本项目所有宣传资料及广告上印有“独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7、乙方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确定本项目招商经理参与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

7.3 乙方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7.4 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对甲方提供的项目及客户资料保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商业机密,甲方客户私人资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7.7 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8、特别约定

9.服务费

9.1 项目招商代理服务费及溢价奖励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点商户:按双方确定的合作商铺月租金底价的 两 倍计算代理佣

金;

纯租金商户:按租赁商铺首年月租金之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月租金底价在 本合同签署 前协商设定;设定之依据为甲乙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定的《 项目最终招商商务条件》

9.2 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

9.2.1 甲方应在上月30号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日常运营月费为 大写( )。

注:

“日常营运月费”指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本项目商业策划及商业招商工作期

间所产生的执行团队工资、日常办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费用的总称。

10、招商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0.1招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月之内所有租出单位。结算日期为下月的10日结清上月。以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到首付款为标准确认结算服务费单位。

10 .2若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悔约,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的,则没收的客户定金及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该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代理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甲方核对后,应于下个月10日前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11、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第1条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2 合同的变更、解除须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纸质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将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足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3 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且必

须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单位的服务费,且乙方有权另行要求甲方承担 万元(大写: 万元整)的违约金。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务费及违约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服务费后10日内从销售/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11.5 若项目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报批手续、工程进度及推广预算计划等原因造成延误,则甲方考核乙方招商进度指标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员入场后因此类原因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则甲方需按 元/人.日承担乙方工作人员成本费,直到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障碍消除为止。

11.6 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每月的服务费,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的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1.1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的1.2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月服务费的

1.3倍支付给乙方,且从第4个月起,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项每日5%的延期支付违约金以及为追索此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法院受理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12、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表: 开户行: 账号:

篇2: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 该项目:

2. 正式开盘:

3. 报告: 指全案策划内容

4. 代理佣金: 指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策划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 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 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独家策划及销售招商代理工作。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二零壹肆年 月 日至二零壹肆年月 日终止。

2.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工作人员组成

1.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调研人员、市场分析人员、产品设计人员、市场营销等方面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 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用;

2.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有关资料的具体内容及提交时间见附件二),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3.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策划和招商工作。指定联系人为:--------------------、电话---------------------------------乙方应当与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 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 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并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

6. 甲方负责办理与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全部文件,乙方应当给予指导协助。

7. 有关现场招售中心、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招商手册、宣传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负责、甲方委派代表陪同了解情况并进行监督。乙方在谈判确定合同文本后,应将有关合同的签订交由甲方直接进行。在销售过程中,若因客户退房或逾期不签署购房合同及未按时交纳房款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房屋(或商铺)重新出售。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之约定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及销售招商费用;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策划报告,并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相应调整,直至策划报告完成;

3.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及时征求甲方对策划工作的意见,并就策划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邀请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4. 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处理。

5. 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6. 乙方应通观全局, 发现项目的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并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7. 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动修改, 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8.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和专家团对项目的各项规划设计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举行例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 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0. 乙方应召开并主持对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11. 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 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建议。

12. 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3. 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4. 乙方派出专业的销售招商队伍,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招商工作。

15. 乙方根据招商代理工作的需要,实施其它各项组织、经营、管理工作。

16.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第八条 策划费用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程完成策划工作,甲方支付乙方策划费用如下: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2. 策划工作进程:

1) 乙方应于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2) 乙方应于20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3) 乙方应于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4) 乙方应于2014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四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四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5) 乙方应于规定期限内将报告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审查,并与甲方商讨。

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达成共识。甲方审定后,报告经甲方签收视为本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审定合格之标准为

附件一所列工作要求。

6) 报告提交甲方后,如因甲方内部决策,造成对报告的修改意见不能在3个工

日内送达乙方,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可推迟提交下一部分的报告,具体推迟时间经双方商议后,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策划费用的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 (小写:RMB 元);

2. 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照本条第1、2款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全额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4. 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第十条 销售及招商费用

乙方在甲方通过的策划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招商工作,甲方支付乙方销售招商费用如下:

1.招商租赁商铺按照每个商户两个月的租金来收取招商费用。

2.销售公寓、写字楼、商铺等按照交易额的3%收取相关代理费。

第十一条 销售招商费用结算

1.乙方将客户成功招商至甲方物业内,并使得客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约,甲方需在租约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招商代理佣金。

乙方将相关商铺、公寓、写字楼成功销售至第三方,并与甲方签署正式合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3.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私自进行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租约,甲方应按照策划报告中的租金定价支付给乙方佣金。

4.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能按策划报告中的租金价格完成招商, 甲方应按照策划报告中的租金定价支付给乙方佣金。

5. 因客户违约, 导致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罚没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应将已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用。

6.在本项目相关商铺、公寓、写字楼等在销售或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议价费用应做为乙方的全权代理费用的一部分,甲方需在相关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招商补充条件

1. 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内容。

2. 为确保乙方利益,如甲方有意向客户进入,也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中规划方案,并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驻。

1. 甲方介绍之客户顺利进驻物业,此客户仍然为乙方有效客户,甲方需支付乙方此客户佣金总额的50%作为乙方收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若违约方在7个工作日内仍未能履行合同,(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之策划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全部或部分应向乙方支付的策划费用。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招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无法执行销售招商的面积,甲方须按照乙方策划提供的租金额度向乙方支付销售招商佣金总额的50%作为招商补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1.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 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具有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之策划服务的合法资格。

第十七条 其他

1. 附“策划纲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附“甲方须提交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 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章) 乙方:威海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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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 (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

2、地址: 市 路 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招商面积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

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篇4:简单版招商代理合同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招商面积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计________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

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组成人的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及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不计算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配合。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约定日期并未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帐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招商方案。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

6、乙方在提交招商方案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7、乙方应纵观全局,对该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8、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该项目租赁中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商,并配有乙方的名称及商标标识。

10、乙方每隔两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即时相应调整决定。

第七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相当于首年度月租金之__________________ %,即__________________月租金。

2、代理佣金支付

a、代理佣金支付为月付,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报酬。

b、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日期7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于合同总代理佣金的5‰每月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c、甲方如在合同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d、代理佣金结算以租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依据。

3、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以该项目价格定位为准(见附件四)。

4、若乙方招商过程中,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见附件四)。

5、该项目如需引入外埠租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漏给他人或用来谋取商业利益用途。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条款,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价之支持提交给甲方。

2、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度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RMB元。

3、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预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租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作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收代理佣金的50%作为服务费。

4、为保证该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具体指:报价、租期、免租期、付款方式等各项招商条款。

5、一切由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之报告、文件、文案、统计数据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6、本协议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5:简单版招商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招商代理位于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__________________ ”整个项目的商业策划、招商代理。

乙方代理招商的整个项目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委托乙方的实际可招商面积为准(具体面积以店铺划分后的店内可租赁面积为准,不含通道等不可做为出租经营使用的公摊面积)。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商工作的具体总面积,及涉及区域,后续以项目推进过程中甲乙双方最终书面约定为准。

二、地点招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的物业地点:共招商面积。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商业咨询顾问、招商阶段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业招商完成率达之日止。(招商完成率达70 %后,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约。

四、报酬标准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包括招商启动费、招商代理费。招商费系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时招商启动阶段、招商阶段应取得的报酬。

1、招商启动费含商业顾问咨询费:人民币。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相关规定履行。

2、招商代理费: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相关规定履行。

五、费用结付

1、招商策划费用的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前期策划招商启动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

2、招商代理费的支付:

1)对于乙方介绍促成签约的商家,甲方将按该租户第一年月租金的倍支付给乙方,作为招商代理费。

2)支付方式如下:在乙方和商家签订店铺协议后,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现阶段所招面积代理费的,同时扣除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招商启动费。(若代理费用不够抵扣的情况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付款时,在乙方完成所约定的招面积后支付全部代理费尾款。

3)如租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或联营合同之后悔约,已收取的租赁定金或违约金被甲方没收的.,乙方有权获得该违约金的作为招商代理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条2、1)”约定的招商代理费。

六、招商成果的界定

1、根据甲方需求及具体市场变化情况,以甲方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招商阶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阶段性招商计划书》作为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的审核,《阶段性招商计划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三存档。具体考核标准以《商家确认书》所确认的比例为准。

2、在委托期内,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店铺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首期合同约定费用。在委托期间,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绍,由乙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约的也视为乙方招商成果。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应协助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并保证乙方对此项目的独家招商代理权,并按时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2、甲方应保证履行并承担意向协议及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职责。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策划和招商工作。乙方应当与甲方及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代表以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召开的会议,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报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管理全部租金的账务工作,负责全部租金款的收取并有效使用,同时负责对外开具发票。

6、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招商接待场所,并提供招商接待场所日常办公设备(桌、椅、电话及供招商专用的两组以上电话线路、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并承担售楼处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安、保洁、水、电、电话费、饮用水、纸张、文具等含VI系列易耗品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销售现场需遵守办公用品使用和维护守则,如有非正常损耗则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7、《商铺租赁合同》的内容必须经甲方许可后印制,由甲方复核认定,并由乙方协助甲方与承租者签订。如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须对有关条款进行改动,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8、审核并确认该项目招商所必需的广告宣传资料,负责实施广告投放,承担该项目的广告投放费(广告投放费包含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牌宣传单售楼处广告包装现场推广活动费用)和礼仪及招商推广等活动费用。

9、甲方须在营销中心交付使用时提供招商接待场所,以保证项目客户积累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提供书面意见并监督指导各合作方完成招商场所及招商相关配备等具体工作。

10、委派专人配合、协调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顺利完成全部的代理招商工作。

11、乙方对本案项目的参与人员必须报甲方审核,对服务不满意者,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并在甲方同意下更换工作人员,新的工作人员须在一周内到岗。

12、甲方有权在发生重大违约事故时,追究乙方适当的经济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13、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入伙。如因工期延误,则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招商计划和任务;如因工期延误过长,导致乙方招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双方以协商为前提,但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14、甲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提高效率,对乙方书面提交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建议按照合理时间要求及时答复,否则,造成工作延误等问题由甲方负责。

15、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和组织好项目的策划、招商服务,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负责代理招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项目商业相关建议进行提出,包括招商策略的实施及招商人员的培训、商业咨询、信息反馈、接待、带客户到现场看商铺等事宜;

3、乙方不得擅自降低租金,但因实际招商需要而进行修改租金的应报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实施;

4、乙方应适时根据招商进度对已完成的策划及招商方案进行修改,提交应变招商方案,防止由于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招商开始后乙方须把真实的资料及客户档案以周报表、月报表的形式提交甲方(包括电子文本);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指定人员做工作汇报,反馈存在的问题、工作实施效果、竞争楼盘等信息,并提交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工伤、事故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招商工作过程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不得在本项目现场摆放其它项目招商资料;

9、乙方协助筹备有关该项目的展销会需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并协助监督相关设计公司或礼仪公司安排展销场地内各种布置及摆设;

10、若乙方在服务期届满前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11、乙方工作成果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均需附带电子文本;

1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开展工作,确保阶段性委托工作内容及招商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提供甲方随时检查;

13、合作期内,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各项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经手客户交纳的租金款项,所有的租金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甲方出具收据或者正式的物业租赁专用发票。若有违反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客户资料,若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九、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部分应向乙方支付的招商启动费用。

3、合同有效期间,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4、在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出台对房地产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或因甲方工期拖延、甲方对项目的

开发和招商不具备合法、完备的手续等原因致使项目招商受影响,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权不归还甲方前期招商启动费。

5、乙方不得擅自就本项目相关事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包括承租者)签订任何合同或做出虚假

承诺,否则由此引起损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房源重复租赁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及第三方(包括承租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合同与附件

1、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针对本项目合作事项的主合同。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引进商家而需要相关证照,甲方需配合提供。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一:《商家确认书》;合同附件二:《阶段性招商计划书》

十一、其他条款

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聘用对方工作人员,如有违约,则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结束,如未能按时结付,该协议继续生效,结付清楚后协议自动终止。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立即着手进行合同约定的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篇6:标准版委托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项目签署正式合同并产生法律效力或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的正体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_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7:常规版代理招商合同

甲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乙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甲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项目”)的开发经营者,对项目具有开发权,乙方具有甲方认可的项目招商经验和出众的招商实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招商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

1.2项目位置: 。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乙方应为项目提供商业策划方案及招商、招商推广执行方案。

2.2在甲方所要求及限定和政府部门所批准的项目之可租赁面积范围内,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招商代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业后满一个月时止。

3.2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准备工作,按本合同终止条款进行处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本合同到期后有继续合作必要的,则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磋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及准确数据,并在条件许可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于乙方充分了解项目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进行项目策划以及代理招商工作。

4.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4.2.1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文件)。上述资料由甲方在乙方正式进场时提供复印件;

4.2.2关于招商所需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层高、面积、规格等。

4.3甲方负责对乙方就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项目交底,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工程技术方面咨询的,甲方应当解答有关疑问。

4.4甲方负责办理招商行为得以合法进行的必要手续。

4.5甲方负责准备招商所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应财务用具(包括收据、发票等)。

4.6在招商过程中,甲方应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人员(如财务人员)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4.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招商工作,根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招商计划和乙方的合理要求,在资金和物料方面提供及时支持。

4.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突发事件。

4.9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5.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

5.2甲方有权就招商工作对乙方提出建议或工作要求,乙方应当采纳,若有异议,应与甲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招商工作中所出现的失误或不足,乙方应当纠正。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乙方应分阶段、分主题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招商等实际操作报告(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主题提炼、活动组织方案等)。

6.2乙方在提交各类报告时,对报告内容要向甲方予以解释。

6.3乙方负责进行招商现场管理,管理好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各类招商物料。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担任招商管理人员,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6.4乙方根据甲方合理的时间要求完成跟项目有关的所有策划和招商工作,提供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6.4.1市场调查研究;

6.4.2商业分析;

6.4.3 商圈分析(人口因素、商业竞争、商圈分析、商圈供给特点);

6.4.4 项目优劣分析;

6.4.5 项目定位(商业业态业种组合及分区规划、户型组合);

6.4.6 住宅及商业部分定位及建议;

6.4.7 设计方案、建筑规划建议书;

6.4.8 招商策略、推广策略报告;

6.4.9 招商准备及时间安排;

6.4.10 项目静态成本财务可行性分析。

6.5 乙方指导和配合广告机构做好整合推广工作;对广告机构所制作的平面、广告设计、宣传资料及各类文案进行审查并提供书面建议。

6.6 乙方对项目招商中心的设计、装修及布置方案的确定,招商物料的准备以及对模型制作,提供书面参考意见并配合工作。

6.7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有关法律文件制备工作、取得合法证件。

6.8 乙方根据整体营销策略和媒体整合计划,指导甲方和广告公司,制定项目推广费用预算。

6.9 乙方应根据推广计划,配合甲方进行各种活动、事件、展会的具体组织实施。

6.10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计划完成招商量,并对招商工作进行控制。

6.11 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6.12 乙方派出人员按照甲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商铺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客户联络并签订合同。

6.13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14招商签约率按第6.15条规定的招商签约率考核方式计算,本项目招商率的考核时间截至项目开业日期止。

6.15 招商签约率按招商面积考核计算,招商总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代理招商面积为准),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达到相应的招签约商率。

6.16 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6.17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收集包括联系方式、地址在内的各类客户信息,应确保客户首次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6.18 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等行为从事商业活动。

6.1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第七条 乙方权利

7.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所有合法文件。

7.2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有关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有关合法证件办理进展情

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7.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完成委托工作,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乙方应恪尽职责,本着为甲方负责态度,依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内容;对于项目进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涉及有关责任的,应依照合同约定解决。

7.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组成

8.1 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提供,在整个服务项目中配合乙方安排、执行和与乙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乙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甲方行为,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8.2 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安排、执行和与甲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3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配备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均与各方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各方应与上述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上述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九条 费用承担

9.1项目以下所有策划费、推广费用、招商物料、差旅费(含异地调研费)、招待费,均由甲方负责准备并承担费用:

9.1.1 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宣传材料和招商手册的设计和印制、模型制作、活动组织、展会参加、礼品制作费、装饰印刷费、规划方案设计费用;

9.1.2 包括但不限于本城市及外地招商中心、展示厅装修及电话费和水电费、所需家具、电器、电脑、招商用车。

9.2 凡属于由甲方承担的各类费用,如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具体实施的,则乙方在具体实施前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交费用预算,在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具体实施,在经批准预算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租金标准

10.1项目租金策略确定原则为:以集团下发的项目租赁决策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各项佣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11.1 招商面积为项目交易区面积、项目品牌展厅面积和项目自招展厅面积之总和。集团招商中心负责项目品牌展厅(例如:月星家居、红星家居、居然之家、香江家居等)品牌招商引进工作,其中由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品牌展厅洽谈签约,由甲方负责设计方案、工程条件对接等工作。

11.2 招商佣金为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项目交易区招商佣金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之总和。

11.2.1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计算标准=项目交易区平均月租金×项目品牌展厅招商面积×2个月。

11.2.2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凡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甲方收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由商户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标准与乙方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1 考虑到招商代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各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结合乙方已实际完成的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进行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有商户中无论是否为甲方推荐或提供的关系商户,该类商户已签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均纳入计算乙方已完成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并结算乙方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3 购买商铺的客户租赁自己购买的商铺也视为租赁商户,须计算和支付乙方全额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乙方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A、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指当期经乙方代理,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面积;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的结算:须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质保金等费用;

B、月租金: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确认的标准租金,该标准租金为免租期结束后商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C、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指当期累计达到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面积率所对应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佣金率;

D、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指至上月末止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与上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差;

E、当期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11.3 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得招商佣金的结算报告,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审核确认后,在每月10日前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实际招商成果向乙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项目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准),项目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含80%),若未达到,则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12.1 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有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2.2 乙方承诺在策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欺骗客户,不在策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项目形象。

12.3 乙方承诺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12.4 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2.5 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6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

12.7 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送达。

12.8 合同履行中,若达成一致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12.9 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

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守约方除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3.2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达到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策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 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出现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15.1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15.2 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后,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6.2 如双方决定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8:常规版代理招商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篇9:常规版代理招商合同

签约日期: 20__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业主公司名字

公司地址坐落于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公司地址坐落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0楼(以下简称“乙方”)

缘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约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提供首席招商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定义

“该物业”指位于物业名称“”。 “租赁区域”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

“租赁区域总面积”指零售商业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租赁意向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意向合同书。 “正式合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该商业”指该物业的零售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 “业主”指、其合法继承人、转让人或受让人。 “开业”指业主以不同形式宣布项目商业裙楼部分的开业当天。 “首席招商代理”是指:

由乙方的招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租户招商工作,乙方是甲方首席的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参与甲方在招商过程中的招商前置作业、项目定位调整及招商策略的协助工作,并接待及处理其他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介绍之租户。

二、合约期限

自签订本合约书之日起,至甲方所提供的零售商场开业日。

三、终止合约条款

1)代理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规定之各项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及应提供的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甲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有改进,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约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15日后为准。

2)在代理期间,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甲方不得无故不支付乙方合同所规定之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付款要求,如在乙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即被视为终止本合同。

3)如双方确认终止合约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顾问费用及招商代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对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在代理期结束后6个月内与承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承租商户保证金时,甲方按应支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标准结算给乙方。

四、乙方关于该物业的首席招商代理责任,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拟定符合定位要求的招商策略与阶段性计划。

拟定租金方案并负责就市场趋势及其对租金水平的影响,以及适用于该物业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 制定整体租赁策略及租赁调控策略。就租赁限期、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等有关租赁该物业条约的制定提供意见。 就租户组合、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拟定目标租户建议名单,圈定招商对象。

乙方在得到甲方正式委托后,应迅速筛选受托项目之目标客户,并在带目标客户看过项目后将就本项目所填写的“客户确认书”(含目标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客户业务种类等详细资料以及客户需求情况)于甲方处备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后,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的代理客户。乙方应在代理期间随时填写“客户确认书”于甲方处备案确认。 8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将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招商小组(见附件一)。招商具体事务由成都仲量联行商业零售部副董事廖曦小姐担当项目首席招商负责人,负责在招商过程中的协调、跟进。项目小组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此前需由甲方确认)。

乙方安排与甲方每月不少于一次例会,地点原则上为西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不定期会议)。会议讨论租赁策略和租户拓展计划,以及租务代理的进展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每周提供一份招商进展与租户拓展计划报告。

乙方在项目启动全面招商时按照实际情况将会派驻场一位或以上招商人员负责团队客户的整合、带看客户及接待上门的客户。

五、招商时间要求及工作成果

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业种业态组合、招商进度规划及工作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合同另定。

六、保密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七、代理顾问费

7.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100%租赁完成时截止。

7.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顾问费为每月人民币

7.3 代理顾问费的支付:

乙方将在代理顾问服务开始后第一个月起,每月的前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的指定帐户。如应甲方要求延长服务期限,则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仍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

八、招商代理费

8.1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主力店是指百货、超市、电影院、家居卖场、家电卖场等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业态。

1) 百货、超市、家居卖场类:

招商代理费为相当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之2个月的金额或保底金额两者取高的方式确定。

(注:用作计算的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确定之租赁期内的平均月租金,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 电影院类:

面积小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面积大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5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8.2 非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

承租方经乙方介绍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且已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证 金/押金的,视为乙方完成了该承租方相关的委托事项(“成交”)。

如成交的情况下,甲方将以以下二种形式之一计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1). 租户以固定租金形式或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

2). 租户以其它形式(注2)计收租金:

a.合同年限在三年以下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5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b.合同年限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8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注1:用作计算之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约上所确定之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注2:其他形式包括: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利润分成。楼层平均预算租金会在招商工作正式开始的提前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3 招商差旅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境内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招商需要,乙方工作人员赴海外进行招商,如费用要求甲方承担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包括费用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该费用。

九、招商代理费支付方式

1)招商代理费于实际承租商户签署承租意向书且甲方收到该承租商户的定金或首期保证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和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作为第一笔招商代理费,余下之招商代理费则由甲方与实际承租方于正式的租赁/联营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全额保证金或押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

2)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是任何原因,如租户签订了承租意向书后,但最终未能完成签署正式租赁/联营合同,而且甲方已向该租户退还了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內,全数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但是,如甲方没有退还该租户的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无需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

3)本合同终止日当天起计壹个月内,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完成结算,经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十、合同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图则、工程规格及建筑用料、屋宇设备之详情、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在研究中所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以配合乙方的工作。

3) 甲方将协助向乙方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及时反馈乙方交付的顾问报告意见,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招商工作。

4) 甲方与租户签定预租/租赁合同前提供相关法律资料及文件,如各项许可证、批文、同意书、土地产权证及其它相关资料文件之副本。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甲方若遇任何紧急情况,有权召开需乙方参加之紧急会议,但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和议程。

7) 甲方拥有本项目可接受的承租零售商租约条件(品牌、店铺位置、面积、租金水平、优惠条件及合约年限等)的完全决定权。

8) 乙方应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研究该项目和编制报告及招商材料,报告及招商材料必须客观并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9) 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方案等,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到任何第三方项目;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告、方案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应得招商佣金,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逾期天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为当期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该费用不足乙方已经完成招商的本合同约定应得佣金,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索相应的招商佣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免责条款

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十三、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2. 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四、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十五、语言及文本

本合同由中文做成,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该商场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方:

———————————————————— 甲方公司名字 (甲方)

签署方:

—————————————————————

签约日期: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常规版代理招商合同范文

篇10:新版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__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__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甲方投资开发之__的商业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解释:

本项目:指项目商业部分。

合同:指“__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即本合同。

服务内容: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独家整体招商代理顾问服务。

招商成功:以甲乙双方与第三方签订商业运营招商协议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协助甲方梳理本项目整体招商方案,提供招商整体策略的建议;

(二)依托乙方资源,协助甲方为本项目引入品牌运营公司入驻;

(三)协助甲方同政府沟通,为本项目向政府争取优惠扶持政策;

第三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二)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拥有的本项目相关顾问服务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2) 甲方指定至少一名对接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文件并加盖甲方印章后方可视为甲方确认。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2) 甲方对乙方任何阶段工作的回复,可以自由选择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回复,并以发出时间为有效回复时间。

3) 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项目顾问工作成果提出调整要求,并拥有对乙方所做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完不成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开展项目整体招商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整体招商工作进度。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已持有的完成本项目相关顾问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各阶段咨询服务费,并在甲方费用不及时支付时停止服务,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前期顾问工作服务目标

1) 乙方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完成对符合标准的品牌运营公司的实地调研与对接。

2)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至少一家品牌运营公司,如__商城、__集团等,与甲方对接洽谈合作事宜。

第十条 招商成功的认定

第十一条 前期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每月人民币30,000元定额专业服务费用,持续时间为3个月。

2) 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月定额专业服务费用。

3) 乙方根据甲方相关付款流程出具付款申请、出具相应合法发票等。

4) 如项目招商成功,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另行签订备忘录约定。

5) 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后1年内,甲方和/或乙方不得雇用或以其它方式实际雇用对方公司员工。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泄露方应当据实赔偿对方损失。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各类费用。如甲方延迟付费超过10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阶段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阶段工作成果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但乙方未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服务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7.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17.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7.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和政府指令。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8.2 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部分,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条款及乙方实际工作阶段及成果结算咨询服务费。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转让

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2)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继任方说明该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条款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 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模板

篇11: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本会地址:

北京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有效日期:

为了加大甲方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取得的良好成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授权确认: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本次活动从事征召赞助的相关工作,以及本活动顺利进行所需的其它方面的工作和事宜等。乙方同意协助甲方为本次活动从事招商引资,以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工作和事务等。

二、甲方将于 年 月 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 年的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配备两名专职人员与20_余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进行沟通。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在行业网站和协会网站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其中包括:

(4)为甲方提供国外或台商及国内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5)利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中国招商引资促进会” ,“中国企业网”,\"中国招商引资网” 中国珠宝网、____网等专业经济界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常任理事大会公布甲方展会信息,提上会议议程。

(7)在各网站开通甲方展会信息论坛,扩大会展招商的力度。

五、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六、在乙方推荐,商务谈判后成功落实的投资项目,甲方根据投资情况的 %作为乙方的佣金报酬.佣金报酬根据投资商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投资商项目资金到位后的 七 个工作日内.

七、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八、本协议属于绝密协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相关内容,否则将赔偿对方 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作为违约金。

九、招商活动的前期办公费用分为三级(见附件)

十、注意事项:

1、本协议自甲方委托招商所需办公费用到乙方账户后方自生效。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七天内甲方应将所需费用打入乙方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篇12: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地块商业部分之招商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该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主力商业及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指标数据以最终政府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四、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_________地块商业约4400平方米进行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代理服务等工作。该项目后续商业的代理服务,根据乙方招商业绩和服务过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篇13: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 (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第三条:合作方式和服务形式

一、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招商目标(附平面图及体量指标)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 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招商服务月费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二、招商费用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1)纯租金方式:计租日起首年租金计取;

(2)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 以保底租金计取;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4:委托代理合同标注版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篇15:版委托代理合同怎么写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产品,乙方作为_________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____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展本协议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委托代理合同版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篇17:委托代理合同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8:委托代理合同版

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_______%。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帐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9:委托代理合同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_________%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_________%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元(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