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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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浩喜欢章鱼烧”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了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合同(共11篇),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

篇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基础与主体工程的施工建设(不包括水、暖、电、钢筋、木工的施工)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零星工程。

四、工程工期: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工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顺延工期。

五、 质量要求:

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甲方指导现场管理代表及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1.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2.工程或其它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4.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六、 单价:

1、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

2、计算方式:按主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为计算

3、质量、安全、进度、文明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

4、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七、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大轻包方式及包人工、包工具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次月开始每月15日结算上月工资,按完成工程量的50%付款:工程款的45%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对于未按本合同条款所增加的任务单金额均给予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乙方需上缴的人身保险 元,由甲方代扣代缴。

5.政府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工程式由甲方按工程式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乙 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各种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乙方施工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各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本工程工人自 年 月 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总体进度计划。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信宿、就餐等问题(费用由

乙方承担),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管。

5. 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 ,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本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现场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此协议书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不按时支付工程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支付每日 %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七、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其它:

1.乙方进场后,乙方不能履行约定的文明、安全、进度、质量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扣除款项作为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付给乙方承包价格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医疗费等一切费用。

3.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4.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的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幕墙工程为3年。

7)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篇3:房屋保修范围

在家庭装修过程中,很多人都会有不少与当初设想不相符的地方。但是有合同内容不明确,使得大部分消费者吃哑巴亏。在装修合同中,装修保修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怎么签订装修保修协议呢?

1、家装保修的内容范围有哪些?

保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本身的质量缺陷,如开裂变形、漏水渗水等。

B、由于施工操作不规范,致使装修户使用中出现故障、损坏,如跳闸短路等

C、家庭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损坏,如搬家时的磕碰等。

如果出现前两种情况,应由装饰公司无偿进行返修;而出现第三种情况,由于装修要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也应该由装饰公司负责修补,但装修户应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

如果按时间划分,保修一般分几次来进行:第一次使用户入住一两个星期后进行的保修,主要维修装修户在搬家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些小磕碰,以及入住以后水电方面的问题;第二次是半年后的常规项目报修,如由于干燥原因出现的裂缝、脱落、变形等问题;第三次是在装修完成一年左右的时间对由于季节变化而造成的问题,以及其他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2、签订装修保修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1)将保修基金写进合同里。保修基金是指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业主保留装修工程总款的5%,若是装修工程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再将这部分钱交给装修公司。保修基金是业主维护自身权利最有利的武器,所以在签订保修协议时最好将这一条加进去。

(2)明晰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装修保修协议也是由装修公司出具的,因此在一些条款的制定方面难免会偏向装修公司。这就要求业主在审阅协议时要仔细认真,对于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提出异议,要求装修公司予以修改。例如装修公司负责修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对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这样的条款明显是霸王条约,业主必须当面提出异议,要求装修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且对质量问题在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装修质量问题责任鉴定。家装纠纷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认责的偏差,家装出现了问题,业主觉得是装修公司施工的问题,而装修公司认为是业主选购的材料有问题,要不然就是使用有问题。若是遇到这种问题,业主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请第三方相关单位鉴定,证明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其维修赔偿。

(4)修复项需重新验收再延长保修期。有些业主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房子的某个项目总是出现问题,装修公司开始还来维修,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问题又出现找装修公司时,装修公司却以过了保修期为借口拒绝免费维修。为了避免这样的状况出现,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订保修协议时就要约定好,保修期内产生质量问题的项目维修之后重新验收,并于重新验收之日起再延长保修期。

(5)保修期满后房屋问题的解决。房屋保修期已过,但是房屋出现了问题,该找谁去解决?这是许多业主心里的疑问。其实保修期过了,业主也可以找装修公司来维修,只不过维修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相关知识:关于装修保修的问题

1、为什么他们不给我保修?

有时候,装修公司会打出接口:因为油漆涂料是你自己买的,装修公司只负责了施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能确定是材料的问题,还是施工的问题,所以装修公司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直接找到原施工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证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后,装饰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为用户换工换料,不可拖欠。如果装饰公司拒绝为用户保修,这时用户可以直接向家装市场的质检部投诉,由市场管理部门出面勒令装饰公司为用户无条件保修或直接由市场为用户保修。

延伸阅读:

杨小姐装修后入住,不到一年就出质量问题,装修方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维修;何先生与家装公司约定两年保修,对方却称并非所有项目都在保修范围,要求收费维修……“这都是前期忽略家装保修期留下的隐患。”市消协家装投诉站蒋斌透露,近年来因为质量保修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断,占到了家装投诉三成左右。业内人士提醒:装修,装修,没有谁敢担保装了就不修。装修业主们在关注施工质量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家装“保修期”,售后服务也是放心入住的一大保障。

装修业主:事前忽略保修期出问题才后悔

杨小姐去年3月装修二手房,双方签订合同,但并未约定保修期。今年6月,杨晨发现厕所瓷砖脱落。她通知装修方来修理,对方却称保修期半年已过,拒绝上门维修。

水韵天府的何先生算是细心的,两年前装修时特别约定了两年保修期。入住一年后,水管突然漏水,客厅墙面轻微脱皮。他立马要求装修方上门维修,但对方却出具一张收费明细。

“明明在两年的保修期内,为何还要收费?”何先生很纳闷。对方称,并非所有项目都免费维修。因为合同是家装公司自己制定的,条款中也确实未详细说明,何先生只好忍气吞声。

像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一些装修业主签订合同时,审装修报价,关心材料品牌,强调竣工时间,甚至重视施工工艺,但恰恰忽略了家装“保修期”。入住后维修难,才后悔莫及。

家装公司:保修年限不同按规定最低两年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市面上多个家装公司发现,凡是正规家装公司,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都会明确规定家装保修期,不过,每家公司保修年限不同。一线品牌大公司的保修年限较长,川豪装饰整装质保承诺三年,水电和防水工程承诺五年;华达装饰整体保修期为六年。

每家公司保修期都不相同,家装保修年限到底该多长呢?装修业主该如何抉择和判断?“国家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成都市建筑装协会秘书长严静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的防漏为5年”。严静说:“一些品牌家装公司承诺保修期超国家标准,也是施工高质量高要求的体现,这也可作为装修业主挑选公司的一大参考因素”。

专家支招:认清标准合同竣工才填保修卡

既然国家对家装保修期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家装公司就应该严格遵守,为何还有那么多装修业主会因为保修问题而与装修方扯皮呢?市消协家装投诉站蒋斌分析,出现这种情况多是因为装修业主遇到没有资质不合法的装修队伍,或是不按正规操作的小公司造成的。

要规避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还是找正规家装公司,“最重要的是要签正规合同”。市装协秘书长严静指出,目前成都市正规家装公司都是使用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编制、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成都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这个标准合同中第十条就明确规定了家装保修期,合同中并有附件十《工程保修单》,里面详细注明了从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内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由家装公司无条件维修。标准合同中也默认了凡是属于家装公司施工范围内的基础工程,都属于保修内容。

成都商报记者从川豪、东易日盛、业之峰、华达等多家品牌家装公司了解到,大品牌公司会在竣工验收后还专门为装修业主办理一张售后保修卡,或提供一本保修手册,里面明确了各公司自己的保修期和各施工项目的保修年限。

篇4:保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合同双方需遵照执行。

一、甲方确保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甲方24小时内赶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耗材,不得自行拆装机器或另请第三方维修,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上门费,维修费。合同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甲方以市场批发价为乙方更换,且负责保修,配件费用由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四、乙方硬盘数据不属保修范围。乙方需注意备份,如被病毒等破坏,甲方可协助修复,但另行收费,且不一定修好或多长时间修完,但保证不会破坏更严重。

五、甲方所售配件都贴有保修标签,乙方应确保完好无损,否则甲方不予保修。配件保修期以甲方更换该配件时开具的保修单为准.。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七、被保设备、保修费用如下:

设备名称配? 置单 价数 量保 修 期 限保 修 金 额

总? 计 万仟佰拾元整(¥ 元)

八、以上金额,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篇5: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以下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保修。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筑工程保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坚持建设单位对用户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原则。

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称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无偿保修,保证质量。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鉴定单位鉴定,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结构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

用户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五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还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防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

第六条 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一)土建工程:阳台窗台漏水;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内外墙及天棚粉饰装修开裂、起鼓和脱落;门窗变形、开关不灵;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等,保修期为2年。

(二)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上水管道渗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渗漏;电器安装不符合标准,保修期为2年。

(三)建筑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四)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供热、供冷工程等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对用户的保修期限自用户取得准住通知单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属于工程保修范围。

第八条 建筑工程保修期间,用户有权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保修和赔偿的要求,也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第九条 市、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设专人接待、登记用户的投诉,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必要时组织鉴定,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保修,并实施监督。

第十条 责任单位在接到用户保修要求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确属工程保修范围内的,与用户共同确定保修内容,并在十五日内予以保修。工程保修中,用户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一条 保修项目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图纸的要求。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责任单位被解散、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的,保修由其主管机关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分立、合并或其他变更的,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在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导致的质量问题,有关单位按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一)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二)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三)属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虚假或错误检测报告的,由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实行保修抵押金制度。

在建设单位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将保修抵押金存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或者由建设单位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保修抵押金的存入、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存入标准:

(一)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

(二)工业与公共建筑按工程造价的1.5%;

(三)其他工程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确定的比例。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满,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应按下列规定退还:

(一)在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或虽已出现,但施工承包单位已按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抵押金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施工单位。

(二)属于施工承包单位责任,但建设单位未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也未经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同意,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的,维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和利息仍退还施工单位。

(三)施工承包单位已终止或变更的,按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费用从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不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并补发《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不按本条例规定保修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责任单位存入的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 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妨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篇6: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保修。”

二、第三条修改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筑工程保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保修的监督管理。”

三、第四条修改为:“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坚持建设单位对用户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原则。

“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称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无偿保修,保证质量。“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鉴定单位鉴定,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结构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用户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四、第五条修改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还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防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

五、第六条修改为:“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一)土建工程:阳台窗台漏水;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内外墙及天棚粉饰装修开裂、起鼓和脱落;门窗变形、开关不灵;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等,保修期为2年。”

“(二)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上水管道渗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渗漏;电器安装不符合标准,保修期为2年。”

篇7: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

“(四)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供热、供冷工程等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对用户的保修期限自用户取得准住通知单之日起计算。””

六、第十一条修改为:“保修项目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图纸的要求。”

七、第十四条修改为:“建筑工程实行保修抵押金制度。“在建设单位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将保修抵押金存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或者由建设单位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保修抵押金的存入、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八、删除第十七条。

九、第十八条修改为第十七条。

十、第十九条修改为第十八条,修改内容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不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并补发《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十一、第二十条修改为第十九条。

十二、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条,修改内容为:“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内容为:“妨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内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删除第二十五条。

十七、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四条。本决定自6月25日起施行。

篇8:建筑工程拆迁房屋的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 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 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篇9:保修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机身号码

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保修服务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_ 小区(大厦、商住楼)物业在保修期内完好和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本物业保修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保修,并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保修项目和期限:

按国家、省和东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住宅质量保

证书》等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5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9、卫生洁具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说明:

1、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报修时间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但直到保修期满后一直都未彻底维修

好,建设单位不得以已过保修期为由而拒绝继续维修,必须彻底维修好。

二、甲方责任: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甲方负责保修:

(16)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____1___小时到达现场,___1___日内修复;

(17)水电系统___1___小时内到达现场,___1____日内修复;

(18)智能化系统___1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___1___日内修复;

(19)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3.负责有关物业保修范围内的投诉处理,不得将保修范围内的问题推卸给乙方。

4.重视保修质量,避免反复维修,给业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响。

三、乙方责任:

1.及时将业主反映的保修项目、内容等提供甲方实施保修工作。

2.督促甲方适时作好保修工作,并协助业主一同作好保修质量的检查、验收。

3.对甲方不按协议履行保修责任的,根据相关业主的反映,报修项目及所需经费,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协商解决处理有关事宜。

四、对甲方不按协议履行责任___1____次以上,或造成业主集体投诉的,由业主委员会协助乙方出面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良平社区或寮步镇房管所或东莞市房管局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协议期限未满,如乙方退出物业服务,本协议书自然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到期满。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送辖区房管所一份、市房管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设备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合同双方需遵照执行。

一、甲方确保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甲方24小时内赶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耗材,不得自行拆装机器或另请第三方维修,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上门费,维修费。合同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甲方以市场批发价为乙方更换,且负责保修,配件费用由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四、乙方硬盘数据不属保修范围。乙方需注意备份,如被病毒等破坏,甲方可协助修复,但另行收费,且不承诺一定修好或多长时间修完,但保证不会破坏更严重。

五、甲方所售配件都贴有保修标签,乙方应确保完好无损,否则甲方不予保修。配件保修期以甲方更换该配件时开具的保修单为准。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七、被保设备、保修费用如下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

八、以上金额,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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