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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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todayisfine”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共10篇),欢迎阅读分享。

篇1: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8个方面16项措施规范旅游市场,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

8个方面主要是禁止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禁止旅游市场垄断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管理;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加强行业自律;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监管。

16条措施包括: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1月31日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国家旅游局移交我省查办的案件,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对涉及其他省(区、市)旅行社的重大案件线索,请求国家旅游局协调督查督办;对旅游购物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查处,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4月30日前完成重点整治限制外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当地开展合法经营和服务、旅游经营者或行业协会组织以各种方式形成垄断等行为;6月30日前完成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购物店、有关景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实时监控,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制定出台我省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研究出台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方案,明确协会职能,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自律机制;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实现旅游投诉同一窗口受理办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篇2: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工作组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四黑”,以“黑车”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旅游市场“黑社、黑导、黑店、黑车”行为,对“四黑”行为发现一起,按照“一次性死亡,没有下不为例”的原则顶格处罚。在整治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简易程序处理一般交通违法125起;查获非法营运客运车辆51起,已移交运政部门依法处理;查获旅行社、导游人员涉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服务6起,由县旅游局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和处理。

同时,工作组大力开展涉旅物价检查,对泸沽湖景区和丽宁二级路宁蒗段至泸沽湖景区公路沿线购物点、餐饮住宿接待点进行了全面的涉旅价格巡查,重点加强交通运输、门票、索道价格、宾馆饭店、超市、银器、药材、游船等价格的.巡查,要求明码标价。并对春节期间网络上“天价”房费11家涉事宾馆酒店以及明码标价不完善的酒店宾馆进行了“回访”检查,涉及酒店宾馆已对其服务价格进行了完善和整改,杜绝景区住宿违规涨价。进一步加强景区沿湖一带里格、尼赛、小落水、浪放等村庄涉旅价格宣传,已发放张贴告诫书260份,发放政策价格宣传单500份,免费发放商品标签10000张,整治景区购物店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篇3: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即日起我省将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行动。此次行动采取七条措施,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行动期间,我省将强化旅游质监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企业;综合“12315”“12301”服务热线投诉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区”“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精准治理;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主动公开检查结果;完善旅游失信记录信息发布制度,通过“诚信福建网”“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服务不良信息记录;继续开展“公开诚信经营旅行社”活动,引导旅游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的`承诺,发挥旅游行业自律作用;密集开展抑制“不合理低价游”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游客事迹征集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施教;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发动旅游志愿者、社会监督员对团队旅游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篇4: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一是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按照相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合同签订不规范以及“市内及周边一日游”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不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的责任。

三是推动“1+3”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果,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活动。

四是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旅行社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营造行业新风;设置“旅游服务质量公示”专栏,发布旅游行业先进典型、后进典型和违法违规典型。

五是培育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持久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提示警示,让游客、旅游社和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知识、信息和政策,做到及时答疑解惑。

六是规范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及广告行为。在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和旅游广告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有关标准使用 “超豪华”、“准星级”等误导性语言文字。

篇5: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净化卢氏县兽药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牧局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第三期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市场整治工作。

在工作中,卢氏县农牧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接到假劣兽药查处函后,主管领导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抽调精兵强将深入基层一线,强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抓住源头加强监管,加大假劣兽药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后续监管,强化兽药采购源头管理,保障经营市场兽药的合法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手软,从源头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涉牧企业主体责任,增强畜牧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内控能力,促进畜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落实畜牧兽药执法监管人员监管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厉查处震慑违法行为。据悉,此次活动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兽药门市30家、规模养殖场12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收缴假劣兽药8个品种30盒,立案3起。通过专项整治,使卢氏县兽药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兽药使用更加规范。

篇6: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在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销售点,昌乐县畜牧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是否有禁用兽药、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全面检查。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强介绍:“我们兽药销售点对店内药物的管理,特别是处方药,必须有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笺,才能出售。对所销售的所有药物,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有销售记录和销售台账。”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当前畜禽和水产品的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暂养的质量安全防线还有空隙、还没筑牢,亟待补上这块短板,守好这道重要防线。目前,昌乐县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假、劣、违禁兽药和无证经营兽药为重点的兽药市场整治活动,提升动物性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殖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昌乐县畜牧局副局长李世祥介绍:“根据本次兽药残留超标活动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动监所、执法大队、质检科以及乡镇(街道)兽医站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我们要求每名驻场官方兽医对包靠的规模养殖场定期进行兽药、饲料等场入品的日常监管,做好监管记录。结合本次活动,动监所、质检科对县城内的规模养殖场、兽药销售点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检,特别是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目前,昌乐县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准确把握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目前经过一段时间整治,昌乐县通过对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现场指导养殖场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督促养殖场完善对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畜禽生产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增强驻场官方兽医监管责任,使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养殖场从高风险等级场向低风险等级场的转变,确保了昌乐县畜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篇7: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为及时清查省农业厅公布的假兽药,从严整治兽药经营使用市场,维护兽医管理秩序。近日,通江县涪阳镇畜牧兽医站在县农业局和镇政府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开展了假兽药专项整治和市场清查行动。

组织措施有力。全镇召开了假兽药专项清理整治专题会议,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查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规范操作,并制订了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

宣传发动有力。为有力、有理、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宣传资料、印制广告标语,大力普及兽药管理法规和使用技术知识,让兽医、个体经营户、养殖场业主和广大农户认识违禁兽药的危害和重要性,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清查有力。全镇采取突击抽查、重点清查和全覆盖的办法对4家兽药摊点、8个村级兽医、28个规摸养殖场及3家饲料经营门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此次专项行动:收缴假兽药(人药代替兽药)、过期药品、过期生药制品和霉烂变质、过期失效饲料添加剂26公斤和12合(瓶)。

违规查处有力。对违法违规经营户、兽医和养殖场(户),我们除收扣产品以外,还依法发放行政告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视其情节分别采取现场学习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整改活动,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净化兽药市场、提升管理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篇8: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劣兽药打击力度,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349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兽药饲料监察所认真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2月7日-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35家兽药店和10家规模养殖场。重点检查兽药店是否经营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违禁药品;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兽药,是否有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停药期等。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尚未发现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违禁药品。对个别规模养殖场的记录不健全的问题当场给予指出,要求限期整改。

篇9: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11月18日,龙感湖管理区委委员、副主任龙芒带领区农业,畜牧、工商、农机、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对该区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在该区范围内从事鱼药、肥料、农药、饲料等53家农资经营户。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全以及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资产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及无三证的农资产品行为;台帐记录情况、进货、销售是否有票据、是否分类摆放销售等。

经检查发现该区部分农资经营店存在台账记录缺失,存放有过期农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悬挂不到位,农资、兽药、鱼需品未分开存放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相关经营户按要求整改到位,做到国企农药定期清理、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完善台账等。为加强农资店档的自律守法经营,执法人员还发放了各农资经营者签订的《农资企业(店)诚信经营承诺书》,推行守法经营承诺制,并公开张贴在店铺门口,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推进“放心农资店”、“诚信农资店”的.创建,辐射带动全区农资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

下阶段,该区将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继续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企业户的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保障全区农资市场良好稳定发展。

篇10: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市畜牧兽医局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净化了兽药市场,进一步提高了兽药经营、使用者守法经营的意识,积极营造全市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强化兽药GSP的后续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严防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2015年1月19日―23日,市畜牧兽医局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兽药店45家,动物诊疗机构20家,查获假劣兽药112袋(支),对不规范使用兽药软件系统的兽药店和动物诊疗构给予警告,责任限期整改。 此次整治工作对兽药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2014年3月1日以后生产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兽用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注“兽用处方药”字样);兽药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软件系统是否按要求使用;检查兽药和饲料是否混营、进货渠道是否能追溯、是否经营假劣兽药及原料药等行为,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防止认证后滑坡和复原现象。对动物诊疗机构重点检查了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动物诊疗的情形;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数量是否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在动物诊疗机构显着位置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等相关项目。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净化了兽药市场,进一步提高了兽药经营、使用者守法经营的意识,积极营造全市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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