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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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篇2: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篇3: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篇4: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篇5: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在班里,小大人丁文涛开了一个“慈善银行”,就是把做的好事存进去。谁知马小跳为了做好事,把老奶奶的鸡蛋摔破了,把一位小男生吓哭了……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篇6: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篇7: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篇8:初二写物作文500字: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宝贵的东西丢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分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唯一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

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买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后悔的!

篇9: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篇10: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篇11: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门在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绵羊,除了我,同学们都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彩色羊!真可笑!哈哈!”我偏说世界上有彩色,她们不但不赞成我,而且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彩色羊,就连傻子也知道,世界上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是一阵笑声,我很生气,唉!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掉眼泪,我心想: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中午回到家我找到了《百科全书》,在书中很快找着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真好看。这本书让我的心有了底。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拿这本书让她们看,证实我的话是对的。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看了《百科全书》,我立刻回答老师的提问,(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篇12: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篇13: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篇1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我只得看报纸,可每当读到关键时刻就没有了,我于是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何不把所有故事收集在一起订成一本书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书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篇1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我最喜爱的是法国浪漫主义大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爱德蒙·邓蒂斯复仇的经过。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波旁复辟王朝时期,青年水手邓蒂斯遭受诬陷,蒙冤被囚十四年。逃狱后,他按狱友提供的线索,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了大批珍宝。于是,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逐一惩罚了陷害者。最后,他扬帆而去,不知所往。

这本书问什么让我如此喜爱呢?

首先,是因为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惊险刺激,具有浓厚的传奇色彩。小说以爱德蒙·邓蒂斯遭陷害而复仇的故事为主要线索,情节出人意料而又合情理,跌宕起伏,使我们和爱德蒙·邓蒂斯一起经历了大喜大悲。

其次,小说中的人物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主人公邓蒂斯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复仇者,他善良、聪慧,并且富有同情心,他的报恩同样激动人心。就连小说中的次要人物,如他的`那些仇人们也不仅仅只是一个个坏人,他们同样有着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

最后,书中的景物也充满了神秘的色彩,海中的仙岛仿佛带人进入了神话般的境界,我真佩服作者大仲马那丰富而离奇的想象力。

因此,《基督山伯爵》成为我喜爱的一本书,让我百看不厌,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好人终究会一生平安,坏人终将自食其果。

篇1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生作文5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生作文500字

要说我最喜爱的书有哪些,哈哈!那可多了:《岳飞传》、《冒险小虎队》、《第七条猎狗》……说得远了,还是切入正题吧,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喜爱《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原因有三:

一、封面精美。关羽骑着赤兔马、手抡青龙刀,张飞手握八丈蛇矛、骑一匹高头大马,刘备手拿双股剑,骑黄骠马。

二、内容丰富。从“桃园三结义”到“关羽斩华雄”又到“刘备三顾茅庐”……前前后后共有三十多个大章,一百多个小章,人物错综复杂,内容丰富多彩,描写气势磅礴。

三、图片精美。书中图片印刷精美、栩栩如生,好看好看。

虽然有这三点证明《三国演义》很好看,但我心中还有一个疑团,三国时期,谁是好人?堂哥堂弟说:“当然是刘备。”我说:“不见得,刘备曾被吕布救过,最后却又命人斩了他,那刘备能是好人吗?”他们听了无话可说。爸爸妈妈说:“曹操是好人。”我反对:“曹操阴险毒辣,杀人如麻,想出来很多坏计谋,他能算好人吗?”关羽、张飞和诸葛亮应该算是好人吧?对!他们是好人!关羽和张飞都忠于刘备,跟随刘备南征北战、奋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诸葛亮聪明过人、足智多谋,帮助刘备出谋划策,打下一个有一个胜仗。

在我看来《三国演义》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这究竟是为什么?这还有待于我们思考。

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

关于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1

说到《朝花夕拾》人们便会想到鲁迅。那我先来介绍一下鲁迅。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其代表作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杂文集《热风》,《华盖集》等,被后人称为民族魂。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看到那个人从书中走出来就站在你面前一样,向你展示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读过的文章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关于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2

说到西游记,大家都很熟悉。《西游记》由吴承恩编撰,又《西游释厄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其中最有名的故事要数“大闹天宫”

和“三打白骨精”了。《西游记》文字以白话文为主,间有赞赋诗词,多用夸张、比喻手法,铺陈、排比句式,音调韵律铿锵,读起来朗朗上口。

西游记中的人物特色也十分丰富。唐僧有些啰啰嗦嗦,而且胆小怕事,动不动就哭,昏庸顽固,不分黑白。但他心地善良,信念坚定,从不动摇,最终修成正果;孙悟空又名孙行者,性格洒脱,不轻易相信权威,崇尚自

由,十分勇敢和忠诚,遇到困难总能随机应变,救出唐僧,最后被封为斗战神佛;猪八戒的特点都家喻户晓,就是“贪吃”“贪睡”“贪玩”“贪钱”“好色”,但在危急时刻,他还会挺身而出的,被封为净坛使者;比起孙

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就要老实得多,在西行取经的路上,他一直都担任着后勤工作,但他却毫无怨言,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被封为金身罗汉。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就是孙悟空,他英勇好斗,不轻信权威,悟性极高,也十分忠诚。在“真假美猴王”中,即使唐僧要把他赶走,他也要给唐僧磕几个响头再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哪一天不会遇到困难呢?人的一生又何止九九八十一难呢?人的一生也是这样,只有正视困难,并鼓起勇气,击败困难,才有可能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获得成功。

关于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3

“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关于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4

我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被里面精彩的海洋世界深深吸引住了。特别是介绍鹦鹉螺号,我十分感汉,世界竟有如此先进的潜水艇,独角鲸的.模样加上纯刚铁身。内存超大图书馆,各种书籍将近一万二千册,世界高级无线电路,就算在海下几千米也能照样通电,高浓度鱼雷炸弹。特别是客厅,四壁装有珍珠、珊瑚等饰品,最具特别的是,客厅中央竟有一个小型喷泉,豪华美丽。

吸引我的,并不全是金壁辉煌的内厅,更重要的是对一次次危险都镇定自若,把伤害降到最低,甚至化险为夷的船员们。如:四十八小时穿越地中海,缺氧、章鱼特别是消失的大路。谁也没想到竟是一个二百吨重的巨蟹,在地中海,他们冒着随时被虎鲨吃掉的危险,采到了足有椰子那么大的价值千万的珍珠,在马尾藻海,他们合力杀死了庞然大物抹香鲸,还喝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鲸奶。

一个个紧张刺激的故事,使我目不暇接,通过这次阅读,我一下有了深刻的教育,改掉了许多恶习,成绩也提高了许多。每当有什么困难,我总想起那些船员英勇的身影,耳边总环绕起一句坚定的话:只要坚持不懈,没有做不成的。所以我总是意无反顾地去拼、去冲。

同样,我一下有了目标,我也要像内莫船长一样,研究出未来22世纪最先进的航海工具,像内德·兰德一样,走遍海洋,看遍奇趣,探索海洋植物,寻找恐龙化石,利用海洋矿产,使中国变得富强。

读了《海底两万里》,提高了我的成绩,改正我的恶习,确定了我的目标,还丰富了我的知识,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我喜欢《海底两万里》。

关于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红楼梦》,让我欲罢不能。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关于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6

最近读了《傲慢与偏见》,颇有感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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