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手机作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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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集会)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篇2: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成人、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篇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篇4: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篇5: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一、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的监管领导小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处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相关考核

1、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篇6: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1、学校不提倡学生把手机带入校园,更不提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确实需要带手机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确实需要带手机的,由家长填写正式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带入。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学生处各一份。

3、学生进入教学区(教室楼、实验楼、会议室)严禁使用手机,有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让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手机。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聊天,听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6、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应当接收手机,并及时将手机等转交给班主任处理。

7、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使用手机者,学校取消其带手机进校园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篇7: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篇8: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总则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课间)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课间不得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南楼政教处(xxxxxxxx)或北楼副校长室(xxxxxxx)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大队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课间及中午时间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扣除班级量化积分2分,给予学生班级内部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进行配合教育。第二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周文明班级评选资格。第三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选优资格,取消班主任年终评优选先资格。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少先大队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规定自3月5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篇9: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进校。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读、延长班、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手机铃响调至静音震动状态。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

4、不允许因给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时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约谈家长进行教育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全校通报,并禁止今后任何情况下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使用手机和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不得将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学生在期间,学校于传达室设置公用电话,便于家长或学生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联系。

篇10: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篇11: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第一条 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携带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第二条 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IP公用电话;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和生活老师电话号码;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时全体教职员工应提供方便。

第三条 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要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填写《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第四条 对违犯规定的处理办法:手机收缴到年级组并上报到政教处统一登记。

第一次 可由家长领回手机,再次告知家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次 仍由家长领回手机,视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三次 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带回学生,停课反思,视其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勒令转学)。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借用者与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

第七条: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东方中学校长室。

篇12: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校安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与游戏,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篇1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手机使用(含小灵通、大灵通等)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中保委发〔20xx〕3号)及《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东密发[20xx]2号),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条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第六条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第七条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第八条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第九条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第三章保密管理职责

第十条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二条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第十三条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3G移动终端谈论、传输、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二、禁止携带3G移动终端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三、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应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能够覆盖3G频段的屏蔽或干扰措施。

四、禁止在涉密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五、禁止将3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计算机等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六、涉密信息设备与3G移动通信基站及信号转发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七、严格限制涉密科室和岗位配发使用3G移动终端。

八、涉密人员使用3G移动终端应当从严控制,用于公务活动的3G移动终端必须选用国内品牌,且实行实名制管理。

九、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不得使用3G手机。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4: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宁市教育局普教通知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学校的,要经过以下程序:

(1)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2)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包括承诺说明);

(3)班主任同意并签名;

(4)得到政教处领导批准,方可带入校园。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政教处各保存一份。学生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协同学校形成育人合力。

3、获得学校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同学,走读生应将手机交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内宿生应将手机交由舍务组老师统一保管,一律禁止带入课堂。

4、课堂上(含夜自修)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手机。发现学生在课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机的,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并当场收缴,课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报政教处处理。

5、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作为作弊处理。

6、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含内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违者,取消该生(含内宿生)带手机进校园资格。

7、若学生没有通过办理申请手机进校园手续,而私自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手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每位在场的领导或老师应该立即收缴该生的手机,并将手机等转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年级组长,再报政教处处理。

8、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个别内宿生,在校生活时间要尽量少用手机,保证做到不会影响自己和他人休息;违者,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内宿生的内宿资格。

9、本制度发送到所有师生及学生家长,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从9月1日起执行。

篇15: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学生、家长与学校签定承诺书,承诺不带手机到校,家长和学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机的管理公约,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减少手机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学生要经过家长同意,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主任、校委会批准后,方可带手机到校,并交班主任统一管理。

经学校同意,学生带手机到校后,进教室前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在办公室统一上锁保管,放学后学生找班主任领取手机。在校期间,学生如果须要使用手机,找班主任领取,并在办公区域使用,使用完毕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学生手机管理的责任人。

(三)学校公布办公室电话,作为家校联系的通讯工具。

(四)未经批准,学生带手机到校,非上课时间发现,班主任没收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领回。上课玩手机发现,告知家长,班主任没收并保存至学期结束;若是因没收手机导致学生和管理教师冲突的,没收手机直至学生毕业。

(五)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服从教育管理、拒交、顶撞、辱骂管理老师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的学生管理条例,对相关学生追加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最低档次评价,对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学生,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16: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篇17: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篇18: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消除手机对课堂的不良影响,营造健康、进取、文明的学校文化氛围,特制定朱台镇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德育处手机管理处,并作详细登记、保管,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交由德育处手机管理处保管。

第四条 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和家长取得联系。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时返还。由于学校提供了必要的学生家长沟通渠道,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校园,如果违规携带使用手机被收缴或者极特殊情况下携带手机并上交班主任保管,那么班主任或者学校在保管上交和收缴的手机期间,如果出现手机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到学期末,学生必须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德育处领取。

第七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至学生毕业时,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当学生毕业离校时,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德育处领取。

第八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不再归还。(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九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劝转等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陪读一周,并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如家长无法陪读,则要求家长将该生带回反省一周。

第十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则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德育处领取手机。

篇19: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基厅函〔〕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原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査,对发现私自携带手机的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惩罚批评为辅。

二、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教师办公室、保安室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免费拨打电话。

2.必要时,所有教职工无条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手机的利与弊,切实解决思想上的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4.做好与家校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机。

5.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校外建议

1.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

2.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3.浏览健康安全的网站,不沉迷游戏 、不散布负面言论或者谣言。

4.尽量以运动或者纸质阅读代替电子产品的使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篇20: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篇21: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在互联网+教育的时代,智能手机因其可以随时随地实现接入网络、观看信息视频、实现交互反馈等等功能,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当不分时间、场合过度使用手机会给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带来极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机,严重影响学习。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加强校园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学期开始,我校对手机等电子产品做如下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如MP3、MP4、iPad、电话手表和平板电脑等进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必须由学生监护人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携带,到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3、学生携带的手机只能为接打电话的功能机,智能手机一律不予批准。

4、学校提供手机专用保存箱,携带手机的学生进入教室前将手机交给班级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统一存放学校指定保存箱,放学前统一取回。

5、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与家长沟通的需要,学校提供公用电话,家长必要时可直接与班主任教师联系。

6、学校将加大对手机及电子产品管理考核。学校在入校大门口设置手机安检设备每日抽检,学校及德育处不定期进行排查或到班级抽检。一经发现携带手机隐瞒不报的学生,学校立即将学生手机没收,责令学生写书面反思,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学校代为保管直至毕业返还给家长。对于态度恶劣,或经多次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希望全体家长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家校携手,勠力同心,为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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